煤業有限公司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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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94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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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有限公司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一、強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閉合處理制度(一)瓦斯超限匯報制度1、井下現場瓦斯檢查員、監測中心機房值班人員發現井下瓦斯超限必須立即向通風調度、礦調度所匯報,并由監測中心站填寫瓦斯超限通知書。2、通風調度接到匯報后必須立即向通風區值班及有關領導匯報,并認真記錄。3、通風區值班接到匯報后必須向礦調度所匯報。4、礦調度所接到匯報后必須及時向礦總值班及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通風副總匯報,并通知安監處。(二)追查與處理制度1、凡發生瓦斯2、超限必須嚴格執行“三級”瓦斯事故追查制度,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責任者進行處理。2、各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職責:礦主值班主持追查瓦斯濃度在2.0%及以下的瓦斯超限;總工程師或安監處長主持追查瓦斯濃度在2.0%3.0%(含3.0%)的瓦斯超限;礦長主持追查瓦斯濃度3.0%以上的瓦斯超限。礦副值班負責對當班出現的因掉頂、漏頂、片幫或遇構造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因進行現場調查,以便給予追查提供可靠的依據,制定有效的針對性防范措施。調度所負責通知、組織追查會,并記錄整理追查會內容。參加追查會的人員應包括:通風區當班測氣員、所在區隊當班采掘班隊長、調度所當班調度員、安監處有關人員。安監處負責落實追3、查處罰決定及通報工作。通風區負責及時向調度所匯報瓦斯超限情況,落實瓦斯超限處理的所饋閉合,并由相關人員簽字形成記錄。3、瓦斯事故必須堅持“一事故、一追查”,堅持事故追查“四不放過”原則,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罰各有關責任人500元;事故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不參加事故追查會者,各罰500元。4、安監處長定期對追查情況進行檢查,每周一由安監處長在安全辦公會上通報上周瓦斯超限追查處罰情況。(三)瓦斯超限閉合處理聯系單的簽字與填寫1、瓦斯超限閉合處理聯系單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時由監測中心站值班員填寫瓦斯超限地點、時間、超限最高濃度,恢復時間,送達時間,分別送礦高度所及通風調度。2、瓦斯超限原因、處理4、結果由礦總值班負責填寫并簽字。3、回執時間由調度所當班調度員填寫并簽字;通風調度接到瓦斯超限閉合處理聯系單后必須簽字。4、處理結果回執通風區長簽字,由監測中心和調度所存檔。二、明確瓦斯超限事故責任,加大事故處罰力度(一)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處理1、破壞通風設施造成瓦斯超限:在正常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因過車、過人、風門同時打開,造成風流短路,采煤工作面無風或風量降低,從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責任人、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所在單位的責任;找不到責任人的,追究風門管轄單位責任。2、采煤工作面兩巷斷面不足造成瓦斯超限:凡因工作面兩巷斷面沒有達到要求(設計斷面70%或低于3.5)造成風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5、的,責令該面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并追究責任人、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1)因上隅角收作滯后,回填不及時、充填不實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責任人、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2)因上隅角埋管抽放的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責任人、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二)掘進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處理1、隨意劃破風筒、推車、打料刮壞風筒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責任人、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2、因片幫、掉頂等原因致使風筒擠壓或脫節造成迎頭瓦斯超限,追究該段巷道維護的責任單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3、巷道有備用6、風筒,因迎頭風筒末端距超過規程規定造成迎頭瓦斯超限,追究施工單位及其現場班隊長、跟班干部和測氣員的責任,無備用風筒的,追究通風區及其分管責任人、責任人及測氣員的責任。4、對隨意開停局扇造成迎頭瓦斯超限,追究施工單位及其現場班隊長、跟班干部及局扇司機的責任。5、通風區在延接風筒時必須事先向礦調度所匯報,經采取措施并批準后方可施工,否則延接風筒造成超限的追究通風區及其分管責任人、責任人的責任。6、因無計劃停掉電造成瓦斯超限的(本礦范圍)追究責任單位及其分管責任人、責任人的責任。7、因打鉆沒按要求施工造成噴孔致使瓦期超限追究防突區及其主要負責人、責任人的責任。8、掘進單位未按防突效果檢驗單規定的允許7、進尺,造成超掘致使瓦斯超限,追究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現場班隊長、跟班干部的責任。9、因迎頭支護不到位等原因引起冒頂、漏頂、片幫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施工單位及其當班跟班干部、班(隊)長的責任。10、未按規定進行煤層淺孔動壓注水,致使掘進中瓦斯超限的,追究施工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當班跟班干部、班(隊)長的責任。11、因防突區打鉆措施落實不到位或瓦斯排放不足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防突區及其主要負責人、跟班干部、當班機長的責任。(三)因其他原因引起瓦斯超限的處理1、機電檢修、檢漏試驗不得同時影響主、備局扇,檢修前必須確認其中一臺局扇正常運轉,向礦調度所匯報經同意后方可按計劃進行另一臺局扇的檢修工作,檢8、修時必須有專職局扇司機在現場監護,發現另一臺局扇停止工作,立即匯報礦調度所安排處理。否則引起瓦斯超限,追究機電檢修的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責任人的責任。2、因局扇無計劃停、掉電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責任人的責任。3、因局扇自動切換裝置失靈,無法切換主、備局扇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責任人的責任。4、因瓦斯抽放管理不善、無計劃檢修造成抽放鉆場或抽放控制區域瓦斯超限,追究防突區及其主要負責人、責任人的責任。5、工作面過鉆場,瓦斯管理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跟班干部、現場班隊長的責任。6、采掘工作面必須實行“以風定產”,因超通風能力不聽從現場測氣員制止強行生產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跟班干部、現場班隊長的責任。三、處罰規定:1、凡造成瓦斯超限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0010000元。2、根據追查會追查的責任單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跟班干部、現場班隊長或測氣員、局扇司機等的責任將罰款落實到責任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