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規章清理匯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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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55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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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規章清理匯編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堅持依“法”治司的方針,推動公司制度建設進程,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規范建章立制程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組織起草的,以公司名義印發的有關生產、經營、技術和管理等行為的規范性文件,包括章程、規則、規定、辦法、規程、標準等。第三條 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管理、施工生產管理、物資管理、理財與投資管理、后勤管理、行2、政辦公管理、信息化管理、審計管理、績效管理、精細化管理、企業文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制定、修改、廢止規章制度及其相關活動。公司各二級單位、部室制定本單位、本部室的規章制度時,參照本規定執行,并報送公司辦公室備案,集團各二級單位、部室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公司的規章制度相違背。第二章 基本原則第五條 制定公司規章制度要堅持與社會主義法制相統一原則,不得違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建設行政規章及公司憲章的規定,不得超越企業管理權限。 第六條 制定公司規章制度要從公司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出發,堅持立、改、廢并重的方針,體現“規范管理、促進發展、符合實際、與時俱進”的原則。 3、第七條 制定和修訂公司規章制度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范”的原則,并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第三章 制訂計劃第八條 公司每年組織制訂規章制度制定與修訂年度計劃。按照業務分工,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規章制度計劃的制訂,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將下一年度的規章制度制定與修訂年度計劃(見附件1)報送企業管理辦公室,由企業管理辦公室對各部門制訂的計劃進行匯總,經公司分管領導初審后,提交公司總裁批準,基本管理制度還要報董事長批準。第九條 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與修訂年度計劃一經批準后,企業管理辦公室應及時下達,并督促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完成時間起草或修改。未列入年度計劃的規章制度,原則4、上不予立項,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和需要,確實需要增加或調整計劃的,由相關部門提出建議,經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列入年度調整計劃內。第十條 規章制度制定與修訂年度計劃的內容包括:規章制度名稱、制定或修訂的目的、制定或修訂依據、內容綱要、起草部門、完成時間等。 第四章 規章制度的起草第十一條 列入制定或修訂計劃的規章制度,由提出計劃的主管部門負責起草。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與有關部門協商一致,組成聯合起草組, 由主要業務部門負責牽頭, 有關部門參與起草工作。法律(管理)顧問負責規章制度的立法指導,審計部門負責監督規章制度的執行。第十二條起草公司規章制度,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國家有關法律5、法規和政策,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切實了解實際情況,準確預測規章制度的實施效果。第十三條 規章制度內容分條文書寫, 冠以“第某條”字樣,每條包含一項規則,可以分設款、項、目??畈还跀底?項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1.2.3等數字。條、款、項、目均另起一行縮進二字排印。規章制度條文較多的,可分章、節。必要時,可以有目錄、注釋、附錄、附表、索引等附加部分。第十四條 規章制度應當結構嚴謹、條理清晰、用詞準確、文字簡明、標點正確。第十五條 規章制度草案對立章目的、立章依據、適用范圍、實體內容、執行程序、獎懲辦法、實施部門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確規定。第十六條 規章制度起草完畢后,起草部門應6、通過局域網、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意見不一致時,要進行協商,經充分協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見的,在報送規章制度草案時專門提出并說明情況和理由。第十七條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注意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銜接和協調。對規章制度中允許做的事項,而“法律法規未明確允許做、也未明確禁止做”時,在報送草案時說明。第十八條 現行的規章制度被新制定或修訂的規章制度所代替的, 必須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廢止。第五章 規章制度的審定第十九條 規章制度經起草部門負責人簽字和有關部門會簽后,由起草人負責將規章制度草案報送企業管理辦公室,并附制訂該規章制度的說明和有關背景材料。第二十條 企業管理辦公室主要從以下幾個方7、面對規章制度進行審查,必要時做出修改:(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二)是否符合公司實際和發展戰略;(三)是否與現行規章制度相沖突、重復;(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五)其他應當符合的條件。第二十一條 企業管理辦公室審查修改完畢并簽字后,送公司辦公室完成核稿、確定發文類型、進行公文編號、呈報公司領導簽發,基本管理制度報董事長簽發,具體規章報總裁簽發。第六章 規章制度的發布第二十二條 經公司主要領導簽發的規章制度,公司辦公室負責安排校稿,確認無誤后,在公司局域網上以公司正式文件發布。第二十三條 經簽發的規章制度,由起草規章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第二十四條 經簽發的規章制度,注8、明具體的生效時間或注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條 簽發后的規章制度,公司辦公室按照公文處理規定歸檔保存。第七章 規章制度的修訂和廢止第二十六條 規章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時及時進行修訂: (一)因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已不適應實際工作需要的;(二)因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修改而應當作相應修改的;(三)同一事項在兩個以上的規章制度中規定,且不一致的;(四)其他需修訂的情況。修訂規章制度,應遵循本規定有關規章制度起草和審定的程序規定。第二十七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以廢止: (一)規定的事項已經執行完畢,或者因情況變化,無繼續施行必要的;(二)同一事項已有新規章制度規定,并發布施9、行的。第二十八條 規章制度規定有施行期限的,期滿自行廢止。第八章 規章制度的清理和匯編第二十九條 為確保公司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一致,確保公司的規章制度符合實際情況并有效執行,公司各職能部門于每年12月中旬對已公布實施的本部門的規章制度進行清理檢查,填寫公司規章制度清理檢查表(見附件2),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報送企業管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 經清理確定為應修訂、廢止的規章制度,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第三十一條 每年第一季度末,由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會同公司辦公室對上一年度公布實施的公司規章制度進行統一匯編。第九章 附 則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綜合部組織實施和負責解釋。附件:1.10、公司規章制度制訂計劃表2.公司規章制度清理檢查表 附件1公司規章制度制定和修訂計劃表序號規章制度名稱制訂目的制訂依據內容綱要起草部門完成時間附件2公司規章制度清理檢查表序號規章制度名稱規章制度文號實施部門實施時間實施效果是否需要修訂(或廢止)制定和修訂規章制度的規定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堅持依“法”治司的方針,推動公司制度建設進程,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規范建章立制程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組織起草的,以公司名義印發的有關生產、經營、技術和管理等行為的規范性文件,包括章程、規則、規定、11、辦法、規程、標準等。第三條 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管理、施工生產管理、物資管理、理財與投資管理、后勤管理、行政辦公管理、信息化管理、審計管理、績效管理、精細化管理、企業文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制定、修改、廢止規章制度及其相關活動。公司各二級單位、部室制定本單位、本部室的規章制度時,參照本規定執行,并報送公司辦公室備案,集團各二級單位、部室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公司的規章制度相違背。第二章 基本原則第五條 制定公司規章制度要堅持與社會主義法制相統一原則,不得違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建設行政規章及公司憲章的規定,不得超越企業管理權限。 第六條 制定12、公司規章制度要從公司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出發,堅持立、改、廢并重的方針,體現“規范管理、促進發展、符合實際、與時俱進”的原則。 第七條 制定和修訂公司規章制度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范”的原則,并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第三章 制訂計劃第八條 公司每年組織制訂規章制度制定與修訂年度計劃。按照業務分工,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規章制度計劃的制訂,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將下一年度的規章制度制定與修訂年度計劃(見附件1)報送企業管理辦公室,由企業管理辦公室對各部門制訂的計劃進行匯總,經公司分管領導初審后,提交公司總裁批準,基本管理制度還要報董事長批準。第九條 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13、與修訂年度計劃一經批準后,企業管理辦公室應及時下達,并督促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完成時間起草或修改。未列入年度計劃的規章制度,原則上不予立項,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和需要,確實需要增加或調整計劃的,由相關部門提出建議,經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列入年度調整計劃內。第十條 規章制度制定與修訂年度計劃的內容包括:規章制度名稱、制定或修訂的目的、制定或修訂依據、內容綱要、起草部門、完成時間等。 第四章 規章制度的起草第十一條 列入制定或修訂計劃的規章制度,由提出計劃的主管部門負責起草。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與有關部門協商一致,組成聯合起草組, 由主要業務部門負責牽頭, 有關部門參與起草工作。法律(14、管理)顧問負責規章制度的立法指導,審計部門負責監督規章制度的執行。第十二條起草公司規章制度,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切實了解實際情況,準確預測規章制度的實施效果。第十三條 規章制度內容分條文書寫, 冠以“第某條”字樣,每條包含一項規則,可以分設款、項、目??畈还跀底?項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1.2.3等數字。條、款、項、目均另起一行縮進二字排印。規章制度條文較多的,可分章、節。必要時,可以有目錄、注釋、附錄、附表、索引等附加部分。第十四條 規章制度應當結構嚴謹、條理清晰、用詞準確、文字簡明、標點正確。第十五條 規章制度草案對立章目的15、立章依據、適用范圍、實體內容、執行程序、獎懲辦法、實施部門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確規定。第十六條 規章制度起草完畢后,起草部門應通過局域網、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意見不一致時,要進行協商,經充分協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見的,在報送規章制度草案時專門提出并說明情況和理由。第十七條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注意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銜接和協調。對規章制度中允許做的事項,而“法律法規未明確允許做、也未明確禁止做”時,在報送草案時說明。第十八條 現行的規章制度被新制定或修訂的規章制度所代替的, 必須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廢止。第五章 規章制度的審定第十九條 規章制度經起草部門負責人簽字和有關部門會簽后,16、由起草人負責將規章制度草案報送企業管理辦公室,并附制訂該規章制度的說明和有關背景材料。第二十條 企業管理辦公室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規章制度進行審查,必要時做出修改:(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二)是否符合公司實際和發展戰略;(三)是否與現行規章制度相沖突、重復;(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五)其他應當符合的條件。第二十一條 企業管理辦公室審查修改完畢并簽字后,送公司辦公室完成核稿、確定發文類型、進行公文編號、呈報公司領導簽發,基本管理制度報董事長簽發,具體規章報總裁簽發。第六章 規章制度的發布第二十二條 經公司主要領導簽發的規章制度,公司辦公室負責安排校稿,確認無誤后,在公司局域網上17、以公司正式文件發布。第二十三條 經簽發的規章制度,由起草規章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第二十四條 經簽發的規章制度,注明具體的生效時間或注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條 簽發后的規章制度,公司辦公室按照公文處理規定歸檔保存。第七章 規章制度的修訂和廢止第二十六條 規章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時及時進行修訂: (一)因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已不適應實際工作需要的;(二)因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修改而應當作相應修改的;(三)同一事項在兩個以上的規章制度中規定,且不一致的;(四)其他需修訂的情況。修訂規章制度,應遵循本規定有關規章制度起草和審定的程序規定。第二十七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況之18、一的,應予以廢止: (一)規定的事項已經執行完畢,或者因情況變化,無繼續施行必要的;(二)同一事項已有新規章制度規定,并發布施行的。第二十八條 規章制度規定有施行期限的,期滿自行廢止。第八章 規章制度的清理和匯編第二十九條 為確保公司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一致,確保公司的規章制度符合實際情況并有效執行,公司各職能部門于每年12月中旬對已公布實施的本部門的規章制度進行清理檢查,填寫公司規章制度清理檢查表(見附件2),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報送企業管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 經清理確定為應修訂、廢止的規章制度,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第三十一條 每年第一季度末,由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會同公司辦公室對上一年度公布實施的公司規章制度進行統一匯編。第九章 附 則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綜合部組織實施和負責解釋。附件:1.公司規章制度制訂計劃表2.公司規章制度清理檢查表 附件1公司規章制度制定和修訂計劃表序號規章制度名稱制訂目的制訂依據內容綱要起草部門完成時間附件2公司規章制度清理檢查表序號規章制度名稱規章制度文號實施部門實施時間實施效果是否需要修訂(或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