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質能發電公司公文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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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851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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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質能發電公司保密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 目 的12 范 圍13 定 義14 職 責15 程 序15.1保密范圍和密級15.2保密措施35.3技術經濟合作保密55.4保密責任75.5泄密與處置75.6獎勵與處罰76 相關文件87 記 錄81 目 的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規定。2 范 圍本程序適用于XXXX生物質能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控股公司)及其有實際控制權的XX各系列公司(以下簡稱系列公司)的保密管理工作。3 定 義3.1公司秘密:是指關系2、到公司的安全和利益,依照規定的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人員知悉的事項。4 職 責4.1 各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本公司保密工作的歸口管理。負責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密級劃分及保密工作的實施和監控。4.2 信息中心檔案室:負責檔案管理過程中有關保密事項的管理。5 程 序5.1保密范圍和密級5.1.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a) 公司未公布的發展規劃、計劃和總體目標;b)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c)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目標、經營決策等事項;d) 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財務、審計信息;e) 公司項目運作的秘密事項、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機構等;f) 公司3、技術水平、技術潛力、新技術前景預測、替代技術的預測、專利動向、產品配方等;g)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h) 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i)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5.1.2 公司秘密的密級按其重要性分絕密、機密、秘密:a)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b) 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c)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5.1.3 公司秘密的密級確定如下: a) 產品配方,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引進技術的核心部分4、為絕密級,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確定;b)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等為機密級,由各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確定;c)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由各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確定。5.1.4 公司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總經理工作部會同各有關部門規定。5.1.5 各公司各部門對所產生的公司秘密事項,應按公司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在確定密級前,產生該事項的部門應按擬定的密級,先行采取保密措施。5.1.6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根據本規5、定有關條款的規定標識密級。不屬于公司秘密的,不應標為公司秘密文件、資料。5.1.7 對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有爭議的,由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規定。5.1.8 公司各責任部門對公司秘密事項確定保密期限。確定保密期限的具體辦法由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規定。5.1.9 公司秘密事項的密級和保密期限,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密級和保密期限的變更,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也可由其上級部門決定。5.1.10 公司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屆滿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長的,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或其上級部門決定。5.1.11 公司秘密事項在保密期限內不需要繼續保密的,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6、部門或其上級部門應及時解密。5.2保密措施5.2.1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指記錄有公司秘密的文字、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的物品,包括一般意義的文件、資料及有關的本冊、攝影膠片、錄音帶、錄像帶、計算機的磁盤和光盤等)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信息中心制定保密辦法。采用電子信息等技術存取、處理、傳遞公司秘密的辦法,由信息中心會同有關部門規定,在科技檔案管理規定(KXXX/PG101)及聲像檔案管理規定(KXXX/PG103)給予界定。5.2.2 對絕密級的公司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或經批準復制、摘抄絕密級的公司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如下措7、施:a) 非經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或其上級部門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b)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c) 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d) 公司絕密文件中,屬于引進別人技術,且受知識產權保護的絕密文件,其復制和摘抄應獲得技術所有人(或單位)同意。5.2.3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產品(指滲透有保密信息,不應知悉者直觀知悉或借助于一般的技術分析手段而知悉該保密信息的設備或產品。如屬于發明的某些易仿制而未獲專利法保護的設備或產品等)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保密辦法。5.2.4 報刊、書籍、圖文資料、聲像8、制品的出版和發行以及公司用于宣傳活動的廣播節目、電視節目、電影的制作和播放,應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5.2.5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按規定的程序事先經過批準。5.2.6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單位應當采取保密措施,并對參加人進行保密教育,規定具體要求。5.2.7 屬于公司秘密不對外開放的其他場所、部位、應當采取保密措施,除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經過批準外,不得擅自決定對外開放或者擴大開放范圍。5.2.8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攜帶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違反有關保密規定。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5.2.9 9、在有線、無線通信中傳遞公司秘密的,必須采取保密措施。不準使用明碼或者未經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密碼傳遞公司秘密。不準通過普通郵政傳遞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5.2.10 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禁止將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攜帶、傳遞、寄運至境外。5.2.11 公司秘密應當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人員接觸。絕密級的公司秘密,經過批準的人員才能接觸。5.2.12 任用經管公司秘密事項的專職人員,應當按照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的規定予以審查批準。經管公司秘密事項的專職人員出境,應當經公司授權部門批準;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后將對公司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公10、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不得批準出境。5.2.13 各部門應當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5.2.14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作出處理。5.2.15 員工應與公司簽定保密協議。保密協議應規定以下主要內容:a) 保密范圍及內容;b)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c) 保密期限;d) 違約責任。5.2.16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a)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b)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11、;c)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d)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和傳達范圍。5.2.17 對于特殊項目和技術活動,有關參加人員應簽定技術保密協議。公司人員調動前,應經公司保密主管部門審核,確認不會影響公司保密工作后方可辦理其它手續。5.3技術經濟合作保密5.3.1 對外技術經濟合作提供資料(指各種載體形式的文件、資料)應從公司整體利益和工作實際出發,權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適度的原則,做到既維護公司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進工作的順利進行。5.3.2 對外技術經濟合作提供資料應遵從下列基本程序:a) 根據技術經濟合作項目的實際需要,確定提供資料的范圍;b) 對已確定需要提供的資料12、進行保密審查;c) 經審查屬于公司秘密的資料,其中能做技術處理且經技術處理后能夠符合技術經濟合作項目需要的,應做技術處理(包括文字、圖表、數據等);d) 提供公司秘密資料,須經有審批權的部門批準;e) 經批準提供公司秘密資料,應當以一定的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合同、協議、備忘錄等)。5.3.3 對外提供公司秘密資料的審批權限5.3.4 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得對外提供,確需對外提供的,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或者由公司總經層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后報董事會審批。5.3.5 機密級資料,涉及全公司性的,須經董事會審批;不涉及全公司性的,須經總經層審批,其中,公司有特殊規定的,應從其規定。5.3.6 秘密13、級資料,涉及全公司性的,須經董事會審批;不涉及全公司性的,須經總經層或其授權的部門審批,其中,公司有特殊規定的,應從其規定。5.3.7 有關部門在履行對外提供公司秘密資料的批準手續后,應將批件報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備案。5.3.8 對外提供明確不屬于公司秘密的資料,不需要經過保密審批,但提供內部資料應當按照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5.3.9 對外提供資料的保密工作由對外經濟合作項目組具體負責。涉及多部門的合作項目,由項目組或其上級部門牽頭,組成有關部門參加的保密組織,負責對外提供資料的保密工作。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應當進行組織、協調工作。5.3.10 項目組保密工作的職責a) 確定一名主管14、領導負責對外提供資料的保密工作,指定人員制定有關保密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及時向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通報情況。b) 審查對方要求提供資料的合理性和是否涉及公司秘密;將確需對外提供的公司秘密資料和意見報送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批。c) 遇有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報送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依法確定。d) 遇有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有爭議的事項,報送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依法確定。e) 遇有保密期限內符合解密條件的事項,報送原確定密級的部門或其上級機關依法確定。f) 負責對外提供公司秘密資料的技術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送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g) 嚴格按照經過批準15、的范圍對外提供公司秘密資料,并辦理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手續。h) 根據合作項目進展和變化情況、對經批準對外提供的公司秘密資料,采取一次性提供、分階段逐步提供的方式或終止提供。i) 按照有關規定向保密工作部門申辦攜帶公司秘密資料出境的手續。j) 接受上級機關和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5.3.11 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保密工作的職責a) 對項目組報送的需要確定和審批的事項,依法確定或履行審批手續。b) 指導、協調和審核對外提供公司秘密資料的技術處理工作。c) 向保密工作主管部門通報對外提供資料保密工作情況。5.3.12 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的職責a) 主管公司對外提供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對其進16、行指導、臨督和檢查。b) 組織、協調或者直接參與涉及多部門的對外經濟合作項目提供資料的保密工作。c) 依法確定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事項。d) 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攜帶公司秘密資料出境的手續。e) 向上級報告對外提供資料保密工作的重要情況。5.3.13 對外提供資料保密工作中需要送審、報批、審批或者協調、確定的事項,項目組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辦理。5.3.14 公司保密工作主管部門承擔對外提供資料保密業務咨詢服務工作。5.3.15 對外提供的資料,需要送審、報批或者協調確定的事項,有關業務部門應及時辦理。嚴禁個人或以個人名義對外提供公司秘密資料17、。5.3.16 涉秘人員除應遵守公司與對方簽定的保密條款外,都有督促對方履行對外保密的義務。5.4保密責任5.4.1 加強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識。公司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保密工作。對違反本制度規定,危害公司安全和利益的行為,應依照本規定追究行為人的責任。5.4.2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在同類經營性質且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內兼職,或自己經營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業務,否則將依法追究責任并索賠。5.4.3 借用公司的保密文件或資料,因故發生泄密的,當事人對產生的后果負責。5.4.4 涉秘人員除應遵守上述規定外,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協議中的條款。5.5泄密與處置5.5.1 本規定的泄密18、是指下列行為之一:a) 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b) 使公司秘密超過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5.5.2 公司發生或者發現泄密事件,應當在知悉泄密事件后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保密機構。遇重大特殊情況的,可越級上報。5.5.3 發生泄密事件的部門,應根據情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的損失。5.5.4 處置泄密事件,應做到如下幾點:a) 任何部門和個人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發原因;b) 應對責任人進行處理,以增強保密意識;c) 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類似泄密事件的再次發生。5.6獎勵與處罰5.6.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表19、彰或獎勵:a) 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b) 非責任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c) 在改進保密技術、保密措施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5.6.2 一旦發生泄密事件,公司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有關制度,視情節輕重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罰,觸及刑律者交司法論處。5.6.3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以警告,并同時采取經濟處罰: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b)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補救措施的。5.6.4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a)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b) 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c)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6 相關文件6.1 檔案管理程序(KXXX/PG100)6.2 科技檔案管理規定(KXXX/PG101)6.3 聲像檔案管理規定(KXXX/PG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