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攪拌站試驗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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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725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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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凝土攪拌站試驗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試驗室管理制度 一、測量設備管理條例第一條 計量工作是公司生產和經營管理的基礎。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節能節物、降低物耗,提高經濟效益,更好的為混凝土生產服務,特制定本測量設備管理條例。第二條 測量設備管理組織網絡公司計量管理工作,由試驗室設備管理員,負責全公司的計量管理工作。各橫向部門應積極配合其工作。測量設備的歷史記錄由試驗室保存。第三條 計量工作的要求1、將測量設備分A、B、C三類進行管理,建立測量設備臺帳, 并按要求進行編號管理,做到測量設備的帳、卡、物2、三相符。2、凡在用測量設備都必須符合有關啟用規則(市有關文件),方可使用。3、試驗室主任有權責令停止使用不合格(包括未檢定、檢定不合格)的設備,限期送檢。4、所有測量設備的合格證,由試驗室統一管理,使用測量設備者,根據計量器具維修保養制度,對測量設備要妥善保管、維修,保證在檢定周期內使用正常,如有損壞,必須及時維修檢定。5、測量設備在管理工作中,有試驗室簽發申購單,做好領用、流轉、周檢、抽檢、降級、封存、維修保養及報廢工作。6、工藝、質量、能源、經營計時器具的配備,檢測工作必須圍繞質量第一,客戶至上的信譽,做好節約能源,降低物耗的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二、檢驗事故分析報告條例第一條 事故的性3、質與范圍1、在尚未獲得檢驗結果之前,樣品受到非檢測性破壞、編號搞錯,樣品或技術資料丟失。2、檢測數據有明顯差錯,并造成檢測結果錯誤。3、出現漏檢項目。4、檢測設備、標準物質、檢驗場所損壞或不正常的設備精度下降(未按規定在測試前校正儀器)。5、違反操作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6、生產過程中由于經驗不足,對所發生的異常情況(用水量異常-過高、過低;混凝土拌和物異常)沒有作出正確判斷,造成經濟損失。第二條 事故報告1、事故一旦發生,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向試驗室主任報告,試驗室主任會同生產調度應進行事故調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2、事故責任者應及時寫出事故報告。3、試驗室主任組織分析,并寫出事故分析4、報告(包括發生的原因、責任、性質及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第三條 事故處理1、試驗室主任根據事故的性質及造成后果的大小,提出處理意見。對事故責任人分別給予教育、檢討、扣發獎金、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的,必須從嚴處理。2、總結經驗教訓,根據情況在全公司通報,教育大家引以為戒,防止再次發生。三、技術文件管理條例第一條 國家、部門、地方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方面的文件、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組織人員學習,并對其歸檔。第二條 收集新的標準規范,確保檢測工作所采用的標準規范的有效性。第三條 新的標準規范必須編號,歸檔,發放給相關人員并做好發放登記。第四條 根據新的標準規范、測試方法等對設5、備的操作規程、檢測實施細則等進行相應的修改和修訂以滿足要求。第五條 測量設備的說明書、合格證、驗收章、維修記錄、使用記錄、報廢記錄等應進行歸檔。第六條 技術文件的借閱或復印,需辦理有關手續,并經試驗室主任批準,按時歸還。歸檔文件不得拆散刪改。第七條 各類法令、法規、規程、方法等保存到失效后三年。儀器設備檔案技術文件保存至設備報廢后一年,其他技術檔案文件保存期為五年。第八條 保存期滿的技術資料應列出清單,分類建立分冊臺帳。四、檢測資料管理條例第一條 檢測資料應按檢測項目分類歸檔。第二條 檢測原始記錄與檢測報告及相應質保資料應分別裝訂成冊。第三條 檢測資料至少保存至工程竣工后三年。第四條 檢測資料6、應連續編號。第五條 應采用本市統一的檢測資料表式。第六條 檢測報告應采用計算統一打印。第七條 委托單、臺帳和原始記錄應使用黑水筆或其他檔案用筆進行書寫。第八條 委托單、原始記錄和檢測報告應由相關有資格的人員親筆簽署。第九條 委托單、臺帳和原始記錄中出現錯誤時,每一錯誤處應劃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跡模糊或消失,并將正確值寫在其旁邊。所有改動應蓋有改動人的印章。五、水泥標準養護室(箱)、成型室管理條例第一條 進入標養室的試件應滿足試件制作要求方能進入養護池養護。第二條 水泥成型室溫度應保持202,相對濕度不低于50%,工作期內每天記錄一次。第三條 水泥標養室溫度應保持201,相對濕度不低于90%7、,工作期間每天記錄一次。養護池水溫應控制在201,每天進行測試記錄二次(上午、下午各一次)。第四條 每次換水必須采用相同溫度的儲容器內存水,且PH值7。第五條 試件應按規范放置并由專人管理,標養室、池應保持清潔。第六條 標養室、成型室設備應定期檢定、保養、保持正常運轉。第七條 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六、混凝土標準養護室管理條例第一條 進入標養室的試件應滿足試件制作要求,方能進入養護池內養護。第二條 標養室內的養護溫度應保持恒溫203,相對濕度應達到90%以上。第三條 每次換水必須采用相同溫度儲容器內的存水,且PH值7。第四條 每天對養護池內的溫度進行測定記錄(上午、下午各一次)。第五條 試件應按8、規范放置,并由專人管理,標養室應保持清潔。第六條 養護室空調設備應定期保養,及時排除故障,保持正常運轉。第七條 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七、試驗報告復核、審批及簽發條例第一條 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部頒標準/規范和當地的規定開展各類檢測項目,加強工作責任心,各種試驗報告必須字跡清楚,實事求是,數據可靠。第二條 必須按照檢驗委托單的要求,按時完成各項試驗工作,及時出具試驗報告,各種原始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必須修正時,應按規定要求進行修正,并在修正處蓋上修正人的印章。試驗報告不得涂改。第三條 各種試驗報告簽發手續必須完備,試驗報告必須要有試驗人,復核人分別簽名,并經試驗室主任審批簽名,加蓋試驗報告專用章后方9、有效。第四條 試驗報告必須妥善保管,不可以有卷邊、亂寫亂畫情況,定期整理歸檔,歸檔時做好封面,便于查找,防止遺失。第五條 用戶索取試驗報告、混凝土質量證明書后必須做好簽發記錄。混凝土質量證明書只有在得到營銷部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給用戶。第六條 各種原始記錄、報告、報表、臺帳等資料要有統一的連續編號,要按照科技檔案的管理要求,裝訂成冊。八、試驗室試驗報告專用章管理條例第一條 “試驗室試驗報告專用章”是經過金華市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備案,并由金華市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協會統一發放的試驗報告專用章,任何單位與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刻印。第二條 所有的試驗報告,在試驗與審核簽字后,交試驗室主任審核、簽字批準并10、蓋“試驗室試驗報告專用章”。第三條 當試驗室主任外出時,應慎重委托其他的試驗人員代為保管與使用。且該試驗人員必須持管理上崗證,并具備代理行使批準簽字的能力。第四條 試驗室主任應妥善保管好“試驗室試驗報告專用章”,若發生損壞、遺失或濫用,給公司造成損失及影響公司聲譽時,公司將追究其責任。試驗室試驗報告專用章不可以隨便放在辦公桌上,用好后必須放在規定之處。第五條 受委托保管與使用“試驗室試驗報告專用章”,如其下班或是因公外出,亦須慎重委托其他試驗人員代為保管與使用“試驗室試驗報告專用章”。九、試驗室崗位工作條例第一條 工作內容與要求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有關試驗法令、法規、工作標準、規11、程。堅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2、堅持持證上崗,按上崗證規定范圍,每天做好砂、石含水率測定,負責砂、石、砼等項目的室內試驗工作,及時出具試驗報告。3、根據施工單位所要求的砼強度標號,按照技術可靠、質量保證、經濟合理的原則,及時開具砼配合比通知單,配合比通知單交拌臺生產。監督拌臺砼生產質量,按規定抽樣留置砼試塊。4、各項試驗必須按標準、規范操作,有關數據填寫正確,字跡清晰。一旦發現試驗數據異常應及時報告室主任。5、按時做好試驗數據報表的統計工作和試驗報告的歸類整理、裝訂和歸檔存放。6、室內各類儀器、儀表、機械設備建立臺帳,專人保管維修保養。凡屬計量器具,必須定期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7、12、嚴守國家和企業的有關技術保密制度,企業重要的技術、科研資料出口需經技術領導批準。8、積極開展科研活動,完成上級下達的科研任務。9、積極做好月度統計報表的上報、信息反饋工作。10、搞好室內有毒物品及貴重物品的管理及用電安全管理,采取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11、認真做好落手清和工作環境的保潔衛生工作。第二條 工作責任1、對委托試驗任務未按期完成或有錯誤負責。2、對所簽發的報告負直接責任。3、對所簽發的配合比單錯誤所引起的砼質量事故負直接責任。4、對所負責使用和保管的儀器、儀表、機械設備、有毒物品等因保管不當所發生的問題負責。第三條 管理權利1、對未開具“生產通知單”的生產任務,有權不簽發“砼施工13、配合比通知單”。2、對經檢驗不合格的砂、石等原材料,有權責令采購部門退料。3、對拌站計量系統抽驗失準,危及砼質量的有權要求拌臺停拌砼。4、對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要求,有權拒絕。十、混凝土試塊制作管理條例第一條 每組試塊所用的拌合物應根據不同的要求從同一個攪拌機或同一攪拌車中取出,所取的總量為試塊體積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所有試件應在取樣后立即制作。第二條 混凝土強度檢驗的取樣按下列條件進行:1、用于出廠檢驗的試樣,每100盤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個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2、用于交貨檢驗的試樣,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14、少于一次(大方量工程每200m3取樣一次),一個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對新的配合比,在初次使用的1個月內做3天、7天、28天試塊。對在生產過程中有質量疑問的混凝土,必須成型3天、7天、28天試塊。每天對所生產的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至少成型一組3天、7天試塊,以便于對混凝土強度的及時控制。3、混凝土試樣的組批條件,應符合GBJ107-87的規定。第三條 應根據粗骨料規格不同,制作相應尺寸的試塊。第四條 制作試塊前,應將試模清擦干凈,并在其內壁上涂一層礦物油脂或其他脫模劑。第五條 成型后試塊,按規定進行表面抹平;同時,用標簽做好試塊的編號,以防試塊多了造15、成混亂。第六條 試塊成型后應覆蓋表面,以防止水分蒸發,并放置在溫度205的室內至少靜置一晝夜(但不得超過二晝夜)然后編號、拆模。第七條 拆模后的試塊,按不同齡期立即放在標養室進行養護。十一、原材料質量檢驗條例第一條 原材料質量檢驗按國家的有關規范、標準進行,嚴格把好進貨質量關。第二條 根據材料部門填寫的檢驗委托單,及時按規范要求對原材料取樣,按進貨批量檢驗。第三條 做好原材料試驗原始記錄,試驗報告和原始材料試驗臺帳。第四條 應及時將原材料檢驗結果簽發試驗報告,并反饋給材料部門,加強對原材料的質量控制。第五條 水泥進貨時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書,進場水泥應及時按批檢驗其安定性等物理力學性能。當使用長期16、質量穩定的散裝水泥時,可按每10天/500噸為一批進行檢驗。第六條 外加劑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用外加劑GB-8076規定。使用的外加劑必須經過技術鑒定,進貨時必須有質量證明書,驗收時應對外加劑PH值及密度進行測定,并做好測定記錄,外加劑稀釋后必須檢測密度,外加劑的摻量及與水泥的適應性應按國標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J-119的規定,通過試驗確定。第七條 粉煤灰摻和料應符合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的粉煤灰的規定。粉煤灰進廠應有質量證明書,其摻量應符合GBJ-146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的規定。對每天進廠的粉煤灰至少測一次細度,并作好記錄。第八條 當采用其他摻和料時,必須經過鑒定,并在使用之前經試驗驗證。第九條 混凝土所用骨料應符合國標JGJ-52、JGJ-53和DBJ 08-227-97的規定。對進場的骨料必須分批取樣、檢驗其顆粒級配、含泥量、泥塊含量及粗骨料的針片狀含量等,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