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集團公司原料場及外包單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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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089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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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鋼鐵集團公司原料場及外包單位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料場及外包單位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原料、成品裝卸及生產單位外包現場管理,進入原料場外來車輛駕駛管理,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收料、倉儲、外包單位承包露天存放的燒結礦、鐵粉、焦炭、硫酸渣、焦粉、白云石、白灰、球團、雜料等原料場,成品鋼材庫及生產單位現場,進入原料場外來車輛駕駛管理。第二章 收料管理第三條 來料車到場后,收料員必須認真核對票據是否與車號相符,做到一車一票,所應具備2、的有效章不能少蓋或不蓋。第四條 收料員根據來料車輛所持磅單,要求車輛到指定地點卸車,卸完后督促外包單位將車廂清凈(有袋時,將編織袋堆到指定位置),并及時清理編織袋等雜物,配合采樣人員及時采樣,通知鏟車將料攏堆成型,然后在磅單上簽字或加蓋料場專用章。第五條 卸料后,收料員仔細檢查來料車所卸礦料品位是否均勻一致,如發現顏色有明顯差異時,要暫停卸料,報告領導或質檢員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報告班長以及更高領導處理。第六條 在清理礦料時,不允許將不同品位余料混入主料內,進料時全程跟蹤,依據公司指揮中心出具的進料通知單,監督鏟車按比例將物料進入指定倉位,在倒礦和拌礦中,必須按照品位相近的原則及公司有關技3、術規定拌礦,要求拌礦均勻。第七條 料場的專職收料員,每天必須如實做好來料記錄并登記臺帳,記錄上應寫清楚產地名稱、數量(或節數)及堆放地點。當班來料必須按規定填寫入帳單,不允許不填、錯填。對接收的各種原輔燃料做到每天一登記、每天一日報、每周一匯總、每月一盤存,帳目清楚明了,并和生產管理人員在月底配合公司各部門做好各種物料的盤庫工作。第八條 在出現各種意外情況(比如質量問題、堆放問題、職責不清等)無法處理時,料場管理人員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及生產單位主管,請求出面協調。第九條 外包單位為司機打車門、掃車廂,鐵粉、硫酸渣收費標準:夏季(3月-11月)40元/車、冬季(12月-2月)50元/車;焦粉、生4、石灰等其他物料每車收費30元;不能計重量的按照工時計算,每小時8元人工費用,鋼材裝卸不予收費。以上收費必須基于司機自愿,不得強行收費,也不得超規定收費,違者處以20倍罰款。第三章 堆放管理第十條 料場收料員應當根據物資管理部下發的原料計劃進行收料,在保證原料庫存為安全狀態下,掌握和控制原料存儲,以滿足生產需要,確保生產正常有序進行,超出計劃的原料可拒絕入庫,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準入庫。第十一條 物資管理部按儲運流水線對原料場進行劃分,并設置明顯的區域及品位標識牌,不同種類的原料堆之間距離不小于5米。(一)焦炭、鐵粉按照廠家、批次、品位分類堆放。(二)小批量物料另外堆放,應保證各不同批次物料均能隨5、時單獨取用。(三)收料員和取樣員必須及時掌握各種原料數量、化驗數據和結果,把握原料品位和質量波動范圍,為生產配料及時提供服務保障。第十二條入庫原料必須分類、分批次堆放,做到按品位進行分堆標示,確保堆放合理,標示明確。第十三條原料堆放要成型,并做好相應的長、寬、高記錄。第十四條原料堆的長邊應與當地常年主導風向平行,原料堆高度不超過 10米,堆長不超過50米,不同種類的原料之間應留有五米寬的車運通道,每個原料堆的總儲量原則上不超過2萬噸。冬儲期間的堆放,在經領導批準后,可不受此條款約束第十五條物資管理部要對每個原料堆要建立檔案,寫明原料產地、名稱、數量、日期,并在堆頭上插牌明示。第十六條 鋼材的堆6、放應按照擺放有序,合理布局的原則進行碼放,不同規格的鋼材嚴禁混堆,同一種規格的鋼材堆放應當逐層平方,防止因堆放不整造成鋼材變形。每堆之間間距不小于0.5米。第四章 裝卸、轉運管理第十六條 外包單位在各原料場已進行分堆的原料要按進廠的先后順序按垛位進行用料,在先進的原料使用完之后,方可進行下一堆的使用,物管部應及時做好現場貨物分類垛位卸車堆放工作。垛位堆放呈長方形或正方形,料頂平整。第十七條 外包單位在卸料、裝車過程中必須保證高效、清潔。(一)鐵粉、硫酸渣每年11月份至次年2月份單車卸車時間必須保證在60分鐘內全部卸完。其余時間控制在25分鐘內,焦炭全年單車卸車時間必須保證在20分鐘內。(二)鋼7、材裝車控制在25分鐘以內,轉庫時間控制在60分鐘以內,裝卸人員每班不得低于7人。因生產,天車不能及時配合的情況除外。第十八條 裝卸完畢必須及時將地上散落礦粉清理干凈,并采取覆蓋、灑水等措施,減少飛揚、雨水沖刷引起礦粉損失。第十九條 原料場內裝卸、轉運作業結束后,一切車輛不準在原料場內停留。第二十條 對每一批原料次原料跟蹤統計,準確掌握入場原料的盈虧情況,加強原料階段性的自盤工作,做到原料收管發心中有數,底數清楚。第五章檢查與考核第二十一條 收料員由于工作不認真、不仔細造成混料或礦料被污染,每次罰款100元,并視情節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第二十二條 現場收料人員凡不執行以上各項要求造成經濟損失的,除8、賠償經濟損失外,另視情節罰款1050元。第二十三條 外包單位在卸料過程中不能按時完成裝卸及清理工作的,每超出1分鐘罰款50元,衛生打掃不干凈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卸料的超出一分鐘罰款50元。第二十四條 外包單位為司機打車門、清掃車廂如果強行收費,或收費金額高于公司規定,發現一次罰款10000元,三次以上解除合同或協議,并扣罰全部掛賬款項。第二十五條 外包單位原料廠所有車輛首先滿足生產單位用車,用料,因管理、組織不利,責任心不強出現高爐高價料倉、燒結料倉空倉、缺料等影響生產現象,同時造成廠內設備損壞的,除賠償直接損失,還應根據對生產影響程度,對外包單位罰款500-5000元9、/次。造成停產的罰款20000元,第二十六條 因鋼材轉運造成生產困難的每次罰款2000元,造成停產的罰款20000元,還因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未在規定時間內卸車的超出一分鐘罰款50元。當班裝卸人員人數不足的每少一人罰款200元。車輛在轉運過程中未及時過磅回皮,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分別給與500-2000元不等經濟處罰,對轉運物資重復過磅,單趟回皮的,取消其外包資格,并扣除全部承包費用。第二十七條 鋼包、中包及其他耐火材料承包單位因所承包的質量問題造成漏鋼、穿鋼及其他影響生產的行為,按照造成損失每噸鋼水800元進行考核,情節嚴重或造成設備損壞的另外計算。第二十八條 鋼渣選渣單位每天豆粒鋼轉10、運噸數不低于80噸,月底結算時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每少一噸罰款100元,大塊剛及鐵精粉按合同約定執行。第二十九條 外包單位在本單位有盜竊行為的,除對盜竊人予以開除處理,賠償盜竊損失外并罰款5000元外,還應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出現一次罰款5000,三次以上予以清退出廠。第二十八條 每月結算由物資管理部進行考核后,將考核結果報會計核算部,作為該單位繼續攬活及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及時支付各種款項的依據之一。第六章 進入原料場外來車輛駕駛管理第二十九條 車輛進入公司,必須通過門衛,開具進門證,進門過磅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違者罰款200元。第三十條 車輛在公司廠區道路上行駛或等待卸料時,必須單排靠右行11、駛,嚴禁不排隊、雙排、加塞、逆行或亂停亂放,違者每項罰款200元;車輛不安規定停放或車輛發生意外不及時??柯愤呍斐啥氯?,違法原料廠卸車程序的,違者視情節罰款100-500元。第三十一條 機動車輛在廠區內行駛必須按照限速標志行駛,無限速標志行駛不超過25公里/小時。過磅車輛上榜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小時,違者罰款200元。第三十二條 車輛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交通事故或損壞公司各種設備、設施的按所損壞的設備、設施的原價賠償損失,公司生產受到影響的加倍進行處罰。第三十三條 車輛在業務結束離開時,必須持收料員簽字后的進門證,如進門證損壞、丟失和簽字手續不全的,必須補全手續,并視情節罰款50-200元。未12、經許可擅自開具相關手續,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罰款2000元。造成嚴重后果并影響寧鋼生產的除加倍罰款并賠償損失,同時列入黑名單,禁止在寧鋼內部拉運任何物資。第三十四條 機動車輛的駕乘人員進入公司必須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嚴禁亂扔垃圾,攀折花木、踩踏草坪、和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200元。第三十五條 運送各種原料車輛在過磅后嚴禁放水(包括放水洗手)等在計量上弄虛作假和原料中摻假施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第三十六條 供貨單位或司機未經收料員同意,私自卸料或混料妨礙正常取樣的,未在規定地點進行裝卸的,對行為人每次罰款500-1000元。第三十七條 各種車輛在公司內行駛要嚴格服從保衛人員的管理和指揮,進入原料13、場后必須嚴格服從原料場管理人員協調指揮,不服從管理的車輛,視情節罰款100-500元。第三十八條 運輸車輛多次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拒不服從收料員的管理,違反原料場卸車程序,擾亂正常卸料、取樣工作,司機態度蠻橫、該車不得再進入公司承擔任何運輸工作。第三十九條 所有外來車輛的司乘人員均不得擅自進入生產區域或與其無關的區域,并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第四十條 運送易揚塵或焦炭的車輛須有防護措施,未進行防護措施造成原料沿路拋灑的,可根據拋灑情況進行扣重50-500公斤,情節嚴重的罰款1000-3000元。第六章附則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物資管理部負責制定和解釋,安全監察部監督實施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