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企業計劃種類與分工編制與審批程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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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85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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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企業計劃種類與分工編制與審批程序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計劃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計劃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環節和首要職能。為了加強計劃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電力企業計劃管理的任務就是以安全生產為重點,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以組織措施為保證,對全廠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組織、協調、指揮和監督。第三條 本制度對計劃管理的原則、計劃編制的分工與程序、計劃的變更與修訂、計劃的管理與考核等作了規定。本制度適用于本廠計劃管理工作。 第二章 計劃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從電力生產銷售特2、點出發,充分考慮內外部因素的影響,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綜合平衡。 第五條 計劃目標的制定要遵循“跳起來可以摸得著”的原則,使計劃目標具有先進性和可實現性。 第六條 合理使用人力、財力、物力、設備、技術及各種自然資源。 第七條 實行“統一計劃、分級管理” 的原則。 第三章 計劃的種類與分工 第八條 按時間分類可分為長期計劃、年度計劃和月度計劃。 1、長期計劃又稱長遠發展規劃。主要是制定企業的發展方向和長遠生產經營目標,是編制各年度生產經營、基本建設計劃的依據,為企業和員工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所要達到的長遠目標。此類計劃由經管科負責組織編制。 2、年度計劃。年度計劃是指計劃年度企業生產經營和基本建設3、應完成的任務與指標。年度計劃必須保證長期計劃的實現。此類計劃由經管科組織各職能科室編制,經管科匯總平衡。 3、月度計劃。月度計劃是年度計劃的具體執行計劃。它規定了企業各部門為了保證年度計劃的完成,在計劃月內應完成的工作任務與指標以及應開展的主要工作。此類計劃由各單位編制,經管科匯總平衡后,以月“計劃任務書”形式下達執行。 月度計劃任務書內容應包括本月廠主要生產經營和技術經濟指標、全廠工作重點和各單位本月主要工作。正常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列入計劃任務書。 第九條 按內容分類。 1、生產計劃。主要內容有:發電量、上網電量、供熱量、售熱量、工業總產值、標準煤耗、廠用電率等生產指標。由經管科組織編制。 4、2、經營計劃。主要內容有電力、熱力總銷售收入、總成本、電力和熱力單位成本、利潤計劃等經營指標。由經管科負責組織編制。 3、設備檢修計劃(包括主輔設備大修工程)。主要內容有:檢修項目、檢修原因、檢修時間和檢修費用等。由生技科負責組織編制。 4、技改、兩措工程計劃。主要內容有:列入計劃的項目名稱、列入計劃的依據、完成時間、費用等。由生技科、安監科負責組織編制。 5、節能措施計劃。主要內容有:節能項目、內容及實施方案。由生技科負責組織編制。 6、燃料供應計劃。主要內容有:燃煤(油)數量、品種、級別、供貨單位和時間等。由燃料科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計劃編制。 7、物資供應計劃。主要內容有:各類物資的需要量5、儲備量、供應量、所需資金等。由供應科根據消耗計劃和儲備定額負責編制。 8、勞保用品計劃。主要內容有:勞保用品的種類、數量、規格、質量、金額等。由安監科負責編制。 9、固定資產購置計劃。主要內容有: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使用單位等。由各單位申報,經管科審核匯總后編制。 10、基本建設計劃。主要內容有:基建項目、進度、總投資額、分項分期投資額等。由基建科負責編制。 11、勞動工資計劃。主要內容有:工資總額、職工人數(年末人數及年平均人數)、 勞動生產率等。由人勞科負責編制。 12、職工培訓計劃。主要內容有:培訓內容、參加培訓的人員、培訓的目的、培訓的時間等。由職教科負責編6、制。 13、管理費用計劃。由經管科負責編制。 第四章 計劃的編制與審批程序 第十條 年度計劃的編制與審批程序。 1、年度計劃草案。按第三章分工由有關單位編制出各項計劃草案(生技科負責審核匯總各分場計劃),經主管廠領導審簽后,于10月31日前報經管科;經管科綜合平衡后將年度計劃草案提交廠黨政工聯席辦公會和工廠管理委員會討論,討論通過后,經廠長批準,作為次年年度計劃草案于12月份下達執行。凡需上級主管部門或業務部門審核批準的計劃由有關單位按要求對口上報審批。 2、年度正式計劃。由經管科根據省電力公司、省計委、省經貿委有關計劃和文件,修訂年度計劃,并提交廠職代會討論,根據職代會意見進行修訂后,經廠長7、批準,作為正式年度計劃,下達執行。 第十一條 月度“計劃任務書”。月計劃是年度計劃的分解執行計劃,生產經營和技術經濟指標由經管科負責編制。各單位于當月 25日前將本單位主要工作經主管廠領導審簽后報經管科,經管科審核匯總后,報有關廠領導審批,經廠長批準后,于每月1日前下達執行。 第五章 計劃的變更與修改 第十二條 為維護計劃的嚴肅性,各項計劃下達后,一般不予修改或搞計劃外項目。 第十三條 在計劃期內,確因客觀因素影響較大,雖經主觀努力仍完不成時,計劃執行單位應于當月25日前向經管科提出調整計劃的申請。由經管科報有關廠領導審批后,下達計劃變更通知。 第十四條 由于客觀原因,需追加計劃外項目時,由責8、任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廠領導審簽,廠長批準后,經管科下達追加計劃,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報銷。 第十五條 對于費用指標需要追加計劃時,費用指標的責任單位寫明追加原因,經主管廠領導審簽后報經管科,經管科審核后報廠長批準,經管科下達追加計劃。第六章 計劃的管理第十六條 計劃管理要推廣采用預測技術、網絡技術、目標管理、PDCA循環法等現代管理方法和手段。 第十七條 經管科是全廠各項計劃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全廠各項計劃的綜合管理,參與各專業計劃的審核平衡、下達執行、督促檢查、修改協調、分析和考核的全過程。 第十八條 各單位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計劃管理的負責人,負責本單位計劃的綜合管理,分解落實,貫徹執行。9、 第十九條 各職能科室對自已分管的專業計劃要定期檢查分析、協調、制定措施,解決問題,促進和保證分管專業計劃如期完成。 第二十條 計劃的考核,按廠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規定執行。 第七章 計劃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二十一條 各計劃管理部門應有國家對計劃管理方面的文獻、文件和法規制度。 第二十二條 應有齊全的與計劃管理有關的原始資料。如運行日志、試驗檢驗和技術記錄、儀表記錄等。 第二十三條 應有齊全準確的統計臺帳、技術經濟指標臺帳、原材料、燃料、動力消耗臺帳等。 第二十四條 應有齊全的各種消耗定額,如勞動定額、物資消耗定額、資金定額、管理費用定額等。 第二十五條 要密切關注市場形勢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變化,收集與我廠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信息。市場和國家有關政策的信息是我廠確定發展方向、正確制定生產經營方針和計劃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經營管理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