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科技公司商業秘密保護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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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95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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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科技公司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 則2第二章 商業秘密保護的責任和義務2第三章 商業秘密的內容3第四章 密級管理4第五章 商業秘密的確定和申報5第六章 商業秘密的使用權限6第七章 商業秘密的約定6第八章 外來人員的管理7第九章 涉密區域的管理7第十章 違反商業秘密保護的處罰8第十一章 附則8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防止企業員工和社會第三人違法竊取、使用和泄露企業商業秘密的行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2、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商業秘密的管理工作。第三條 商業秘密的管理,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商業秘密得到有效保護,又便于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的方針。第二章 商業秘密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第四條 公司總經理為商業秘密保護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確定和修改本公司的商業秘密的事項和范圍,并實施有效的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對員工的保密教育,充分利用報刊、廣播、會議、培訓、教育等形式,大力宣傳商業秘密保護的意義、作用,增強全員的保密意識。第五條 辦公室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時,將商業秘密的管理納入培訓內容;新員工到部門報到后,其部門負責人或入職指引人需詳細說明本部門及本崗位的商業秘密內容及管理制3、度。第六條 知識產權部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職能部門,負責保密工作的計劃、實施、檢查、管理,組織有關人員對竊密、泄密、失密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第七條 全體員工對本職工作范圍內所掌握的商業秘密,均有保密的責任和義務。(一)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或與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二) 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三) 未經公司授權和許可不得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甲方商業秘密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四) 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公司報告。第三章 商業秘密的內容 第八條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4、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第九條 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技術秘密、經營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一)技術秘密: 1、工藝技術資料:所有產品的工藝流程圖、工藝操作規程、產品技術標準、新產品鑒定資料、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技術總結、技術通知等; 2、工程技術資料:所有產品的非標生產設備資料、工程設計(包括圖紙及草圖)、電(儀表)設計等; 3、生產技術資料:所有產品的生產配方、產品的制造方法、生產過程的檢驗、試驗及最終檢驗、試驗方法、生產過程中的原始質量記錄。(二)經營秘密: 1、銷售信息5、資料:公司經營決策、營銷計劃、定價策略、銷售網絡、客戶信息、合同訂單等;2、采購信息資料:主要供應商信息、進價策略、采購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標等; 3、財務信息資料:銀行存款核算、往來核算、成本核算、存貨核算、長期投資核算、工資核算、銷售核算、所有者權益核算、外部會計報告、內部會計報告。(三)管理秘密: 1、公司資本運作信息資料:項目投資策略及方案、股權調整方案等。 2、人力資源信息資料:公司人力資源計劃、人力資源結構、薪酬方案、員工檔案等; 3、企業管理信息資料:公司管理體系文件、內部審核、管理評審的結果;公司內部考核體系方案、核算過程、核算方法、核算結果:4、檔案信息資料:公司檔案室的各類信6、息資料。 5、電子信息資料:公司ERP信息資料、服務器備份數據資料、各部門電子檔案、電子郵件等。第四章 密級管理 第十條 公司商業秘密按重要程度劃分為“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 (一)“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商業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包括:所有產品的技術總結報告、技術配方、工藝卡片、技術通知、原材料和產品的編碼方法、工程設計;經營決策、營銷規劃、市場調查和預測報告、促銷方案、定價策略、商業函電;成本核算、銷售核算、內部會計報告與分析;項目投資策略及方案、股權調整方案、董事會會議記錄及相關決議;人力資源發展計劃、薪酬方案,中高級職員的全部資料,兼職和聘用人員的7、合同協議,內部各考核體系考核資料。(二)“機密級”:是重要的商業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包括:所有產品的工藝流程圖、工藝操作規程、生產過程的質量記錄、經營戰略、銷售政策、營銷計劃、銷售網絡、銷售渠道、客戶檔案、合同訂單、營銷管理制度、工作總結;采購渠道、進價策略、主要原材料技術指標;銀行存款核算、往來核算、存貨核算、所有者權益核算;人員調配方案、人員結構、員工錄取過程。(三)“秘密級”:是一般的商業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包括:一般的非標設備資料、整合體系手冊、程序文件、內部審核、管理評審報告、長期投資核算、外部會計報告、檔案室普通文件、員工薪資表等。 第8、十一條 對機密級以上商業秘密實行標識控制,加蓋“絕密”“機密” 印章。在特殊情況下未進行標識的有關資料、文件仍然為商業秘密。 第十二條 商業秘密的密級及標識,由各部門依據本規定隨時進行確定并標明保密級別。商業秘密在確定密級前,各部門應當按照擬定的密級,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第十三條 各部門根據需要對商業秘密文件資料等載體進行密級變更和解密,應及時向知識產權部申報,經公司相關會議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知識產權部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十四條 根據保密需要,對關鍵數據和軟件等計算機信息采取加密或其它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泄密。第十五條 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不得對機密級以上商業秘密進行復印或復制。得到許可復9、印或復制后,復印件或復制件與原件的密級相同。因工作需要使用機密級以上商業秘密資料及載體,應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安排人員對商業秘密及其復印件、復制件使用情況進行登記、記錄。第十六條 商業秘密資料及載體的銷毀由部門領導提出,經知識產權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知識產權部做好相應記錄。第五章 商業秘密的確定和申報第十七條 各部門在每年12月初確認、修改本部門涉及的商業秘密事項,依據各部門報送備案的商業秘密事項匯總編制涉密文件清單、涉密設備清單,并上報總經理批準。第十八條 各部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保密工作例會,對涉及的商業秘密進行確認,對保密工作進行總結。當保密工作中出現新情況,各部門應當10、隨時召開臨時會議進行確認,必要時通知職能部門參加。第十九條 實行保密信息報告制度。(一)員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將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由第三人使用的,應當事先得到部門負責人的許可。(二)員工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產生保密信息、職務成果的,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三) 員工在執行業務過程中,取得或將要取得其他企業的保密信息,應事前或事后向本部門負責人報告。 第二十條 各部門經辦人員或項目負責人,在經辦事項或項目結束后應立即將有關資料交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歸入本部門檔案管理。各部門須定期將本部門檔案資料交公司辦檔案室統一管理。因工做需要,由員工個人保管的秘密載體,需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做好登記,保管11、人應嚴格履行保密職責。員工發生內部調動,須向原部門返還一切商業秘密資料及載體,部門做好注銷登記。員工離開企業時,個人保管的一切商業秘密資料及載體,應該全部返還企業,并必須辦理移交手續,未按此規定辦理移交手續的,企業有權拒絕為其辦理離開本部門或本企業的各種手續和出示有關證明。第六章 商業秘密的使用權限第二十一條 總經理級以上領導:有權了解全公司的技術、經營、管理各級秘密,并負保密責任。第二十二條 副總經理級:有權了解分管工作的商業秘密和公司機密級以下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絕密級商業秘密,需經總經理批準,并負保密責任。第二十三條 部長級:有權了解本部門范圍內的商業秘密和公司一般級商業秘密,如因工作12、需要了解其它部門機密級商業秘密需經該部門部長級領導批準,絕密級商業秘密需經總經理批準,并負保密責任。第二十四條 項目負責人、各部門人員有權了解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商業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本部門其它機密級商業秘密,需經本部門部長級領導批準;需要了解其它部門機密級商業秘密,需經本部門和其它部門部長級領導批準,絕密級商業秘密需經總經理批準,并負保密責任。第七章 商業秘密的約定第二十五條 全體員工對本職工作范圍內所掌握的商業秘密,均有保密的責任和義務。第二十六條 員工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同時,須與公司簽訂商業秘密保護協議,對掌握機密級以上商業秘密的人員在其簽訂的保密協議中,須明確競業限制條款。主管以上管13、理人員和對企業的競爭優勢構成重要影響的關鍵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必須與公司簽訂保密及不競爭協議第二十七條 員工無論以任何原因離開本企業,在與企業結束勞動關系后,仍然對企業重要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直至該秘密完全公開。第八章 外來人員的管理第二十八條 凡外來人員因公來訪者,須由受訪部門派人到門衛室迎接,并憑有效證件辦理登記手續后,佩戴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入。外來人員離開時,門衛人員應備注出入時間。來訪人員除特殊業務經生產副總及以上領導批準并由相關部門人員陪同可進入生產區域外,其余僅能進入辦公區域會談。協作單位人員出入廠區頻繁者,由協作單位到安環部統一申請辦理“臨時出入證”,憑“臨時出入證”14、進出大門。如遇特殊情況、重大搶修任務來不及辦理登記手續的,由主管部門確認專人到門衛室辦理臨時通行手續。集中出入。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私自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主管同意。第二十九條 成品、廢料出廠均需到對口銜接部門辦理由公司分管領導簽發的“發貨申請單”。設備外出維修保養的,需到對口銜接部門辦理由公司分管領導簽發的“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無公司分管領導簽發的“發貨申請單”和“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的,門衛有權滯留出門物品。進廠車輛或個人攜帶的工具、器械等物品,應于進門時到門衛室先行登記,出廠時憑“門衛登記單”與原登記單核對無誤后方可出門。 門衛人員需妥善保管“發貨申請單”和“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15、等其他單據,并登記好臺賬,由財務部和安環部按月審核備案。第九章 涉密區域的管理第三十條 本公司的工作區域按涉密程度可分為:“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外來人員與非本崗位的員工不得隨意進入“絕密級”、“機密級”區域,如有需要,必須進入,必須要有專人陪同方可進入,否則,本崗職工有權對外來人員進行驅逐。第十章 違反商業秘密保護的處罰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沒有及時按本制度的規定或相關要求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尚未造成失密后果的,按公司保密協議條款進行處罰。第三十二條 責任人無意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未造成經濟損失的,酌情處警告以上處分。第三十三條 責任人違反商業秘密管理規定、保密及不競爭協議,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民事責任,賠償企業遭受的全部損失或者部分損失,或者根據簽訂的商業秘密保護協議,支付違約金;第三十四條 責任人侵犯商業秘密,情節惡劣、后果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十一章 附則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與修訂;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