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機構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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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46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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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理機構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監理機構管理制度1、監理組織工作會議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定期組織或針對具體的問題臨時召集現場監理人員召開監理人員內部工作會議,針對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組織討論,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以及防止發生類似問題的措施,同時編寫并發布會議紀要或對內部的工作制度進行修改后實施。2、對外行文審批制度 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所有的對外行文,應征得總監理工程師批準。行文的內容應由項目監理工程師審查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發往承包人的重要文件,應送發包人和設計會簽。所有發出的合同2、文函應遞交給發包人備案。3、合同文函處理簽發制度 所有收到或發出的各類有關的合同文函由辦公室統一歸口收發和管理,所有的發文都應有總監理工程師的簽字;收到的所有文函,由辦公室登記后,送有關人員處理或存檔;處理后的回文,應按對外行文審批制度的要求執行。4、監理工作日志制度 現場監理員或監理工程師應作好監理日志,對每日的施工活動和監理活動進行詳細記錄,以便為今后的質量事故的處理、索賠處理和計量支付提供必要且可靠的第一手資料。所有監理員的監理工作日志應包括施工條件記錄、現場跟蹤檢查記錄、檢查驗收記錄和承包人的施工活動記錄,包括投入的人員、設備及運行情況、施工組織和施工效率、施工異常情況等。監理日志應由3、項目監理工程師當日簽字;所有的監理工作日志在月底裝訂成冊后由辦公室存檔保存,以便今后的查閱。5、監理旬報月報制度 所有現場監理員在每旬的逢十應向項目監理工程師或專業工程師提交一份本旬的監理工作的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展情況、檢查驗收情況及其它特殊情況等;項目監理工程師和專業工程師根據監理員提供的一旬情況報告在每旬編寫一份監理工作旬報送監理部;在此基礎上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監理月報,在下月5日前送發包人和監理公司。監理工作的情況報告應作為對監理人員進行考核評審的依據。6、監理人員現場出勤管理和考勤制度任何駐地監理人員沒有總監理工程師的批準不得離開施工現場,當需要離開現場時必須經過總監理工程4、師的書面批準;監理員沒有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施工現場,項目監理工程師沒有正當理由不得連續三天不深入現場了解情況,違反上述規定者將影響其年度考核評定。7、監理人員評審考核制度對駐地的各級監理人員每年從工作業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遵章守紀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評審,每年年初將上年考核評審的結果報監理公司備案。8、檔案管理制度辦公室全面負責監理檔案的管理,文件的收發實行登記制度,借閱實行登記簽字制度。各級監理人員對借閱的檔案應進行妥善保管,防止損壞或丟失,使用完畢后馬上歸還。檔案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檔案進行整理,并編制清單供所有監理人員查閱。監理工作制度1、施工圖紙的審查和設計交底制度 對設計單位提交的所有施5、工圖紙,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都應進行仔細的審查,發現錯、漏、碰等設計缺陷應進行記錄并書面報告發包人協調設計單位改正,改正后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用于施工。 對承包人進行的永久工程的設計,監理工程師應會同設計單位進行審查,對于不滿足要求的指令承包人進行修改,報發包人批準后才能用于工程的施工和檢查驗收。 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并督促和協助設計單位向承包人進行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包括工程的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要求和特殊技術措施等,并根據討論決定事項作出書面紀要交設計或承包人執行。2、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制度 工程開工前,應具有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的、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在各單位工程、分部6、工程開工前應制定詳細的施工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以及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后方可開工。3、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當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經完成時,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工程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根據報告進行現場檢查,在滿足各項要求的條件下批淮工程開工并報發包人備案。4、工程材料及構配件檢驗和復驗制度 所有材料和構配件訂貨前承包人應提供必要的質量保證資料供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批準后方可訂貨;所有原材料和構配件進場前應報告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對出廠證明、材質證明和試驗報告進行審閱,對于有疑問的材料進行抽樣檢驗,或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由承包人進行復查,檢查驗收合格的材料方可進入施工現場,7、不滿足質量要求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在用于工程施工前,監理人員應對準備投入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構配件再次進行檢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貯存超過期限或因貯存保管方法不當而引起變質的材料應限期撤離現場,不得用于工程。5、工序質量檢查制度 項目監理工程師根據技術規范的要求制訂工序檢查的內容,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指令施工單位實施,監理工程師按此規定進行工序作業檢查,上一道工序未經過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6、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工程隱蔽以前,承包人應根據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和合同文件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自檢并將檢查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文件的規定進行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重8、點部位和重要項目應會同施工、設計質量監督單位共同檢查簽認。隱蔽工程末通過檢查禁止覆蓋,自行覆蓋的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剝露檢查。7、技術復核制度 對所有的技術方案監理工程師應進行認真的分析復核,以保證技術方案切實可行,并滿足質量、安全和工期的要求。8、重點部位和重要項目中間驗收制度 重點部位和重要項目完成后,承包人應根據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和合同文件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自檢并將檢查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文件的規定進行重點部位和重要項目檢查,合格后應會同施工、設計單位和發包人共同檢查簽認,提出質量等級評定結果并聯合簽署。檢查驗收完成后,承包入應及時整理竣工資料,并進行最終的9、計量報告報監理工程師,進行最終計量和竣工決算。9、及時簽發監理指令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的指令應以書面指令為準,并且應及時、明確,避免因指令不及時或不明確導致爭議。10、變更處理制度 所有的變更都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才能執行。無監理工程師批準不得進行任何永久工程的變更,否則變更所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監理工程師將不予以簽證支付。11、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或超出規定的偏差范圍等,都需進行返工處理。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監理工程師可指令停工,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質量事故的調查,會同發包人、承包人、設計單位共同研究處理方案,由監理工程師批準10、后指令承包人實施。在處理實施過程中,監理工程師進行跟蹤檢查,事故處理完成后,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布復工令。最后由監理工程師作出事故處理結論報告報發包人備案。12、進度監督和報告制度 監督承包人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監理部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發包人及監理公司報告各項工程的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13、現場協調會和會議紀要簽發制度 監理部定期召集或針對具體的問題臨時通知并主持現場協調會,組織各方協商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措施,會后編寫會議紀要并發給與會各方,會后督促有關單位遵照執行。14、施工現場緊急情況處理制度 當施工現場出現重11、大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時,項目監理工程師有權采取包括停工令等緊急措施,防止事故或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在現場恢復正常或事態不會再擴大后進行調查處理并報告總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15、工程計量驗收制度對于承包人的工程量計量報表和最終計量申請,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住工地代表、承包人一起進行復核,對不符合合同文件規定的計量不予簽認。所有的計量都應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和書面的簽證認可才能支付,所有的各項支付款項包括工程進度款、預付款、材料預付款、索賠款項或變更款項等都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簽字才能支付。16、工程索賠簽審制度對于承包人提交的任何索賠申請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文件的規定,對提交的時限、引起工程費用增加或造成12、損失的原因和責任以及所增加的實際費用或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認真仔細的分析審查,做出公正合理的決定。17、施工人員管理制度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要求。18、施工設備管理制度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擔。19、監理報告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編寫監理月報,并于每月月末提出各標段的月度報告和總結,報發包人和監理公司。年度報告或監理月報應以數據的形式說明工程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情況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20、發包人對監理工作考評制度 每年度以及工程竣工,由發包人對監理工13、作進行全面考評,監理公司將根據發包人的意見或要求,及時做出必要的調整或改進,完善監理工作,令發包人滿意。總監理工程師職責本項目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應負責全面履行監理合同中所約定的監理單位的職責。主要職責應包括以下各項:1)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制定監理機構規章制度,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簽發監理機構的文件。2)確定監理機構各部門職責分工及各級監理人員職責權限,協調監理機構內部工作。3)指導監理工程師開展工作。負責本監理機構中監理人員的工作考核,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根據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調整監理人員。4)主持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發包人批準。5)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14、計、施工措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和資金流計劃。6)組織或授權監理工程師組織設計交底,簽發施工圖紙。7)主持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例會和監理專題會議。8)簽發進場通知、合同項目開工令、分部工程開工通知、暫停施工通知和復工通知等重要監理文件。9)組織審核付款申請,簽發各類付款證書。10)主持處理合同違約、變更和索賠等事宜,簽發變更和索賠的有關文件。11)主持施工合同實施中的協調工作,調解合同爭議,必要時對施工合同條款做出解釋。12) 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現場施工人員或技術、管理人員。13)審核質量保證體系文件并監督其實施;審批工程質量缺陷的處理方案;參與或協15、助發包人組織處理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14)組織或協助發包人組織工程項目的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合同項目完工驗收,參加階段驗收、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15)簽發工程移交證書和保修責任終止證書。16)檢查監理日志;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組織整理監理合同文件和檔案資料。監理工程師協助總監工作,總監離開現場期間行駛總監職權。監理工程師職責 監理工程師應按照總監或副總監所授予的職責權限開展監理工作,是所執行監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并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主要職責應包括以下各項: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2)預審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16、3)預審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和資金流計劃。4)預審或經授權簽發施工圖紙。5)核查進場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6)審批分部工程開工申請報告。7)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協調參建各方之間的工作關系。按照職責權限處理施工現場發生的有關問題,簽發一般監理文件。8)檢驗工程的施工質量,并予以確認或否認。9)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確認工程計量結果。10)預審各類付款證書。11)提出變更、索賠及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見。12)按照職責權限參與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和驗收工作。13)收集、匯總、整理監理資料,參與編寫監理月報,17、填寫監理日志。14)施工中發生重大問題和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請示。15)指導、檢查監理員的工作。必要時可向總監理工程師建議調換監理員。當監理人員數量較少時,監理工程師可同時承擔監理員的職責。監理員職責1)核實進場原材料質量檢驗報告和施工測量成果報告等原始資料。2)檢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設的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使用情況,并做好現場記錄。3)檢查并記錄現場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實施過程情況。4)檢查和統計計日工情況。核實工程計量結果。5)核查關鍵崗位施工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監督工程現場的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6)檢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試驗室記錄。7)核實承包人質量評定的相關原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