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控股有限公司會計機構設置和人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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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739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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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電控股有限公司會計機構設置和人員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北京xx機電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所屬企業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企業、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第三條企業負責人對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第二章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第四條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主要職責是:依法進2、行會計核算;依法實行會計監督;擬定本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具體辦法;參與擬定經濟計劃、業務計劃,考核、分析預算、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辦理其他會計事務。第五條企業應當根據自身會計業務的需要單獨設置會計機構,確定會計人員名額編制,報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備案,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各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實施委派。第六條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條件的企業要在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以便及時組織本企業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核算,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第七條沒有設置會計機構和配備會計人員的單位,應經批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或者持有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的其他代理記賬機構進行代理記賬。第八條企業3、所有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持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第九條企業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并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結算、總賬報表、管理會計、稅務核算、會計電算化管理、會計事務管理、稽核、檔案管理等。開展會計電算化和管理會計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相應工作崗位。第十條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4、工作;出納以外的會計人員不得序編制人員,不得兼任微機錄入工作,不得進行系統操作。出納人員不得從事出納以外的電算化錄入等操作工作。第十一條各個崗位的會計人員在明確分工的前提下,要從整體出發,發揚相互協作的精神,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會計工作。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并以制度的形式明確,以便會計人員能夠全面熟悉各項工作。第十二條企業應當根據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總會計師,由公司統一委派。總會計師行使總會計師條例規定的職責、權限。總會計師的任命(聘任)、免職(解聘)依照總會計師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第十三條總會計師的地位和任職條件。根據總會計師條例的規定,總會計師是單位領導成員,協助單5、位負責人工作,直接對單位負責人負責。總會計師作為企業財務會計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和經濟核算,直接參與本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活動。為了保障總會計師的職權,總會計師條例還規定,凡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不能再設置與總會計師職責重疊的職務。第十四條按照總會計師條例的規定,擔任總會計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積極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2、堅持原則、廉潔奉公。3、取得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后,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部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的時間不少于3年。4、要有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熟悉國家財經紀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掌握現代化管理的有關知識。5、具備本行6、業的基本業務知識,熟悉行業情況,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6、身體健康、勝任本職工作。第十五條公司對各企業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逐步實行委派制,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2、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3、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不少于二年。4、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5、有較強的組織能力。6、身體狀況能夠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第十六條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第十七條企業領導應當支持會計機構、會計人員7、依法行使職權;公司對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每年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八條企業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出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企業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第三章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第十九條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負責全公司在職在崗會計人員的注冊、年檢工作。第二十條公司對持證會計人員的基本情況建立業務管理檔案,加強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后期管理。第二十一條持有非本市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調8、入本公司工作的,應持原所在地財政部門有關證明材料及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自調入工作單位之日起二十日內,到公司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辦理重新注冊登記手續。第二十二條持證人員應妥善保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如有遺失,應在市財政局指定的報刊即:北京日報、北京青年報、北京晚報上登報聲明,經查實未發現違反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行為的,由企業開具證明可到所屬區財政部門辦理補證手續。第二十三條根據市財政局的要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年檢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一般安排在雙年份的下半年,由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統一辦報理。主要審核和檢查持證人員的下列情況:1、完成規定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情況。2、工作單位、學歷、會計9、專業技術資格或者職稱變更情況。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情況。4、已經注冊登記的持證人員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會計職業紀律情況,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5、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規定。第二十四條參加年檢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年檢的內容和要求,由本人逐項如實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企業財務部門應當對參加年檢的持證人員報送的年檢材料進行審核、檢查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年檢;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年檢。年檢期間下列人員可以不參加年檢,但最多只免檢一次,并提供有效證件:1、出國進修會計專業的人員。2、住院(六個月以上)病人。3、休產假人員。4、應征入伍后非從事會計工作人員。5、其他特殊情況。第二十五10、條罰則。任用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或者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未經注冊登記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單位,依據會計法第42條的規定處理并報市財政局備案。持證人員不參加或者未通過會計從業資格年檢的,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自當年年檢結束之日起自行失效,自失效之日起兩年內(含兩年)不得重新申請考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第四章會計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第二十六條企業會計人員必須遵守繼續教育的各項規定,自覺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按規定完成年度學習任務,努力提高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不斷補充、更新、拓展知識和技能。第二十七條企業要支持會計人員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會計11、人員在參加繼續教育期間,應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待遇。第二十八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分為高、中、初三個級別。即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1、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雖未取得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已受聘大中型以上企業總會計師職務及國有大中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負責人及具備相當水平的會計人員。2、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及具備相當水平的會計人員。3、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第二十九條繼續教育的內容與形式1、會計人12、員繼續教育內容應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面向未來,學以致用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1)會計理論與實務。(2)財務會計法規制度。(3)會計職業道德規范。(4)其他相關知識。(5)其他相關法規制度。2、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必須達到以下學時:(1)高、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68小時,其中接受培訓的時間每年不少于20小時,自學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48小時。(2)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72小時,其中接受培訓的時間每年不少于24小時,自學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48小時。第三十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包括接受培訓和自學兩種形式。1、接受培訓形式包括:(1)公司委托市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批13、準的培訓單位舉辦的培訓。(2)高級會計人員由市財政局統一組織培訓。(3)正在普通院校或在成人院校接受國家承認的會計專業學歷教育的會計人員,取得畢業證書當年可視為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培訓。(4)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格證書當年,可視為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培訓。2、自學形式包括:(1)部門或單位自行組織的業務學習、崗位培訓。(2)承擔會計專業課題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3)市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形式。第三十一條有下外情況之一的會計人員,其繼續教育時間可以順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I、年度內在境外工作超過六個月的。2、年度內病假超過六個月的。3、生育。14、4、其他情況。有上述情況的會計人員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證明,經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后確認。第三十二條繼續教育的記錄方式是由財政部門審核、計算機打印、登錄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同時進入會計人員管理檔案。第三十三條繼續教育的組織與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統一負責全公司中、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制定公司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所屬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審核和記錄工作;做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檔案管理工作;配合市財政局做好會計人員中、初級繼續教育的其他管理工作。第三十四條按規定應參加而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會計15、人員,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督促其接受繼續教育。年度內未接受繼續教育或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時間的會計人員,如無正當理由,予以警告。第三十五條連續兩年未接受繼續教育或連續兩年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課時的會計人員,需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統一考試并合格才給予年檢,不合格或不參加考試者取消其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內容為近兩年的繼續教育培訓內容。第五章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第三十六條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第三十七條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第三十八條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16、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并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第三十九條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第四十條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第四十一條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第四十二條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第四十三條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和各企業財務部門應當定期檢查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并作為會計人員晉升、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獎勵的重要考核依據。會計人員違反職業道德的,由所在單位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由會計從業資格證發證機關吊銷其資格證書。第六章附則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