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火電機組勵磁系統技術監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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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871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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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公司火電機組勵磁系統技術監督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總則2.監督機構與職責3.監督內容4.監督資料及檔案管理5.工程設計、基建、交接驗收監督管理6.發電機企業勵磁系統監督質量管理7.發電企業勵磁系統監督運行管理8.試驗設備、儀器儀表和備件的配置與管理9.附則10.附錄中國xx集團公司火電機組勵磁系統技術監督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發電機勵磁系統是發電機組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發電企業的穩定運行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為加強勵磁系統技術監督管理,以適應中國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2、發電企業的發展與安全穩定、可靠運行的需要,貫徹執行國家發改委頒發的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監督規程及有關的條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勵磁系統監督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技術責任制,按照依法監督、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勵磁系統的規劃、設計、選型、制造、安裝、調試、生產運行實行全過程的技術監督管理。第三條 勵磁系統技術監督工作要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和推廣先進的有成熟運行經驗的勵磁系統設備,不斷提高發電企業安全、可靠運行水平和勵磁系統的專業技術水平。第四條 所有并網發電企業運行的發電機勵磁系統以及所屬二次回路,都必須接受技術監督。第五條 建立、健全各發電企業的勵磁系統技術監督體系,嚴格3、執行各種規程、規定。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直屬、全資發電企業,控股發電企業參照執行。各發電企業應根據本制度制定實施細則,并認真貫徹執行。第二章 監督機構與職責第七條 集團公司火電機組勵磁技術監督實行四級管理,第一級為集團公司,第二級為集團公司所屬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簡稱“分支機構”),第三級為電科院,第四級為集團公司所屬各發電企業。第八條 集團公司技術監督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集團公司的勵磁技術監督標準、規程、制度等。(二)組織制定集團公司的勵磁技術監督標準、規程、制度、導則、技術措施;組織對發電企業的勵磁技術監督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三)指導集團公司所屬分支機構4、xx電科院及發電企業的勵磁技術監督工作,組織交流技術監督的工作經驗和先進技術。(四)負責組織制定集團公司勵磁技術監督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五)組織對在建和已投產發電企業發生的勵磁重大、特大事故進行分析調查工作,組織制定勵磁反事故措施,組織解決勵磁重大技術問題。(六)按照集團公司的工作規劃,根據發電企業的實際情況,組織推廣先進、成熟、可靠、實用、有效的勵磁技術監督和故障診斷新技術。(七)負責已投產發電企業勵磁設備運行、檢修、技術改造等方面的技術監督管理工作。(八)組織檢查發電企業與當地電力試驗研究院(所)簽訂技術服務協議的執行情況。(九)組織在建發電企業的勵磁專業設計審查、設備監造、安裝調試以5、及試運行階段的質量檢查與驗收工作;.監督指導工程建設、施工單位開展技術監督工作。第九條 各分支機構技術監督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行業、集團公司勵磁技術監督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程和制度。(二)建立健全本轄區勵磁技術監督組織機構,完善勵磁技術監督分級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勵磁技術監督責任制,組織管轄區發電企業完成勵磁技術監督工作,指導發電企業的勵磁技術監督工作。(三)對影響和威脅本轄區安全生產的重要問題,督促發電企業限期整改;組織電科院、發電企業完成設備事故調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組織解決技術難題問題。(四)組織開展新建、擴建、改建電網工程的設計審查、主要設備的監造驗收以及安裝、調試、試生6、產等生產過程中的勵磁技術監督和基建交接驗收的技術監督工作。(五)組織實施大修技改勵磁項目質量技術監督,督促、協助發電企業解決勵磁技術監督發現的問題。(六)定期組織召開本轄區技術監督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勵磁技術監督工作經驗,通報勵磁技術監督工作信息,部署勵磁技術監督階段工作任務。(七)協調電科院、地方電力試驗研究院(所)、本轄區發電企業關系。(八)組織電科院、發電企業加強對勵磁技術監督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技術監督人員專業水平。第十條 電科院作為集團公司授權的技術監督機構,行使技術監督的管理職能。其職責如下:(一)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所在電網管理部門有關勵磁技術監督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程、制7、度等。(二)檢查、督促發電企業做好勵磁系統設備的日常技術監督工作。(三)對勵磁系統設備的重要技術監督指標進行監督,對重要設備存在的技術問題及時提出分析報告,實施大修技改項目質量技術監督。(四)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勵磁系統項目的設計審查、重要勵磁設備的監造驗收以及安裝、調試、試生產等過程中的技術監督工作。(五)掌握勵磁設備的技術狀況,建立、健全勵磁設備的技術檔案,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和措施。(六)參加重大勵磁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處理意見,并提出反事故措施。(七)參加并網發電企業的并網技術條件審查和技術監督評估。(八)研究和推廣先進的勵磁測試手段、方法和新技術,開展技術服務和信息交流。(九8、)定期組織召開發電企業勵磁系統技術監督工作會議,組織開展有關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監督技術交流與培訓,新技術開發及推廣應用,第十一條 發電企業技術監督職責發電企業應建立由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負責的企業、生產技術部門、車間班組的三級技術監督網。制定企業、生產技術部門、車間及班組各級崗位技術監督責任制,按責任制的要求一級對一級負責,責任到位,責任到人,負責做好勵磁系統技術監督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條 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的技術監督職責(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勵磁系統技術監督工作的各項規程、制度、導則和計劃措施,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勵磁系統技術監督實施細則及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本企業技術監督工作計劃,并檢查其9、完成與落實情況。(二)組織專業人員參加基建、擴建、改建,更改工程的設計審查、設備的選型以及生產準備和工程竣工交接驗收等工作,依據有關規程規定,對上述工作提出監督意見。(三)定期組織召開本企業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監督工作會議,組織開展有關發電機勵磁系統的技術交流與培訓,新技術開發與推廣應用,提高本企業技術監督水平。第十三條 生產技術部門專責工程師的技術監督職責(一)對本企業發電機勵磁系統的運行維護,定期校驗計劃及完成情況,現場運行規程的編制、日志的編寫、事故分析等工作進行監督。(二)督促落實上級有關勵磁系統規程、規定的執行情況。掌握本企業發電機勵磁系統的運行情況、事故和缺陷情況,制定相應的反事故措10、施,對于發現的設備缺陷要及時清除,努力消除事故隱患。(三)監督試驗設備的裝備情況及完好情況,儀器儀表,備品備件的配置標準以及儀器儀表的定期檢驗工作等。(四)做好監督的各項管理工作,監督建立本企業勵磁系統設備臺帳、圖紙資料、試驗記錄、消缺記錄、檢驗報告及有關的錄波圖等技術監督檔案。第十四條 車間班組專責工程師(技術員)的技術監督職責(一)監督發電機勵磁系統試驗檢修狀況,根據設備狀態進行必要的試驗檢驗工作。(二)按月、季傳報本企業勵磁系統技術監督報表,并確保各項勵磁系統監督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在工作中發現設備出現重大異常或事故應及時向本企業、河北省電力研究院傳報相關報表。第三章 監督內容第十五條11、 勵磁系統技術監督內容如下:(一)發電機勵磁系統的設計選型。(二).發電機勵磁系統安裝。(三)發電機勵磁系統的試驗。(四)發電機勵磁系統的特殊試驗。(五)發電機勵磁系統的交接驗收。(六)發電機勵磁系統的運行,檢修和設備管理。監督內容的實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xx力行業標準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監督規程DL/T 1049中的第5項執行。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xx行業標準電力技術監督導則DL/T 10514.3.4項中“勵磁監督”的內容。“發電機勵磁系統的試驗”重點檢查以下幾點:1.電壓靜差率測定2.發電機空載階躍響應和負載階躍響應品質的測定3.調節器通道和控制方式的人工和故障模擬(電壓互感器斷線,工作電源故12、障等)的切換試驗。4.滅磁試驗5.低勵限制,低頻保護,過勵限制,定子過電流限制以及伏/赫限制功能和整定值檢查試驗。6.無功電流的補償率測定7.事故記錄的功能第四章 監督資料及檔案管理第十六條 各企業勵磁系統技術監督資料應分情況歸檔,有保留價值的要進行歸檔。為配合電網四大參數數據庫的建庫工作,下列資料也應由監督部門保留,隨時供上級部門調用: (一)各發電企業要歸檔保存10萬千瓦以上的機組(含10萬千瓦機組)的發電機電氣參數及試驗數據;10萬千瓦及以上發電機勵磁系統傳遞函數框圖及參數說明等資料。(二)各級崗位責任制。(三)勵磁系統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檔案。(四)發電機勵磁系統及其相關部分的圖紙、臺帳13、試驗報告、技術資料(見附件一)。(五)常用規程:勵磁系統裝置運行管理規程、裝置檢驗條例、電氣運行規程、現場保安規程、電網事故調查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企業和變電所電氣部分)反措要點及實施細則。發電企業下發的各種檢驗規程,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條件和標準等。(六)本企業勵磁系統試驗設備的技術資料及檢驗報告第五章 工程設計、基建、交接驗收監督管理第十七條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發電機勵磁系統的選型、設備改造、技術談判、簽定定貨協議等必須有專業人員參加,所有技術條款必須符合標準和有關規定。第十八條 督促勵磁系統設備安裝施工、調試等單位人員嚴格按照有關發電機勵磁系統規程、條例、技術規范、反措等規定進行14、工作,保證質量并形成完整的技術資料。第十九條 發電機勵磁系統新建、擴建、技改項目應有生產單位專業人員介入,了解裝置的性能,結構和參數,并對裝置按規程、制度和標準進行驗收。第二十條 在新建、擴建、技改項目中,勵磁系統設備投產前,基建調試單位與生產單位必須嚴格履行交接驗收手續。必要時由負責該設備的監督部門予以組織驗收,未經驗收的設備嚴禁投入運行。其驗收主要項目如下:(一)檢查設備技術文件(包括參數,設備技術資料,設備出廠試驗報告,設備運行軟件和應用軟件的備份)(二)檢查交接試驗驗收試驗項目,試驗報告和整定單。(三)檢查是否存在影響運行的缺陷,是否存在未及時完成的試驗項目。(四)檢查無功電流補償率,15、電力系統穩定器和低勵限制參數以及調節器的控制方式。(五)發電機勵磁系統的自動電壓調節器中各限制器特性,如過激磁,過勵,過電壓及低勵限制等必須與機組的繼電保護相關特性良好配合,嚴禁保護裝置動作時,勵磁系統相關限制器還未發生作用的情況發生。(六)檢查勵磁系統故障直接引起跳機的邏輯。(七)對設備是否可以投運提出意見。第二十一條 各級技術監督工程師在監督工作中,如發現重大設備缺陷,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第二十二條 基建調試單位須按時向生產單位移交工程竣工草圖、設備有關技術資料及說明書、備品備件、專用試驗設備及工具,試驗報告最遲在驗收后一個月內移交。第六章 發電企業勵磁系統監督質量管理16、第二十三條 發電機勵磁系統設備特別是300MW以上機組的配套設備必須按上述第三章“監督內容”中相關項目進行出廠試驗,嚴禁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設備投入運行。第七章 發電企業勵磁系統監督運行管理第二十四條 監督建立、健全發電機勵磁系統的管理規章制度。監督建立、健全發電機勵磁系統的設備檔案(含圖紙、資料、動作統計、運行維護、驗收、檢驗事故、調試、發生缺陷及消除情況等)并采用微機管理。第二十五條 監督實行發電機勵磁系統的運行管理報告制度。各級監督部門對發電機勵磁系統的動作情況及管理工作應定期組織進行分析、總結,及時提出改進措施,并報上級主管部門。第二十六條 監督建立和完善定值管理制度,對發電機勵磁系統應有17、完善的定值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條 依據發電企業實際運行情況,經評議應淘汰存在明顯缺陷及不能滿足電力系統安全運行要求的勵磁系統,以促進技術進步,提高設備的運行水平和完好率。第八章 試驗設備、儀器儀表和備件的配置與管理第二十八條 各發電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實際需要配備合格的試驗設備、儀器儀表和備品備件。第二十九條 勵磁系統用儀器,設備及儀表應認真登記在案并按相關電測儀表的標準、規程要求進行定檢,以保證其精確度。第三十條 經檢驗正式不符合標準的儀器,設備及儀表,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調整和修復,確實不能修復的儀器,設備及儀表,應上報本企業主管部門報廢,更新。不允許在勵磁系統調整試驗中使用未經檢測或不符合標18、準的儀器,設備及儀表。第三十一條 使用儀器設備及儀表必須參照說明書,嚴禁超規范使用注意避免因蠻干或粗心而損壞儀器設備及儀表。第三十二條 儀器、設備、儀表及其附件要存放整齊有序,注意防塵,防潮和防碰。保證其完好可用。第三十三條 試驗設備、儀器儀表配置最低標準見附表2。第九章 附 則第三十四條 發各電企業應根據本制度制定企業的勵磁技術監督細則,并頒發實施。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xx集團公司安生部負責解釋。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第十章 附 錄附表1 國家、行業頒發的主要標準、文件附表2發電企業應具備的技術資料附表3勵磁系統試驗儀器設備及儀表配置最低標準附表4發電企業勵磁技術監督月報表附表19、1國家、行業頒發的主要標準、文件目錄序號標準/文件編號標準/文件名稱1GB/T 7409.2同步發電機勵磁系統電力系統研究用模型2GB/T 7409.3同步電機勵磁系統大、中型同步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要求3DL/T 650大型汽輪發電機自并勵靜止勵磁系統技術條件4DL/T 723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技術導則5DL 755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6DL/T 843大型汽輪發電機交流勵磁機勵磁系統技術條件7DL/T 1049發動機勵磁系統技術監督規程8DL/T 1051電力技術監督導則9DL/T 1092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系統通用技術條件10JB/T 6516電力系統穩定控制裝置11QGDW 143電20、力系統穩定整定器整定試驗導則12SD 270汽輪發電機技術條件附表2 發電企業應具備的技術資料1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號回路)原理圖。2一次設備主接線圖及主設備參數。3勵磁系統各屏的端子排圖。4發電機勵磁系統傳遞函數總框圖及參數說明。5勵磁系統的投產試驗報告及歷次校驗報告,校驗報告應包括試驗項目數據、結果、試驗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方法、試驗負責人、試驗使用的儀器、儀表、設備和試驗日期等內容。6. 勵磁系統現場運行規程。7上級單位頒發的規程、規定制度、專業技術文件的反措及執行情況記錄。8勵磁系統的校驗計劃及執行情況。9儀器、儀表設備使用說明書。附表3勵磁系統試驗儀器設備及儀表配置最低標準1可做勵磁系21、統自動電壓調節器的靜態試驗裝置(多功能信號發生器)。2電流電壓相位表3數字式萬用表 4 1/2位4相序表51000V搖表6交流電壓表 0.5級7交流電流表 0.5級8滑線變阻器9單相調壓器 5kV10用于發電機勵磁系統動態試驗的參數記錄儀(錄波器)11紅外測溫儀附表4_發企業_年_季度勵磁系統監督報表機組號發電機運行小時數AVR自動投入率(%)勵磁系統故障次數勵磁強迫停機小時限制故障原因限制環節動作情況備 注123456789批準: 審批: 填表: 填報日期:發電機勵磁系統監督報表內容要求a)勵磁調節器運行情況(自動、手動、感應調壓器方式)主要統計自動運行方式占全部運行時間的百分比,即自動投入率。b)勵磁系統每季度故障次數(僅統計造成停機的故障次數),由于勵磁系統故障或事故造成強迫停機的小時數。c)勵磁系統各限制器動作情況。d)勵磁系統更改后的運行情況。注:各發電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上報,每季度一次,報表格式見附表。如遇到重大設備缺陷或事故應隨時傳報河北省電力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