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司員工薪資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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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891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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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公司員工薪資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某電子公司員工薪資制度一、規范公司領班及以下員工薪資計發標準,體現按勞分配原則,提升團隊士氣及企業效益。 二、薪資結構:1、員工薪資由基礎薪資、年資、職務薪資(崗位薪資)、崗位績效薪資、加班津貼、全勤津貼和其它獎勵構成。員工標準工作餐和住宿由公司全額補助(水電費由公司定額補貼,超出部分由員工自理)。2、員工薪資扣除項目為:房租及水電超出部分、社保費及違規罰款等。三、薪資系列:員工薪資初級、日薪資標準及其相對應的崗位績效工資基數詳見下表。四、薪資計算方法1、2、基礎薪資:基礎薪資是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工作報酬,以日薪資形式計算,按月發放。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員工薪資普調一次,調整根據每年6月、12月績效綜合考核結果進行。其它時間,除入職、換崗、轉正外,一律不進行薪資調整,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以上人員批準方可執行。基礎薪資計算方法如下:基礎薪資=日薪資當月實際作業天數2、崗位績效薪資:崗位績效薪資是員工薪資結構中直接與員工崗位和每月考核成績、公司效益掛鉤部分,按月發放,該基數隨公司的效益不定期進行調整。員工崗位績效核定的內容和標準由各部/課制定,實行百分制;考核分布比例由各部/各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人力資源部對績效考核總額進行控制。3、崗位績效薪資=崗位績效薪資基數考核系數崗位績效考核結果、系數及分布比例的對應關系考核結果 S(杰出) A(優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考核系數 1.2 1.0 0.8 0.5 0.0考核分值 90-100 80-89 70-79 60-69 60以下1)、新入職員工當月工作不滿一個月者,不參加當月崗位績效考核。2)、崗位績效考核成績=各項考核分相加-扣除分(各項違規扣分及缺勤扣分)。3)、有下列情況者,不能參加當月績效考核。A、請事假:超過2天(含2天),不能參加當月崗位績效考核。B、請病假:超過3天(含3天),不能參加當月崗位績效考核。C、遲到、早退:超過2次/月,不參加當月4、績效考核。D、曠工累計超過2天,不參加當月崗位績效考核,并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崗位績效考核成績與出勤掛鉤后,員工薪資表中同樣按缺勤天數扣發工次,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缺勤進行每月匯總,年終考核時,根據請假、休假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處理。3、年資:以員工在公司服務年限為標準發放薪資,標準如下:職 齡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以上年 資 0元 20元 40元 60元 80元 100元4、加班津貼:加班津貼是員工加班工作時間內的工作報酬,每月核算,按月發放。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為40小時,超過部分應視為加班,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可安排工休。日常加班(周一至周五)每小5、時的加班津貼=日薪資81.5周六、周日每小時的加班津貼=日工資82國家法定休假日每小時的加班津貼=日工次=83月加班津貼=日常加班津貼+周六、周日加班津貼+法定休假日加班津貼。5、全勤津貼:對滿勤員工的獎勵津貼,標準為每月30元。6、職務津貼:給予領班人員的職務補貼,職務津貼標準暫定為50元/人。7、崗位津貼:給予特殊工站人員發放的薪資補貼。由于各工站復雜程度不一致,對培訓上崗難度大,勞動強度高的工站給予一定的崗位系數,根據工站(指有崗位系數且產量可量化)的上崗日期、質量、產量由領班對其考核,以激勵員工。1) 重要工位如下(崗位系數為1.1):焊錫機工站、端子機工站、剪切員工站;2) 特殊工位6、如下(崗位系數為1.2):修理工站、物料員、統計員、IQC、OQC、IPQC。崗位薪資的考核:月有效工作天數請假天數崗位薪資=額定補貼金額(元)月有效工作天數額定補貼金額=2元/天月有效工作天數K(K為崗位系數)五、員工薪級確認及調整1、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間一般只計發基礎薪資,不享受其它項目薪資,但因表現優良提前轉正的,可按正式員工的薪資計發。如在試用期內提前能獨立上崗作業的員工,由領班對其試用期天數進行調整,并記錄于考勤表上,課長及經理負責審核。領班在考勤表上作記錄時,需注明該員工獨立上崗的日期,試用期薪級由部/課負責人提出建議并填寫員工薪級調整表,經主管領導及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7、經理批準后確定。確定工站的,薪級定為相應工站的日薪資下限,未確定工站的,薪級定為10級。2、試用過后,根據試用期考試成績,由部/課負責人提出建議并填寫員工薪級調整表,經人力資源部及主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確定,制造部每年根據員工綜合考核成績擬定調整薪級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初審,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執行。3、員工工種如有變動,其薪資標準轉入變動后相應工站的薪資范圍內(以15日為期限,即15日以前轉入新工站的按新工站計薪,15日以后轉入新工站的按老工站計薪)。需確定薪級的,由課/部負責人提出建議并填寫員工薪級調整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執行。六、薪資發放:員工薪資發放時間為每月25日左右,當月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順延。七、附則: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擬制,經褚總經理、職能部門經理例會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如有變更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