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廠經營發展員工食宿及工作規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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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748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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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裝廠經營發展員工食宿及工作規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服裝廠員工管理制度食宿1公司設有飯堂和宿舍,為需要食宿的員工提供食宿。2飯堂用餐時間:中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夜宵:根據加班情況供應,最遲不超過次日凌晨1:00點。3員工訂餐須在每月25日前上報給部門主管,然后由部門主管統一在每月28日前報給餐廳管理員辦理飯卡。4用餐時要遵守用餐紀律,服從餐廳工作人員的安排。5員工住宿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和床位;貴重物品避免攜入,遺失后果自負;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以及放高音音響影響他2、人休息;不得使用易引起火災的物品、器具;嚴禁在宿舍內進行打架、斗毆、賭博、流氓或其它非法活動。6晚上10:00時后男女員工不得串門探訪;晚上12:00時關宿舍門;晚上1:00前關閉電燈;(加班時按下班兩小時后關閉電燈)。7住宿人員的進住或遷出,須辦理好鑰匙、用具、設備等交接手續,行李出廠必須要有出廠證(所有行李的外出必須在中午12:0013:20,下午18:0019:00間憑出廠證外出)。8員工入廠時,公司為各位員工制作廠牌。廠牌要保管好,遺失廠牌需交10元補辦廠牌費。工作規范一、工作規范細則1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及工作守則,積極進取,勤奮工作,愛崗敬業。2注重自身儀表3、形象,著裝整潔,言談舉止文明禮貌。3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4維護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形象的事。5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侵占。6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7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8上班時間不得串崗、嬉鬧、高聲喧嘩。不得接待私人來訪,撥打私人電話。不得看報紙、雜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9注意和保持工作場所環境衛生,做到整潔美觀。10不得任意翻閱不屬于自己負責的文件、賬簿或函件。11除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12對于所辦事項不得收受任4、何饋贈或向往來客戶挪借財物。13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其它一切公物應盡善保管,不得私自攜出或出租、出借。14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進入工作場所。15公司員工之間在工作上、生活上應該互相幫助、互相支持、互相諒解。16不斷進行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為公司的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二、考勤1上班時間公司正常上班時間為:8:0012:00、13:3018:00、晚上加班時間:19:00。2打卡規定(1)、公司除總經理和總經理特許的人員以外,其它員工每天上、下班包括加班均須打卡。(2)、上班提前20分鐘打卡,下班后打卡,其余時間內打卡均視為無效。若因公原因,須經上級主管證明,并由上級主管簽名方可視為有效。(3)5、若忘記打卡,持卡人須在24小時內由本組組長證明上下班時間,并經本部門主管簽名后方可交由人事行政部補卡。(4)、請假以1小時為準,請假條上必須證明請假人的IC卡卡號、姓名、部門、職位及請假的確切時間(如上午8:309:30);請假不超過半天的下班時一定要打卡,請假半天的要詳細注明是上午還是下午。(5)、加班時間最少計算單位是半小時,不足半小時忽略不計,不足1小時以半小時計算。(6)、禁止代人打卡。否則,一經發現,持卡人及代人打卡人每人罰款50元。(7)、員工若因個人原因不按規定打卡者,計薪方法如下:(8)、直落員工下班之后一定要到保安處登記,如不登記的,造成電腦考勤記錄出錯,后果自負。(9)、6、通宵員工7:40之前一定要打卡,同時必須到保安處登記。如果還需繼續上班的員工,在8:00鐘時一定要打上班卡,下班時必須打下班卡。(10)、廠休員工必須憑部門主管簽字的離廠條到保安處登記。(11)、此IC卡成本費10元,如不慎遺失或損壞,需到人事行政部補辦,補辦需交手續費用20元。3曠工及處罰規定(1)、計件薪酬員工曠工半天罰款30元;計時薪酬員工曠工半天扣當月一天半的平均工資。(2)、連續壙工3天(包括3天)以上作自動離廠處理。(3)、凡遲到、早退每月累計達到30分鐘或曠工一次者,均無當月勤工獎。(根據規定)4請假、銷假規定(1)、請假要填寫“請假條”報上級審批。(2)、審批權限:a)車間員工7、請假在半天以內(含半天)的,由部門主管審批;請假在半天以上、十天以內(含十天)的,由生產廠長審批;請假在十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b)辦公室及管理人員請假在半天內(含半天)的,由該部門課長審批;請假在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的(含兩天),由該部門部長、廠長審批(生產系統相關人員);請假在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3)、請假逾期歸廠且無充分理由或相關證明續假者,以曠工論處。(4)、請假須由本人親自辦理,不許代人請假及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或親自辦理請假的,事后必須憑有效證明補辦相關請假手續。否則,一律以曠工論處。(5)、員工休滿假期后應及時上班,若提前結束假期則應到人事行政部申請銷假。三、人8、員、物品進出公司1凡本公司員工進出廠門必須于明顯部位佩戴廠牌,以示識別,嚴禁上班時間赤足或穿拖鞋進出廠門和車間。2員工在工作時間出廠,要有經審批的“離廠條”或“請假條”保安才予以放行。3員工出入廠門攜帶物品應主動配合接受檢查。4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放行單據(“出廠證”、“出貨通知單”或“材料調撥單”),并經當值保安核對無誤后始得放行。四、安全生產1公司的各級生產人員要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監督他人不違章作業。2班前班后要檢查所使用的工具、設備,保證安全可靠。3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4生產時要穩定情緒、集中注意力,不嬉戲、打鬧,不串崗、漏崗。5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知識,9、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6公司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將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對于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辭退、開除等處罰。對造成損失的則要現令其賠償損失。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則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五、消防安全1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都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人員、財產疏散和火災撲救工作。2嚴格遵守公司的用電、用火制度。3未經許可或非緊急情況下,嚴禁移動、使用消防器材。4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5對無視消防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10、制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辭退、開除處罰。對造成損失的則要現令其賠償損失。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幫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懲程度予以不同的處理,對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員工處罰制度本公司對員工的處罰分為“開除”“辭退”“罰款”“警告”四類?!傲P款”金額20100元。1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開除”(1)、利用公司名言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2)、盜竊、利誘、脅迫或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公司商業秘密、技術資料者。(3)、未經公司私自允許他人使用公司商業秘密、技術資料者。(4)、匯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5)、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11、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6)、利用職權受賄或營私舞弊者。(7)、挪用公款者。(8)、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10)、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造成惡劣影響者。(11)、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1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13)、對同會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14)、威脅、報復公司人員者。(15)、在公司內聚眾賭博。(16)、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17)、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1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幫者。(19)、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以上者。(20)、年度12、內累計被罰款十次者。(21)、被公檢機關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22)、其它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重大損失者。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辭退”或“罰款”(1)、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2)、利用職權或業務之便獲取非法利益者。(3)、隱瞞重要事項,虛報或偽造人事或其他資料記錄者。(4)、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5)、故意浪費公司財物使公司受損者。(6)、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7)、工作態度差,經常與公司領導或同事吵架者。(8)、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工作秩序者。(9)、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且態度惡劣者。(10)、態度粗暴、辱13、罵恐嚇執勤人員者。(11)、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12)、無故怠工、靜坐、罷工情節嚴重者。(13)、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14)、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15)、虛報工作成績,偽造工作記錄者。(16)、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生產廢品、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等造成實際性損失較大者。(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18)、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19)、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吸煙者。(20)、有其它造成惡劣影響和行為者。3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罰款”(1)、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2)、未14、經允許擅自撕毀公司通告、通知者。(3)、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4)、上班期間非工作需要飲酒者。(5)、在生產、工作現場無理取鬧、嬉戲者。(6)、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7)、工作時間內睡覺者。(8)、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9)、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10)、不服從上級正常的工作安排、調動者。(11)、不配合保安履行正常工作者。(12)、私借廠證、飯卡給他人使用者,未經批準私自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廠區者。(13)、隨意搬動電源開頭或其他機器設備者。(14)、在禁煙區吸煙者。(15)、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者。(1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17)、檢查值班15、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18)、其它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者。4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警告”(1)、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2)、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3)、上下班及就餐違反紀律,不排隊且不聽從管理人員勸阻者。(4)、做出不符合文明衛生的行為,如隨地吐痰、亂丟垃圾、涂污機器設備、門窗、墻壁等行為者。(5)、出入廠區不佩戴廠證者。(6)、在工作現場閑聊、講笑、吃零食、伏案、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7)、工作時間隨意離崗、串崗、外出者。(8)、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懶者。(9)、下班后不清理工作臺上的工具、物料者。(10)、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11)、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12)、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13)、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14)、浪費物料情節輕微者。(15)、將非生產用品帶入生產現場者。(16)、其它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便情節輕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