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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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113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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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用期員工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試用期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規范對試用期員工的管理,充分了解試用期員工與應聘崗位的符合程度及穩定性,達到優勝劣汰的目的。2范圍部門經理及試用期內員工應熟知,其他員工了解。3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流程3.1用人部門應在新員工入職前一周內,做好試用期員工前三天的工作計劃并發至人力資源部備份。3.2 部門經理依據部門實際工作需要安排試用期員工的具體工作,于新員工入職后的第三天填寫入職引導培訓期考核表,按時交至人力資源部,如未按時提供此表,引發的后果由用人部門負責。4考核結果處理2、4.1轉正4.1.1轉正條件試用期三個月內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視為考核合格,可辦理轉正手續。4.1.2轉正的辦理流程4.1.2.1員工試用期滿前一周內,由部門經理與欲轉正的試用期員工進行談話(部門經理轉正的由總經理與其進行談話),談話內容包括:工作體會、個人想法建議、對公司文化的認識、在公司的個人發展目標等等。4.1.2.2談話結束后,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經理達成共識的。由人力資源部向考核合格的試用期員工發放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轉正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審批后的員工轉正申請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保存。4.1.2.3人力資源部將轉正結果以電話形式傳3、達給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轉告員工本人。4.2 延長試用期4.2.1 有下列情況者,應適當延長試用期,不可考慮按期轉正:試用期內出勤率不足100%的,按缺勤天數延長試用期。試用期考評不合格的,由部門經理決定是否延長試用期及延長試用期的天數。4.3 辭退4.3.1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不予轉正并有權給予辭退處理。4.3.2員工在試用期間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a) 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或勞務關系,或對其他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b) 試用期累計請假達 5天、累積三次遲到或早退或有曠工行為;c) 崗前培訓考核不合格;d) 試用期轉正評估結果為不予轉正;e) 未按時提交錄用時要求提供的有效相關材料的;f) 試用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g) 有其他根據公司規定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合同的情形。5 相關記錄新員工入職培訓導向表試用期員工考核表員工轉正申請表6附則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