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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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827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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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煙草專賣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本質要求:規范管理、科學使用、降本增效。第一節 固定資產管理第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生產經營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包括土地、廠房及建筑物、計算機、通訊設備、運輸設備、器具、工具、家具等。第二條 固定資產投資的決策及重大固定資產購建手續按照宣城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大宗物資采購管理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固定資產業務實行預算控制和歸口管理。預算控制辦法按宣城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全2、面預算管理制度執行。第四條 辦公室是固定資產實物歸口管理部門,財務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及監督,信息技術部門協助管理計算機、通訊設備類固定資產。上述三部門為一級管理部門;各部門、單位協助管理屬地固定資產,為二級管理部門。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對本部門、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負責。第五條 辦公室主要負責審核使用部門提出的固定資產采購申請,并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按規定辦理詢價、比價采購、實物驗收與管理,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牽頭負責每年一次的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并負責向決策層提出資產盤虧、盤盈報告等。第六條 財務部門參與固定資產的招標采購,審核、支付固定資產購置款項,并會同紀檢監察部3、門審核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的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合理制定各類資產保險項目及保險數額,登記資產總賬及明細賬,參與固定資產的定期盤點工作。第七條 信息技術部門參與固定資產中計算機及通訊設備預算審核、采購選型、比價工作,建立計算機及通訊設備臺賬,并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日常維護等工作,參與每年一次的固定資產盤點,對資產盤虧、盤盈提出處置建議。第八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以及各單位綜合辦負責提出采購申請,建立固定資產部門臺賬,固定資產日常維護及管理,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等。第九條 根據當年申報核準后的預算,由辦公室在預算范圍內,嚴格按照程序辦理購置手續;組織使用部門及相應部門對固定資產進行驗收、登記,并建立公司4、固定資產卡片。屬于預算外的購置,其審批按追加預算審批程序辦理。第十條 固定資產領用、轉移、調劑時,必須辦理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手續。機構調整、資產管理員、使用人員崗位變動時,應由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資產盤點,辦理交接手續;紀檢監察部門要定期對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十一條 建立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各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對各部門、單位內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上交,以免造成浪費和重復購置。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租出借單位提出申請,按程序進行審批。收回時應進5、行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務部門,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出售、捐贈等處置除需內部文件核定以外,如需取得稅務部門批復或需向省局(公司)報審或備案的,應按照規定辦理,否則不得進行固定資產處置。固定資產因故不能使用或損壞(已無法維修),確需重新領用,須將原來物品交回辦公室核銷,然后按正常程序辦理。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發生盤盈、盤虧的,由使用部門說明原因,按照辦公室查實后編制盤盈、盤虧報告,經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會簽,報領導批準后調整有關記錄,對因瀆職造成的固定資產毀損的盤虧,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第十五條 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賠償制度,6、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使用人、資產管理員)追究其經濟責任。毀損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屬于人為毀損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承擔相應賠償義務;自然災害毀損的,按照財產保險的規定處理。賠償或理賠不足的部分,經辦公會議通過,作為損失處理。第二節 低值易耗品管理第一條 辦公室為低值易耗品的歸口管理部門。部門提出申請,由辦公室簽署意見,報領導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采購;各單位低值易耗品的購置按照“誰使用、誰購買、誰管理”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實行屬地辦理。第二條 低值易耗品使用應盡可能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節約使用;物品采購應本著比價采購、急事先辦的原則,充分保證辦公的需要;物品采購后,應及時登記。第三條 低值易耗品要指定專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臺賬,嚴格領用手續。低值易耗品由領用人填報低值易耗品領用單,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辦公室審核后領用。一次領用低值易耗品總價值(采購價)達到200元,須報領導批準。第四條 低值易耗品要每半年進行一次盤點,核對賬物,做到賬實相符。對于調整出來暫時不用的低值易耗品,辦公室要做好維護和保管工作。第五條 低值易耗品不得隨人員崗位變動而轉移,因工作需要轉移的,須辦理相關手續。第六條 低值易耗品因故不能使用或損壞(已無法維修),確需重新領用,須將原物品交回辦公室核銷,然后按正常程序辦理;因個人原因造成低值易耗品損壞或丟失的,須按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