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器公司供應商處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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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988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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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電器公司供應商處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 電 子 電 器 有 限 公 司供應商處罰制度文件編號版 本 號A/0制定部門品質部制定日期xx-01-01制定人員修改日期頁 次2 of 41 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供應商的質量管理,提高供應商供應產品的質量、提高供應商質量的意識,確保供應商長期、穩定、有效地提供高品質的產品和服務。2 適用范圍適用于所有為xx電子提供生產性材料、產品的供應商。3 定義3.1 重復性問題:相同性質的問題在我司已通知(口頭警告以不合格單為準)整改的情況下,依據供應商2、質量指標考核制度中按供應商類別定義。3.2 欺騙行為:明知產品可能存在質量上的問題(包括記錄造假、自行修補或想蒙騙過關被發現者),但未事先通知我司相關職能部門,而直接報檢,當時被發現或事后被發現.3.3 質量意識淡薄:對我司提出的問題點、改進建議或要求不予以接受、不積極配合或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反應.4 職責4.1 IQC:發生不良時對不合格原因判定,如發現為原材料問題及時將不合格信息反饋給供應商,并要求做出整改計劃或措施,如有需要,開出扣款通知單,并會簽相關部門。4.2 QC:提供過程檢驗,終檢及客戶投訴相關信息給SQE。4.3 采購部:協助品質部對供應商質量處罰。4.4 財務部:負責將已3、批準的質量處罰款從供應商貨款上扣除。4.5 總經理:當一次扣款額度超過1000RMB時,需總經理最終核準。5 工作程序5.1 進貨檢驗 進貨檢驗員根據供應商提供的質量檢驗記錄對部件進行檢驗,將相關信息收集并記錄下來,傳遞給供應商管理質量工程師,納入供應商質量指標考核中的供應商可按照考核中規定進行處罰,未納入該系xx 電 子 電 器 有 限 公 司供應商處罰制度文件編號版 本 號A/0制定部門品質部制定日期xx-01-01制定人員修改日期頁 次3 of 4統的供應商對重復性的問題,確認屬實后,按第二次500RMB,第三次1000RMB,以后依次倍增。如由于生產急需需要挑選,收取200RMB/批的4、人工費用,對情節嚴重者,視情況延期付款或停止供貨,直至取消其供貨資格。 經檢驗被確認為有欺騙行為的,由于其性質比較惡劣,存在極大的質量隱患,故根據部件的重要性、影響程度予以其該訂單總價110倍的處罰(總經理最終簽定罰款額度)或建議取消其供貨資格。原材料供應商必須按本公司要求每月提供一次,鑄件鍛件每季度提供第三方檢測證明,供應商必須及時附帶,沒有按要求附帶的供應商每次罰款100200RMB(由品質部和采購部共同判定)。原材料供應商必須每批次產品附上出廠檢驗報告單、產品規格書,沒有按要求附帶的供應商每次罰款50100RMB(由品質部和采購部共同判定)。 5.2 過程或出貨檢驗,發現重復性問題或有欺5、騙行為的,處以在、5.1.2的基礎上加倍罰款,并且收取50RMB/小時的誤工費用,對情節嚴重者,視情況延期付款或停止供貨,直至取消其供貨資格。 對于客戶端產生的問題經確認是由供應商零部件或材料造成的,處以在5.2的基礎上加倍罰款。 對于客戶發回IRR產生的問題經確認是由供應商零部件或材料造成的,由供應商承擔一切直接和間接費用,包括材料、工時、運費等,并對供應商處以在5.3.1的基礎上加倍罰款。例如:繼電器不良在進貨檢驗第二次被發現處以200RMB的罰款,在過程出貨時第二次被發現時處以400RMB的罰款,在客戶處第二次發現時處以800RMB的罰款,在最終用戶發現處以1600RMB的罰款。5.4 6、質量意識淡薄對我司提出改進要求或建議(CAR表及口頭傳達改進等),不予以回復、不給以配合或不及時回復的,品質部將給予該供應商,每延遲一天予以100 RMB的處罰,并每五天開一次扣款單。5.5 對已簽質保協議和采購協議的供應商,如在執行過程中處罰力度有沖突的,取其重者。5.6 品質部可以根據供應商的配合程度,改進意愿和改進效果適當調節扣款額度(品質經理最終裁定金額)。6 質量記錄填寫原材料檢驗報告單,供應商處罰通知單。xx 電 子 電 器 有 限 公 司供應商處罰制度文件編號版 本 號A/0制定部門品質部制定日期-01-01制定人員修改日期頁 次4 of 4目錄7 附件 附件一 :供應商質量處罰流程責權部門 流程 輸出收集供應商質量信息品質部 處罰通知單品質部開出處罰通知單品質部會簽采購部,并發送供應商品質部分發給財務和采購財務部財務從貨款扣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