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總部公司招聘過程渠道流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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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044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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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業總部公司招聘過程渠道、流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置業總部招聘管理制度V1.0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滿足公司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完善及規范員工招聘流程,健全選才機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置業總部(以下簡稱“置業總部”)及下屬各事業部。第三條 實施原則 1、定崗定編原則;2、德才并重原則;3、“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第二章 用人標準及權責分工第四條 錄用人員的標準1、年齡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2、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3、若錄2、用人員為全職人員,要求同其它單位無勞動關系;4、能適應公司管理方式,認同并接受xx的企業文化;5、符合崗位任職資格基本要求。第五條 權責分工(一)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1、負責置業總部招聘策略的制定;2、負責置業總部招聘計劃的編制及招聘預算的制定;3、負責置業總部定崗定編及招聘制度、流程、操作指引等規范的建立及完善;4、負責置業總部招聘渠道的開拓及整合;5、負責置業總部崗位及各事業部部分高管的招聘;6、負責置業總部校園招聘等專項招聘的組織實施;7、負責各事業部招聘實施的監督、指導及考核;8、負責置業總部整體招聘效果的階段性分析及評估;9、負責置業總部人才庫的建立及維護。(二)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13、負責落實置業總部的招聘策略、制度及規定;2、負責本單位定崗定編、招聘計劃及預算的提報;3、負責本單位相關招聘渠道的拓展及維護;4、負責本單位部分高層及中基層崗位招聘實施,協助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進行高管招聘、校園招聘;5、負責本單位的招聘效果階段性評估及分析;6、負責本單位人才庫的建立及維護。(三)業務部門1、負責本部門筆試題庫的建立,面試官隊伍組織及完善;2、負責配合進行專業面試及本部門新員工管理。第三章 招聘過程管理第六條 招聘計劃管理(一)年度招聘計劃1、年度招聘計劃包括:缺編補充招聘計劃、人才儲備招聘計劃、預期性離職補充招聘計劃;2、每年11月,人力資源部根據置業總部次年度經營計劃,與4、置業總部各中心及各事業部充分溝通,調整定崗定編。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參照定崗定編及人員現狀編寫缺編補充招聘計劃;3、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年度人才培養目標及人員現狀,編寫人才儲備招聘計劃;4、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根據近1-2年離職率,對次年離職人數做粗略預測,并結合現編人員穩定度,編制預期性離職補充招聘計劃;5、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匯總編制公司年年度招聘計劃(附件1)及年度招聘預算,經公司人力總監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每年12月報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二)月度招聘計劃1、各單位用人部門每月根據業務進展及人員現狀,填寫招聘需求申請表(附件2),提出人員增補需求;如果用人部門有編制外崗位增5、加,用人部門在提交招聘需求申請表的同時,需提報崗位/編制調整審批表(附件3),并附上新增崗位的崗位說明書,明確該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2、編制內需求由本部門/中心負責人及人力負責人審批,各事業部編制外需求由公司總經理及置業總部人力負責人、總裁審批,置業總部編制外需求由用人部門所屬中心總經理、置業總部人力負責人、總裁審批;3、根據定崗定編、階段性經營計劃及部門人員現狀,各單位逐級審批招聘需求申請表,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審批結果填寫公司月招聘管控表(附件4),完成月度招聘計劃;4、月度招聘計劃經本單位人力資源負責人審批后,于每月末報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第七條 招聘渠道管理招聘渠道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6、聘兩類。(一)崗位需求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內部招聘可采取面試或競聘形式,詳見置業總部內部競聘管理相關規定;(二)內部招聘難以滿足需求時,采用外部招聘。外部招聘渠道有網絡招聘、內部推薦招聘、現場招聘會、獵頭公司、相關媒體、人力資源機構、校園招聘等。1、網絡招聘:全國性招聘網站由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開拓及分配,地方性招聘網站由各事業部自行開拓,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2、內部推薦招聘:詳見置業總部內部推薦相關規定;3、現場招聘會:可根據招聘會的性質、需求崗位的級別,適當性選擇;4、獵頭公司:由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統籌管理,詳見置業總部獵頭管理相關規定;5、相關媒體:可根據媒體受眾及影響力、招聘時機、招聘崗7、位類別,適當選擇;6、人力資源機構:多用于大批量勞務型崗位招聘;7、校園招聘:校園招聘由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統籌組織,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實施。第八條 招聘流程(一)招聘崗位確定:以審批完畢的月度招聘計劃為準;(二)招聘崗位分析: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進行崗位溝通,獲取崗位詳細定位等個性化信息,保證招聘的準確性;(三)招聘渠道選擇:人力資源部可根據招聘崗位選擇不同的招聘渠道,原則上優先考慮內部招聘,無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渠道;(四)招聘信息發布:招聘人員根據招聘申請,參考崗位說明書并結合用人部門的建議,發布招聘信息;(五)簡歷搜集及審核:招聘人員搜集各渠道獲取的簡歷,聯合用人部門篩選簡8、歷;(六)面試組織:1、面試權限:詳見附件招聘權限表(附件5);2、初試流程:電話溝通及約面:招聘人員與候選人電話溝通,介紹公司、崗位相關信息,確定候選人意愿,邀請候選人參加公司面試。邀請需說明面試的時間、地點、乘車路線及需攜帶的證件資料;表格填寫:招聘人員指導候選人完整填寫應聘登記表(附件6);筆試:應聘技術類崗位的候選人需進行筆試,題目從筆試題庫中抽選;初步面試:面試官需介紹公司基本情況、招聘崗位的工作職責,并考察應聘者的教育背景、工作背景、基本職業素質、文化等匹配度;初試評價:面試官填寫面試評價表(附件7),通過初試者組織復試,未通過者放入人才庫;3、復試: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招聘權限組織對9、應面試官進行復試。4、面試相關說明對于通過簡歷篩選的非本地求職者,人力資源部門需聯合用人部門提前進行電話面試,以便提升效率;在用人部門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初試及復試盡量合并進行,以便提升效率。(七)背景調查1、對擬錄用的經理級以上及人力、財務、成本的員工,招聘人員需對其進行背景調查;2、候選人填寫背景調查授權書(附件8),書面同意我方進行背景調查;3、背景調查可由人力資源部門招聘人員調查或第三方調查,調查完畢后調查人需出具背景調查報告(附件9),對于第三方的背景調查,人力資源部門需進行核實;4、對于通過獵頭招聘的高端職位,必要時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需引入第三方背景調查公司,以確保多渠道反饋的候選人信10、息的真實一致、準確無誤。(八)錄用決策1、招聘決策權責劃分詳見招聘權限表;2、確定錄用后均需面試官填寫面試評價表,并在薪資談判成功后填寫錄用審批表(附件10-置業總部,附件11-各事業部)。未錄用者信息歸入人才庫。(九)薪資談判對于決定錄用的候選人,中基層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談薪,部分高層由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談薪(財務系統人員均由本單位談薪),薪酬達成口頭一致后我方給候選人發送聘用意向書(附件12)。(十)入職與試用期管理人力資源部門與用人部門聯合進行新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及試用期管理,詳見置業總部新員工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第四章 特殊招聘說明第九條 招聘過程中有公司內親屬關系、涉外關系(銀行、政11、府及其他關系)的應聘者,均需進行正常應聘流程,親屬或關聯人需按照規定回避;第十條 對不能達到條件的涉及關系人員,需要錄用的,均需所在公司第一負責人簽字,報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方可入職;第十一條 硬件條件未達到公司要求的,需報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經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及業務部門復試通過后方可入職;第十二條 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人員一律不得重新應聘。因其它原因離職而重新應聘的,如非惡意離職,可給予同等應聘機會。第五章 附 則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置業總部人力資源部。附件:1. 公司年年度招聘計劃2. 招聘需求申請表3. 崗位/編制調整審批表4. 公司月招聘管控表5. 招聘權限表6. 應聘登記表7. 面試評價表8. 背景調查授權書9. 背景調查報告10錄用審批表(置業總部)11錄用審批表(各事業部)12. 聘用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