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經紀人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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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113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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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經紀人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確保各營業部合規、有序地推行證券經紀人制度,依照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和公司有關制度,制定如下啟動實施方案:一、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營業部,應具備以下條件:1、營業部有能力、有條件實施經紀人制度。2、不存在以往的證券經紀業務營銷遺留問題,或遺留問題已妥善規范完畢,無風險隱患。3、證監會645號文下發后,嚴格遵照執行,無違規行為發生。4、最近一年未發生因證券經紀業務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而被采取監管措施或受到行政、刑事處罰。5、最近一年未出現營銷人員違法2、違規、客戶大量投訴、重大糾紛、不穩定事件等情形。6、證券營業部已對營業部全體員工和擬簽約證券經紀人進行了證監會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制度和技術系統的專項培訓。7、人員配置:營業部市場營銷部主要崗位人員到位,能夠完成證券經紀人的招聘、培訓、日常管理、客戶投訴處理、績效考核等事宜,為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提供了組織和人員保障。8、營業部已符合營業部擬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自查表(附件1)要求,并進行了內部評估測試,確保公司證券經紀人有關的管理制度、內控機制、技術系統能夠在本營業部有效運行。9、營業部積極與所在地證監局進行了溝通,并按照所在地證監局關于證券經紀人制度的相關要求已完成規范。二、實施證券經3、紀人制度營業部的確定程序1、申請。按照上述條件,營業部進行自查,確認達到實施經紀人制度條件之后,向公司提交關于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書面申請和相關的工作流程及實施細則;2、現場核查。公司經紀業務總部會同法律合規總部、風險管理總部、審計總部等相關部門組成“營業部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協調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對提出申請的營業部進行現場指導,按證監會、營業部所在地證監局的相關規定及公司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制度要求進行核查,核查合格者進入下一步驟;核查有問題者,提出整改意見。營業部整改合格后,再次申請現場核查。3、核批。公司對“工作組”提交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由公司向營業網點印發4、同意申請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批復;審核未通過的予以駁回,整改。4、向證監局申報。由公司(或營業部)依據當地證監局的要求提交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申請報告。5、接受證監局檢查。根據當地證監局的通知,營業部應充分做好準備,再次梳理各檢查要點,接受證監局檢查。6、實施。獲得當地證監局批復后,報備公司,營業部即可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三、營業部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有關要求(一)營業部向公司提交本營業部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申請報告和相關配套細則資料,其中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1、是否理解、掌握有關證券經紀人制度及證券經紀業務營銷的政策法規和公司規定?列示學習培訓情況。2、是否具備按照公司規定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5、的條件?(包括本營業部管理能力、內控人員到位情況、具體管理人員的能力素質評價等。)3、提交營業部向所在地證監局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備案申請報告。4、截至20xx年11月底,原有證券經紀人開發客戶的數量和資產規模明細表。5、提交規范營銷活動歷史遺留問題的情況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對原有證券經紀人清理處理工作情況說明,是否留有隱患?對年是否存在給外部人員(證券經紀人)發放傭金的情況及發放形式?是否存在外部人員(證券經紀人)繼續展業的情況?6、20xx年11月之后,當地證券監管部門是否對營業部營銷活動進行了檢查,如有,情況如何?7、營業部獲得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之后,擬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的人員具體情況(列明6、經紀人姓名、學歷、通過從業資格或專項考試情況等)8、營業部負責人簽署出具的承諾書(附件2)9、經自查后,是否達到公司關于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應具備的條件。10、經自查后,是否具備營業部所在地證監局關于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其它相關要求。(二)公司協調工作組對擬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的營業部情況進行核實,依據前述選擇標準和確定程序,確認滿足合規要求后,公司出具對擬申請實施營業部具備開展證券經紀人制度相關要求的驗收確認報告。(三)營業部向所在地證監局提交公司有關管理制度及本方案,經所在地證監局現場核查,確認其相關管理制度、內控機制和技術系統已經建立并能有效運行,核準營業部可以實施證券經紀人制度。(四)營業部證券經紀人初始規模原則上與營業部分類對應,即:A類營業部至年年底不超過50人;B類營業部至年年底不超過40人;C類營業部至年年底不超過30人;D、E類營業部至年年底不超過20人。年以后,營業部證券經紀人數量如要超過以上限額,應向經紀業務總部提出專門申請(申請格式與內容隨后下發),批復后方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