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員工入職離職薪資假期等規章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209
2024-09-08
18頁
122.31KB
1、百貨公司員工入職、離職薪資、假期等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雇傭條件和程序一、體檢1、所有職工在進入公司前必須由人事單位派人陪同到防疫站進行體檢,并由人事部門統一領取體檢結果,體檢合格符合錄用條件者,公司將為其辦理錄職手續。2、公司每年組織職工進行年度體檢,以確保公司全體職工的健康并保障公司的全面衛生質量,經查職工患傳染病,須立即辦理相應手續,接受治療;醫療期滿,在職工完全康復的情況下,公司將為其安排適當的工作崗位,醫療期滿仍沒有完全康復的,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二、辦理報到1、 職工在報到2、時應向人事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明(驗原件后交還本人,復印件存檔) (2)失業證、求職證、就業前培訓證 (3)計劃生育證 (4)相片(可依當地需求設定) (5)健康證(由人事部門統一帶人體檢,統一領取證件) (6)原單位離職證明或與原雇主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7)其他證件(如司機人員的駕駛證、保安人員的退伍證、電工操作人員的電工證及其他勞動部門規定的上崗證、職業資格證書等)2、 職工報到時需領取識別卡、考勤卡及制服等物品。3、 擔保:(1)財務、采購、收銀、保安、業代、司機、金庫、人事及招商等職位職工需提供為本地戶口并有穩定工作(收入)之擔保人兩名。擔保人需攜身份證、戶口本、3、工作證明正本親自到公司替被擔保人辦理擔保手續。(2)因各崗位擔保需求,公司可要求職工到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其有否犯罪記錄之證明。4、職工所提交之所有個人資料必須屬實,若有欺瞞經查實者,公司將其行為視為嚴重違紀,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5、職工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的通知人或其他個人情況發生變化,須于七天內通知人事部門予以更改。三、試用期試用期面談記錄及職薪調整表1、試用期原則上三個月,公司可視職工工作表現提前或推遲,但最長不會延至六個月。 2、即將試用期滿的職工,須經主管面談及試用期滿考核,考核合格者公司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四、工作態度1、職工應積極、認真、主4、動地工作。2、職工應遵守公司規章,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3、職工應面帶微笑、禮貌待人,主動地為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五、專有服務和專職工作1、在本公司任職期間,職工不得與其他企業或個人建立勞動關系及勞務關系,經查實按違紀予以解除合同處理。2、公司是職工的唯一雇主,職工應當盡最大努力為公司工作。六、親屬的雇傭1、職工親屬(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須經公司主管(依核決權限規定)批準后方可雇傭,但不得與該名職工在同一部門內或有垂直領導關系的部門內工作。2、若兩名職工確立婚姻關系,公司可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崗位。七、調動及職位異動調動申請單1、公司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對職工進行工作調動,包括因5、此改變其工作時間、工作條件、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及薪資等,職工須予以配合。 2、公司嚴格按照以下條件進行職工職位的調整(包括晉升、平轉及降級等):適應性、忠誠性、工作表現(營運績效)、獎懲情形、專業水平。八、培訓1、職工在職期間公司根據需要為其安排必要的培訓。2、接受公司內部培訓及出資外派培訓的職工,需簽訂培訓協議,在培訓后一年內被公司辭退或申請辭職者,必須在離職時依協議償還公司為其付出的培訓費用。九、離職離職申請單、移交清冊(一)離職種類:1、 辭職:職工離職提前申請,員工7天前、組長級別5天前、課長級(含)以上30天前;(1)由本人寫辭職報告,并親筆填寫離職申請單依離職申請期限及核6、決權限逐級呈核,呈直屬主管之日為離職申請日。(2)各級主管須于從職工離職申請日起三日內在離職申請單上寫具意見,告之本人后送交人事部門。(3)特殊情況,核決主管可結合實際需要提前或延遲辭職者的離職生效日,但從申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0天。2、 自離:指職工未提出辭職申請、未辦妥離職手續便自行離開公司或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職工須賠償公司其本人一個月的工資,并予以辭退處理。3、 辭退:對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的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處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需賠償相應損失金額。4、 終止合同:合同期滿,約定終止條件出現,雙方需提前一個月正式通知.5、 違紀解除合同:員工未遵守公司勞動7、紀律及規章制度,或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2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立即予以解除合同,公司除不支付任何賠償金外,員工需賠償公司相應經濟損失。(二) 離職手續辦理流程:1、 離職生效前日開始辦理離職手續,首先至人事部門領取或取回離職申請單及移交清冊,依離職申請單上所列項目逐項辦理。2、 所有項目移交完畢并結清所有帳款及個人應承擔繳納保險費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培訓費等賠償金額后,將離職申請單、移交清冊及結算單據送交人事部門,離職單由人事最后簽名并交回人事部門后,即離職手續辦理完全。3、 離職手續辦妥后,可領取所屬個人物品。(三) 離職相關規定:1、 所有形式的離職均須于離職生效前日內辦妥離職手續,于8、離職生效之日正式脫離公司,若無特殊情況(需向人事部門申請)工資結算日為離職生效日,離職生效三日后仍未交離職申請單者,公司視其為自離。2、 離職薪資于次月依公司發薪日采取銀行委托代發形式給付。3、 公司有權在離職生效日起一月內因工作問題與離職者聯絡,離職者必須予以配合解決,否則公司可以緩發薪資或其它方式要求離職者協助公司解決。4、 凡職工因自離、辭退而離職者,將列為公司永不錄用人員;其它方式的離職者,須考查其在公司原部門表現狀況由核決主管簽準并經人事部門審核后方可再次錄用。 第二章 薪資及福利一、工資1、 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職工不得泄露本人或他人薪資,不得相互打聽,否則予以大過處分。2、 組9、織架構及職稱介紹:見附表3、 工資結構:工資的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如下(1) 基本工資:(2) 全勤獎:指上/下半月內無病/事假或無遲到早退的滿勤獎勵;(3) 職務加給: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人因職務責任加重,故給予職務加給;(4) 特別津貼:是對某些特殊職位給予的津貼,具體金額由協理級以上主管核定;(5) 加班津貼:公司因行業及工作崗位特性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制,每周一天固定加班及常日加班,公司根據每個人薪資標準于薪資中發給相應的加班津貼;4、 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二、工資的計算: 實領薪資=常日出勤薪資+固定加班日出勤薪資+全勤獎+應發病假工資+加班費+其他應領金額-其他應扣金額-10、稅金-稅后應扣金額 三、工資的支付1、公司委托銀行代為發放薪資,由公司為職工在委托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開戶費由職工個人承擔。2、每月薪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四、福利 1、正式錄用職工享有公司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之福利,公司及個人依當地法規規定支付各自需承擔之保險費用,個人支付金額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具體職工福利活動內容及其他福利項目依各事業部規定執行。(1) 生日禮金;(2) 重大節日舉辦活動或聚餐;(3) 不定期組織郊游活動;(4) 員工工作滿一年時,公司報銷年度體檢費用(5) 公司為員工提供各種教育訓練和晉升機會等等;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假期一、工作時間1、 因公司營業性質需要,公司實11、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及不定時工作制,職工每月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決定。2、 公司員工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同時保證每位職工一周不少于一天的休息,部門主管將排定每月(周)排班表并告知職工。3、職工應當按所屬部門制定的排班表上班或輪休,如有違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加班、調休加班申請單、調休(班)申請單1、 加班前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特別是法定假日請在備注欄注明“調休”或“加班”),依核決權限呈主管簽核;2、 簽核后的加班申請單將白聯交人事部門作為加班憑據,紅聯自存作為日后調休的依據。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支付加班費的,在當月工資中支付,可安排補12、休的安排職工補休。3、 調休及調班均填寫調休(班)申請單,注明原上班/加班時間、班次及現調休時間、班次,經部門主管核準后送交人事部門(紅聯加班單需附后)。4、 加班三個月后未申請調休視自動放棄。三、出勤管理考勤卡1、 公司實施上下班打卡之考勤辦法,如實際出勤而未打卡者,可請職級高自己兩級(含)以上直屬主管簽卡證明,否則以缺勤計,但每月簽卡限三次,超過三次(不含)者以每超過1次以罰金10元計算。2、遲到(早退)在20分鐘以內按分鐘計算,每分鐘罰金0.5元。3、遲到(早退)達20分鐘以上但不足60分鐘者按事假半天論處,遲到(早退)60分鐘(含)以上者按事假一天論處。5、 每半月累計達兩次(含)以上13、遲到者,視為此半月未全勤并不發放相應全勤獎,曠工者將處以三倍曠工時數工資的處罰。6、 連續曠工三天者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天者,公司將予以辭退。四、外出、出差外出申請單、遠程出差申請單1、 當天返回且交通工具不是飛機時出差或公出時,只填寫外出申請單;2、 當天無法返回且交通工具是飛機時,須填寫外出申請單及遠程出差申請單,依核決權限呈請相應主管核準,遠程出差申請單復印給總務訂票,原件留做報銷,外出返回公司必須到門衛保安處銷注外出申請單之返回時間;3、 主任級(含)以上人員出差在短里程內可乘坐出租車,4、 在短程內,其他人員在以下特殊情況,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乘坐出租車:(14、1)必經路段無公車或班次時間間隔過長者; (2)超過公車當日營運時段,無公車可乘者; (3)攜帶重要物件、資料、高額款項等; (4)情況緊急或業務繁忙需快速處理等特殊情況。 5、出差需與主管同行時,可比照主管標準辦理。 6、出差住宿標準:見附表 7、出差誤餐及補助標準:見附表 8、出差費用報銷:出差費請款單(需附遠程出差申請單原件)五、假期請假卡(一)請假規定1、 請假應先填寫請假卡,說明請假事由并附必要之證明,依核決權限核準并經人事部門審核后方可生效,否則視為曠工;經人事部門審核請假不符合規定的,該請假視為無效,人事部門須及時知會請假人及其單位主管予以更正。2、 如因緊急事故,無法事先請假者15、,應于當日上班后一小時內致電部門主管請假,經批準后方可請假,事后補假限于48小時內提出正當理由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3、 除事假、病假以小時為單位及年休以半天為單位外,其余假別應以日為計算單位。4、 請假流程:到人事部門領取請假卡(填上請假時間及理由)依人事核決權限逐級呈部門主管核準送交人事部門審核工作移交妥當依批準假期休假 (二)年休假1、 年休是指職工入職滿一年后公司依法給予職工的年度有薪假期,年休計算是以周年為期。2、 年休為有薪休假,年休期間視為出勤,基本工資、各項加給及津貼照給。年休不影響職工年度考績。3、 年休假標準如下:(1) 年資不足1年者,不得申請年休。(2) 年資滿116、年以上但不足3年者(含3年),年休假標準天數為7天。(3) 年資滿3年以上但不足5年者(含5年),年休假標準天數為10天;以后每滿1年加1天,但年休總天數不得超過15天。4、 年休可以分次申請,但每次請假時間最少必須以1天為單位,年休假期遇節假日順延。5、 年休假之申請,必須先經人事部門審核是否合乎條件及年休天數是否合乎規定后,方可呈部門主管核準,獲批準后才能休假。6、 為保證公司的正常運作,部門主管有權依職工申請安排休假時間。7、 當年度之年休假應在有效期內休完,逾期未休者,視為放棄。(三)法定休假日 1、職工可以享有下述法定休假日:1月1日 元旦 一天農歷初一到初三 春節 三天3月8日 “17、三八”婦女節 半天(限女職工)5月1、2、3日 勞動節 三天5月4日 青年節 半天(限二十八周歲以下的職工)10月1、2、3日 國慶節 三天(四)婚假1、 以入職試用期滿后申請的結婚證為申請婚假依據,職工到法定婚齡(男:22歲,女:20歲)可申請婚假三天,雙方晚婚(男:25歲,女23歲)可享有晚婚假15天遇節假日順延。2、 請婚假須憑結婚證(原件送人事檢核,復印件附請假卡后),依核決權限簽準后方可休假,請婚假時間為婚姻注冊之日起一年內;如為利用婚假時間辦理結婚證者,須于休假后上班48小時內補齊證件送交人事。3、 婚假為有薪假,須一次性請完。如離職申請已獲批準,在移交手續辦理期間(即離職申請日至18、離職生效日期間)不得申請婚假。(五)產假1、職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例的生育或流產,可憑公司認可醫院之相關證明申請產假,產假分為生育產假與流產假兩種,均必須出示生育證或準生證方可申請。2、生育產假90天;流產假:4個月內流產15天至30天,4個月以上流產42天。請假期間遇假日不順延,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3、女職工必須在懷孕后三個月內通知部門負責人其懷孕狀況并出具醫院證明,并于預產期二個月前提出產假申請(須出示生育證或準生證)。4、產假期間的待遇,比照當地地方性法規。按照公司規定發給其基本工資、特別津貼及職務加給。5、如職工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法規的,將其視為嚴重違法,予以解雇處理。 (六)19、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包括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職工可申請喪假三天。喪假須于事發當月內休完,請假期間遇節假日順延,休假后返回公司三天內需向人事出具親屬死亡相關證明文件。喪假為有薪假,假期內視為出勤。 (七)病假 1、 因病或非因工受傷必須治療或休養者,經公司認可醫院出示證明后可請病假。2、 正式錄用員工,年度累計病假不得超過24天,連續病假不得超過3天 ,在規定期內病假日病假工資給付常日薪資的50%,超過公司規定的可請病假天數,參照公司職工醫療辦法。(八)事假 職工有事必須親自處理者,應請事假,事假一次不得超過五天,全年不得超過十二天,為無薪假。請假期間遇假20、日順延。特殊情況另案處理。六、醫療報銷規定1、 試用期滿員工,門診每月可報銷上限為30元;2、 工作滿一年的職工,住院治療手術費公司負擔90%,醫療費負擔80%,床位每天上限15元,檢查費上限300元,每次的合計金額上限為3000元,每年報銷上限為5000元;試用期滿,但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為以上金額的50%;3、 報銷時填寫請款單,先呈人事審核后交部門主管簽核,再交財務部門請款。第四章 規章制度一、 個人儀表1、職工應注重儀表整潔、舉止得體、禮貌微笑,給顧客留下良好印象。2、職工上班時應按規定穿著整套制服并佩戴識別卡,制服須保持清潔。3、職工發型及服裝不得夸張或標新立異。4、任何職工被發現工作21、時儀表不整,主管可立即要求其停止工作,待儀表符合要求后方可繼續上班,離開崗位整理儀表之時間須依缺勤進行工資核算。二、 識別卡1職工上班時必須佩戴識別卡,保安有權拒絕未佩戴識別卡的人員進入公司。 2、如職工丟失識別卡須立即向人事部門報失,并繳納人民幣20元辦卡及丟失罰款以申請辦理新卡,如一年內遺失識別卡達二次的,自第二次(含)起,每次申請補發均記警告一次處分;如遺失未即時報失或不申請補辦者,一經查出,將予以罰款100元處罰,嚴重者將另予以嚴懲。 3、職工不得將識別卡借予其他職工或公司以外人員使用,否則以大過處分。 4、識別卡是公司的財產,職工在離職時必須交還人事部門,否則罰款50元。三、 制服122、 公司依職工職務不同向職員提供制服,每位職工都應愛護制服、保持整潔。 2、疏忽或濫用造成制服損壞而引起的所有費用由職工自行承擔。3、離職時制服及附屬品必須交還人事部,未交還的需按制服金額由員工照價賠償。四、 職工購物 如職工在商場內購物,不得濫用職權打折或要求打折,一經查實,大過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補交所購商品差額。五、 職工出入1、 職工上下班必須從職工通道出入商場,上班時間外出應持經部門主管核準之外出單交于當班保安方可外出。2、 職工在出入商場上下班時,應主動出示其個人物品,并接受保安人員安全檢查;任何包裝物、包裹、提包、易腐品及危險品等都不得帶入商場,職工個人的包裹或包裝物不得帶23、入商場。六、 更衣柜及更衣室1、 職工有更衣柜可作上班時放置衣服和私人物品,下班時放置制服使用。2、 職工之間不得私自互換更衣柜和鎖,應隨時鎖好自己的更衣柜,不要存放貴重物品,應保持更衣柜整潔,不得將食品、飲料和任何危險品存放于更衣柜內。 3、職工如強制打開更衣柜,必須賠償一切損失,并將受到紀律處分。 4、職工離職時將更衣柜鑰匙交還人事部,未交者將視為違紀,大過一次處分。5、更衣室是公司為方便職工更衣而設,嚴禁于此進行交易、賭博、進食或不正當集會,不得在更衣室睡覺或閑逛,每位職工都有責任保持更衣室及其設備的整潔。七、 職工公告欄 1、職工公告欄是向所有職工傳播信息的重要途徑,職工應經常留意公告24、欄。 2、公告欄由人事部門負責張貼通知,嚴禁對公告欄進行破壞或私自張貼。 3、未經店長/高級經理(含)以上主管許可,嚴禁在商場的任何地方張貼通知或海報。八、 私人訪問和電話 1、工作時間內職工不得會見親友。 2、為保障公司對外電話聯系順暢,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未經允許使用公司其他部門電話者大過處罰。九、 業務信息1、業務信息指有關公司的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等公司要求保密的信息。2、職工在受雇于公司期間以及在此之后的五年之內,不得泄露或公開有關公司的任何業務信息。3、任何業務信息的透露與公布都必須由店長/高級經理(含)以上主管決定。十、 吸煙1、職工上班時若需吸煙須在指定場所。2、商場的售25、貨區、操作間、倉庫、洗手間、更衣室等地嚴禁吸煙。3、煙頭應扔在煙灰缸內,不得隨地亂扔。十一、 違法行為1、公司有權立即辭退有任何違法行為的職工。2、公司有權立即辭退在商場內偷竊任何屬于商場、顧客或其他職工財物的職工(食用、帶走食品及飲料都屬于偷竊行為)。3、包庇偷竊行為視同偷竊行為處理。4、如職工幫助找回失竊物品或舉報違法犯紀行為,公司將給予該職工一定的獎勵。5、職工如有任何偷竊行為,公司都將報告公安部門,并視為重大違記,予以開除處理。十二、 經濟損失,經濟制裁1、 個人所負責的公司財物丟失,必須負責賠償;2、 公司每月月底進行盤點,盤虧超過公司許可比例的,必須由相關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十三、 26、計算機操作規定 1、職工應當愛護公司財產,按照使用說明進行操作,公司財產還包括軟件如程序、數據等。 2、只有商業系統軟件和公司許可使用的磁盤才能在公司計算機上使用,嚴禁使用游戲及未經許可的磁盤。 3、除為新購買的磁盤外,其它已經開封使用過的磁盤需在公司計算機上啟動或運行前必須經計算機病毒檢查,這種檢查必須使用病毒軟件來完成。 4、所有含敏感或保密性數據的計算機必須帶有特別安全裝置或程序,以防止不當使用。安全裝置或程序應防止一切對計算機或數據的不當接觸,特別注意: A、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規定,使用或設置的所有密碼必須保密,不得透露給其他人,如果使用人員有理由相信密碼已經泄露,必須立即27、改變密碼。 B、所有的密碼應記錄并保存在一個密封的信封內,存放在信息系統經理或該計算機操作人員的直接上級處。 5、計算機操作人員只要離開計算機幾分鐘(如午餐時間),應當退出其使用的計算機系統。當天工作結束,下班后須按程序關閉計算機。 6、除非經特別許可并經管理部門授權,任何職工不得試圖進入硬件系統、軟件程序或改變計算機數據。 7、職工不得將計算機或計算機設備帶回家或帶離工作現場,移動這些設備時必須謹防偷竊、丟失、損壞或誤用。公司有權向職工要求賠償所有因其疏忽造成的未經保險的損失。 8、個人計算機的管理人員有責任保證所有公司數據不受外界干擾并保證公司數據不受病毒的威脅。 9、職工須將所有的文件存28、盤并定期整理備份文件,正在處理的文件應當至少每小時存盤一次,以免造成工作時間的浪費。備份文件應存放在防水保險箱內。 10、未經許可企圖從公司計算機內復制任何數據或軟件將被視為偷竊行為。第五章 獎懲規則一、獎懲類別及方式獎懲申報單1、 公司對職工之獎勵,依其績效之大小分為以下類別:(1)嘉獎(2)小功(3)大功2、 公司對職工之懲處,依情節之輕重分為以下類別:(1)警告(2)記小過(3)記大過(4)降薪降職 (5)辭退3、 主任級以上(含)職工之獎懲標準: 4、 主任級以下(不含)職工之獎懲標準(人民幣)獎 勵懲 罰獎勵類別獎勵金額懲罰類別罰款金額嘉獎一次20元警告一次20元小功一次60元小過一29、次60元大功一次180元大過一次180元 5、獎懲之累計方式1、嘉獎三次=小功一次2、小功三次=大功一次3、警告三次=小過一次4、小過三次=大過一次6、職工之獎懲除辭退者外,全年度之功過相等者(不得跨年度累計),可以互相抵銷(后功可抵前過),對同一職工,因同一事件實施同一類別之獎懲,不得同時記三次(含),并不得同時給予兩種以上類別之獎勵或懲罰。7、被本公司辭退者,本公司將永不予錄用。二、獎懲具體條例見附件獎懲辦法。 第六章 安全操作規章 一、消防程序 1、火災處理發現火情者應當立即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負責人,并就近取材滅火。 2、疏散措施(1)商場的疏散區域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職工應聽從當班30、上司的安排組成疏散小組,疏散小組應開啟緊急通道后,在各自區域進行疏散工作。(2)所有職工都應熟悉如何正確使用全部火警設備、消防裝置及商場內任一地點的火警緊急通道。二、受傷和事故程序如顧客或職工在商場內受傷或發生事故,在場職工應立即通知負責人或值班經理,并協助受傷者。三、電梯緊急情況程序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職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解決。四、叉車、液壓拖板車使用1、 叉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無上崗證人員嚴禁操作叉車;2、 使用叉車及液壓拖板車時需注意其他職工及顧客的安全;3、 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站在叉車及液壓拖板車上玩耍、嬉戲,行為輕微者小過處分,屢教不改者,將其視為重大違紀直至解31、除勞動合同。五、工傷 1、如職工發生工傷,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如需住院治療,應送往工傷指定醫院。 2、發生工傷事故后,職工應立即向管理部門報告,以便其完成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由部門負責人、安全部門及第一證人簽字。 3、為保障安全操作,職工應當向部門負責人或安全部門匯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以防止工傷發生。六、持證上崗司機、電工、焊工、廚師、醫生及勞動局規定的有關職位須持證上崗。附件 獎 懲 辦 法一、獎懲類別及方式1、公司對職工之獎勵,依其績效之大小分為以下類別:(1)嘉獎(2)小功(3)大功2、公司對職工之懲處,依情節之輕重分為以下類別:1、警告2、記小過3、記大過4、降32、薪降職 5、辭退4、 主任級以上(含)職工之獎懲標準:5、 主任級以下(不含)職工之獎懲標準(人民幣)獎 勵懲 罰獎勵類別獎勵金額懲罰類別罰款金額嘉獎一次20元警告一次20元小功一次60元小過一次60元大功一次180元大過一次180元 6、獎懲之累計方式1、嘉獎三次=小功一次2、小功三次=大功一次3、警告三次=小過一次4、小過三次=大過一次7、職工之獎懲除辭退者外,全年度之功過相等者(不得跨年度累計),可以互相抵銷(后功可抵前過),對同一職工,因同一事件實施同一類別之獎懲,不得同時記三次(含),并不得同時給予兩種以上類別之獎勵或懲罰。8、 被本公司辭退者,本公司將永不予錄用。二、獎勵項目 1、33、嘉獎,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嘉獎:(1)品德優良、精通業務、工作認真、克盡職責、能為從業人員楷模者;領導有方,使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2)維護團體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參與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3)克盡職責全年度辦理各項業務未出任何差錯者。(4)其他類似之行為者。 2、記小功,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小功:(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績效者;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表現優異者;參與災變救援工作,主動積極,并處置得當者。(3)其他類似之行為者。 3、記大功,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34、,經采行后成效卓越者。(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舉報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3)遇意外事件或災變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或不顧自身危險,勇敢救護而保全人命或公物因而減少損害者。(4)研究工作方法,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5)對于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具成效者。(6)其他類似之行為者。三、懲罰項目 1、警告,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1)不佩帶識別證而強行進入工作、宿舍區域或工作時間不按規定著裝、佩戴識別證者。 (2)一年度內遺失識別證達二次的,自第二次(含第二次)起,每次申請補發均予警告一次處分。 (3)在工作場35、所赤足、赤膊、穿背心、穿拖鞋等衣冠不整者。 (4)上下班不排隊打卡或者插隊打卡者。 (5)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閱讀與工作無關之報刊、雜志,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之事情者。 (6)在上班時間用餐、吃零食者(賣場當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用餐與特別情況者除外)。 (7)破壞工作場所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者,如亂丟紙屑、隨地吐痰等。 (8)宿舍或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后而不加整理者。 (9)因人為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10)涂寫墻壁或任意張貼文件,影響觀瞻者。 (11)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12)上班時間未經許可私自會客或打、接私人電話不知節制者。 (13)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36、真執行任務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14)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15)違反其他規定(包括臨時規定)情節輕微者。 2、記小過,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當給予記小過: (1)對上級交辦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但后果較輕微者。 (2)辦事拖拉或積壓文件、影響工作時效,后果輕微者。 (3)酒后上班者(公務應酬除外)。 (4)未經許可擅自帶人(非公司職工)進入工作區域或其他職工區域者。 (5)在工作時間偷閑睡覺者(值班人員加重處理)。 (6)無正當理由違反上級指示,后果尚屬輕微者。 (7)在非值班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 (8)對顧客、上級、同事言行失檢、態度傲慢,造成不良后果37、但尚屬輕微者。 (9)攜帶物品出入賣場拒絕守衛人員查詢、檢查者。 (10)未做好交接工作而擅自停工者。 (11)上班時間無單外出或以外出公干名義辦私人之事者。 (12)違反其它規定(包括臨時規定),對公司造成損失或一定程度影響者。 3、記大過,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大過: (1)上班時間擅離崗位,嚴重影響本職工作者。 (2)報告不實,蒙蔽上級造成不良后果者。 (3)違反工作規程,嚴重影響工作或服務質量者。 (4)遇有重大意外問題不及時向上級報告者。 (5)投機取巧、隱瞞蒙蔽,牟取非分利益者。 (6)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情節輕微者。 (7)假公濟私、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對38、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8)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 (9)利用公司設備制作私人物件或委托他人制造私人物品者。 (10)拒絕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督導或無理取鬧者。 (11)非故意破壞設備、商品或浪費能源,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 (12)違反工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或安全衛生規程,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13)工作時精神散漫,或故意不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者。 (14)故意怠工者。 (15)遺失公司重要文件、機件或工具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部分,另行按規定處理)。 (16)委托或代他人打卡者。 (17)未經許可擅自操作或使用不屬于自己經管的設備、儀器或技術性工具并39、造成一定損害者。 (18)撕毀公司的公告或其它重要文件者。 (19)在賣場或其它禁煙場所內吸煙者。 (20)不遵守公司薪資保密制度,泄露本人或他人薪資者。 (21)違反公司其它相關規定,且影響程度較大者。 (22)未經許可,擅自進入管制區域者(有“金融室”等非相關性工作人員禁止入內之區域)。 (23)有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重大者。 4、降薪、降職: 職工在同一年度內累計被記大過二次的,可予降薪、降職。 5、辭退:對于有下列各款情節之一者,應予辭退;案情重大者,并送公安機關辦理。 (1)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他職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2)被法院判處勞動教養或有期徒刑者。(3)聚眾鬧40、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煽動怠工、罷工,影響商場或工作秩序者。(4)捏造不實紀錄、報表或口供蒙蔽上級并造成重大損失者。(5)造謠生事、散布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6)利用公司名義在干與公司業務無關,使公司名譽或經濟損失者。(7)利用職務侵占公司財務者。(8)故意泄露公司技術或商業機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翻印公司機密圖紙、資料者。(9)故意破壞設備工具、商品或其他公物者。(10)在辦公室及工作、宿舍區域內聚賭或有重大傷風敗俗之行為者。(11)未經允許私自吃、喝、動用賣場商品者。(12)偽造或盜用公司公章或者偽造公司文件者。(13)與廠商或顧客打架者;(14)在同年度內被記大過三次者(功過抵消部分可除外,后功可抵前過)。(15)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天者。(16)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17)偽造識別證或借用他人的識別證或將識別證借給他人蒙混進入辦公室或工作區域者。(18)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有貪污、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之行為者。(19)提供個人人事資料時,弄虛作假,蒙騙公司誤信,導致公司經濟利益受損者。(20)違反公司及國家規定,符合不經預告予以辭退者。(21)偽造出勤記錄或擅自調整打卡鐘者。(22)有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重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