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品實業公司全體員工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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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45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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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產品實業公司全體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 總則2第二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2第三章 勞動合同3第四章 工作紀律3第五章 考勤和請假制度3第六章 工資福利4第七章 培訓4第八章 安全質量5第九章 治安管理5第十章 衛生守則6第十一章 獎懲制度610、 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6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7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業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7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于80200元的罰款;84、 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2、;8第十二章 附則9XX實業人員編制結構圖9第一章 總則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的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予以詳細了解,并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本規章制度。制訂本規章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教育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斗目標的實現。適用范圍: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廠全體員工。第二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第一條:員工必須熱愛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法令。第二條:員工必須具有愛廠如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廠家,3、廠家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第三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第四條 員工對在本廠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第五條:員工可按本廠的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的權利。第三章 勞動合同第六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第七條:勞動合同由本廠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第八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4、核,擇優錄用,并執行16個月的試用期(具體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第九條:廠方解聘員工,除違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可即時辭退外,其它應提前一周通知對方;員工要求辭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廠方,并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工作等方面的清理和交接。第十條:勞動合同期滿,按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第十一條:所有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外來人員暫住證”(本地人除外)。第四章 工作紀律第十二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做與工作無5、關的事情。第十三條:員工均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第十四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合理節約能原,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第十五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第十六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密本廠的技術、商務等等商業機密。第十七條:員工在本廠內的所有場合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第五章 考勤和請假制度第十八條:上下班和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廠部合理安排做出決定,并以書面行式通知所有員工。第十九條:考勤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負責,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6、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第二十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因公外出等項目。第二十一條:考勤記錄表,由考勤員每天按時記錄班前、班中、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上交統計部門及財務作為核算工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第二十二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假期時間內不發放工資、勞保用品及用餐補貼。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公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總經理7、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第二十四條:凡未按上述規定辦妥請假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第六章 工資福利第二十五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本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由本廠直接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按勞動分配)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第二十六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每人的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總經理批準發放。員工工資日每月#日前發放。第二十七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保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第二8、十八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第二十九條:員工在廠內用餐無需支付午餐、晚餐及加班餐費用,不在廠內用餐的員工廠方不補貼任何費用。第三十條:本廠無償為單身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不在廠內住宿的員工廠方不補貼任何費用。第三十一條:本廠不提供夫妻宿舍,在外居住的廠方不補貼任何費用。 第七章 培訓第三十二條:所有新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提供的生產技術培訓。第三十三條:凡經廠方批準,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占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后,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系的培訓、進修、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第9、三十四條:經本廠付費接受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后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學費、吃宿費等)。第八章 安全質量第三十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并處必要的經濟處罰。第三十六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其它安全措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對在生產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本廠有權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并處以責任人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由責任人直接賠償因此而造10、成的損失給予本廠。第三十七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第三十八條:加強現場生產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產品質量要求生產,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追究不徹底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第三十九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工作,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復、有整改、有記錄。第九章 治安管理第四十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11、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廠領導。第四十一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第四十二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私挪公物,損壞設備;不準私挪他人財物或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否則,一經查實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章 衛生守則第四十三條:辦公室、廠區、生產車間應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凈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第四十四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洗浴室內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墻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12、畫、亂涂,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第四十五條:食堂里的一切用具要擺放整齊并消毒,環境達到用餐標準。第四十六條:各部門工作場所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干,發現衛生包干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第十一章 獎懲制度第四十七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錯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第四十八條:對于有下列幾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或經常性獎勵:1、 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2、 為維護本廠利益,在13、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1000元以上或挽回經濟損失3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3、 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4、 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5、 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6、 對于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7、 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10、 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一次性14、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為1000;經常性獎勵以現金獎勵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10元,最高為500元。第四十九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第五十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十五分鐘至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15、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意嬉戲、打鬧、閑談、看無關書報等行為的; 在要求禁煙的倉庫等地隨便吸煙的;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在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有違反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業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零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班時睡覺、16、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多次違反設備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于80200元的罰款;曠工一天的;謊報虛報考勤的;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有財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業、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違反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17、干私活的;對違反 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第五十一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1、 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 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3、 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4、 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5、 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6、 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7、 經常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8、 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9、 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18、;10、 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11、 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12、 工作不負責,廢品率高(超過正常水平),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13、 泄露或出賣商業、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第五十二條:本廠所有員工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可以相互監督。對于嚴重違反本規章制度,本廠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做出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第十二章 附則第五十五條:本規章制度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第五十六條:本規章制度各條規定解釋權屬本廠辦公室。第五十七條:本規章制度已由全廠(公司)員工仔細閱讀并理解其中之含義,對其內容并無異議,均愿自覺遵守執行,自愿在規章制度閱讀登記表簽名作實。附: 規章制度閱讀登記表本人已仔細閱讀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并理解其中含義,對其內容并無異議,均愿自覺遵守執行。無異議的員工簽名處:有異議的員工簽名處:有異議條款如下: XX實業人員編制結構圖股東大會總經理廠長廠長采購部工程部生產1組生產2組生產3組物流中心財務部人事部文案食堂宿舍安保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