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公司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0181
2024-09-08
9頁
21.21KB
1、石油化工公司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儀表聯鎖系統的管理,保障生產裝置的安全運行,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生產車間、儀表維保單位應根據本制度,制定相應的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第三條 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設備安裝參照GB 50093-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執行。第四條 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設備檢維修參照化工總公司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07001-)執行。第五條 DCS、ESD、PLC的安裝與調試參照SH3521-99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2、技術規程執行。第六條 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儀表設備的檢定參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匯編執行。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第七條保障部電儀班是儀表聯鎖保護系統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工廠內儀表聯鎖的管理,制定工廠聯鎖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考核各相關單位及維修公司的聯鎖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負責新建、擴建、改造等工程中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方案審核,參與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設備選型及工程竣工驗收。第八條 電儀班班長負責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管理工作。電儀班儀表組長實施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設備管理、技術管理、使用管理。第九條電儀班儀表組負責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日常維護、特護、檢修工作。并負責聯鎖設備管理、技術資料管理、使用維護管理。第三章聯3、鎖保護系統的修改、切除、恢復、取消第十條 關于聯鎖保護系統的修改。聯鎖保護系統的方案、聯鎖設定值、聯鎖保護系統的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若確因生產需要修改的由提出修改單位辦理聯鎖保護系統修改工作票,說明修改原因、技術方案,保障部門、生產部門、安全環保部門審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第十一條 關于聯鎖保護系統的停用、恢復。嚴禁隨意停用、恢復聯鎖保護系統。(一)因工藝生產或設備維修需要臨時停用(8小時內恢復)聯鎖保護系統。由申請單位辦理聯鎖保護系統臨時停用、恢復工作票。經保障部門、生產車間負責人、儀表維保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實施。(二)因工藝原因或設備原因需要長期(8小時以上)或重要機組儀表設4、備,停用聯鎖保護系統。由工藝車間辦理聯鎖保護系統長期停用工作票,經生產車間負責人、儀表維保單位負責人、保障部門、生產技術部門、安全環保部門審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三)臨時、長期等各類工作票填寫內容:應認真詳細填寫所停用聯鎖回路名稱、儀表位號、停用主要原因、停用時間及恢復時間、操作及監護人、工作內容、應急方案、防范措施。(四)恢復停用“8小時以內”的聯鎖保護系統的回路,由工藝車間、儀表維修單位聯合確認后方可投用。(五)恢復停用“8小時以上”的聯鎖保護系統的回路,經生產車間負責人、儀表維保單位負責人、保障部門部門、生產技術部門、安全環保部門審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投用。(六)裝置5、開停工期間,如開停工方案、操作手冊中已注明需要臨時停用的聯鎖保護回路,可根據開停工方案、操作手冊中的要求臨時停用聯鎖保護回路,不需辦理工作票。緊急工況下,在處理臨時突變事故時可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先臨時停用聯鎖保護回路,但必須做好必要的保護措施,事后立刻補辦聯鎖保護系統臨時停用、恢復工作票。(七)在裝置周期性停工檢修后,保障部門、生產技術部門、工藝車間、維修車間須根據聯鎖保護系統定值表,對聯鎖保護系統設定值進行聯合審核、確認。對須變更相關數據須在聯鎖保護系統聯鎖動作確認單上共同認可、會簽。并備案在聯鎖保護系統定值表上。(八)關于聯鎖保護系統的取消。因工藝變更、設備改造等原因而長期不用的聯鎖保護回6、路可予以取消,但必須嚴格取消手續。由生產車間提出申請,說明取消的回路名稱、取消原因、采取相關安全措施,辦理聯鎖保護系統長期停用工作票,經生產車間負責人、儀表維保單位負責人、生產技術部門、機動部門、安全環保部門審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第十二條 聯鎖保護系統的修改、停用、恢復、取消工作的實施由生產車間、儀表維保單位負責。實施過程中應遵照下列原則:(一)工作票原則。嚴禁無票作業。(二)離線原則。不得在線(指裝置正常運行時聯鎖投入情況下)進行聯鎖保護系統的修改、取消工作。(三)預案原則。在進行聯鎖保護系統的修改、停用、恢復、取消工作前,實施單位必須做好預案、(生產車間做好生產應急預案),說明工作步驟7、可能產生的影響、注意事項和應采取的防范措施。實施過程中,工藝、儀表要密切配合,工作完成后,雙方要簽字確認。(四)即時歸檔原則。聯鎖保護系統的修改、切除、恢復、取消工作完成后,要將有關資料立即歸檔。第四章聯鎖保護系統的日常管理及維護第十三條生產車間、儀表維保單位要建立聯鎖保護系統特護制度。管理部門要定期對特護設備、維修保養進行檢查考核。第十四條聯鎖系統動作設定值數據表,必須齊全準確。生產技術部門每年需組織對聯鎖保護系統定值表進行審核。新增和改造的聯鎖保護系統在驗收前由生產技術科組織機動科、安全環保科對聯鎖保護系統定值表進行會簽,報總工程師審批后交施工單位實施。維護單位、施工單位要配合技術部門整8、理匯總聯鎖保護系統定值表。第十五條新建裝置、大修或改造后的老裝置,在開工前必須由保障部門、生產技術部門、生產車間、施工單位、維修單位共同對聯鎖保護系統進行聯鎖動作動態、靜態的檢查、確認。并由維修、施工單位提供聯鎖保護系統聯鎖動作確認單實際數值由生產車間認真填寫。新建、擴建裝置的聯鎖動作檢查、確認由工程管理部門組織。大修、改造的裝置由工藝生產車間召集相關單位共同對聯鎖保護系統進行聯鎖動作動態、靜態檢查,由生產技術部、保障部共同聯合確認合格后簽字,竣工資料歸檔。第十六條保障部門、生產技術部門要把好聯鎖保護系統的技術及質量關和設備選型關。第十七條 采用ESD、FSC、DCS、PLC等需編程組態的設備9、實現聯鎖保護邏輯時,實現聯鎖保護的程序和邏輯圖需經設計部門、保障部門、生產技術部門、生產車間、施工單位、維護單位會簽。會簽后的聯鎖保護系統程序、邏輯圖作為工程竣工資料。聯鎖保護系統的修改需對聯鎖保護系統程序、邏輯圖會簽,否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動。第十八條 對重要聯鎖保護設備和聯鎖保護回路,維修公司需指定專人維護。按一臺(或一個回路)一檔原則建立專門特護檔案,根據每個設備(或回路)的特性逐一制定特護方案。第十九條在裝置正常運行及開工期間,主要聯鎖保護系統已投用的情況下,對聯鎖保護系統相關的設備(包括接線端子)維護時,維護單位必須做好維修預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需辦理相關儀表檢修作業票。第10、二十條用于聯鎖保護系統的傳感器、設定器、執行機構、ESD(緊急停車系統)PLC(可編程序控制器)、電源、繼電元件、接線端子等設備需設明顯的聯鎖標記。第二十一條用于聯鎖保護系統的操作開關、按鈕要使用性能可靠的硬件開關、按鈕,(特別是緊急停車開關)需帶有保護罩。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軟件開關、按鈕,且開關、按鈕、指示燈標記要清楚,CRT顯示畫面要直觀。第二十二條 用于聯鎖保護系統的旁路開關、按鈕原則上要使用性能可靠的硬件開關、按鈕。如用DCS、ESD、FSC、PLC等軟件實現旁路開關,必須組態專門CRT顯示畫面,直觀顯示聯鎖保護回路的投用、切除狀態。第二十三條聯鎖保護系統儀表設備的檢維修、更新改造、定11、期(點檢)計劃要優先安排,確保聯鎖保護系統儀表的周檢率、完好率、投用率達到100%。第二十四條不得隨意增加或取消報警回路或修改報警設定值,對報警回路的任何改動,工藝車間必須以書面通知維修單位實施。第二十五條工藝生產車間交接班時,應將重要聯鎖報警回路作為交接內容,其方法是按試驗按鈕觀察報警回路燈是否閃爍、警鈴是否響,發現不正常,及時通知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并將情況填寫入交接班日記。第五章聯鎖保護系統資料管理第二十六條 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的資料、圖紙必須準確、齊全。生產車間、儀表維保單位聯鎖保護系統要健全下列資料:(一)聯鎖保護系統設備臺賬(儀表維保單位、生產車間);(二)聯鎖保護系統原理圖、接線圖、12、設備安裝圖(儀表維保單位);(三)經技術、保障、生產、安全等單位及工廠分管領導會簽的聯鎖保護系統定值表(儀表維保單位、生產車間、機動科);(四)經機動、技術、使用單位、維修儀表車間、(施工單位)會簽的聯鎖保護系統聯鎖動作確認單(儀表維保單位、生產車間、機動科);(五)經機動、技術、生產、設計部門、使用單位、維護單位、施工單位會簽的聯鎖保護系統程序、邏輯圖(儀表維保單位);(六)聯鎖保護系統修改、停用、恢復、取消工作票(維修儀表車間、工藝車間、保障部);(七)全套聯鎖保護系統設備技術資料(包括手冊和計算機軟件、系統備份)及資料清單(儀表維保單位);(八)重要聯鎖保護系統設備(或回路)特護方案(儀13、表維保單位);(九)聯鎖保護系統校驗記錄、特護記錄和檢修記錄(儀表維保單位);(十)ESD、FSC、DCS、PLC等智能設備的系統圖及備份軟件(儀表維保單位)。第二十七條 上一條所列資料由生產車間、儀表維保單位和施工單位負責整理并提供給有關部門。第二十八條 保障部門、生產車間健全第二十六條(一)、(三)、(四)、(六)項資料。儀表維保單位必須健全第二十六條全部相關資料。第二十九條 聯鎖保護系統設備技術資料(包括手冊和計算機軟件)由保障部門和生產車間、儀表維保單位一起建立統一的資料清單。結合管理的需要,在設備訂貨時,必須與供應商明確,所有設備提供兩份以上資料,由保障部門、儀表維保單位分別存檔。僅有一份資料時先由儀表維保單位向保障部門辦理領用手續后使用,再組織資料復制。 第六章 附 則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保障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