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企業經營發展律師事務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404
2024-09-08
5頁
50KB
1、電力企業經營發展律師事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了強化公司的法律事務管理,促進法律事務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為公司各項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的依法經營,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X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過程中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3 引用標準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XX電力管控體系法律事務規定、訴訟與仲裁業務工作規定。4 專業術語定義憲法:是國家的主法,由國家最高權力機2、關制定和頒布,是國家制定所有法律的依據。法律: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其特征是:由最高權力機關或其常設機構制定的;要經過嚴格的特定程序;它規定和調整的都是有關社會制度、國家結構、經濟體制以及基本社會關系;在所有規范性文件中,除了憲法外,它具有最高的地位和最高的效力,是制定其他規范性文件的依據,其他規范性文件不能與之抵觸,否則無效。行政法規:是由國家最高行政管理機關國務院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規:指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不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規章:國務院各部、委、局及地方人民政府在其職權范3、圍內依法制定、頒布的管理性文件。國際條約:我國簽訂或者加入的國際條約,對我國的組織和公民亦具有約束力,因而也構成我國法律淵源的組成部分。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為解決案件而依法定程序所進行的全部活動。基于訴訟所要解決的案件的不同性質,可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種。仲裁:是指民事、經濟糾紛的當事人按事先或事后達成的協議,自愿將有關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機構以第三者的身份對爭議案件做出判斷和裁決,以解決爭議的一種法律制度。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否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5 執行程序5.1 法律咨詢范圍 涉及公司重大事宜。 公司經營4、活動中簽訂的合同、協議。 公司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需進行法律咨詢的。 公司對外發布的申明、函等具有法律效力的需進行法律咨詢的文件。 公司簽署的涉外合同、協議。5.2 法律咨詢程序 各部門應將需要承辦的文件明確責任人,并由責任人提交公司委托法律事務責任人。 法律事務責任人收到需進行的法律咨詢文件材料后,于七個工作日內以“法律咨詢意見單”的形式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應簽訂合同由公司委托法律事務責任人于每周二下午到公司進行現場咨詢。 對日常特別復雜或數額特別巨大的合同審核時,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合同專責人員向公司委托法律事務責任人進行咨詢,于七個工作日內反饋法律咨詢意見。5.3 法律咨詢意5、見的反饋 經過法律咨詢的合同定稿后,合同會簽單上應由公司委托法律事務人員在合同會簽單上簽署法律咨詢執行情況后,提交公司領導簽訂。5.3.2 公司兼職法律事務人員應對進行法律咨詢的文件、材料建立臺帳,留底備案。5.4 訴訟和仲裁 公司兼職法律事務人員在初步受理部門訴訟、仲裁申請后,應分析訴訟、仲裁對本單位經營運作可能造成的正負面影響,并分析勝訴的可能性,然后形成書面申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同意訴訟或仲裁的,應成立一個由法律顧問、法律事務和申請部門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的訴訟、仲裁小組開展訴訟或仲裁工作。5.5 爭議5.5.1 相關部門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應盡量將爭議的解決地點約定到公司所屬地或XX6、公司所屬地。5.5.2 爭議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積極應對,并及時與法律事務崗位和公司領導進行溝通,尋求最佳解決方案。5.5.3 法律事務崗位要及時與外聘法律顧問進行溝通,尋求法律援助。5.7 法律事務責任與考核 對應進行法律咨詢或應履行法律審核手續的事項,由于工作負責人的原因,未履行上述手續,并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由工作負責人和其所在部門承擔責任。5.7.2由于法律事務人員工作不到位,未及時對相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等原因而使工作被動,給公司造成影響或損失的,由法律事務崗位人員和總經理工作部承擔責任。5.7.3 對責任人在糾紛中不能及時提供證據,使公司被動或造成損失的,視損失情況給予考核。5.7.4 7、各崗位人員因工作原因進行法律咨詢,而隱瞞實情,不如實、全面說明情況,導致提供的法律依據錯誤,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咨詢人和其所在的部門承擔全部責任,并視損失情況考核500-1000元。5.7.5 對應該咨詢而未咨詢而引發糾紛或造成其它損失,由咨詢人和其所在的部門承擔全部責任,視情況考核責任人200-500元。5.7.6 對在糾紛中能及時準確提供證據,為公司挽回損失的,視情況獎勵500-2000元。6 職責6.1 制度實施及完善負責人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擔任,負責提出本制度的修訂意見和建議,并保證制度的有效性。6.2 制度實施及完善執行人由綜合管理部兼職法律事務人員擔任,負責本制度的執行,收集本8、制度的反饋意見,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見。6.3 法律事務職責 協助公司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本企業的有關規定。6.3.2 對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意見。6.3.3 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活動。6.3.4 參與起草、審核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6.3.5 受公司委托代理企業的訴訟或非訴訟的具體業務。6.3.6 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6.3.7 法制宣傳教育與培訓。6.3.8 企業外聘律師或法律顧問的推薦、聯系組織確定及相關工作。6.3.9 參與重大、重要合同的談判和文本起草、審查工作。6.3.10 參與重大事故和違法、違紀事件的處理。6.3.11 貫徹落實XX公司部署的法律事務工作。6.3.12 9、參與企業的合并、分立、破產、投資、租賃、資產轉讓及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提出法律意見,處理有關法律事務。 辦理公司領導交辦或授權的其它法律事務。7 檢查與評價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組織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和評價,對檢查和評價結果進行審批后下發至相關部門。檢查和評價記錄應妥善保管,保存期為3年。法律事務管理規定執行情況檢查/評價表部門名稱: 年 月 日序號評價內容評價1各級人員對制度理解深刻、執行嚴謹 是否2法律文書格式符合要求,符合現場實際是否3編制人員資格符合要求,編寫規范是否4法律事務程序正確,符合有關法規是否5法律咨詢及時,滿足現場要求是否6咨詢結果傳遞及時是否存在問題及改進建議存在問題:改進建議:評價意見:審核意見:審核人: 評價人: 檢查人: 8 反饋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與客觀情況不符等情況,應及時反饋至公司綜合管理部,以便修改和補充。附錄:附錄1:法律咨詢意見單附錄1:法律咨詢意見單(格式)咨詢文件名稱經辦人 提交時間 經辦部門負責人 咨詢條款內容法律事務人員(或外聘律師)法律意見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