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公司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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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158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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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業公司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為了更好地充分發揮勞動防護用品(具)的防護作用,增強員工的 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或減少防護用品流失,加強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 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規定。二、適用范圍木規定適用于各系統及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具)的所有單位。三、引用文件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3.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3.3、國家安監總局1號令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四、術語定義無五、職責5.1、安全環保部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單位。5.2、各單位在各2、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和落 實。六、要求6.1、員工持安全操作證到安全環保部,由勞保員開具勞保 用品單據。6.2、倉庫根據安全環保部簽發的單據發放符合員工要求型號的 勞動防護用品。63、計劃、采購、質量驗收6. 3.1防護用品的計劃:日常防護用品的計劃由安全環保部作出, 安全環保部根據庫存數量和實際需要在每個月的25日前做出計劃報 公司財務部,財務部安排安全專項資金轉公司采購部按質量要求采購。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由采購部負責,選擇具有勞動保護用 品生產、經營資質的單位,按照比價程序進行招標采購。對檢修或事 故救援急需的護品,釆購部要立即組織購貨,相關手續可待事后辦理 完善。按公司規3、定進行質量驗收,安全環保部組織使用單位、倉 庫有關人員按照相關標準組織驗收,做到數量、質量的要求相符。對 存在質量問題的,安全環保部不予簽字,施行退貨處理。6.4、公用勞動防護用品的領用和使用。6. 4. 1使用單位持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用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表 報送安全環保部,經安全環保部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單據領取 (價值超過1000元的需經分管副總簽字后方可領取);沒有經過單位 負責人審批簽字的公用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表,安全環保部不予辦 理領取手續。6. 4.2個人享受的勞動防護用品,不視為公用勞動防護用品,如 線手套、口罩、工作服、肥皂等,日常檢修不再發放,大修根據實際 情況而定。6. 44、. 3使用后的公用勞動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妥善維護保養并 保存,以備下次使用,嚴禁出現故意損壞、私自占有、丟失、挪用 公用防護用品等現象。6.5、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及使用6. 5.1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到期限者,一律由本人持勞動防護用 品領取證或安全操作證在每月的1日至10日到安全環保部辦 理領取手續,其他時間不予辦理。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到期限的,40天之內不領取的,視為自 動放棄領取資格,過期40天以后的,安全環保部不再辦理領取手續, 只享受下一個周期領取待遇。6. 5. 3勞動防護用品單拯開出后本月不領取者(在庫存無特殊情 況下),安全環保部不予辦理換單據手續。6.6、臨時工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5、管理6. 6. 1非正式崗位臨時工在第一次領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時,到 財務部交勞保費50元后,方能按規定享受發放待遇。6. 6. 2正式崗位臨時工在入廠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后可持安全操 作證領取工作服,在離職前,必需到所在單位、安全環保部、人力 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上交部分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凡在崗工作不滿 180天的,個人所享受的一切勞動防護用品費用從押金中扣除,不辦 理相關手續或上交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齊的,人力資源部不予辦理離 職手續。6.7、安全帽的發放管理6. 7. 1凡生產系統各單位在崗員工(非正式崗位員工、核算員、 分析化驗員、倉庫保管員、地磅員除外)享受領用安全帽待遇(工藝 人員每5年6、一頂,電修車間、計量管理部、各單位維修人員、機修人 員、防腐工、瓦工等每3年一頂)。6. 7. 2各單位管理人員(副科級以上和生產管理部、設備管理部、 安全環保部管理人員)佩戴藍色安全帽;工藝人員佩戴黃色安全帽; 維修人員、機修人員、電修人員、計量管理部人員、防腐工、瓦工等 佩戴紅色安全帽。6. 7. 3各單位各類人員檢修或日常檢查維護時,必須按規定顏色 和編號進行正確佩戴安全帽。6. 7. 4各類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各自的安全帽,在不使用安全帽時 必須存放于崗位,嚴禁私自帶出廠區或挪做他用。6. 7.6對于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將安全帽交于所在分廠(部 門),由新單位重新調配發放安全帽。相關單位7、要及時將安全帽調配 情況上報安全環保部。68、防護器材管理6. 8.1公司根據各崗位的危險因素對存有易燃、易爆、易中毒、 易腐蝕的崗位配備事故柜,根據實際情況和崗位人員數量配備逃生用 防毒面具、高溫服、耐酸服等物品。6.9、變更管理6. 9.1對于新增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由所在單位或建設單位提 岀申請,報分管領導,分管安全領導經審核批準,安全環保部按標準 執行。6. 9.2由于作業場所、勞動條件變化,需變更勞保護品標準的, 可根據工作實際條件對護品提出標準變更申請,經分管安全的領導審 核批準,安全環保部存檔執行。如因工作需要,工作服需改變樣式和面料時,須經公司總 經理批準,否則不得隨意變更,以保持保護用品的相對穩定性。七、記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