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廠工作票操作票填寫及操作監護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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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839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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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熱電廠工作票、操作票填寫及操作監護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工作票、操作票及操作監護制度 一、熱機操作票填寫與注意事項: 1 操作人與監護人一同接受預告操作并復誦,操作票統一編 號,使用時按編號順序使用。 2 操作人員根據設備運行方式親自填寫操作票,一份操作票 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填寫操作票必須使用設備雙重 名稱及正規術語,填寫完操作項目應在下方空格處劃上終 止符號。 3 操作不得添項票字跡要清楚、工整,嚴禁并項、漏項、倒 項、。主要用字不得涂改(如設備名稱、編號、開關、啟、停、送等)否則作廢,有個別錯2、字需修改時,應用刀片輕 輕刮掉,改后的字清楚可辯。每張操作票的改字不得超過 3個,否則另填新票。 4、作廢的操作票應在操作任務欄中蓋“作廢”章,未執行的 操作票在操作任務欄中蓋“未執行”章,并在備注欄內注 明未執行的原因。 5、一個操作任務用多張操作票時,再備注欄內右下角填寫“接 下頁xxx號”,在第二頁及以后各項操作任務欄內填寫“承上頁xxx號”。 6、操作人寫完核對操作票無誤后,簽名后交監護人,監護人 根據實際運行方式核對操作票無誤后,簽名交值班負責人 操作票出現問題負同等責任。 7、監護人在操作人完成操作確認無誤后,在操作票該項欄做 “”記號,并記錄操作時間,在操作中發生時,必須立 即停3、止操作并向值班負責人匯報,不準擅自更改工作票, 待弄清問題后再進行操作。 8、操作票執行完畢,在終止符號上蓋上“已執行”章,在執 行過程中因故停止操作在已執行項與未執行項之間橫道線 上方蓋“已執行”章,下方蓋“未執行”章,并在備注欄 內注明中斷原因,固定操作票中不準有手寫的項目。 9、監護人將執行完的操作票交回值班負責人,匯報操作完畢 值班負責人向值長匯報并記入操作票登記薄中,并記入運 行日志中。 10、已使用的操作票每月由分場裝訂并審查至少保存三個月 主機(鍋爐、汽輪機)啟、停操作票應隨設備技術檔案永 久保存。 二、熱力機械工作票制度(熱電) 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票的質量,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4、檢 修工作票必須把好填寫關、審查關、安全措施關、許可開 工關、驗收關等。 1、在檢修工作以前,由所屬班組填寫工作票,需填寫設備檢 修申請單的工作票,就按“值長調度”批準后的項目進行 填寫。 2、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一式兩份,簽發時應將 工作票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 作負責人填寫,填寫后交工作簽發人審核無誤后簽字,由 工作負責人送交運行班長。 3、如果幾個工作班按規定填用一張總的工作票,工作負責人 一欄應填總的工作負責人姓名(專業專工以上的人員擔 任)。各個工作負責人的姓名填在負責人的那一項工作內 容之后。不得隨意涂改,工作票應工作簽發人和工作負責 人親自填寫,不5、準代寫簽名。 4、工作票一般應在開工前一天,當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應在 開工前一小時送交運行班長,由運行班長對工作票全部內 容進行審查。 4-1 審查工作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負責人是否勝任,是否需辦理動火工作票,需檢修自理的措施應注名檢修自理。 4-2工作票面整潔,字跡清楚工整。 4-3工作內容填寫詳細、清楚,設備使用雙重編號,工作地點明確。 4-4主要用字不得涂改(如設備名稱、編號、開、關、停、啟、送等)個別字填寫涂改應蓋上自己的印章,一張工作 票最多允許兩處涂改,否則作廢。 5、作廢的工作票應在工作內容欄內蓋“作廢”章,在接票人 處簽名;未執行的工作票應在工作內容欄蓋“未執行”章 在接票人處6、簽名,并在安全措施執行情況處注明未執行的原因。 6 運行值班人員補充安全措施欄,如無補充措施時,應在本 欄內填寫“無補充”字樣,不得空白。審查發現問題,應 向工作負責人詢問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錯誤或重要遺漏 應重新辦理工作票。 7、審查無誤后,在工作票上填上收到時間,在接票人處簽名 在工作票登記薄上進行登記。 8、根據工作票開工計劃時間,安全措施內容機組開停計劃和 值長意見,由班長在適當時候布置運行值班人員執行工作 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應由班長或司爐、司機監護執 行。 9、安全措施中如需由電氣值班人員執行斷開電源措施時,熱 機運行班長應填寫停電聯系單,送電起運行班長以布置和 執行斷開電源措施7、;措施執行完畢,填好措施完成時間, 執行人簽名后,將停電聯系單退給熱機運行班長并做好記 錄。如電氣和熱機為非集中控制,措施執行完畢,填好措 施完成時間,執行人簽名后可用電話通知熱機班長,并在 聯系單上記錄受話的熱機班長姓名,停電聯系單可保存在 電氣運行班長處備查,熱機運行班長接到通知后應做好記 錄。 10、安全措施全部執行完畢應報告運行班長,經運行班長了 解執行情況無誤后,聯系工作負責人辦理開工手續。 11、工作票填寫完畢,工作票簽發人應詳細審查,確認工作 內容明確,安全措施完善后方可簽名,由工作負責人一起 交給運行班長或值長辦理開手續。 12、工作許可人將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負責人,自持一份共 8、同到施工現場,由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待安全 措施布置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工作負責人對照工作檢查 安全措施無誤后,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字并記上開工時間 工作許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負責人自持一份,作為得到開 工的憑證。工作負責人即可帶領工作人員進入現場。 13、工作開始前,工作負責人應將分工情況,安全措施布置 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人員交待清楚后,方可 下達開工命令。 14、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允許在許可開工后單方變動 安全措施,如需變動時,應先停止工作并經雙方同意。 15、檢修工作人員必須持工票工作,嚴禁無票工作。 16、運行人員在發現下列情況時,有權停止檢修人員工作, 并匯報值長及9、車間領導。 17-1檢修人員未辦工作票,開工檢修。 17-2 發現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有嚴重缺陷。 17-3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未做完,檢修人員已開工。 17-4 檢修中情況發生變化,不能再繼續進行檢修時。 18、工作完工后,工作負責人應全面檢查并組織清掃整理施 工現場,確認無問題時帶領工作人員撤離現場。 19、工作負責人持工作票會同工作許可人共同到現場驗收, 確認無問題時,辦理終結手續。 20、工作許可人在一式兩份工作票上記入終結時間,雙方簽 名后蓋上“已執行”印章,雙方各留一份。 21、設備系統變更后,工作負責人應將檢修情況,設備變動 情況對運行人員應注意的事項向運行人員進行交待,并在 檢修交10、待記錄薄或設備變動記錄薄上登記清楚后方可離 去。 22、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票簽發人匯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 存在問題,并交回所持一份工作票。 23、每月底由車間收回工作票進行檢查分析,并作出合格率 評價。已執行的工作票應保存三個月。 24、事故搶修工作(指生產主、輔設備等發生故障被迫緊急 停止運行,需立即恢復的搶修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 工作票,但必須經值長同意,預計搶修工作時間超過4小 時的,仍應填用工作票;夜間找不到工作票簽發人,可先 開工,至第二天在白班上班時搶修工作仍需繼續進行的 則應辦理工作票手續。對上述可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搶修 工作包括運行人員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須明確工作負責人、工11、作許可人按安規規定做好安全措施,辦理工作許可 和工作終結手續。工作許可人應將工作負責人姓名、采取 的安全措施、工作開始和終結時間記入值班記錄。 25、工作任務不能按標準完工期限完成時,工作負責人一般 應在批準完工期限前兩小時向工作許可人(班長或值長) 申明理由,辦理延期手續。 26、二日及以上的工作應在批準前一天辦理延期手續。延期 手續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應重新簽發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27、對需要經過試運檢驗施工質量后方可交工的工作,或工 作中間需要啟動檢修設備時,如不影響其它工作班組安全 措施范圍的變動,工作負責人在試運前應將全體工作人員 撤至安全地點然后將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許可人。 12、28、工作許可認認為可以進行試運時,應將試運設備檢修工 作票有關安全措施撤除。檢查工作人員確已撤出檢修現場 后,聯系恢復送電。在確認不影響其它作業班組安全的情 況下,進行試運。如送電操作需由電氣人員值班人員進行 時,熱機運行班長應填好“送電聯系單”,交電氣運行班長布置撤除安全措施及恢復送電。送電后,在聯系單上記 下送電完畢時間,執行人簽名后由電氣運行班長通知熱機 運行班長“可以試運”,并在聯系單上記錄受話人姓名。“送電聯系單”保存在電氣運行班。 29、試運后尚需工作時,工作許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 安全措施并會同工作負責人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后,工作負責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員繼續進行工作。如斷開電源措施需由電氣人員進行時,仍應由熱機運行班長填寫“停電聯系單”。交電氣運行班長聯系停電,只有在收到已執行斷開電源措施后的停電聯系單或接到電氣運行班長電話通知斷開電源措施已執行時(并做好記錄),方可會同工作負責人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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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7-19
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