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化儀器公司員工獎勵與懲戒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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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68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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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動化儀器公司員工獎勵與懲戒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總 則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強化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充分發揮廣大員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和和使命感,激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努力工作,奮發向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司財產,學習和掌握科學文化知識,團結協作,按時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2、精神獎勵為主,經濟處懲為輔,堅持獎懲有據,獎懲及時,獎懲公開,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獎懲嚴明,獎罰有度的原則。1、獎懲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承包指標)等。2、為及時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3、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4、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第四條 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第五條 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3、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懲戒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二、獎 勵第六條 獎勵的目的在于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第七條 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1、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2、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通報嘉獎、記功。3、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提升晉級、榮譽稱號和其它物質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4、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通報表揚,并可獎勵200-300元,獎金于次月隨工資發放。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及時保質地完成重大或特殊的臨時任務的;4、2、品行端正,技術超群,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堪為全體員工楷模的;3、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的;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的;5、對生產、設備、管理和經營等提出合理化改進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的;6、及時采取得力措施,預防機械故障或搶修重大設備故障確保生產不受影響的;7、其他辦公室認為應該給予通報表揚的。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報嘉獎,并可獎勵300-500元,獎金于次月隨工資發放。1、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不避危難,積極搶救,減少公司損失的;2、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和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的;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5、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的;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較大的質量、安全事故的;5、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的合理化建議;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節約資金,節儉費用,利用廢料,降低成本,事跡突出的;7、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在崗期間取得大專及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的;8、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較好地完成各項任務并有效發揮團隊智慧與力量的;9、全年累計獲通報表揚二次以上的。10、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成績的;11、其他總經理認為應該給予通報嘉獎的。第十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記功一次, 并可獎勵500-700 元,獎6、金于次月隨工資發放。1、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在惡劣環境下,奮不顧身,恪盡職守,減少公司損失的(較第十二條第1款表現更為突出);2、檢舉、揭發、制止違法違規或侵害公司利益行為,避免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挽回巨大財產損失的;3、見義勇為,維護公司安全或社會治安貢獻突出的;4、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創造重大經濟效益的;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開拓企業新領域方面有重大貢獻的;6、全年累計獲通報嘉獎二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的;7、其他總經理認為應該給予記功者。第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授予榮譽稱號,并可獎勵700-2000 元。1、全年超額完成生產任務,在工作中起先7、鋒模范帶頭作用者,“五一”節被公司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榮譽稱號;2、全年本人能夠超額完成工作任務,并能帶動整個團隊創造巨大經濟價值,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五一”節被公司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榮譽稱號。第十二條 對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給予“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一事一議,公開通報獎勵。第十三條 任用與提撥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使用。第十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獎勵程序如下: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填寫獎勵審批單;2、辦公室會同獎勵評審委員會審核,評審委員會成員為公司各部門主管、工會主席組成;3、董8、事會或總經理批準。第十五條 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審批單;獎勵的核實由辦公室負責,獲準通過的獎勵審批單存入本人檔案。第十六條 辦公室需在獎勵文件發放以后,將員工獲獎情況及時填入員工獎懲登記表。第十七條 經常性的生產獎、節約獎的發放原則、獎金來源、提獎辦法,按照國家和公司各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三、懲戒 第十八條 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防微杜漸,懲前毖后,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壯大。1、檢查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表現,對達不到約定標準的員工,視為犯有“工作過失”。2、一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以9、及職業道德操守的行為均為“違紀過失”。3、凡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 第十九條 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1、經濟處罰為罰款。2、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3、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違紀,每次罰款5-30 元。1、上下班無故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2、接聽電話不使用規范用語的;3、在公眾場合說臟話、粗話的;4、工作時間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的;5、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在食堂亂倒飯菜的;6、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物件的;7、參加會議無故遲到、早退的;8、未能按時10、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辦事拖拉,作風散漫的;9、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辦公室認定為程度相近的違紀行為的。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違紀,每次罰款30-100 元。1、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的;2、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下班后門窗未關,燈、空調等電器電源未關的;3、所轄區域環境衛生臟、亂、差的;4、部門內發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人員無故缺勤等,未能及時上報部門主管領導的;5、對本部門員工管理不力,一周內出現5人次(含)違紀的;6、其他由辦公室認定程度相近的違紀行為。第二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處分,每次罰款30-100元,如造成11、損失的,員工須承擔賠償責任。1、未經批準擅自離職一天以內,上班時間串崗聊天、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2、妨礙生產、工作秩序經勸告無效的;3、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的;4、因操作不當,造成機械設備損壞的;5、私自在員工宿舍留客住宿的;6、公司組織或者派送培訓曠課的;7、培訓補考不合格的;8、不能按期保質完成工作任務,又不及時復命的;9、私自移動消防設施或其他安全保障設施,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的;10、一個月內違紀二次(含)以上的;11、其他由辦公室認定程度相近的違紀行為。第二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記過處分,每次罰款100-200元,造成損失的,員工須承擔賠償責任。1、工作時間12、酗酒的;2、在公司內聚眾賭博的;3、各種漫罵和相互漫罵的;4、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的;5、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及調動的;6、對上級指示,無故未能如期完成的;7、不服從領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的;8、培訓無故曠考、考試作弊或為作弊提供方便的;9、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提醒或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500-1000元經濟損失的;10、泄露公司秘密,已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的;11、年度內累計警告二次以一的;12、其他由辦公室認定程度相近的違紀行為。第二十四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每次罰款200-500元,造成損失的,員工須承擔賠償責任。113、對下屬正常申訴實施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的;2、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電子數據或公物的;3、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4、偽造病假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的;5、毆打同事或相互斗毆的;6、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者而蓄意騙取成績、榮譽的;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致使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受到損害的;8、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提醒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5000元的經濟損失的;9、在職期間,受到治安拘留,經查確有違法行為的;10、對同事惡意攻擊、誣諂,故意制造事端的;11、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的;12、其他由辦公室認定程度相近的違紀行為。第二十五條 員工有14、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予以辭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未經授權,以公司名義從事非公司業務并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2、采用欺詐、隱瞞、偽造等手段,違背公司意愿訂立各種合同和協議,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3、連續曠工十五天及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及以上的;4、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的;5、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的;6、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者;7、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恣意揮霍、損公肥私、侵吞公司財產,泄露公司秘密,對公司利益造成15、嚴重損害或較大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已簽訂保密協議,則應承擔的違約金等違約責任的;8、偷盜、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的(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9、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0、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的;11、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的;12、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由司法機關處罰的;13、偽造、變造和盜用公司印章,嚴重損害公司權益的(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4、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的;15、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的;16、其他由公司董事會與工會共同協商一致認為嚴16、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第二十六條 員工非主觀因素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第二十七條 員工被處罰時,根據責任的大小,其直接部門主管視情給予一定的連帶責任處罰,一般采取七三責任。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可并處以降職或撤職處分,由辦公室請示總經理另行為其重新考核定崗。第二十九條 員工應承擔的經濟處罰、經濟賠償、違約金等,由公司辦公室填寫處罰通知書,經工會確認蓋章后,通知財務部門及其本人,款項由財務部門于當月發放工資時予以扣回。第三十條 員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后,認為處罰不合理、不公平的,可以在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工會申訴。四、附則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訂、解釋、實施,工會負責監督檢查。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經公司工會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總經理批準施行。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的業務與工作特點在本制度基礎上制訂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原有類似制度與本制度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XXXX企業集團有限公司XX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