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公司防治水崗位責任及水害預測預報制度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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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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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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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公司防治水崗位責任及水害預測預報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煤業防治水崗位責任制一、礦長崗位責任制1、礦長是本礦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礦防治水工作負全面責任。2、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水文地質規程和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專門防治水機構,并配備專業技術人員。3、對防治水工作規劃、計劃和相關工作情況匯報,并保證人力、物力和相關資金的落實。4、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安排技術人員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5、負責組織實施每年夏季的礦井水災演習。6、對煤礦水害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2、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市委、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積極穩妥的措施,立即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禁遲報、謊報、瞞報各類傷亡事故。7、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頒發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規,對全礦安全思想教育負總責。8、把防治水工作列入礦委重要議事日程,主持召開礦委會,研究決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員考核任免,黨員干部和群眾職工水害培訓等事項。9、負責抓好職工的安全思想,負責安全法規、遵章守紀方面教育的宣傳,不斷增加職工的安全生產意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勞動理念。10、經常性地參加防治水專項會議,及時解決會議提出的有關防治水物質、資金出現的問題3、。11、及時掌握防治水技術人員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員思想動態,解決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現的難題。二、礦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1、礦總工程師在礦長的直接領導下,對礦井防治水工作負直接責任。2、對全礦防治水相關技術負責人的管理到位,確保技術管理體系暢順。3、組織召開一次防治水專項會議,協調和解決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難點和問題,總結上個月全礦涌水量變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績和不足,并對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計劃。4、組織編制和檢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斷層水、防老空水煤(巖)柱的設計。5、組織制定并審批防治水設計,及時審批各種施工措施,為科學施工提供可靠依據。6、負責主持制定煤礦防治水工作計劃和防治水作業規程,落實安全4、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教育和處罰。7、經常深入生產第一線,認真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產失控和漏洞。8、推廣應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把技術創新作為我礦技術發展的一種內在動力。對專業技術工作重點跟蹤,組織技術攻關。9、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評比活動。每年底對本礦本年度的科技項目,優秀設計及做出發明創造的科技人員進行評比并表彰,調動廣大技術人員鉆研技術的積極性。10、礦總工程師負責學習上級下達的防治水方面有關技術政策、指令、細則、通報和措施等,并組織實施。三、分管副礦長崗位責任制1、分管生產礦長主要負責監督和5、落實防治水工程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并做工程的驗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評比工作。2、分管機電礦長主要負責督察機電科做好機電排水設備的選型工作,并保證防治水資金的落實,督促財務科對排水設備與探放水設備的購置工作。3、分管安全副礦長負責監督防治水辦公室對礦井各掘進頭和采面的水害預報工作,負責督促培訓中心對探放水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四、地測防治水科科長崗位責任制1、在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面責任。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組織全科職工全面完成各項防治水工作任務。3、組織編制全礦防治水長遠和年、季、月的工作計劃,并付諸實施。4、組織分析礦井水文情況,掌握礦井涌水動態和變化6、規律,參加解決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負責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開防治水水會議,定期組織全礦防治水專項檢查。6、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涌水量觀測臺帳。7、組織礦防治水相關方面技術競賽,積極推廣先進經驗,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職工素質。8、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資料,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五、防治水科副科長崗位責任制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組織防治水辦公室成員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務。2、參加編制全礦防治水的長遠規劃和年、季、月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3、組織分析防治水工作情況與技術情況,制定技術措施7、,解決技術業務問題。4、協助科長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涌水量觀測臺帳。5、督促防治水技術人員做好防治水月度預測預報、月度礦井涌水量測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6、完成科長和其他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六、防治水技術人員崗位責任制1、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質技術工作。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公司技術管理規范和防治水工作條例細則,分擔全礦水文地質技術或管理工作。3、協助科長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涌水量觀測臺帳。4、協助科長組織每月的防治水專項檢8、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向分管礦領導及科主要領導匯報,確保礦井安全正常生產。5、負責對礦井各采掘生產頭面進行水害分析的預測預報,對存在水害威脅的頭面提出整改意見。6、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工作,并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7、協助科長做好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設計工作。8、負責礦井充水性圖等各種圖表的填匯工作,及時繪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線動態圖,掌握地下水的水位變化。9、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變化規律,積極探索礦井防治水的有效辦法。10、負責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達標檢查所需的各種防治水資料。11、積極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參與技術革新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七、相關科室人員9、崗位責任制1、機電科負責礦井各排水點、水平排水系統排水設備的選型、安裝、維護及主要排水系統的排水能力測試等工作。負責對各水平變配電、泵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水泵正常運轉。2、安技科負責防治水工程如水倉、水溝及泄水通道的設計。在進行工程設計時必須根據煤礦設計規程要求綜合考慮防治水工程及地測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對水溝的斷面積及流水坡度進行優化設計,并根據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設計一定數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須預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時間及有突水危險采面防突水預案的制定。3、機運隊負責協調井下生產運輸,保證防治水設備、材料運輸暢通,負責全礦公共區域內的水溝、沉淀池責任區的劃分,制定清倉計劃,并按10、時安排清倉隊伍,保證水倉的空倉容量經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溝的清理工作。4、財務室負責防治水排水設備的購置,并配合機電科做好購置排水設備的選型工作。水害預測預報制度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工作的重點預測、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加大對煤礦防治水工作監察治理力度,提升煤礦防治水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提高礦井防災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水害預測預報制度如下:一、 地測防治水科是礦井防治水業務保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保安責任制度和有關規程規定有計劃地開展水11、文地質工作,為礦井防治水預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詳實可靠的基礎成果資料,并提出預測預報,地測部門對預防重大水患事故負業務保安責任。二、 地測部門應根據本單位年、季、月采掘生產計劃,分析預測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圍受水害威脅情況,及時提供相關水文地質資料,下發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質預報,年報應于2月10日前簽發;季報應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簽發;月報應于每月5日前提出報, 在采掘施工過程中,當井下水文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出現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區和可疑老空區時,地測部門必須及時發出臨時水文地質預報,提出處理措施,并且必須有文字和圖紙。三、 預報內容應包括地點、范圍、對生產的影響應采取的措施等,預報12、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無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四、 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分析、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年、季、月底總結,并按年裝訂成冊,水害預報,圖表相符,內容齊全,描述準確,定性,定量,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五、 若當月生產計劃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提前56天發水害通知單。六、 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生產,不出現因預報錯誤而造成透水事故現象。七、 凡受水害影響的采掘工作面,應開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預測工作。其基本要求如下:1. 每年初,根據年采掘接續計劃,結合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測圖。在采掘過程中,對預測圖、表要逐月進行檢查、補充和修改。2. 13、發現險情,應及時發出水害通知單,并報告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到安全地點。3. 采掘工作面年度水害預測資料,應納入礦井災害預防計劃,月預測資料應按時報送總工程師及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八、 每年雨季前由礦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技術科地質技術人員,對礦井井田及周邊范圍內存在的斷層、陷落柱、滑坡等可能導致井下水害及水災事故的各種危險源,進行詳細勘察和分析,并標繪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根據審批的年度采掘計劃,月采掘計劃進行對照分析,對存在水害威脅的要提前制定防治措施。九、 根據責任范圍在雨季來臨前,必須對礦區河流、溝渠、井口范圍的排水渠進行徹底的疏通維修,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筑物的高穩層,低于14、歷年最高洪水位時,必須有防、疏、排水措施。十、 在認真搞好防治水總體預測及各項防治水工作布置的同時,還應加強礦井日常水文地質調查,做好探放水工作。要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工作原則,杜絕冒險蠻干行為。十一、 利用好現有的水文地質資料、技術力量認真搞好防治水預測工作,不斷完善和使用好各種防治水安全設施,同時還應大力推廣和使用先進成熟的礦井防治水技術,提高礦井水害預測、預報水平,進而提高礦井抵御水害能力。水害防治管理制度為更好地防止我礦生產建設中水災事故的發生,對礦井水患進行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我礦防治水有關制度,保證我礦安全有序地發展,掌握礦井水害規律,研究解決礦井生產建設中防治水害15、的方法,根據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每一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面都要制定相應的“探、放、堵、截、排”綜合防水措施。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二、 受水害威脅的礦井必須配備有效的探放水設備。培訓探放水設備操作人員。三、 地測防治水負責對本礦區內有水災威脅區域進行各類防水煤柱設計、防治水措施的編制和修訂工作。四、 每年雨季前要組織一次防治水全面檢查工作。重點對受水患威脅區域進行檢查。五、 礦井必須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設備、防洪搶險物資。六、 收集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建立相關檔案。七、 組織水文地質調查工作。查明礦區內報廢小井充水情況與礦區開采關系,查明地表水體、含16、水層與隔水層、小井老窖、各類導水構造等對礦井影響情況,并制定措施。八、 礦井應進行水文地質觀測工作,建立觀測臺帳。九、 對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水文情況不清的采區,要進行補充水文地質勘探工作,并按地質規程要求報批工程設計。十、 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頂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斷層水、沖積層水、鉆孔水等,必須根據該本礦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探、放水措施,報總工程師和相關部門批準。十一、 凡在煤層露頭風化帶,含水、導水、與富水層相接觸的斷層,礦井水淹區,受保護的地表水體、井田技術邊界等地段必須留設防水煤柱,各類防水煤柱必須經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計算,確定尺寸大小和留設方法,報有關部門批準。十二、 17、建立水害預報上報制度,每月向總工和上級部門匯報一次,重點區域的水患情況隨時上報。十三、 如本制度與上級規定相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為加強我礦防治水工作,杜絕水害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礦山安全法、防治水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地測防治水專業考核評級辦法第八條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水害預防制度:一、 加強礦井排水系統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必須杜絕由于排水系統故障造成采空區積水無法排出而導致礦井水災的情況。二、 每年在洪水季節來臨前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聯運行18、試驗,在礦井水量突然增大時具備較強的排放能力,以延緩礦井水災,為災變時人員安全撤離提供盡可能多的時間。三、 加強對周邊小煤礦的監測,取得準確的資料,為礦井后期開采的礦井水防治提供依據。四、 加強對礦井周邊及井田范圍內已經關閉的老窯采空區的提防。特別是臨近的孟子峪東礦界區域,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在掘進工作面提前進行探放水。情況不明時,嚴禁采掘作業。五、 在本礦井下山掘進巷道貫穿相鄰采空區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貫穿措施內編制專門的探放水內容。六、 本井田內的勘探鉆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溝壑內,采掘工作面過鉆孔時,必須進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鉆孔后必須及時進行封堵。七、 每年汛期前的19、地面“三防”檢查,對礦井四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的設置及其是否暢通等均要作系統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八、 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后自己的行動要求。九、 對掘進工進行探放水技術培訓,提高對老窯水危害的認識,在接近老窯采空區和本礦井采空區時提高警覺,遇到異常情況(煤、巖松軟、濕潤,或鉆孔內有水滲出)不能慌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鉆桿固定在孔內,將人員撤退到大巷內,向調度站匯報并聽從調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鉆孔潰出,無法控制,則立即啟動救災程序,按發生礦井水災處理。十20、 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在預計可能出現礦井水害的區域,必須認真調查研究,及時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十一、 “雨季三防”辦公室要定期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參加礦井防洪設施的檢查,檢查資料報礦有關領導和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整改。十二、 每年雨季前對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十三、 對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供電設備要在雷雨季節前停電檢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應補充齊全,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十四、 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掌握較為準確的水文地質資料,要按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測定,并將資料報生產技術部。十五、 針對孟子峪煤礦:因其積水量和積水位置不明,21、在上山巷道掘進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技術安全措施,結合2009年底煤業有限公司水文地質勘探報告相關資料,謹慎制定采掘布置,報總工程師批準后,才能施工。探放水隊人員崗位責任制(一)探放水隊長崗位責任制1、探放水隊長在主管科長的領導下,對探放水方面工作負全面責任。2、熟悉本專業的各種施工設備性能和工作程序,有效協調組織生產,按時完成探放水任務。3、負責編制設備材料使用計劃,搞好鉆探銜接。4、搞好施工現場的隱患排查,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5、按照探放水設計要求組織鉆探工作,保證鉆探工作的各項記錄及臺賬準確可靠。6、負責探放水隊職工技能培訓,提高操作技能7、負責編制鉆探生產計劃,設備材料使用計劃,搞好鉆探銜22、接。熟悉本專業的各種施工設備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夠協調組織生產,按時完成任務。8、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及具體實施,貫徹防治水領導小組的決定、決議,檢查公司日常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防治水管理制度的落實。9、參與審查礦井防治水的開采設計及措施。10、組織分析礦井水文情況,掌握礦井涌水動態和變化規律。11、負責探放水新技術和新裝備的引進工作。12、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涌水量觀測臺帳。探放水組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一、 在分管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按照探放水要求,保質23、保量的完成探放水工作各項任務,對本班的探放水方面工作負全面責任。二、 做好探水作業中組織管理、安全作業等方面的工作。三、 保證探水施工工程質量,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性。四、 做好設備的正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設備的完好。五、 積極學習新技術、新方法,改進鉆探工藝,提高鉆進效率。六、 掌握各種鉆機的構造和維護保養方法及一般的故障識別和排除方法,并掌握井下有關鉆探知識及施工地點的地質狀況。七、 掌握一定的避災搶險知識,了解透水前的預兆及一般處理措施,在特殊情況下能臨危脫險,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八、 在探水作業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或地測科匯報情況。九、 探水結束后,及時向安全指揮中心主24、任匯報當班探水情況。探放水隊技術員崗位責任制1、在主管科長和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探放水隊的技術工作。2、根據施工設計編制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3、深入現場,及時解決鉆探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保證鉆孔施工質量,預防孔內事故。4、做好職工的專業培訓和安全培訓工作。5、搞好事故隱患排查,做好業務保安,防止出現重大工程事故。探水工崗位責任制1、在探防隊隊長和技術員的領導下,完成各項探水任務。2、詳細做好鉆探進尺、涌水、巖心的記錄工作。3、努力保證施工質量,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性。4、做好設備的正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設備的完好。5、積極學習新技術、新方法,改進鉆探工藝,提高鉆進效率。25、6、負責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全礦防治水專項檢查。7、參加礦井水害搶險工作。探掘分離制度 一、由掘進隊、探放水隊負責執行,防治水科督查人員負責監督檢查。 二、探掘分離流程 每次探水都由防治水科現場監督探放水執行情況,及時解決探放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對探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探放水牌板及匯報卡,匯報卡經現場各負責人簽字后,向礦安全指揮中心匯報探水情況,由安全指揮中心向地測科下達掘進通知單,地測科安排掘進隊掘進,按通知掘進進尺到位后掘進隊匯報地測科,由地測科核實進尺后,匯報安全指揮中心,由安全指揮中心給防治水科下達探水通知單,防治水科組織探放水隊實施探水。 三、掘進隊、探放水隊嚴格26、按照流程進行作業,確保前掘安全。探放水制度為嚴格貫徹執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針,確保不發生水患,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一、 所有掘進工作面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即每個掘進工作面,在掘進施工前必須有探放水作業規程,相關人員認真貫徹學習,并嚴格按設計標準進行探放水。二、 制定相應的“探、放、堵、截、排”綜合防水措施,并認真貫徹學習。三、 工作面回采前,必須采用物探、鉆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內斷層、陷落柱等情況。寫出專門水文地質情況報告,經煤礦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查后報縣煤炭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回采。發現充水時,必須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設防27、水煤柱,否則,不得開采。四、 沿斷層防水煤柱邊緣布置工作面,在煤柱附近開切割眼時,要嚴格執行“有掘邊探”,確定超前探水線,隨時對防水煤柱進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規定,如不符合規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開切割眼。探查后,所有鉆孔必須封孔。五、 對小窯老空充水區、充水巷道、導水斷層、強含水層、陷落柱、老鉆孔等需要探放水的地區,都必須確定探放水警戒線,并準確地繪制在采掘平面圖上。開拓掘進工程到達警戒時,必須先探后掘,嚴格掌握鉆孔的超前距離。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鉆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撥出鉆桿。要立即向礦部報告,并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28、現情況緊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六、 探放水鉆孔的布置必須遵循以下原則:1. 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鉆孔水時,探水鉆孔成組布設,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豎直面內呈扇形。鉆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 m為準,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 m;2. 探放斷裂構造水和巖溶水等時,探水鉆孔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鉆孔不得少于2個;3. 煤層內,原則上禁止探放水壓高于1 MPa的充水斷層水、含水層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確實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閘墻,并在閘墻外向內探放水;4. 上山探水時,一般進行雙巷掘進,其中一條超前探水和匯水,另一條用來安全撤人。29、雙巷間每隔30-50 m掘1個聯絡巷,并設擋水墻。七、 在安裝鉆機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 加強鉆孔附近的巷道支護,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2. 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鉆孔位于巷道低洼處時,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3. 在打鉆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4. 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鉆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和鉆孔數量;5. 在預計水壓大于0.1 MPa的地點探水時,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并使每個作業人員了解和掌握;6.30、 鉆孔內水壓大于1.5 MPa時,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7. 在預計水壓大于1kg/cm2的地點探水時,應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應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必須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特別危險的地區,還應預先開掘安全躲避洞,規定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員人人皆知。8. 煤層內原則上不得探高壓充水斷層、含水層及陷落柱水。如確實需要,可先建防水閘墻并在閘墻外向內探水,或根據水壓等情況,按前款的規定要求進行。八、井下探放水應當使用專用的探放水鉆機。嚴禁使用煤電鉆探放水。九、探水鉆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符合以下要求: 探放小窯老空積水和本礦老空積水31、的超前鉆孔,一般超前距離不得小于60米,可根據水壓情況具體規定超前距。沿巖層探巖層水或斷層水時可按下表要求進行。水壓 (kgf/cm2)鉆孔超前距(米)止水套管長(米)水平垂直30602015十、 持“有掘必探,先治后采”原則的同時,凡遇下列情況,必須確定探水線。1. 掘進工作面接近溶洞含水層時。2. 掘進工作面接近被淹井巷或有積水的小窯、老空時。3. 上伏巖層若有積水,在下層進行采掘工作而層間垂直距離小于回采工作面采高的40倍或小于掘進巷道高度的10倍時。4. 掘進長度達到探水超前距離時。5. 采掘工作面發生出水征兆時。6. 當采掘工作面接近各類防水煤柱時,也必須提前探明情況,確保煤柱的準確尺寸。7. 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8. 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區時。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時,方可前進。a) 物資保障相關部門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標準,及時供應探放水所需的設施、設備,所有設備的備用量不小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