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雨季防洪防汛管理制度及各部門職責.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8963
2024-09-08
9頁
29.50KB
1、電廠雨季防洪防汛管理制度及各部門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電廠防洪防汛管理制度第一章 原則第一條 為了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保證電廠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雨季“三防”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的方針。第三條 雨季“三防”任務:(一)確保貯灰場、渣場、調蓄水庫、發電廠房、煤場、升壓站、輸電線路、配電室(柜)、電子設備間、危化品庫房、液氨站、氫站、電纜溝道、低洼地帶、山坡安全渡汛。(二)對主廠房結構、高聳構筑物、大型超2、重設備以及電氣設備接地進行檢查,確保防雷接地符合規范要求;制定和完善高處作業防雷擊措施。(三)各單位要及時收集氣象信息,密切注意天氣變化,加強設備巡檢、檢查構、筑物外墻高掛物是否牢固;加固好外墻高掛物預防大風時發生高空墜物事故;生產廠房門窗要關閉靈活;臨時設施在大風季節前,提前按設計作好防護。第四條 防汛目標:遇工程設計洪水不垮壩、不漫壩、不水淹廠房、不遭受雷電入侵。對于超標準洪水采取應急搶險措施,使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第五條 防汛工作的重點是確保防汛電源、排水系統、泄洪渠和閘門系統的安全運行;確保防汛通信系統的穩定運行;精心作好洪水預報、大壩安全監測工作;采取一切措施嚴防垮壩、水淹廠房事故發3、生,保證水工建、構筑物安全穩定運行。第六條 公司各單位和全廠職工(含合同工、臨時工)及家屬都有維護防汛設施安全和參加防汛搶險的義務。第二章 防汛管理機構與職責第七條 防汛機構:(一)公司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并下設防汛辦公室、防汛抗洪搶險隊、后勤保障組、物資儲備組等分機構。 (二)公司防汛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三)防汛辦公室設生產技術部,主任由生產技術部主任擔任。成員由水工專責工程師、安全專責工程師及有關部門專責工程師等組成。(四)根據防汛抗洪搶險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搶險十個搶險隊。1、管理部門搶險隊2、發電部搶險隊(主要保證機組的正常運行)3、機爐車間4、搶險隊4、電氣車間搶險隊5、熱控車間搶險隊6、爐輔車間搶險隊7、化學車間搶險隊8、輸煤車間搶險隊9、勞動中心搶險隊10、綜合部搶險隊11、陽光二期搶險隊。第八條 防汛領導小組職責:(一)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在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和上級主管單位防汛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統一指揮和領導全公司的防汛工作。(二)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嚴重險情危及廠房、大壩安全,而又來不及或通訊中斷無法與上級聯系時,防汛領導小組應研究渡汛方案,立即做出決策,采取非常措施確保廠房、大壩安全。同時及時通知下游地方政府。(三)督促檢查防汛準備工作。(四)下達防汛搶險命令,指揮防汛搶險,發布非常情況下的洪水警報。第九條 防汛辦公室職責5、:(一)負責安排、組織和協調各部門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對全公司的防汛實施歸口管理。(二)根據批準的設計防洪標準原則及上級公司和各級政府通知精神制定年度公司防洪防汛工作方案,由總經理批準后,報上級公司。(三)發布天氣預報,及時向上級公司和地方政府報告防汛情況。(四)組織全公司范圍內的防汛檢查。(五)負責防洪渡汛搶險等各有關技術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組織修編雨季“三防”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應急與響應機制,完善各類應急處置方案,并督促執行。(六)參與組織和協調防洪防汛應急模擬演練,演練方案要切合實際,演練過程資料要保存完整;定期組織應急搶險隊伍的培訓工作。發現險情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采取措施進6、行處置并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第十條 部室、車間職責:(一)負責防汛電源和備用電源系統、通訊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維護工作。(二)負責廠房、廠區排水系統的正常運行和維護工作。(三)確保廠房封堵嚴密可靠以防洪水倒灌廠房。(四)負責防汛機電設備的維護、檢修搶險工作。(五)維護完善水工觀測設施,加強對水工建筑物安全監測工作,及時進行觀測資料的整理分析,發現異常現象,立即逐級上報。(六)定期經常進行水工建筑物檢查、維護,確保水工建筑物處于良好狀況。(七)負責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報告汛情。第十一條 物資管理部門(或人員)職責:(一)建立防汛專用物資倉庫;(二)負責按防汛物資儲備定額要求的防汛物資的供應和管理。第十五7、條 車輛運輸部門職責:負責建立并實行車輛防汛值班制度,確保防汛搶險用車。第十六條 后勤管理部門(或人員)職責:(一)負責加強汛期廠房、廠區的消防、保衛工作。(二)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巡邏,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第十二條 公司其它各部門(單位),按各自崗位作好相應的防汛準備工作。第十三條 防汛搶險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總指揮。發電搶險隊負責廠房設備的搶險工作。各車間搶險隊負責廠房、大壩、排水系統搶修及臨時電源臨時排水設備的安裝工作。后勤供給組負責確保搶險的生活、醫療、運輸、物資的需要。第三章 防汛有關規定第十四條 防汛例行工作:防汛例行工作包括每年汛前、汛后由防汛辦安排全公司進行一次全面的現場檢8、查。充分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做到早抓、早檢查、早落實,把好汛前檢查關,消滅防汛“死角”,切忌走過場。(一)汛前檢查的主要項目:1.防汛組織機構(即:防汛領導小組、防汛辦公室、搶險隊伍)是否健全、指揮調度是否靈活。2.是否制定了防洪防汛應急預案與工作方案,建立雨季值班、巡查檢查制度,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3.水工建筑物強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是否安全可靠。4.動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設施,是否狀況良好,使用可靠;搶險物資是否準備到位。5.對有可能誘發山體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災害的施工作業點,是否制定預防應急措施和組織有搶險隊伍。6.對受洪水影響范圍內的居住點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設備是否9、搬遷、撤退或已采取其它防洪措施;受滑坡、崩坍、泥石流等災害威脅的地點是否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并加強巡視檢查。7.對會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標志;道路改造、土方開挖施工當中暴露的管線等設施是否采取加固防護措施8.大壩、廠房、泄洪溝渠涵設施等水工建筑物安全運行狀況;對下游三公里的居民區和重要工業設施采取安全風險評估及搬遷或閉庫措施落實情況;灰渣場的排放方式、干灘長度、浸潤線、外坡比、筑壩作業、防排洪設施的運行情況。9.防汛電源是否可靠,設備設施接地是否完好;是否組織電氣設施的春檢預試、防雷設施檢測工作;對供電、通訊系統、主要設備以及建筑物的防雷設施是否進行檢查、測定,確保重點部位不受雷電襲10、擊。10.廠區排水溝是否暢通,流向是否正常。重點構建筑物及設備基礎、辦公樓、家屬樓等地面是否平坦,排水暢通,避免雨季長期積水導致基礎沉降情況。11.大壩、堅井和廊道排水設施運行狀況。12.施工區域的排水渠道是否通暢;設備和材料的堆放場地排水設施是否齊全、完好及通暢;對地面排水渠、防洪溝等堵塞區域進行清挖,修復損壞的渠、堤壩,確保排水通暢情況。配電室等重點構建筑物的漏雨情況是否及時處理(二)汛后檢查主要:1.對水工建筑物、金屬結構、水下隱蔽工程進行檢查,以便查出問題安排在次年汛前檢修消缺。2.汛后及時對施工坑、槽、溝邊坡和固壁支撐結構進行檢查,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支撐結構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11、,立即采取措施解決。3.洪水災害發生后,應在水毀建筑物相應位置設置警戒線,作出醒目標志,并派員值班,避免事故再次發生,同時還應配合當地政府積極組織員工開展自救和恢復生產、發展生產的工作。(三)每年汛前或汛后要對三庫上下游進行調查,認真記載庫區塌岸、滑坡、下游河道設障阻水情況和其它有損于庫區安全的事件并及時將調查情況報主管公司和有關部門。(四)汛期編寫大事記,汛后及時編寫年度防汛工作總結報告。(五)防汛值班:主汛期進入防汛警備狀態,公司防汛領導小組24小時值班。第四章 防汛工作考核標準第十五條 為加強防汛及相關設施的管理,每年汛期(4月10日-8月30日),公司嚴格對防汛設施進行考核,考核規定如12、下:1.防汛備用電源(柴油機)不能投運,處理時間超過2小時。2.由于水工設備、水工建筑物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泄洪或其他損壞。3.調度通訊系統中斷30分鐘。4.消防水系統被迫停止運行恢復時間超過2小時。5.天氣預報準確率低于70%。6.建筑物、雨棚、屋頂嚴重漏水,影響安全運行,處理時間超過5天。7.排水設備不能及時投入運行。第五章 處罰第十六條 由于防汛安全管理不當造成的事故,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公司安全工作獎懲細則的標準進行考核處罰。第六章 反饋第十七條 本制度應根據執行情況和反饋意見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一般一年審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訂一次。第七章 附則第十八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