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公司煤炭運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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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728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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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電公司煤炭運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標準規定了廠煤炭運輸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管理標準。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于廠煤炭運輸管理工作。第二章 管理職則第三條 主要管理職則一、負責燃料的調運管理工作。二、負責與鐵路運輸部門和主要供煤方的工作協調關系。第四條 協調管理職則一、負責協同做好燃料管理的日常工作。二、負責協同入廠燃料的數量和質量驗收管理工作。三、負責協同計量統計人員向上級有關單位提供燃料統計數據。四、協調廠內部燃運系統的接、卸、排、儲等工作,并對此項工作有2、監督和提出考核意見的權力。 第五條 配合管理職則一、負責配合發電用煤(油)的計劃和采購工作,并負責監督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二、負責配合燃料的儲備工作。三、負責配合燃料的統計、結算和核算管理工作。四、負責配合煤廠盤點工作。第六條 其他管理職則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第三章 內容、要求與程序第七條 正常采購煤炭由赤峰白音華物流有限公司負責廠入廠煤的公路運輸。運煤費用按照廠和赤峰白音華物流有限公司簽訂的煤炭供應合同執行。赤峰當地統配煤及市場煤由廠自行負責,可以根據情況采用公路運輸或鐵路運輸。運輸費用按照廠與運輸商簽訂的運輸合同執行。第八條 廠自行負責的公路運輸隊伍除特殊情況外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特3、殊情況下需經過廠燃料采購領導小組集體決定,選用具有資質齊全,價格合理的運輸公司。堅決杜絕個人行為,不得使用個人車輛。第九條 赤峰白音華物流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運輸公司及承運統配煤和市場煤的承運商為運輸車輛的安全責任人,所有運輸車輛入廠后造成的安全事件均由安全責任人承擔和負責。安全責任人要與廠安全監督部簽訂安全協議。第十條 廠自行負責的運煤車輛必須聽從燃料管理中心的指揮調度和管理,以保證入廠燃料的供應工作。一、燃管中心按燃料需求合同和承運商的承運能力以及廠內的接卸能力合理安排接卸。燃管調運人員要時時掌握礦方的裝車信息和運輸路線的相關信息,確保接卸安全、順暢。二、燃管調運人員要掌握每天的運輸能力,了4、解和掌握所有運輸車輛的狀況及裝車情況,保證運力和裝車,從而確保燃料供應。三、燃管調運人員要掌握每個礦別的運量,便于混配摻燒和分堆存放。第十一條 所有運煤車輛必須按到達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排隊,不得加塞插隊,重車不得逆向上衡檢斤。在接卸前不得隨意進入廠區,接卸時要聽從計量人員的指揮、安排,有組織的進行接卸。第十二條 燃料管理中心對運煤車輛進行正常檢斤、檢質,運輸車輛所運煤炭必須保質保量,駕駛員對在裝運時有摻假行為,如蓋帽、摻煤泥、石塊,沒有制止,一經發現,扣罰500-1000元并停止運輸車輛的運輸資格。第十三條 所有運煤車輛在采樣人員車上采樣時,不得移動車輛。移動車輛時必須確認采樣人員已離開車輛后5、再開動車輛,以確保車上采樣人員的安全。運煤車輛要注意避讓車下采樣人員和清底人員,杜絕發生刮碰現象。第十四條 進出A廠的運煤車輛在過鐵路平道口時要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的原則,時刻注意火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進入卸煤棚里的后翻車輛一定要保證車廂支起后與上煤吊車有一定的安全距離,避免汽車與吊車發生碰撞。進出B廠煤場的車輛要注意與斗輪機、吊車的距離,必須確保不影響斗輪機、吊車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確保安全。第十伍條 燃料管理中心負責接卸的鏟車、推土機司機必須保證來煤的接卸貨位和接卸貨位的安全、可靠,確保接卸順暢。所有運煤車輛不得與燃料管理中心負責接卸的鏟車、推土機爭搶車位,否則一切后果由運煤車輛負責。卸6、煤車輛、鏟車、推土機等車輛要遵循“車輛避讓作業人員”的原則,避免發生碰撞、掩埋、砸傷、刮蹭等事件。所有車輛要保持運煤通道平整暢通,運煤車輛、推土機、鏟車要按指定路線行使,進入干煤棚、儲煤場、站臺后,要與生產設備、建筑物、構筑物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避免對其造成損壞。第十六條 考核一、對不聽從計量人員指揮,不服從接卸人員安排的車輛,上車口爭搶的車輛,入廠后超速的車輛,妨礙接卸鏟車、推土機正常工作的車輛,停止當車接卸并按廠相關規定給予200元/次的處罰,對屢教不改的車輛,給予停止拉煤37天的處罰。二、運煤車輛入廠后,對生產設備、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設備刮碰、損壞的除按價賠償外,燃料管理中心有權根據安7、全問題造成的影響或損失對安全責任人進行處罰。第四章 附則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廠燃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燃料管理中心運輸管理制度。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第十九條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一、電力用煤燃料標準匯編二、統計法三、計量法四、合同法第六章 附則一、年度制度建設計劃表二、制度執行情況反饋意見表三、煤炭運輸管理工作流程圖 附件1:年度制度建設計劃表制度名稱(含制定或修改)主辦部門協辦部門擬征求意見單位制定或修改的目的、依據主要內容簡述填報時間擬完成時間附件2制度執行情況反饋意見表制度名稱廠煤炭運輸管理制度制度編號執行中發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