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1404
2024-09-08
3頁
19.04KB
1、集團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了規范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維護企業與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凡與集團總部及各分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包括正式員工、聘用退(離)休人員)均須遵守本管理制度。應屆畢業生在見習期內的,應與學校及本人簽訂就業協議。3 勞動合同的簽訂3.1 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代表企業在員工入職30天內與其簽訂勞動合同;3.2 企業與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2、為三年,截止時間為第三年年底;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截止時間為第五年年底。簽訂勞動合同均須上報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批;3.3 離職人員的勞動合同企業存檔時間不得少于兩年。勞動合同書統一使用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的標準合同文本;3.4 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續簽、解除、終止、爭議等工作。4 試用期約定4.1 試用期三個月,如需延長試用期的最多不可超過六個月;4.2 試用期內,按出勤日享受相應補助;4.3 試用期內,企業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10日前入職,由公司為其繳納;當月已繳費者需在25日前將關系轉入公司,公司負責從次月開始繳納。如因個3、人原因未按上述時間調轉關系的,公司不負責補繳。員工轉正后可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5 見習期約定5.1 見習期期限: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到公司工作之日起,到取得國家頒發的畢業證之日止;5.2 見習期補助: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見習生相應補助,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6 勞動合同的續簽、變更、終止和解除6.1 用人部門根據集團及分公司的經營狀況、組織機構設置、定崗定編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年終的員工綜合測評考核結果,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確定勞動合同的續簽、變更或終止,由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辦理;6.2 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需對其發放勞動合同續4、簽通知單,如員工本人同意續簽,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通過OA發起勞動合同續簽申請。6.3 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員工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內容,由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辦理或審核辦理勞動合同變更事項。6.4 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辦理或審核辦理合同終止的手續。6.5 勞動合同的解除6.5.1 當約定的有關解除勞動合同條款的條件出現時,可解除勞動合同,由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勞動合同解除的手續;6.5.2 集團及各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應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員工,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相關手續,并在當月內辦理完人事關系調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