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聯營人員引進流程及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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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36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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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貨公司聯營人員引進流程及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聯營人員管理制度1 目的為規范工作程序,加強對聯營人員的管理,以便于統一登記,統一培訓,確保人員素質,更好的實現聯營供應商和百貨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本制度規定了百貨聯營人員的引進程序、日常管理及檢查考核等內容,適用于百貨供應商引進的聯營人員的管理。3 職責31 采購部負責與新引進品牌供應商確定聯營人員引進的數量,并應嚴格限制聯營人員的引進。 32 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營人員的面試、培訓及引進手續的辦理。33 營銷部負責聯營人員的日常2、管理。 34 供應商引進聯營人員及穿著品牌工裝由品牌聯席會議審批。 4 工作內容41 引進流程411 采購部在品牌引進時與供應商洽談,根據業務需要確定是否需要引進聯營人員及引進的數量,經品牌聯席會議審批通過,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合同簽訂后,最晚于開業10日前,采購部開具聯營人員引進通知單轉人力資源部。412 更換、增加聯營人員由供應商向營銷部樓層主管提出申請,營銷部開具聯營人員引進通知單到人力資源部面試及辦理手續。413 如供應商需要,人力資源部可向供應商推薦聯營人員。曾在本公司商場工作過的聯營人員,由營銷部考察其前期表現,報人力資源部審核認可后方可再次引進。414 人力資源部面試聯營人員,3、面試通過后由聯營人員填寫聯營人員引進登記表并交齊所需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證明、健康證、職業資格證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415 供應商填寫聯營人員引進登記表有關內容,加蓋公章,并就引進原因由采購部、營銷部主管簽署意見。416 聯營人員按4.4條的規定到財務部繳納費用。417 人力資源部驗證繳費情況,在聯營人員引進登記表上簽署意見。418 原則上要求聯營人員統一穿著百貨員工工裝,如有特殊情況需穿著自營品牌工裝的,供應商需提前將工裝樣式及總公司證明材料提供給采購部,由采購部報聯席會議審批,并將工裝設計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419 錄取資格要求如下:a 具有青島市內四區戶口;b 高中以上學歷;c4、 持有營業員職業資格證書;d 年齡在1830歲;e 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f 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晰;g 容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有集體榮譽感。42 培訓421 經面試合格,由供應商(或聯營人員)向百貨繳納培訓費,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培訓。培訓時間為每月第一周周一至周五。422 培訓內容包括:公司概況、企業文化、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標準化服務流程等。423 經培訓合格,繳齊相關費用后由人力資源部簽發聯營人員上崗通知單,并發放工牌、工裝、更衣櫥,到總務部辦理餐卡。辦理完畢,執單到營銷部相關樓層報到。424 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培訓費不予返還。4255、 人力資源部應建立聯營人員檔案,內容包括員工號、姓名、性別、年齡、品牌/供應商、上崗時間、星級等。426 聯營人員上崗后,公司將適時對其進行各種形式的培訓。自進入公司的第二年起,供應商每年需向百貨繳納培訓費200元/人。43 短期促銷人員431 百貨不提倡使用臨時促銷人員。432 促銷活動開始前一周(最遲提前三天),促銷人員應完成面試、手續辦理、培訓等工作。手續辦理執行4.1條規定,培訓時間為一天。44 費用收取441 聯營人員(長期:一個月以上)聯營押金工牌押金工裝費工牌工本費更衣櫥押金培訓費1000元/人100元/人1000元/套10元/人100元/個300元/人442 短期促銷人員(一個6、月以內的)工牌押金工牌工本費工裝押金更衣櫥押金培訓費100元/人10元/人1000元/套100元/個200元/人45 聯營人員離崗手續辦理供應商與百貨合同終止后或聯營人員因其他原因離開公司,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營銷部及供應商,并在離崗后一周內到人力資源部、總務部、財務部辦理工牌、工裝、更衣櫥、餐卡等及押金的退還事宜。無特殊原因超過一周未辦理,押金扣除30%。46 日常管理461 聯營人員必須遵守百貨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商場的統一管理,參加上崗后的各種培訓。如工作中出現違紀現象按員工獎懲條例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462 聯營人員與公司正式員工一樣,參加星級員工評選,實行掛牌服務,表現優秀者按員工獎7、懲條例進行表揚和物質獎勵,還可參加公司各項評優活動,福利待遇等由聯營人員與供應商洽淡確定。463 嚴禁聯營人員在百貨的各個專柜或品牌之間調動(供應商正常撤柜除外)。464 在百貨經營一個以上品牌的供應商,不得將員工在自己經營的品牌間擅自調動。如確需調動,應報營銷部及人力資源部同意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465 長期聯營人員在商場的工作時間應穩定在六個月以上。聯營人員因個人原因離職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營銷部和供應商,否則扣除聯營押金的30%。466 聯營人員必須購買餐卡在職工餐廳統一就餐,不準外出就餐。如有違犯,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聯營人員餐費標準為5元/餐,由個人與供應商協商承擔。餐費需8、提前到總務部繳納充值。467 因季節變化聯營人員需更換工裝時,供應商應提前將新工裝及總公司換裝證明報人力資源部申請,經聯席會議批準后在公司規定時間統一換裝,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更換。供應商也可在品牌引進之初集中將四季工裝統一報批備案,但如有變更仍需提前審報批準。468 對不按規定著裝或擅自更換工裝的聯營人員及供應商視情節處以200元罰款。469 未經營銷部樓層主管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換班和改變交接班時間。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4610 供應商及聯營人員應服從百貨的管理以及對退換貨、顧客投訴等的處理決定,積極配合實施。4611 供應商業務人員嚴禁在柜臺作帳、參與銷售、整理商品或因其他事情長時間在柜臺9、逗留,如有違反,將給予100元罰款。4612 供方如有下列損害商場利益的行為,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供應商500元以上的經濟處罰,嚴重者解除合同,參與其行為或隱瞞不報的聯營人員也將視情節予以處罰或辭退:a) 私自打折,私收現金; b) 商品未經信息物流中心檢驗,私自上柜銷售或擅自存放于陽光百貨;c) 同種商品,供應商給百貨的定價高于其他商場;d) 違反合同條款;e) 商品質量存在嚴重缺陷,被顧客投訴或被新聞界曝光,對陽光百貨聲譽造成不良影響;f) 引起顧客投訴或與顧客發生爭執;g) 其他有損百貨利益的行為。4613 供應商對其聯營人員的在百貨的工作行為負有連帶責任。47 檢查與考核471 各部門引進供應商聯營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述程序,人力資源部將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472 凡未經上述程序引進供方聯營人員的,發現一例,扣罰采購部、營銷部及供應商各20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5 相關文件51 員工獎懲條例
培訓課件
上傳時間: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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