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公司電力系統調度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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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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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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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化公司電力系統調度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電氣調度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強化燕化電力系統的調度管理,確保電力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根據電力行業及XX地區電網調度管理規程的規定,結合XX石化公司電力系統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燕化電力系統由各發電站、變電站(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所(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力線路及用電設備組成。發、供、用電各部分之間密切相關,相互影響,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統。第三條 電氣調度機構是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和事故處理的指揮2、機構。在燕化電力系統內實行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各級調度機構必須按照上、下級的調度關系,服從統一指揮,密切配合,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第四條 電氣調度管理的任務是組織、指揮和協調系統的運行,接受并執行上級調度指令,保證系統的安全、穩定和經濟運行,電能質量符合規定標準,滿足用電需要。第五條 系統內電氣調度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電氣調度證,報公司機械動力部批準后,方可取得上崗值班資格。電氣調度員在正式上崗值班前,必須對本轄區系統的運行方式、電氣設備、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配置等情況進行全面的熟悉和了解。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燕化電力系統內所有單位和用戶。第二章 調度組織管理第七條 燕化電力3、系統內按照供用電關系,分為上、下級系統,設置兩級電氣調度機構。1、一級調度機構(簡稱網調):設在動力事業部的生產管理部調度室;2、二級調度機構(簡稱電調):設在生產單位的電氣車間、動力事業部二級單位或其他單位的主管部門。第八條 動力事業部的生產管理部在調度業務方面接受公司機械動力部和生產管理部的指令,是網調的主管部門;其他單位的電氣主管部門在調度業務方面接受公司機械動力部的指令,是電調的主管部門。第九條 網調代表公司、電調代表本單位與上下級調度機構進行調度聯系,各級調度機構的業務關系按以下規定執行:1、電調值班調度員必須服從網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和命令;2、動力事業部所屬發電站調度員、變電站和開4、閉所的值班員必須服從網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和命令;3、電調與動力事業部發電站調度員、變電站值班員之間按規定進行調度聯系時,電調應服從發(變)電站調度員、值班員的指揮;4、其他單位的變電站(所)值班員必須服從電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和命令;5、由電調所轄變電所供電的下級系統,應服從電調的指揮和命令。第十條 網調的職責:1、負責與市調、區調、電調及有關變電站(所)進行調度聯系,執行上級調度命令、接受上級調度通知;向電調和有關變電站(所)下達調度命令,傳達有關通知,通報系統運行情況,提出相關運行、操作要求;2、執行主管部門專業負責人發布的指令,及時向主管部門專業負責人報告情況;3、負責調度燕化電力系統的運5、行方式;4、負責調度范圍內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運行管理;5、負責調度范圍內設備的操作管理;6、指揮系統的電壓調整;7、負責系統的負荷管理;8、指揮電網事故、故障和異常的處理,及時通報系統運行情況。第十一條 電調的職責:1、負責與網調、上級變電站(所)進行調度聯系,執行網調下達的調度命令,向網調報告所轄系統運行情況;對變電所值班員下達調度令,傳達有關通知,通報系統運行情況,提出相關運行、操作要求;2、執行主管部門專業負責人發布的指令,及時向主管部門專業負責人報告情況;3、負責調度所轄電力系統的運行方式;4、負責所轄系統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運行管理;5、負責所轄系統的設備操作管理;6、指揮所轄系統6、的電壓調整;7、負責所轄系統的負荷管理;8、指揮所轄系統事故、故障和異常的處理,報告系統運行情況,執行網調下達的電網事故、故障和異常處理的命令。第三章 調度管理的基本規定第十二條 進行調度聯系時,首先必須互報單位名稱和本人姓名;應采用帶來電顯示的直通錄音電話;統一使用XX地區電網調度術語(見XX石化公司電力系統運行規程附錄一)。第十三條 調度機構的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內為系統運行、操作及事故處理的指揮人,并對所發布的調度命令的正確性負責。第十四條 一切有關調度業務的指令必須通過調度機構主管部門的專業負責人下達給值班調度員,任何人員不得直接要求值班調度員發布任何調度命令。第十五條 未經調度機構下令和7、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調度管轄范圍內系統的運行方式和設備的運行狀態。第十六條 值班調度員下達的命令,受令者應立即執行,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或拖延調度命令的執行。如果受令者認為調度命令不正確,應立即將情況反映給發令者,若發令者堅持原命令時,受令者必須迅速執行。第十七條 若即將執行的調度命令將危及系統、設備或人身安全時,站(所)值班員應當拒絕執行,并將理由報告給發令者和本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等候調度重新發布命令。第十八條 任何人不得阻撓受令者執行上級調度機構的調度命令,受令者有權利和義務拒絕各種無理干預。當電調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對網調發布的調度命令有不同意見時,應向本單位電調主管部門的專業負8、責人反映,由該負責人向網調主管部門的專業負責人提出。網調主管部門的專業負責人應及時答復,并將意見通知值班調度員,無論調度命令有無改變,值班調度員應重新發布調度命令。第十九條 值班調度員在下令時,應將受令人的單位名稱和姓名填入電氣倒閘操作票。下令時冠以“命令”兩字,不準下模棱兩可的命令。聽清復令人重復命令、核對無誤后應說“對”,允許進行操作。第二十條 受令者應充分理解調度命令的意圖,并將發令人的單位名稱、姓名和命令填入電氣調度命令和調度聯系登記簿及電氣操作票。復誦命令時冠以“重復命令”四字;如果對命令有質疑或不清楚,應詢問清楚后執行。執行命令后,向值班調度員匯報時,應冠以“回令”兩字。第二十一條9、 系統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況下,站(所)值班員向值班調度員匯報時,應冠以“報事故”或“報異常”三字;如果需要采取拉路措施,值班調度員下令時,應冠以“事故拉路”或“設備異常拉路”。第二十二條 一切調度命令是以值班調度員下令時開始,操作人員執行完成回令后,命令才算全部結束。第二十三條 為了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和安全操作,當上、下級系統相關人員之間詢問與系統運行和操作有關的情況時,接受詢問的一方應及時答復;發生緊急或危急情況時,對于涉及到與處理系統異常、故障或事故相關的并且必須及時掌握的問題,接受詢問的一方必須迅速答復,但不得詢問與此無關的事宜。第二十四條 系統調度范圍的劃分:1、網調的調度范圍:動力事業10、部所轄發電站、變電站、開閉所的6KV(10KV)主母線及以上部分(含線路與設備);動力事業部所轄開閉所、水源和公用供電的6KV(10KV)饋線(含電源側開關);化工一廠變電站110KV母線及以上系統(包括主變壓器中性點的接地刀閘)。2、電調的調度范圍:本單位所轄變電所進線、母聯開關及以下線路和設備。3、系統中大型設備的起停、動力事業部所轄發(變)電站供電的直饋線路的停送及對系統有重大影響的操作,須經網調的許可;緊急情況下,網調可直接調度6(10)KV變電所的進線和母聯開關等設備;危急情況下,網調可直接向系統內任何發電站、變電站(所)值班員下達操作任務。第二十五條 非危急或非系統緊急事故處理情況11、下,進行對電力系統和生產裝置的運行有重大影響的操作,必須經公司機械動力部和總調度室批準。如:改變網調范圍內系統的運行方式和設備運行狀態;改變變電所的運行方式;在系統出現特殊情況或特殊運行方式下,起停大型設備、發電機的并網和解列、系統合環倒閘等。第二十六條 系統改變運行方式(或操作)之前,以及恢復系統運行方式(或操作)之后,網調(或站值班員)與電調之間應進行調度聯系,通報有關情況,提出要求,且調度值班員應及時通知所轄系統相關變電站(所)值班員。第二十七條 各級電氣調度機構和各運行班組應建立電氣調度命令和調度聯系登記簿,記錄相關內容。第四章 計劃管理第二十八條 停電計劃的申報:1、變電站6KV(112、0KV)主母線及以上系統、廠際之間供電線路和設備、公用饋線、水源饋線以及發電機的月停電計劃,應在上月20日前報公司機械動力部,經批準后,按公司下達的停電計劃執行;2、對于變電站6KV(10KV)主母線及以上系統的計劃停電,網調或廠調應提前一天向公司調度會報告;上述范圍內臨時性的操作任務應向總調和公司機械動力部報告。第二十九條 停電計劃的批準權限:1、變電站6KV(10KV)主母線及以上系統的停電計劃由公司機械動力部和生產管理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2、變電站6KV(10KV)主母線以下系統的停電計劃由公司機械動力部和生產管理部批準。第三十條 不能按公司停電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的工作,單位主管13、部門須提前1小時向公司機械動力部和生產管理部報告。第三十一條 未經公司機械動力部批準,不得擅自更改公司下達的停電計劃,不得擅自將上述范圍的運行或備用設備停電進行工作。第三十二條 公司月停電計劃以外的停電為臨時停電。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可能對生產運行造成不良影響而必須進行停電處理的應申報臨時停電,臨時停電應提前三天向公司機械動力部申報,經批準后執行(批準權限按計劃停電的規定執行)。若情況特殊,應提前一天向公司機械動力部申報(緊急情況除外)。第三十三條 若執行公司下達的停電計劃需到上級電源管理單位辦理工作票手續的,申請停電的單位應提前一天由調度員按以下規定辦理手續:1、動力事業部所屬變電站直饋線路14、的停電,應到供電所和相關變電站辦理手續。2、動力事業部所屬開閉所饋出線路的停電,應到網調和相關開閉所辦理手續。3、其他單位變電所饋出線路的停電,應到電調和相關變電所辦理手續。第五章 調度聯系規定第三十四條 執行提前一天以上時間經過公司主管部門書面批準的計劃性操作任務時,應按以下規定進行調度聯系:1、對于不涉及其他調度機構所轄系統的操作任務,由本系統網調(或電調)與所轄變電站(所)值班員進行調度聯系。2、化工一廠的110KV系統,由網調與電調之間進行調度聯系。3、對由動力事業部所轄發(變)電站供電的直饋線路,由站值班長與下級系統電調之間進行調度聯系,調度關系是上、下級之間的關系。第三十五條 執行15、當天經過公司主管部門口頭批準的或市調下達的臨時性操作任務時,應按以下規定進行調度聯系:1、對于不涉及其他調度機構所轄系統的操作,由本系統調度主管部門的專業負責人向網調(或電調)下達操作任務,網調(或電調)與所轄變電站(所)值班員進行調度聯系。2、對于涉及其他調度機構所轄系統的操作,若為網調主管部門提出的操作任務,網調主管部門應與相關單位電調主管部門進行聯系,明確操作任務,同時電調主管部門應向廠調報告情況,確認生產系統是否具備條件;若為電調主管部門提出的操作任務,電調主管部門應與網調主管部門進行聯系,明確操作任務,確認電力系統是否具備條件。最后由相關調度主管部門專業負責人向網調和電調下達操作任務16、,調度機構接受操作任務后,應通知相關變電站(所)值班員,其后,按與執行計劃性操作任務相同的方式進行調度聯系。第三十六條 正常情況下,對于分屬網調和電調所轄的直接關聯的上、下級系統進行有關工作或操作時,應執行以下規定:1、當上級系統的運行方式、工作或操作涉及到對下級系統的影響或需下級系統配合操作時,上級變電站值班長或網調應通知電調,提出相關要求,如無正當理由,應按照上級系統的要求或命令執行。2、當下級系統的運行方式、工作或操作涉及到對上級系統的影響時或需上級系統配合操作時,下級系統電調應向上級變電站值班長或網調申請,經許可后方可執行。3、當上、下級系統均有工作或操作需要相互配合操作時,應按照操作17、順序進行調度聯系。第三十七條 系統正常運行方式下,大型設備(包括系統內所有的發電機、二高壓16500KW電動機、三催化9000KW電動機、三聚6400KW電動機)的起停由電調向網調申請,經網調許可后執行;網調許可后,應通知相關變電站的值班員;大型設備起停前,現場值班員應通知上級變電站的值班員。第三十八條 正常情況下,電調所轄變電所進行以下工作或操作前,電調應向上級變電站值班長申請(由公用饋線供電的變電所應向網調申請),經許可后由電調向變電所值班員下令執行。1、操作進線開關和母聯開關;2、母線一次系統核相;3、其他對上級系統有影響的工作或操作。第三十九條 正常情況下,電調所轄變電所進行以下工作或18、操作前,電調應向上級變電站值班長申請(由公用饋線供電的變電所應向網調申請),經許可后由由變電站值班操作員執行。1、變電所進線線路的停電;2、變電所進線線路的送電。第四十條 同一個調度機構所轄的上、下級變電站(所)之間需要配合操作時,由調度值班員統一指揮。第六章 操作命令的執行第四十一條 值班調度員在發布操作命令前,應根據工作內容和運行方式的要求,按調度模擬圖板填寫倒閘操作票,經值班長簽字后執行。第四十二條 值班調度員必須嚴格按倒閘操作票下令,如遇臨時變更,需要修改倒閘操作票,必須經值班長同意,必要時應報告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第四十三條 值班調度員下令時,應叮囑操作人員遵照“周密檢查”、“填操作19、票”、“定監護人”、“模擬操作”和“實際操作”的程序執行操作命令。第四十四條 嚴禁兩個及以上變電站同時操作;一張倒閘操作票只能填寫一項操作任務,不得涂改;應注意操作的先后順序。第四十五條 對于220KV、110KV系統的倒閘操作,事先經網調主管部門的專業負責人同意后下令,值班調度員必須下具體的操作命令,不得使用“綜合命令”。重大方式的倒閘操作必須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寫出事故預想方案。第四十六條 變電站(所)操作負責人因故離崗前,應按規定事先指派相應人員替崗,作為操作的臨時負責人。第四十七條 操作開關、刀閘前,必須確認將要操作的開關或刀閘的運行狀態是否正確。第四十八條 在停電設備上掛地線時,應按20、調度劃分范圍向上級調度申請;斷開電源后,值班調度員才可下令掛地線。第四十九條 嚴禁“約時”停、發電和“約時”掛地線。第五十條 對于繼電保護裝置和自動裝置的投、停操作,值班調度員只按保護和自動裝置的具體名稱或功能下達操作命令,但各變電站在擬定操作票時,必須填寫具體的壓板和手把名稱及編號。第五十一條 凡在電氣設備區內進行工作,事先必須辦理相關的工作手續,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經站(所)值班長許可后才能進行。第七章 運行管理第五十二條 制訂系統運行方式的原則:1、保證燕化系統及各組成部分的安全運行;2、主系統的運行方式安全、可靠;3、正確投用繼電保護裝置及安全自動裝置;4、滿足各單位供電電壓質量符合規21、定;5、滿足設備容量的運行要求;6、迅速消除故障,限制事故范圍;7、在保障系統運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力求達到系統運行的最大經濟性。第五十三條 運行方式的管理:1、220KV系統運行方式的變化執行市調命令;2、網調、電調負責規定調度范圍內系統運行方式的管理和調度設備的操作;3、系統的運行方式及有關規定按XX石化公司電力系統運行規程執行;4、只有在線路或設備進行檢修、預試工作或發生異常、故障及事故情況下,值班調度員才可按相關規定改變系統正常的運行方式;第五十四條 系統負荷的管理:1、值班調度員和站(所)值班員應隨時掌握系統潮流的分布情況,密切監視負荷的變化情況;一旦設備出現過負荷運行,站(所)值22、班員應立即報告值班調度員,執行調度命令進行調整;當無法調整時,值班調度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報告主管部門專業負責人,及時通知相關生產調度部門(廠調)。2、站(所)值班員應按公司運行規程的規定,記錄變電站(所)和發電機的有功、無功、電壓、電流等運行參數和潮流分布,提供日供電量和月供電量。執行公司臨時下達的抄報系統運行參數的指令。第五十五條 系統電壓的管理:1、值班調度員和站(所)值班員應注意各電壓監測點母線電壓的變動情況,注意各站有載調壓變壓器、發電機、電容器運行的合理性,并根據系統電壓的變化隨時調整電壓,使電壓保持在正常范圍之內;2、系統電壓超出允許范圍時,站(所)值班員應立即報告值班調度員23、,執行調度命令進行調整,使其恢復正常;同時,應詳細記錄系統電壓變化情況、無功補償設備的投、切情況、變壓器分接頭的調整情況,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匯報。第五十六條 變壓器分接頭調整的管理范圍:1、動力事業部所屬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主變壓器分接頭,由網調負責管理;6KV、10KV電壓等級的變壓器分接頭由其所屬的單位負責管理。2、化工一廠新、老總變,煉油廠三催化35KV主變壓器,以及各單位的6KV、10KV配電變壓器分接頭,由相關電調負責管理。第五十七條 主變壓器中性點的管理范圍:1、220KV主變的220KV側中性點的運行方式執行市調命令;2、220KV、110KV主變操作時高壓側的短時接地執行網24、調命令;3、110KV系統固定接地點的改變由公司機械動力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第五十八條 消弧線圈的投運、停運以及調整分接頭,應執行值班調度員的命令。第五十九條 在設備和線路上掛、拆接地線,應執行值班調度員的命令。第六十條 路燈和裝置照明由站(所)值班員負責管理,應視天氣情況及時送、停照明電源。第八章 事故處理第六十一條 系統事故的處理原則:1、盡速限制事故的發展,切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威脅;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對用戶的正常供電,盡量縮小停電范圍;3、盡速對已停電的用戶恢復送電,優先恢復對重要用戶的供電;4、調整電力系統的運行方式,保持其安全運行;5、事故處理過程中應25、避免不擴大事故或再次引起事故。第六十二條 執行危及系統、設備、生產裝置安全必須短時間內盡快處理,但在操作前具備調度聯系時間或需要進行調度聯系才能處理的緊急性操作任務時,按以下規定進行調度聯系:1、發生緊急情況時,站(所)值班員應立即向調度值班員報告情況,調度值班員應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包括:調整系統運行方式、倒閘操作,調整系統電壓,轉移負荷、限負荷,對設備停、送電,調整或開停發電機等;處理重大系統事故時,如有必要,網調可越級發布調度令。2、若發生在網調所轄系統,變電站(所)值班員應立即向網調報告,網調應立即指揮所轄變電站(所)的值班員進行處理,同時向總調和主管部門的專業負責人報告,主管部門專26、業負責人報告公司機械動力部;當對下級系統造成影響時,網調與廠調之間、廠調與電調之間應保持調度聯系,相互配合,采取措施盡快恢復對裝置的正常供電和生產,在此期間電調須執行網調的操作命令。3、若發生在220KV進線及以上電網,調度處理程序同本條第(二)項。同時,網調應根據具體情況,及時與市調聯系,采取措施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4、若發生在電調所轄系統,變電所值班員應立即向電調報告,電調應立即向廠調和主管部門報告,共同指揮處理事故,同時廠調和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總調和公司機械動力部報告;當對上級系統造成影響時,廠調應與網調聯系,網調應根據系統的運行情況,指揮電調和相關發(變)電站值班員進行處理,同時及時報告27、總調,并由主管部門報告公司機械動力部。5、若發生在變電站與變電所的直饋線路上,調度時間緊迫時,由電調與上級變電站值班員或變電所值班員與上級變電站值班員直接進行聯系,協同處理;同時,由其他值班員立即按調度程序報告,若條件不允許,事后須立即報告。6、若小電流接地系統發生單相接地故障且故障點不明確時,調度處理程序同本條第(二)項。7、當上級電網管理部門下達拉路限電指令或因燕化系統內設備、線路過負荷而須拉路限電時,應立即報告總調,由總調統一指揮網調和廠調,執行拉路限電;在發生全停電時,須按總調的指令,恢復重要負荷的供電。上述情況下,執行電網拉路限電及停電應急處理預案8、系統事故、故障處理過程中,調度聯28、系程序為總調網調、廠調,網調廠調,網調、廠調電調;網調市調。第六十三條 執行危及系統、設備、生產裝置以及人身安全必須立即處理的危急性操作任務時,按以下規定進行調度聯系:1、發生危急情況時,相關站(所)的值班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包括:停電、送電、調整或停運發電機等,操作的同時由其他值班員立即向調度值班員報告,若條件不允許,事后須立即報告。2、其后,按與執行緊急性操作任務相同程序進行調度聯系。第六十四條 系統發生異常、故障和事故時,相關變電站(所)值班員須及時、準確地將有關情況報告值班調度員,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現象,設備和回路名稱,信號、開關和保護的動作情況,電壓、潮流、周波的變化等29、。第六十五條 執行緊急性或危急性操作任務時,可不填寫倒閘操作票。第六十六條 在事故處理期間,只允許與處理事故有關的人員進入調度室;變電站(所)值班長應堅守崗位。第六十七條 若交接班時發生事故而交接班的簽字手續未完成時,交班人員應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應協助處理事故。第九章 新建和改建設備投入系統運行的調度管理第六十八條 凡并網運行的系統和電氣設備均須納入調度管轄范圍,服從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第六十九條 對于非XX石化公司技改技措和基建投資的建設項目,6KV及以上電壓等級系統或設備需要接入電網時,用電單位必須提供設計資料和經供電單位主管部門批準的書面申請,報公司機械動力部批準。第七十條 調度機構30、主管部門應參與新建或改建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工程竣工后,申請系統或電氣設備并網運行的單位應提前10天向供電單位調度機構的主管部門提出并網申請。第七十一條 并網申請經審查合格后,供、用電雙方應簽訂調度協議。調度協議中除填寫并網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內容外,還須寫明申請并網單位的調度員姓名、聯系電話及值班地點、值班電話。第七十二條 需并網運行的發電機組、變電站(所)及設備必須具有接受系統統一調度的技術裝備和管理設施,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按電力行業標準和規程設計安裝的一次設備、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已具備投運條件,系統運行所需要的安全措施已落實;2、具有設備規范、實測參數和負荷資料;3、具有電氣一31、次接線圖、線路走向圖、二次原理接線圖;4、具有隱蔽工程資料;5、具有施工驗收合格資料和有關試驗報告(包括設備及保護裝置的試驗報告等);6、與并網運行有關的計量裝置安裝齊備并驗收合格;7、調度通訊齊備、電話暢通;8、重要值班崗位還應有各項制度、現場運行規程、一次系統模擬圖、運行值班人員名單;9、新設備命名、調度編號及調度關系劃分完畢;10、新設備已通過有相關電氣主管部門參加的啟動驗收;11、已向供電單位主管部門提交齊全的技術資料;12、具備正常生產運行的其它條件。第七十三條 新系統和設備的送電程序及管理1、申請送電的單位(用戶)向供電單位調度機構的主管部門提交經過公司主管部門批準的送電申請;2、32、供電單位調度機構的主管部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受電側電氣設備已具備送電條件,并與申請送電的單位共同核對開關、刀閘分合位置;3、具備送電條件后,供電單位調度機構的主管部門批準送電申請并下達給值班調度員,值班調度員擬定送電程序;4、申請送電的單位向值班調度員要令,值班調度員下令送電;5、新線路、新變壓器及大修后的變壓器按規定的次數全電壓沖擊;6、需要核相的情況,送電后必須及時核相,確認相位正確后應進行一次實際合環操作。7、對于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的項目,新設備的第一次送電及之前的有關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門組織,建設單位配合;正式送電后,由建設單位負責新建電氣設施的管理,并正式負責調度管理工作。第十章 檢查與考核第七十四條 對于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按照XX石化公司經濟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和設備管理考核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第十一章 附 則第七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第七十七條 本制度由XX石化公司機械動力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