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保安基本要求職責緊急事件處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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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97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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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保安基本要求職責、緊急事件處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x 有限公司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1.1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公司和員工的財產安全、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特點和經營情況特擬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望全體保安人員嚴格執行。第二章 基本要求保安人員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須做到:2.1 保安人員必須按規定穿制服、佩戴胸卡上崗,并保持儀容嚴整、衣冠整齊。2.2 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管、冬夏裝混穿、制服外套便服。2.3 保安人員在崗位時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雅、精神飽滿、不準留長發、長須、染發2、。2.4 保安人員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準戴有色眼鏡,不準將手插在衣袋、褲袋內。2.5 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2.6 保安人員請假應按請假程序,一天以內報保安經理審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報行政副總審批,三天以上報總經理審批,準假后方可離開公司,并將請假單報行政部備案。第三章 基本職責3.1 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3.2 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3.3 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3.4 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3、當之處置,并立即報告上級。3.5 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有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行為。3.6 應熟記辦公區域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設施、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墻等有缺損時,應立即建議相關部門處理。3.7 應管制進入公司人、物、車輛,對不交待來訪部門和人員者,或拒不交待來歷者,一概不準進入公司,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3.8 應遵照巡邏路線按時或不定時巡邏公司各處。3.9 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并將服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事項進行登記,有關資料逐日保存并報行政副總以備核閱。 3.10 每位上崗保安人員,每4、日的白天、夜班固定崗或流動巡視崗,每周應提前上報物業部,行政部以備查崗。第四章 來賓引導4.1 凡來公司會客者,保安人員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指引客人到會見地點。4.2 外來推銷人員,如沒有與公司相關人員預約,一般不予接待,如是公司急需用品,可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 4.3 為保持公司衛生清潔,嚴禁施工工人進入公司廁所,但應禮貌告知公司規定。4.4 值班人員應嚴禁精神病患者及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并嚴防不法分子、圖謀報復者混入公司。4.5 嚴禁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l 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l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l 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與公司相關人員預約5、者除外)。l 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l 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4.6 嚴禁進公司的公司員工:l 攜帶違禁物品者。l 邊吃東西邊走者。l 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l 衣帽不整者。4.7 晚上19:00以后來司會客者恕不接待。第五章 車輛進出5.1 應熟記公司領導及經常來訪賓客的車輛,并引導至停車位。5.2 如不是會見公司相關部門的車輛,不許入內。5.3 所有車輛入公司后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時,必須下車推行。第六章 物品進出6.1 廠商來公司交貨,應先通知收貨人接洽。6.2 報紙、信函、文件等由保安代收,及時做好收、發工作,并例行登記。6.3 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6、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第七章 安全巡邏7.1 保安人員應不定時對公司辦公區域進行巡邏檢查,以保證公司及員工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如:員工下班后,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域、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第八章 緊急事件之處理 8.1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保安部經理處理。8.2 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故發生時應保持鎮靜,并以 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8.3 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8.4 事故無法消除,應急速通7、報有關單位。8.5 災害速報有關主管領導,夜間災害速報主管領導并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第九章 獎懲條例9.1 列事跡之一者,給予嘉獎一次或發放獎金:l 維護公司利益,有具體事跡者。l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足可為其它員工楷模者。l 工作盡心盡責,阻止公司財物被盜者。9.2 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或發放獎金:l 遇有意外或突發事件,奮不顧身,拼力搶救而減少損失者。l 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行任務,避免重大損失者。l 維護本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l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他人表率者。9.3 安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除名或記大過。l 工作不交接,擅離崗位,8、玩忽職守者。l 當班酗酒或睡覺者。l 監守自盜者。l 因工作失職造成本公司損失1000元以上者。l 對來賓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或故意刁難者。l 暴行犯上,不服從管理,工作不認真,造成失誤者。9.4 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或罰款50元。l 值班時看小說雜志,寫私人信件者。l 利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l 交接班時,對應交接事項未交接而造成失誤者。l 不請假外出,晚上不歸者。l 未經許可,擅自調班者。9.5 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或罰款20元。l 不穿制服,不戴工作證或儀容不整者。l 滿口污言穢語者。l 對來訪人員未能嚴格檢查。l 對違反安全、衛生管理規定的人員,未加制止,視而不見者。l 未能按時打掃保安室內外衛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亂者。l 不執行本管理制度者。第十章 公司行政部對本制度負最終解釋權,本制度自2008年9月26日起執行。 xxx有限公司行 政 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