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水質檢測和報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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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080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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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來水公司水質檢測和報告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水質檢測和水質報告制度第四條嚴格水質檢測制度。公司內部實行三級水質檢測體系:即班組自檢、水廠化驗員監測和化驗中心抽檢的三級檢測體系。并實行公司檢測和行政監督相結合的制度。各水廠化驗員在業務上接受總工辦化驗中心的指導和監督。1班組自檢:制水值班人員對原水、沉淀水、濾后水和出廠水渾濁度,出廠水游離余氯以及加氯量每小時測一次,并將沉淀池出口水濁度控制在10ntu以內,濾后水和出廠水濁度控制在2ntu以內。出廠水游離余氯一般情況:夏季控制在00mg/l,2、冬季控制在00mg/l,特殊情況下接受化驗中心的指令,調整加氯量。堅持生物(養魚)法觀察原水水質,正確填寫值班原始記錄。同時接受水廠化驗員的監督監測和指導工作,確保出廠水水質符合要求,嚴禁不合格水出廠。2水廠化驗員檢測。監督檢測生產班組對生產過程中的水質監測情況,協助值班人員把好各凈水構筑物單元的水質關。水廠化驗員應按總工辦化驗中心要求的檢測內容開展水質監測工作,真實而正確的填寫化驗員原始記錄。3化驗中心抽檢。根據國家*標準規定和行業要求的監測內容和檢測頻率,結合我司的水質特點進行水質監測。并不定期的對各水廠水質、管網水水質進行抽樣化驗。4接受市防疫站對我司水質的監督監測和指導工作。第五條嚴格3、水質報告制度1生產班組每日將余氯、濁度等檢測結果報告廠化驗員。2水廠化驗員將原水、凈化構筑物出廠、出廠水監測結果和藥耗指標按月匯總報告廠領導,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決。水廠內部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報告總工辦。3化驗中心每月將水質檢測結果報告總公辦和市防疫站,并按省建設廳的要求每季度將公司出廠水和管網水四項指標合格率情況按時報告省城鎮供水協會公示于*日報。4總工辦化驗中心負責按時將市防疫站每季度監測的管網水全分析結果報告公司辦公室公告于*日報。第二章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確保我司供水水質符合*標準之規定,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的水質監測和水4、質管理工作由總工辦化驗中心具體負責,水質執行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第三條公司水質合格率執行建設部對國家二級城市供水企業考核標準,具體要求如下:1出廠水水質綜合合格率以上,其中大腸桿菌群不得檢出。2管網水水質綜合合格率以上。其中(1)管網水細菌合格率;(2)管網水大腸菌合格率;(3)管網水余氯合格率;(4)管網水濁度合格率;(5)其余26項合格率。第三章水源水質管理第六條水廠的源水水質應符合*中生活飲用水源水水質的規定,不宜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類水質標準.第七條水廠必須在水源地設置衛生防護地帶。衛生防護地帶的范圍和防護措施,按國家標準*規定實施。第八條衛生防護地帶建立后要經常巡檢,發現問題5、應及時解決,當水源水質遭到嚴重污染時,應及時報告總工辦,由公司報告政府及有關部門,并協助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對污染源進行調查,并提出控制和清理污染的建議和對策,以保證源水水質。第九條水廠對原水每日檢測以下項目:水溫、色度、濁度、ph值、總硬度、總堿度、氯化物、高錳酸鹽指數(codmn)和需氯量試驗。化驗中心每月對原水進行一次全分析,兩次常規分析。(以現有設備情況決定檢測項目)。第四章凈化廠水質管理第十條水廠制水生產工藝中所選用的各種凈水劑、消毒劑以及與水體接觸的設備、材料,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凈水劑質量必須經過入廠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第十一條水廠要管好、用好、維護好水處6、理設備,確保在任何情況下安全運行,保證各凈水構筑物單元水質符合要求。第十二條化驗中心負責對水廠凈水劑質量的分析檢驗工作。負責每月對出廠水進行一次全分析,兩次常規分析。第十三條直接從事供水工作的人員,必須建立健康檔案,每年體檢一次,如發現有傳染病或健康帶菌者,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第五章管網水水質管理第十四條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設置采樣點。第十五條化驗中心每月對管網水抽檢作一次全分析,對所有管網監測點作兩次衛生學指標和感官性狀指標的檢測。第十六條新敷設管道不得使用國家已明文規定禁止使用的管材管件,管道施工完畢后,應進行沖洗、消毒,經化驗中心檢測水質合格后方可通水。第十七條管網所要定期對7、管網末梢水和盲端水進行排放,以保證管網水水質(排放時間每季度一次,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第十八條制定管網改造計劃,對易老化并嚴重影響水質的供水管網,總工辦要列出計劃,在五年內完成更新改造工作。第六章水質綜合管理第十九條總工辦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質的各項方針、政策;負責對水廠化驗員的技術培訓工作及水廠水質技術指導工作;參與水廠技改和管網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及竣工驗收工作。第二十條總工辦要協助、解決公司供水范圍內的水質問題。對違反供水安全的水質事故,有權采取緊急措施,直至通知有關部門停止供水,事后逐級報告。第二十一條總工辦化驗中心負責分析整理檢驗數據,正確評價水質,提出改善水質的建議。第二8、十二條化驗中心的內部各項工作要達到國家計量局規定的jjg1021-90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技術參考規范的各項要求,以取得認證資格。第七章處罰第二十三條由總工辦化驗中心或市衛生防疫站檢測水質不合格者,作如下處罰:1當月水質一次不合格,扣發事故直接責任者當月的績效工資、崗位工資的,同時扣發水廠化驗員的績效工資、崗位工資,扣發廠長的績效工資。2當月水質連續兩次不合格,扣發事故直接責任者當月的全部績效工資和崗位工資,化驗員扣發的績效工資和崗位工資,扣發廠長的績效工資3當月水質連續三次不合格,對事故直接責任者作待崗處理,同時扣發化驗員當月的全部績效工資和崗位工資,扣發廠長當月的績效工資。4全年累計三次以上(不含三次)水質不合格,除按前三款處理外,視其情節輕重,扣發全長年終獎金。第二十四條因水質不合格被市防疫部門罰款的,由責任單位承擔全部費用。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因水質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除按公司規定作出嚴肅處理外,觸犯法律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總工辦負責解釋。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修訂后重新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