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環境統計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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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023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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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環境統計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XX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環境統計管理工作,保障環境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依據環境統計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7號)和XX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規定(XX質安字20XX362號),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直屬企事業單位、專業公司、全資公司和地區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環境統計是指通過對環境污染及其防治、自然資源開發及其保護、環境狀況及環境管理信息進行收集、2、整理、分析和預測,為環境管理和污染控制提供決策的活動。第二章 環境統計管理機構及職責第四條 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歸口管理集團公司環境統計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組織制定集團公司環境統計管理規定、標準規范、工作計劃,開展環境統計科學研究和環境統計調查;(二)審核環境統計資料,管理和發布環境統計數據;(三)組織環境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環境統計工作交流與合作。第五條 專業公司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環境統計工作的主要職責是:(一)對企業環境統計工作實行具體管理,并組織協調;(二)審核企業上報的環境統計資料,并定期報告環境統計結果。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負責本企業的環境統計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3、組織開展企業環境統計工作,完善環境計量制度,建立健全生產活動及其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的原始記錄、統計臺帳;(二)制定企業年度污染排放控制指標和減排計劃,并負責實施;(三)按時報送和提供環境統計資料,管理本企業的環境統計調查表和基礎環境統計資料。第七條 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委托XX石油集團安全環保技術研究院作為集團公司環境統計機構,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環境統計工作技術規范,建立健全環境統計指標體系和填報說明;(二)收集、匯總和核實企業環境統計資料,建立并管理環境統計數據庫;(三)對環境統計資料進行質量控制和監督,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組織開展環境統計分析和預測;(四)定期向集團公司安全環保4、部、專業公司報送環境統計資料。第八條 企業應當在環境保護管理部門中設置環境統計崗位,配備專職環境統計人員。環境統計人員應當取得集團公司環境統計上崗證。環境統計人員在環境統計工作中享有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和統計監督權。第三章 環境統計資料管理第九條 環境統計資料包括環境質量、環境污染及其防治、放射性輻射安全、生態保護、環境管理及其他有關環境保護事項所涉及的報表及分析報告。環境統計報表包括年報和月報,分析報告包括半年分析報告和全年分析報告。第十條 環境統計資料由企業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負責匯總、審核,按時報送集團公司環境統計機構,同時抄報專業公司。專業公司對各企業的環境統計資料進行審核,集團公司環境5、統計機構對環境統計資料核實、分析匯總后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各企業獨立礦區承擔污染治理責任并單獨排放到環境的生活污染源,其環境統計資料由各企業礦區事業部門匯總,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認可后,單獨上報集團公司環境統計機構。第十一條 環境統計年報和月報的報告期均為日歷時間。月報、年報由企業通過“XX石油HSE信息系統”上報,同時將審核蓋章后的本級月報、年報以掃描件形式上傳至系統保存。企業月報報送時間為次月5個工作日內,年報報送時間為次年1月31日前。集團公司環境統計機構月報報送時間為次月8個工作日內,年報報送時間為次年2月15日前。第十二條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應當編制環境統計上半年分析報告和年6、度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環境統計機構。環境統計分析報告的內容包括:企業生產狀況、污染物排放變化情況及原因、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環保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相關方意見,以及提高污染控制水平的對策和建議等。報告中各項指標應當與往年同期進行對比分析,對上下浮動在10%以上的數據,詳細說明原因。企業環境統計分析報告通過“XX石油HSE信息系統”上傳。上半年環境統計分析報告上報時間為7月15日前,年度環境統計分析報告上報時間為次年2月15日前。集團公司環境統計機構上半年環境統計分析報告上報時間為7月底前,年度環境統計分析報告上報時間為次年2月底前。第十三條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按照XX石油天7、然氣集團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XX辦字20XX367號)的規定執行,并將事故報告納入環境統計管理中。企業發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當按照XX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管理辦法(XX辦字200794號)的有關規定報告,并在環境統計報表中填報。第十四條 污染物排放量統計應當剔除關停裝置、納入新增裝置。凡造成事實排污超過1個月的新增裝置,應當納入統計范圍,對當年關停的裝置按其當年實際排污天數計算排污量。第十五條 污染物排放量可采用監測數據法、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數法進行統計。三種統計方法優先使用監測數據法。無監測數據或監測頻次不足,可選用物料衡算法和排放系數法。監測所得的排放量數據應當8、與物料衡算法或排放系數法計算所得的排放量數據相互對照驗證,對存在差距的應當分析原因,對無法解釋的按“取大數”的原則統計污染物排放量數據。集團公司主要污染物是指化學需氧量(COD)、石油類和二氧化硫(SO2),列入集團公司重點監控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應當采用監測數據法計算排污量。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定期確定并公布重點監控污染源。重點監控污染源環境統計實行污染物排放數據網上直報制度。第十七條 環境統計數據質量控制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環境統計技術規范。各級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報送的月報實行兩級審核制度,應當有環保部門負責人、填報人簽名,并加蓋部門公章。企業環境統計年報和年度分析報告實行三級審核制度,9、應當有企業負責人、環保處長、填報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技術檔案管理辦法,建立環境保護資料檔案。環境保護資料檔案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生產裝置運行臺帳、污染源和污染物臺帳、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臺帳、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臺帳、環境隱患和污染治理項目臺帳、放射源管理臺帳、清潔生產審核臺帳、環境因素臺帳、環境污染事故(事件)臺帳、環境保護管理和監測人員臺帳、排污費臺帳和環境監測儀器設備臺帳等。第十九條 環境統計資料的管理、對外披露和移交執行集團公司有關檔案管理和保密管理規定。第四章 獎勵與懲罰第二十條 集團公司環境統計工作納入環境保護年度業務考核,并作為環境保護先進集體評選條件之一。對環境統計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集團公司將給予表彰。第二十一條 未經批準擅自披露環境統計資料,以及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或者偽造、篡改環境統計資料的,按照XX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環境保護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試行)(XX質安字20XX745號)給予相應處分。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二條 集團公司環境統計報表及指標說明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制定并發布。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集團公司環境統計管理規定(質安字20XX87號)同時廢止。(發文日期:20XX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