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保后檢查與風險預警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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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94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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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擔保公司保后檢查與風險預警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 保后檢查管理(一) 保后檢查1、人員保后檢查人員由業務直接負責人擔任。2、職責對客戶進行保后檢查,收集客戶及反擔保人的各種經營管理信息,分析其經營、資產結構、資產質量變化及反擔保人擔保能力的變化,抵(質)押物的完整性與變現能力的變化情況,形成檢查報告,保后檢查人員對檢查報告負責。3、形式按照風險劃分指定工作計劃:一類:安全類,六個月做一次調查;二類:相對安全類,三個月做一次調查;三類:風險類,一個月做一次調查;四類:重點關注類,不定時進行調查,2、每次調查完出具書面建議或提示;4、流程擔保出具后,檢查人員應對客戶進行跟蹤檢查,針對不同企業采取專項和常規相并重的方式,主要內容有:(1) 定期檢查 日常庫存量檢查:從擔保出具之日起,每日對客戶的實際庫存量進行核查其是否符合擔保的最低庫存量要求;對提供貨物抵(質)押反擔保的,核實委托監管單位(如合作的專業市場、倉儲庫)是否按本公司的要求對客戶的存貨進行監管和最低庫存量的控制,抵(質)押貨物的置換,是否按規定進行操作。 融資用途檢查:在擔保出具后的10日內,對客戶的融資(包括向相關銀行的借款,承兌,經濟合同的履行)的資金流向、用途,合同的履行是否符合原合同約定,有無挪用等情況進行專項跟蹤檢查。 3、到期還款能力檢查:在客戶融資到期前一個月(其中承兌到期前十五天)對客戶的還款能力和還款資金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常規(間隔期)檢查:對客戶及反擔保人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等情況按一定的間隔期限(依照風險等級劃分)進行跟蹤檢查,主要內容有: A、生產經營情況:主要產品生產技術、生產能力及原材料、產成品市場變化情況,主要業務伙伴關系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有無涉及經濟糾紛、行政處罰、環保檢查等事項。 B、企業管理情況:了解企業主要股東、實際經營者、內部組織結構、管理體制,管理人員,管理水平、經營策略及經營方式有無變化,企業實際經營者及主要管理人員與融資銀行和本公司合作態度有無變化,償還債務的意愿有無變化。 4、C、財務狀況:資產和負債總量及結構變化情況;產值、銷售收入及效益變化情況;現金流入量、流出量、及貨款回籠情況,預期現金流的實現與否,在各金融機構融資和履約情況(包括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的使用和兌付);各類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外擔保及其他或有負債變化情況。 D、擔保落實情況:了解反擔保人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經營機制/組織結構、股權、注冊資本是否發生變化,保證人經營與代償能力變化情況;抵(質)押物使用、保管和價值變化、變現能力變化等情況、是否發生抵(質)押物產權糾紛、凍結等情況。 E、其他:企業實際經營者、主要股東及其他家庭成員是否發生重大變化,企業經營者、股東的個人品行(有無賭博、吸毒、購買5、與經濟實力不相稱的高級轎車、經常租住高級賓館等行為)及社會評價是否發生較大變化。(2)不定期檢查: 突發事件檢查:對客戶或反擔保人遇發較大的經濟糾紛、訴訟或被工商、稅務、質檢、環保等部門行政處罰的應立即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突發事件對客戶或反擔保人的經營、還款能力、擔保代償能力的影響。 預警提示檢查:根據擔保的預警提示,對客戶或反擔保人進行專項檢查,主要檢查相關信息產生的原因及對還款能力、擔保代償能力的影響程度。5、形成調查報告1、撰寫保后檢查報告原則,重點是新發生的風險點、還款能力的影響及處理措施。撰寫格式和要求:2、業務直接負責人在對被擔保人進行每一次保后檢查時,均須形成書面報告。報告的撰6、寫可以只分析從擔保發生日到第一次檢查期間或以后各次檢查期間,被擔保人、擔保人的擔保情況與本公司審批時或上一次檢查報告中已掌握的對應情況發貨所能變化的內容,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風險,提出對策。對于檢查時發生存在重大風險時,要特別就重大風險進行詳細分析。3、一般情況下,業務直接負責人應于每次保后2個工作日內撰寫完成擔保業務保后檢查表,報業務部經理、風控部主管、風控部經理簽字;出現緊急事項,可能影響本公司擔保資金安全的,應于檢查完畢后的第二天完成上述保后檢查表。4、業務部經理、風控部主管、風控部經理應認真月度檢查報告,對報告中要求解決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對超出權限的逐級上報,并及時將處理意見通知業務直接7、負責人,敦促或與業務直接負責人共同實施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批示處理。(二)風險預警和處置1、 風險發生時必然會產生預警信號。預警信號是指出現了可能導致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或履約的不良情況或征兆。(三)預警信號的表現1、已拖欠到期的本金或利息。2、被擔保人在銀行信貸風險類結果下調一級。3、無法解釋的應收款與存貨增加。4、產品過于集中。5、債務增長迅速,特別是短期銀行信用貸款的增長超過正常那個生產經營的需要。6、銷售額增長但利潤減少。7、產品嚴重積壓知曉、長期停工停產。8、凈現金流量大量減少或出現負值,不足以支持正常業務。9、關聯企業間非正常地大量轉移資金。10、企業出售、變賣主要的生產、經營性8、固定資產。11、壞賬損失增加。12、轉盈為虧,虧損額呈逐步增加的趨勢。13、長期嚴重虧損或資不抵債。14、已經或準備申請破產或清盤以及正在破產清算。15、發生了重大損失的安全事故、泄漏事件,或出臺重大人事調整等。可能或實際已經嚴重影響企業生存發展和債務清償能力。16、股票價格相對市場發生重大變化。17、準備實施重大的經營政策。18、兼營不熟悉的業務、或在不熟悉的地區開展業務。19、國家出臺了不利于企業的法規政策。20、私營和外商獨資企業業主突然出國、死亡或失蹤。21、設計重大法律訴訟、仲裁或重大經濟糾紛,不能正常經營和還貸。22、準備進行兼并、收購、分離、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等重大改制。23、9、所屬行業或與之相關的行業的經營策略出現較大的調整。24、對外提供大額的擔保,接近或超過自身的承受能力。25、借款人和反擔保人資產大量被抵押。26、金融機構,特別是曾提供較大額度授信、歷史較長的國有商業銀行突然退出。27、信貸業務用于建設的項目被取消或停緩建。28、信貸業務用于項目的建設條件、技術條件、產品市場發生重大變化。29、反擔保人出現財務風險或支付風險。30、未經本公司同意,擅自處理抵(質)押物的。31、無法與被擔保人取得正常聯絡。32、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糾正意見持不理睬或應付態度。33、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接受本公司擔保檢查或對理性檢查應付了事。34、無正當理由而不按時報送財務報表,經多10、次提醒但不糾正或敷衍了事應付。35、持續向銀行及本公司提供虛假財務報表等經營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資料,并以難以自圓其說的理由進行搪塞。36、因違法違紀收到稅務、海關、工商等部門的追究和處罰。37、因較為嚴重的不良行為被新聞媒介披露。38、長期(1年以上)或者有意拖欠銀行貸款和利息,信譽極差。39、以兼并、分離、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與其他經濟組織盒子、合作、假破產、藏匿和轉移資產等形式懸空或逃避銀行債務。40、多次不按貸款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逃避銀行和本公司監督,將大量貸款挪作不正當用途,以及從事違法等活動,或者本公司要求其改正上述不正當行為而拒不改正的。411、1、企業及其核心管理人員違法亂紀、走私煩死、商業侵權、貪污以及生產經營偽劣假冒產品。42、被吊銷(或停止使用)貸款證、法人營業執照、專營權、主導產品生產許可證,或被勒令停產整頓,被查封、凍結資產。43、被擔保人被人民銀行等權威機構列入黑名單或取消其有關經營資格。44、發現銀行開出的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無真實的貿易基礎。45、超常規的連續開立金額較大的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等。(四)發現預警信號后的處理方法一旦發現被擔保人出現預警信號時,應立即通過有關途徑加以核實,并擇機采取以下一種或幾種措施,防止損失發生或擴大:1、對于發現某些有較大潛在或現實風險的被擔保人的情況,擔保部、風控部經理12、要及時報告總經理,并立即參與保后檢查,提出處理意見,采取果斷措施。2、對于已經拖欠銀行貸款本息的白擔保人,應立即核查其在銀行全部本外幣債權(如在銀行的存款),必要時協助銀行從其在銀行存款戶中抵扣以前銀行貸款本息或采取財產保全措施。3、對于拖欠本金或利息,造成本公司被迫墊款而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要立即取消對被擔保人的信用擔保,提前處置反擔保物。4、對于在保后檢查中發現合同中條款不利于保護本公司權益或者存在漏洞的,要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或者與當事人協商變更合同條款或重簽合同。5、對于發現被擔保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擔保資金的,要及時采取措施限期要求其糾正,對于不能限期糾正的,視情節輕重可同銀行13、協商收回全部貸款和信貸承諾,并根據有關法規予以追究。6、擔保貸款逾期后,應立即核查反擔保人的代償能力或反擔保物變現清償價值,對于反擔保人代償能力不足或反擔保物不足額等時機反擔保能力下降的擔保業務,應按照合同約定或與被擔保人協商的基礎上,采取追加反擔保、調整反擔保結構(質押、抵押、第三方保證)、立即執行反擔保償債等措施,以減少本公司的代償損失。7、對于出現暫時性經營困難、已經或有可能出現風險的被擔保人,應與被擔保人就挽救其公司經營困難或違紀進行磋商,通過談判確定是堅持要求被擔保人償還全部欠款,還是要求被擔保人改變經營規模或經營方向,以便增加本公司收回剩余欠款的機會,或者向被擔保人提出或要求其提出14、債務重整方案,包括重估項目現金流量,重新確定被擔保人償還銀行貸款(或本公司代償款 )本息的時間表,并要求其董事會通過債務重整方案,以保證及時還款。8、對于原材料供應或產品銷售出現困難而影響銀行貸款按期歸還的被擔保人,可根據需要通報銀行,在他們的批準和協調下,安排與被擔保人主要的上下游關聯企業協商,對于被擔保人的主要上下游關聯企業施加影響,如提高對于其原材料賒銷比例、延緩應付款解付,以緩解被擔保人的生產經營或資金運轉困難。9、對于資本金不足或籌資成本過高的并發生逾期貸款的被擔保人,可協助其尋求新的低成本融資渠道或增加資本性負債,如協助其與其他被擔保人盒子、合伙經營或聯營等形式吸收外部資金還款。115、0、對于已經或預計出現貸款逾期或本公司已被迫為其代償的被擔保人,要設法密切追蹤器在銀行資金賬戶的資金流轉,查證其貨款回籠情況及大額資金進出及其匯款銀行賬號等信息,為伺機通過法律程序凍結其大額資金賬戶做好準備。11、對于法人代表持有外國護照或擁有外國永久居住權的,其擁有的企業在國外有分支機構的,其家庭主要成員在國外定居或者在國外看板公司的民營或外商合資、獨資企業貸款擔保,要特別關注法人代表出國及企業的資金往來的情況,防止其將資金轉移到國外或資金用途不明的轉賬行為,防止攜款潛逃。一旦發現這些跡象,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12、對于缺乏還款誠意的被擔保人,應征得貸款銀行同意,通過行政或法律手段(如發出律16、師函等)或對其主要上下游關聯企業施加壓力,影響其作出償還貸款的努力,必要時采用媒體曝光其不良行徑、將其列入金融系統的“黑名單”等手段。督促其還款,以減少進一步的損失。13、對于為國有企業貸款擔保(含政策性貸款擔保)而出現代償,應與其政府主管部門協商,爭取減免稅收等優惠政策,及時還貸,或協同銀行向有關法律機構提出仲裁或依法起訴,以達到代償債權實現的目的;或采用代償轉投資辦法,實施債務人資產重組等經濟、法律手段,以收回代償資金。二、代償后追償(一)被擔保人未能履行債務償還,由公司代償后,公司即取得債權人資格,應依法向被擔保人及反擔保人追索債務,以實現債權。(二)建立代償報告制度當銀行等主債權人提出17、代償要求的當日內,業務部和擔保部經理應向總經理報告;總經理立即向股東會報告;業務部應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代償方案,經擔保評審委員會審查和總經理審定后報股東會審批。代償方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為被擔保人向銀行等主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基本情況。2、被擔保人及其擔保項目運行情況。3、形成被擔保人未能履行債務償還的主要原因。4、公司與銀行等主債權人追償被擔保人債權的主要措施與效果。5、代償的法律依據及金額、時間、方式。6、代償期間保全擔保債權的應急方案。(三) 追償方案審批制度在發生代償后的當日內,項目經理、風控部經理應向總經理報告,在發生代償的1個工作日內,總經理應向股東會報告;風控部應會同擔保部制定18、出追償方案,經擔保評審委員會和總經理審定后報股東會審批。追償方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 被擔保人向銀行等主債權人提供擔保及代償情況。2、 與被擔保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的主要約定事項及抵押、質押、保證反擔保情況。3、 反擔保債權情況。4、 被擔保人及反擔保人生產經營、資產及債權情況。5、 抵質押物狀況及其變現能力。6、 追償的責任人、時間、方式及其預期效果。(四)代償后追償程序和方式1、 在發生代償后的1個工作日內,風控部提出實施追償方案,并向被擔保人和反擔保人發出擔保代償追償通知書,并附代償的相關原始憑證復印件。2、 在發貨所能代償后的1個工作日內。公司決策機構即批準實施風控部提出的追償方19、案。3、 在發生代償后的1個工作日內,公司向法律顧問單位預告擔保代償情況和追償方案。4、 在發生代償后的5個工作日內,公司應進入依法訴訟程序或與被擔保人(或反擔保人)協調擔保債權債務處置辦法。5、 在發生代償后的5個工作日內,公司應取得工商、稅務、政法等相關部門和貸款銀行等單位的聯系,爭取他們的支持和幫助。6、 追償的方式包括:依法起訴、申請財產保全、申請支付令、申請強制執行、申請破產還債、以物抵債、委托追討、債權轉股權等。(五) 追償工作責任制1、 項目經理A角為代償項目追償的第一責任人,對追償工作負主要責任,項目經理B角協助項目經理A角追償,對追償工作負次要責任。2、 風控部位追償工作的執行部門,對追償工作負主要責任;業務部為追償工作的協調監管部門,對追償工作負次要責任。 3、 對追償工作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因工作失職等具體原因市公司遭受損失,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按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