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羊養殖場動物防疫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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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55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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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肥羊養殖場動物防疫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免 疫 制 度1、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按畜牧部門統一布置和要求,認真做好口蹄疫等強制性免疫病種的免疫工作。2、嚴格按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種工作。3、遵守國家關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規定,使用來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產品,不使用實驗產品或中試產品。4、在加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根據本場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并嚴格遵守。5、嚴格按照要求儲存疫苗確保疫苗的有效性。6、廢棄疫苗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不亂丟亂棄疫苗及疫苗包裝物。2、7、疫苗接種及應激反應處置由取得合法資質的獸醫進行或在其指導下進行。8、遵守操作規程,按免疫程序接種疫苗并嚴格消毒,防止帶毒或交叉感染。9、強制免疫疫苗接種后按規定佩戴二維碼耳標并詳細記入免疫檔案。10、免疫接種人員按國家規定作好個人防護。11、定期對主要病種進行免疫效價監測,及時改進和完善免疫計劃,使本場的免疫工作更科學更實效。用 藥 制 度1、養殖場內預防性或治療性用藥必須由獸醫決定,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2、獸醫使用獸藥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使用非法產品。3、必須遵守國家關于獸藥休藥期的規定,未滿休藥期的羊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4、樹立合理科學用藥觀念不亂用藥。3、5、不擅自改變給藥途徑、投藥方法及使用時間等。6、做好用藥記錄,包括品種、年齡、性別、用藥時間、藥品名稱、生產廠家、批號、劑量、用藥原因、療程、反應及休藥期。按照畜牧部門要求規范使用獸藥軟件平臺,及時記錄上傳獸藥使用信息。7、做好添加劑、藥物等材料的采購和保管記錄。8、購買獸藥要向商家索要收據,并保留收據1年以上。9、定期進行藥浴,藥浴要使用安全有效的藥物。檢 疫 申 報 制 度1、嚴格執行動物檢疫申報制度。2、本場飼養的羊出售或運輸離開飼養地時,按照規定提前3天到防疫區域內的報檢點或電話聯系村防疫員申報產地檢疫,經臨欄檢疫合格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后,才能允許離開圈舍出售或運輸。3、引進種用公4、母羊在引進之前須向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申報備案并辦理種用動物引進審批手續,經依法批準后方可引入。引入后須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二次免疫,經檢疫合格才能入圈合群。4、跨省引進飼養羊要嚴格按照農業部關于活羊跨省調動的文件要求,嚴格履行調動手續。疫 情 報 告 制 度1、養殖場存欄羊發生不明原因死亡,或疑似動物傳染病時應立即向加區畜牧總站報告。2、報告內容1)發病的時間和地點。2)發病羊數量、同群羊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癥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4)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3、報告方式:書面報告或電話報告,緊急情況時應電話報告。4、臨時性措施1)將可疑傳染5、病病羊隔離,派人專管和看護。2)對病羊停留過的地方和污染的環境、用具進行消毒。3)病羊死亡時應將其尸體完整地保存下來。4)不得隨意急宰病羊,更不能隨意丟棄死羊。5)發生可疑需要封鎖的傳染病時禁止羊進出養殖場。6)限制人員流動。5、加區疫情報告電話:2163496消 毒 制 度1、養殖場大門和各羊舍門前必須設消毒池并保證有效的消毒液,場內還應設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離舍。2、養殖場定期不定期進行清掃、沖洗、光照和使用化學藥品等多種方法相結合進行消毒。3、選擇高效低毒、對人畜無害的消毒藥品,消毒藥應根據消毒目的、對象選擇貯備,對環境、生態及動物有危害的藥不得選擇。4、羊舍每天清掃1至2次,6、周圍環境每周清掃1次,及時清理污物、糞便、剩余飼料等物品,保持羊舍、場地、用具及羊舍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對清理的污物、糞便、墊草及飼料殘留物應通過生物發酵、焚燒或深埋等進行無害化處理。5、定期進行消毒滅源工作。一般羊舍和用具1周消毒1次,周圍環境一月消毒一次。發病期間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發生后進行徹底消毒。6、場內工作人員進出場要更換衣服和鞋,場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場內,場內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帶出場外,同時定期進行消毒。7、所有人員進入養殖區必須經過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對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藥液每周至少更換一次。8、產房消毒:進入產房前地面和設備應沖洗干凈并嚴格消毒,母羊全身洗刷干凈并消毒后7、進入產房,分娩前必須嚴格消毒乳房和陰部,分娩完畢再用消毒藥抹拭乳房、陰部和后軀,及時清洗產房。9、養殖場糞污實行發酵處理。無 害 化 處 理 制 度1、當養殖場的羊發生疫病死亡時必須堅持“四不準一處理”原則即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同時進行徹底的無害化處理。對病死羊及其糞便、墊料等進行深埋或集中焚燒處理。2、養殖場必須根據養殖規模在場內下風口修建一個無害化處理場所。3、當養殖場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除對病死羊進行無害化處理外,還應根據畜牧部門的決定對同群或染疫的羊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4、當養殖場的羊發生傳染病時一律不允許交易、販運,就地進行隔離觀察和采取防制措施。5、無害化處理過8、程必須在駐場獸醫和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并認真對無害化處理的羊數量、死因、體重及處理方法、時間等進行詳細的記錄、記載。6、無害化處理完后必須徹底對其圈舍、用具、場內道路等進行消毒、防止病原傳播。7、在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間要注意個人防護,防止人畜共患病傳染給人。畜 禽 標 識 制 度1、新出生羊羔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畜禽標識,30天內離開飼養地的在離開飼養地前加施畜禽標識。2、在羊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從外地引進的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在右耳中部。3、羊的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4、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運出養殖場。5、畜9、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養 殖 檔 案 管 理 制 度一、養殖場必須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1、羊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2、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3、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4、羊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5、羊養殖代碼和備案情況二、依法向加區畜牧總站申請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作為養殖檔案編號。三、飼養種羊應當建立個體養殖檔案,注明標識編碼、性別、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種類型、母本的標識編碼等信息。羊調運時應當在個體養殖檔案上注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應當隨同調運。四、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羊2年,種羊長期保存。五、養羊場應恪守誠信、實事求是記錄養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