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公司員工離職類別及手續辦理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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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101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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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業公司員工離職類別及手續辦理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離職管理規定為規范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確保公司和離職員工的正當權益,制訂本規定。一、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新城萬博置業有限公司。新城萬博置業有限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由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按規定程序發文實施。二、離職類別本規定所稱離職主要包括:辭職、辭退、終止勞動合同離職以及其它情況離職。1、辭職:是指在勞動合同期內,由員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2、辭退:是指在勞動合同期內,公司依法決定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2、行為。3、終止:合同期滿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情形。4、其它情況離職:員工未以書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中心,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以及員工依法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提出書面辭職,但未履行完法定續存義務提前離開公司、未辦理交接手續等情形。5、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三、辭職的手續辦理1、員工申請辭職,須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以辭職申請的書面形式(須有本人親筆簽字)通知所在部門。2、員工提出辭職申請,用人部門總經理需與員工進行主動的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盡力挽留。3、經溝通無效,由用人部門將員工辭職申請和用人部門總經理書面意見報行政人事中心。4、行政人事中心與辭職員工進行溝通,溝通無效的3、,報分管副總裁批準后,通知員工辦理工作交接和相關離職手續。四、辭退的手續辦理1、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員工,擬解除其勞動合同的,用人部門至少于試用期滿前十日提出擬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并提交試用期考核表和其它證明材料,由行政人事中心審核,并通知工會后,提交分管副總裁審批。經分管副總裁審批并在試用期滿前,由行政人事中心與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面談,發書面通知,明確告知其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解答有關問題,經員工簽字后,解除勞動合同。行政人事中心通知員工辦理工作交接和相關離職手續。2、對經考核不勝任并經培訓或換崗后仍不勝任崗位工作、擬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用人部門應在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后5日內及時提出4、,并書面提交解除勞動合同報告,附連續兩個考核周期的績效考核結果或其它法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解除勞動合同報告及其附件經行政人事中心審查,并通知工會后,報分管副總裁審批。其它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的員工,擬解除其勞動合同的,由行政人事中心會同用人部門審核后,并通知工會后,提交分管副總裁審批。分管副總裁審批后3日內,由行政人事中心與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面談,發書面通知,明確告知其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解答有關問題,經員工簽字認可后,解除勞動合同。行政人事中心通知員工辦理工作交接和相關離職手續。五、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辦理1、行政人事中心提前2個月,將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名單提交用人部門總5、經理,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及公司發展需要,決定勞動合同是否續訂的人員名單,并在15天內反饋給行政人事中心。2行政人事中心對續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會同用人部門安排合同續訂事宜。其中,員工在續訂勞動合同書征求意見函(見勞動合同管理辦法(試行)附件)回執上明確不同意續訂的,合同到期終止;員工在續訂勞動合同書征求意見函規定時間內無書面表示,則視為員工放棄續訂勞動合同,合同到期終止。3用人部門不續訂勞動合同并經公司審批同意的,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4行政人事中心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提前一個月簽發書面通知,通知員工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六、其它情況離職的手續辦理1、員工以公司違反勞動合6、同法相關規定或其它事項為由離開公司,應及時告知用人單位,并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形式書面通知行政人事中心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未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形式書面通知行政人事中心的,視為曠工,曠工按員工離開公司之日起計算,曠工達到公司嚴重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時間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行政人事中心按照勞動合同中員工通信地址以特快專遞形式書面告知。 2、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提出書面辭職,但未履行完續存義務而離開公司的,行政人事中心按照勞動合同中員工通信地址以特快專遞形式發送書面通知,要求員工繼續履行續存義務,員工未履行或未履行完的續存義務時間的,視為員工曠工,曠工按員工離開公司之日起或未7、履行完續存義務時間計算,曠工達到公司嚴重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時間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員工因上述原因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由行政人事中心會同用人部門審核,并通知工會后,提交分管副總裁審批,并通知員工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分管副總裁審批后3日內,員工返回公司的,由行政人事中心與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面談,發書面通知,明確告知其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解答有關問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員工未返回公司的,行政人事中心按照勞動合同中員工通信地址以特快專遞形式發送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七、離職移交1、離職員工應將本人經辦的各項工作、保管的各類工作資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級所指定的人員,由接手人在員工離職移交8、清單簽字確認,并交行政人事中心備案。因離職員工工作未交接或交接不完整而造成的損失,公司保留對離職員工追償損失的權力。2、在離職手續辦理中,如有文件或資料遺失時,應采取以下措施:(1)出現文件、資料遺失,相關部門有備案的,可以拷貝復制。(2)出現文件、資料遺失,其它部門沒有備案的,由移交人回憶文件內容,并將回憶的內容,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認可。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文件、資料遺失無法挽回的,由個人承擔后果及相應的經濟賠償。(3)出現物品、圖書遺失,依據物品、圖書記錄的價格賠償。無記錄價格的物品和圖書,按市場現行價格賠償。3、用人部門總經理需做好離職員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移交的審核、簽字。辦理交9、接手續時,如用人部門總經理不在崗,可由總經理指定代理人負責審核、代簽,并承擔審核、簽字責任。4、員工離職交接涉及其它部門相關工作的,各相關部門總經理需認真審查離職員工與本部門涉及的工作事宜,并簽字確認。5、離職員工必須親自辦理交接手續,并在雙方確定的離職日期前完成交接手續。經用人部門或其它相關部門的簽字后的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報行政人事中心備案。6、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必須由審計部出具離任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及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報行政人事中心備案。八、離職結算1、經行政人事中心確認交接事項全部完成、手續齊備,應對離職員工進行相關結算。2、結算項目按下列辦法進行:公司結算給付員工的項目:(1)工資:結算支10、付員工離職尚未結算的薪資。(2)通過結算績效考核周期考核的,結算相應的績效獎金。(3)福利:結算至解除勞動合同當日。(4)經濟補償金:依法應當給予經濟補償金的,按勞動合同法及政府有關規定執行。(5)未完成工作交接、辦妥離職手續者,其依法應結算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保留至辦妥各項手續為止。(6)代通知金:非因員工過失性錯誤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時,公司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給付給員工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7)置業顧問傭金結算按銷售管理制度執行。員工結算給付公司的項目:(1)違約金: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的,依合同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培訓費服務期未滿月數/服務期約定月數。(2)物品損失賠11、償金:按物品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額賠償,不能計算折舊的按物品購入原價賠償。(3)員工應退應付給公司的借款、扣款。3、離職員工結算項目及標準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擬定,報分管副總裁、總裁審批后,公司財務管理部辦理結算。除常州地區以外的項目公司離職員工結算項目及費用由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擬定,經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審核,報分管副總裁、總裁審批后,項目公司財務部辦理結算。九、離職手續1、符合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的,公司與離職員工簽署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2、離職員工辦理離職交接和結算。3、公司在員工離職后15日內為離職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手續。十、附則1、本辦法經職代會討論審議,并與工會協商后,由總裁室發布實施。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3、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負責解釋。員工離職移交清單姓名所在職能部門/條線或項目公司(部)/部門區分應辦事項/應移交公物經辦人簽章部門負責人簽章未清公物應扣款項備注服務中心經辦工作交接清楚(可附工作事項清單)業務資料(包括電子資料)、業務清單、辦公場所各類鑰匙、辦公用品行政人事中心飯卡、圖書資料、固定資產、通訊費用、福利購房財務中心應收、應付款項、借貸等款項其它部門批示項目公司(部) 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中心 負責人填表日期 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