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公司氣瓶定期檢驗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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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059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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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化公司氣瓶定期檢驗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氣瓶定期檢驗規定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各類氣瓶定期檢驗周期,不得超過以下規定: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一次;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20年的,每5年檢驗一次;超過20年的,第2年檢驗一次;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5、溶解乙炔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對于不同性質氣體2、的劃分,應當按國家標準壓縮氣體分類進行。由于有些氣體的腐蝕性與是否含水等條件有關,因此,應特別注意使用條件。檢驗周期是按正常條件確定的,如果使用條件或周圍環境有特殊情況,則檢驗周期應適當縮短。因此,上述規定是不得超過。有的地方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允許檢驗周期規定的短些。庫存和停用的氣瓶,如保管不當會對氣瓶造成更大的損傷,因此,在超過一個檢驗周期時,啟用前要先進行檢驗。(二)氣瓶檢驗前準備工作的規定 檢驗氣瓶前,應對氣瓶進行處理。達到下列要求方可檢驗:1、在確認氣瓶內氣體壓力降為零后,方可卸下瓶閥(壓力為零,指的是表壓為零);2、毒性、易燃氣體氣瓶內的殘留氣體應回收,不得向大氣排放;3、易燃氣體3、氣瓶須經置換,液化石油氣鋼瓶須經蒸汽吹掃,達到規定的要求,否則,嚴禁用壓縮空氣進行氣密性試驗。、液化石油氣鋼瓶須經蒸汽吹掃,是因為國內液化石油氣中含有重組份氣體,有些類似瀝青的粘性物質沾在氣瓶壁上,由于這類物質的揮發很慢,往往氣瓶經放置后,瓶內的可燃物與空氣混合后仍可達到爆炸極限。用冷水浸泡是無法將這些粘性物質從瓶內除掉的,只能用蒸汽吹掃才能除去。 (三)氣瓶定期檢驗的項目、要求和評定的規定氣瓶定期檢驗,必須逐只進行。各類氣瓶定期檢驗的項目和要求,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的規定。即:GB 8334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GB 13004鋼質無縫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GB 13075鋼質焊接氣瓶4、定期檢驗與評定、GB 13076溶解乙炔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GB 13077鋁合金無縫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規定。檢驗合格的氣瓶,應按規定打銃檢驗鋼印。檢驗不符合標準規定的氣瓶應判廢。少數判廢的、尚有使用價值的氣瓶,允許改裝后降壓使用。判廢是相對于原設計條件而言的,不符合原設計條件,但尚能符合較低的條件,可以不報廢,而允許改裝后降壓使用。如已報廢的氣瓶,就不再允許進入氣瓶使用領域了。這是根據我國目前的條件而確定的原則。(四)氣瓶報廢處理的規定氣瓶的報廢處理應包括:由氣瓶檢驗員填寫氣瓶判廢通知書通知氣瓶產權單位;由氣瓶檢驗單位對報廢氣瓶進行破壞性處理,以防止報廢氣瓶重新進入氣瓶的使用領域。檢驗單位5、對報廢氣瓶進行破壞性處理的方式可由檢驗單位自行決定,最常用的方法是壓扁、切割成兩段或在瓶身上用氣割方法切下一塊等。如果發現了報廢氣瓶又投入使用了,將追究檢驗單位的責任。 (五)對氣瓶改裝的規定氣瓶的改裝應按下列要求進行:1、根據氣瓶制造鋼印標記和安全狀況,確定改裝后的充裝氣體和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2、用適當的方法對氣瓶進行徹底的清理、沖洗和干燥后,換裝相應的瓶閥和其他附件;3、按有關規定,打檢驗鋼印和涂檢驗色標,并按改裝后盛裝的氣體更改氣瓶的顏色、字樣和色環;4、將氣瓶的改裝情況,通知氣瓶的產權單位,記入氣瓶檔案。上述規定是氣瓶改裝的要求和改裝工作的程序。那么如何確定改裝后充裝的氣體,用何種方6、法對氣瓶進行徹底的清理等,實際上包含了氣體與氣體、氣體與瓶體材料的相容性內容。本書在第七章中已分別介紹了氣瓶的改裝和改裝工藝操作。(六)檢驗記錄的規定氣瓶檢驗員應認真填寫檢驗記錄,內容至少包括:氣瓶制造廠名稱或代號、瓶類、瓶號、檢驗項目和檢驗結論。檢驗記錄應保存在檢驗單位,保存一個檢驗周期備查。氣瓶的檢驗應盡量固定一個檢驗單位。如果氣瓶是報廢或改裝、降壓使用的檢驗記錄還是應作為氣瓶檔案的內容存檔的。(七)進口氣瓶檢驗的規定進口氣瓶按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檢驗合格后,由負責檢驗的單位逐只打檢驗鋼印,涂檢驗色標。氣瓶表面的顏色、字樣和色環應符合GB 7144的規定,即檢驗合格的進口氣瓶,如7、外表面顏色等與國家標準不一致時,要按國家標準的規定進行改正。鋼瓶的分類以及檢驗標準與方法時間:2009-9-18 0:00來源:互聯網發布評論進入論壇一、概述鋼瓶是壓力容器的一種,系指設計壓力在1-300kgf/cm2容積不大于1m3,盛裝壓縮氣體或高壓液化氣體的可重復充氣的移動式氣瓶。是民用、公用福利事業以及工礦企業中較為普遍的一種壓力容器。鋼瓶亦稱氣瓶。氣瓶主體系由鎮靜鋼、合金鋼或優質碳素鋼制造。主要結構包括:瓶體、護罩、底座、瓶嘴、角閥以及易熔塞、防震圈及填料等。氣瓶的特點是內裝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部分內容物為易燃、易爆性介質,可重復充氣、移動式工作。因此,如果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保管、使用8、不當易發生爆炸性事故,危及人員,設備和財產的安全。鋼瓶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二、鋼瓶的種類鋼瓶按加工方法和設計壓力的不同分為焊接鋼瓶和無縫鋼瓶。按內盛介質不同分為民用液化石油氣瓶、普通工業氣瓶和溶解乙炔氣瓶。按設計壓力分:有高壓(300、200、150、125kgf/cm2)和中低壓(80、50、30、20、10kgf/cm2)。高壓氣瓶必須是無縫結構,焊接氣瓶用于盛裝低壓氣體。目前我國的鋼瓶(氣瓶)規格主要有以下幾種。液化石油氣瓶分為10、15、50kg三種。溶解乙炔氣瓶如表610107所列幾種。 工業用鋼制氣瓶按充氣類別和設計壓力分為:壓9、縮氣體(t-10有300,200,150Kgf/cm2;液化氣體(t-10)或高壓液化氣體(-10t70)有200,150,125,80kgf/cm2;液化氣體(t-10)或低壓液化氣體(t70,且在60時的壓力1kgf/cm2)的有50,30,20,10Kgf/cm2等種類。三、檢驗標準鋼制氣瓶是儲運式受壓容器,在結構上和使用上有一些不同于固定式受壓容器的特殊要求。因此,檢驗中除依據壓力容器有關標準外,還有其專用的標準。(1)法規類標準:常用的法規類標準有: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和液化石油氣鋼瓶(CJ3-1-80)規程。(2)技術性能標準:除了“壓力”容積中提到的有關標準10、外,常用的還有氣瓶技術鑒定辦法、氣瓶水壓試驗規則、乙炔瓶技術鑒定辦法、乙炔瓶填料技術指標測定規則等。(3)合同標準及技術要求:由于氣瓶的制造多是批量生產的,因此在簽署進出口合同和技術談判時,應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主要指標及其檢驗標準詳細列明。合同中列明的各項指標亦是檢驗的依據,而且不能低于我國的現行標準和規程要求。四、檢驗項目和方法(1)設計和技術資料的審查:同壓力容器一樣,氣瓶的設計和技術資料審查是檢驗的主要項目之一,審查的資料包括:設計圖紙、強度計算、有關制造的各種技術文件、技術總結、技術報告以及各種檢驗、試驗、分析數據等。(2)氣瓶的實體檢驗:氣瓶的實體檢驗項目分逐個檢驗和按批次抽樣兩11、種項目,有必要時還應進行氣瓶技術鑒定。逐個檢驗項目:外觀質量檢驗、內表面質量檢驗、鋼瓶瓶口螺紋檢驗、水壓試驗或氣密性試驗、安全附件的質量、性能檢驗、容積殘余變形率和蒸汽干燥檢驗等。抽樣檢驗項目:在一個檢驗批次中,對抽取的代表性樣品實施檢驗的項目,主要有:外觀質量和尺寸檢驗、裝配質量檢驗、鋼印標記檢驗、油漆檢查、閥門和瓶帽檢查、材料的機械性能和化學成分檢驗、金相組織檢驗、底部解剖檢驗、焊縫質量檢驗、爆破試驗等。氣瓶技術鑒定內容:對批量生產的氣瓶,在樣品鑒定合格的基礎上,經小批試制,作為定型產品之前,應進行氣瓶技術鑒定。除審查設計、制造、檢驗的資料外,還要進行下列項目的實際檢測。a.焊接氣瓶主要有12、:主體材料化學成分分析、主體材料機械性能試驗、焊接接頭機械性能試驗、主體焊縫無損探傷檢驗、壁厚測定、水壓試驗、氣密性試驗和爆破試驗等。b.無縫氣瓶主要有:主體材料化學成分分析、瓶體機械性能試驗、壁厚測定、水壓試壓、容積殘余變形測定、氣密性試驗、爆破試驗、金相組織檢驗、底部解剖檢驗、壓扁試驗或冷彎試驗等。(3)合同或技術文件中規定的其他檢驗項目。五、其他對于結構和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氣瓶應注意以下問題。(1)瓶體顏色表示允裝氣體,不得任意涂改,要保持瓶體清潔,漆色明顯。(2)嚴禁敲擊、碰撞、倒置。(3)運輸、存放和使用時,不得靠近火源,烈日曝曬,也不能放在潮濕、積水處。(4)凍結時,絕不能用火烤。(5)嚴禁過量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