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公司賣場專賣店員工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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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790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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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器公司賣場專賣店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電器賣場專賣店獎懲制度1獎勵制度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步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工作優秀,業績顯著,有下 列表現之一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獎勵分口頭表揚、書面獎勵、物質獎勵、獎金、 國內外考察、進修及旅游等。1.1為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服務熱情周到,受到顧 客贊揚者。1.2能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公司采納,獲得經濟效益,減少開支,增加收 入者。1.3刻苦鉆研技術知識,有發明創造申請并獲得專利者。1.4檢舉或報告違法亂紀事件,維護公司2、利益者。1.5能沉著冷靜地應付意外緊急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吋上報或設法避免損失, 維護公司聲譽者。1.6主動上交顧客遺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者。2懲罰懲罰是對錯誤的糾正和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必要的懲罰是獲得新的獎勵的基 礎。公司的懲罰主要分為以下幾種:2.1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給予警告處理(1) 遲到、早退者兩次以內者;(2) 輕度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3) 頂撞上級,情節輕微者;(4) 對工作玩忽職守,對公司未造成不良后果者;(5) 票據開寫錯誤超過兩次者;(6) 對顧客愛理不理者;(7) 扎堆聊天累計在3分鐘之內者。2. 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酌情處以100-500元的罰款(1)3、 擅離崗位者;(2) 遲到、早退超過兩次者;(3)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4) 對工作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影響公司聲譽者;(5)票據開寫錯誤超過兩次者;(6)對顧客粗暴無禮,被顧客投訴者;(7)曠工一天者;(8)扎堆聊天累計超過3分鐘者;(9)未能妥善解決商品退換問題,造成顧客不滿者。2. 3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酌情處以200-2000元的罰款(1)出售與價簽不符的商品;(2)有問無答、不止面回答顧客詢問、用動作代替語言、使用服務忌語,對顧 客冷、頂、碩、推而造成顧客不滿者;(3)在經營中,違反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而造成顧客不 滿者;(4)在解決、處理商品退換過程4、中,未遵守公司退換商品的有關規定,由于我 方原因,造成顧客不滿意或投訴者;(5)商品退換過程中推脫刁難顧客,該先行負責而未能先行負責,造成顧客不 滿者;(6)喜賣厭退,退換商品時人為地設置退換障礙、造成顧客不滿者;(7)遇有商品退換疑難問題,未主動引導或陪同顧客與有關部門領導聯系,致 使顧客越級上找,造成不良影響者;(8)對行動不便的殘疾者購物,未根據顧客要求實行全過程陪購服務,造成顧 客不滿者;(9)需送貨入戶的大件、大宗商品,未協助顧客辦理送貨各項手續或錯送貨物 者;(10)城近郊區24小時內、遠郊縣48小時內未送到貨,時限內又未能與顧客聯 系說明,造成顧客不滿者,遇有顧客所住地區是禁行區5、交通易阻塞地區、 限時通行區或特殊區域,在送貨時限內與顧客另行約定,但未按約定履行 的而造成顧客不滿者;(11)送貨未能按規定入室到位,未使用文明用語、服務忌語造成顧客不滿者;(12)未按操作規范和程序完成商品交易全過程,造成顧客不滿者;(13)大件商品需要安裝調試未能在三日內上門服務(行業管理的除外,如空調 等),在規定時限內又未能與顧客重新約定,造成顧客不滿者。2. 4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立即以辭退處理。(1)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15天者。(2) 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恐嚇、威脅同事,影響公共秩序者。(3) 私吞專供顧客的贈品,盜竊公司財產,擅自將公司財物據為己有者。(4) 辱罵顧客或與顧客打架者。(5) 蓄意損壞、損耗公司財物,造成損失者;(6)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法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