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運有限公司防止內河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1849
2024-09-08
16頁
54KB
1、集運有限公司防止內河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總 則1、為了保護水域環境,防止船舶對水域及港口環境的污染,保障人身健康,促進航運事業的發展,減少經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排污染內河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規,特定本管理規則。2、本規則適用于公司所有船舶。3、公司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環保政策和國內有關防止船舶排污染公約和條例,統一制定船舶管理防污染規章制度,調查和處理船舶重大污染和違章事故。4、公司機務部主管船舶污染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2、國內法規及有關防污染規章制度和文件;負責船舶排污設備的備件供應、產品更新、監督指導、協助船舶維修、檢查排污設備;負責船舶排污染的監督和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5、海務部負責貨物裝卸的安全以及協助污染事故的保險理賠,安全部門負責污染事故的保險理賠。二、船舶防污染管理職責1、船舶的防污染工作由船長負責主管。2、船舶設立防污染管理小組,宣傳教育、組織管理船舶日常防污染工作。防污染管理小組成員:組長:船長組員:輪機長、大副3、管理小組的職責(1)、組織全體船員認真學習、貫徹國內防污染法規和上級有關防污染文件,嚴格執行國內港口防污染規章,具體布置、監督船舶各部門的防污染工作。(2)、當發生污染事故時,組織全3、體船員全力以赴控制和消除污染,減少經濟損失,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公司報告。(3)、調查了解污染事故現場和事故的經過、原因和污染程度。(4)、審查污染事故報告,如實向公司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5)、根據公司的規定,向公司提出對船舶的防污染工作中做出貢獻的船員給予獎勵的意見。三、船舶防污染文書管理1、船舶防污染文書包括:(1)、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2)、油類記錄簿(3)、垃圾記錄薄2、關于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的管理(1)、船長應遵照船舶證書管理規定,妥善保管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2)、船長根據簽發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的有關條款及證書的有效期和檢驗日期,如期申請船檢部門對本船防油污設備進行檢驗發證。34、關于油類記錄簿的管理(1)、各類船用油類記錄簿A、適用于所有船舶機器的作業記錄B、油類記錄簿應由輪機長記錄并保管。C、每記錄一頁由船長審核簽字。(2)、油類記錄簿應如實正確記錄。(3)、填寫油類記錄簿時,應將日期、作業代號和細目的數碼記入相應的表格內,所要求的細節,應按年月日順序計入空欄。(4)、油污記錄簿每記錄完一本,應在船保留三年。(5)、如需新的油污記錄簿時,應通過船舶所在港口港監認購。四、機艙防污染管理1、(1)、機艙全體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內防污染法規,增強防污染意識和責任心,嚴格執行各項防污染規章制度和檢查落實防污染措施。(2)、輪機長全面負責機艙防污染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有關人員做5、好防污染設備的使用和維修保養工作,組織輪機員制定防污染設備工作規程及設備更新改造、備件申請計劃等。(3)、輪機員負責機艙防污染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修保養,按輪機長的指令和遵守防污染規則進行污水排放和油污處理。(4)、值班機工操作防污染設備時,需輪機長認可后方可進行操作。(5)、輪機長應把防污染工作列為每月安全活動日的內容,檢查防油污規章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的制度具體措施。2、機艙污水排放(1)、停泊在錨地、港池內的船舶,禁止向舷外排放污水。(2)、機艙污水、污油水必須收集到污油水柜在船舶到港口有污油接收船接收。3、防污設備的管理(1)、加強油水分離器、生活污水處理裝置等防污染設備的安6、全管理,做好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2)、船舶防油污設備有故障影響正常排放,船上無能力排除故障時,應盡快報公司主管部門聯系修理。(3)、油水分離器處在正常狀態時,禁止亂設接頭或軟管,繞開油水分離器強行排放。(4)、在非正常的情況下,禁止使用通用泵及消防排放機艙污水,聯通通用泵和消防泵的污水閥應關嚴、關緊。(5)、確認使用專用泵排放壓載水和消防水,并保證所用的管系清潔無油污。聯通壓載艙的總閥使用后應及時關閉。4、防止油污、污水漏入艙底(1)、燃油、滑油轉駁艙柜時要謹慎操作,杜絕轉駁時漏入艙底。(2)、曲柄箱、齒輪箱、油底殼等更換下來的廢油,應收集入污油柜,不得放入艙底。(3)、保7、持機械設備的油管、閥門、道門等不滴漏。(4)、燃油、滑油分油機排渣柜中的油渣,應及時排入污油柜,不得倒入艙底。(5)、清洗零部件使用過的污油,應集中倒入污油柜,不得倒入艙底。(6)、燃油、滑油等集油柜中出現高油位時,應及時駁空,防止溢入艙底。(7)、油柜及其他設備的集油盤聯通各集油柜的管路應保持暢通,有損缺部位應及時修復。(8)、值班人員應經常檢查各水泵的填料盆根及管系有無泄漏現象,采取相應措施,以減少艙底水量。(9)、嚴禁將洗滌劑倒入艙底,以免造成油水分離器監控失靈。5、油污、污水艙柜管理(1)、機艙人員應詳細了解油艙柜、污水艙柜的容量和測量孔、透氣孔、標準排放接頭的位置。(2)、污油柜、污8、水柜輪機員要勤測量,以防發生溢漏。(3)、污油艙如加裝液位警報系統,要經常檢查測試,使其處于正常狀態。(4)、污油艙柜、污水艙柜高液位報警時要及時處理,以防溢入艙底。(5)、輪機員在抵港前應將污油污水艙柜的污油艙處理妥當,并將剩余存量報告輪機長。6、申請處理油污、污水程序(1)、輪機長應通過船長向船舶所在港的港監書面申請或口頭申請,由港口指派接收船、車到船接收。(2)、接收作業完畢,應向接收單位索取具有接收時間、地點、數量的單據,輪機長依此向港監申請簽發船舶殘油接收處理證明。并將此證明附于油類記錄簿上存檔。7、污油、污水接收注意事項(1)、當機艙超過船上的儲存能力時,應及時向船舶所在港口當局申9、請接收。(2)、當接收車、船的輸油管連接號本船標準排放接頭時,應檢查、緊固另一舷的盲板。(3)、堵好甲板出水孔、備好漏油的應急工具、用品。(4)、指定專人進行操作與排放。(5)、加強與接收方的聯系,確認泵啟動、停止信號和壓力、批量等。(6)、加強輸送管道的檢查,嚴守當值崗位,防止發生冒油。(7)、接收作業結束,在確認輸送管路內無殘油后方可其拆除。8、機艙油污垃圾的處理(1)、機艙油污垃圾應集中裝入專用的塑料袋或垃圾桶,放置在遮陽通風良好的場所,并經常檢查,防止自燃。(2)、禁止將油污垃圾倒入長江。(3)、油污垃圾的處理:抵港或待閘時由污油接收船回收。(4)、油污垃圾處理的方法、時間、地點等情況10、,應及時記錄油類記錄簿。五、加裝燃、滑油防污染管理1、總則(1)、船舶加裝燃、滑油工作的總負責人時輪機長,任何加油的文件、單據、油樣等應交輪機長本人簽署并予以確認。(2)、船長應將加油港口的防污染規定及加油要求,及時通知輪機長。(3)、做好加裝燃、滑油全過程是指:油船到達到離開本船或本船靠上至離開加油碼頭。在此期間各個部門應將加裝燃、滑油作為全船的工作,通力合作,加強值班責任心,防止發生油污染事故。(4)、原則上加油工作必須在白天完成,若必須在晚上加油時,必須增加值班人員和準備充足的照明設備。(5)、靠碼頭加油時,應牢固系泊船只,所用纜繩應良好,有足夠的拉力。值班水手應經常巡視及調整系泊纜繩,11、在潮水漲落大的港口更要加強上述工作。(6)、加油場所懸掛“船用油移動操作程序”及禁止吸煙告示牌。2、加油前的準備(1)、主管加油的輪機員在制度加油計劃時,應預先計算好所加油艙的存油量,安排好加油油柜的加油量及加裝程序,并留有合適的空擋,先受油的油艙空擋應在20%左右。(2)、主管輪機員應會同大副商定裝油艙序及加裝量,調整好船舶吃水,保持船舶平衡,首尾吃水差應0-1米為宜。(3)、寒冷天氣受油,應提前對受油艙予以加溫,防止已進艙燃油因流動性差影響測量,發生冒油。(4)、指定溢油應急計劃,并確認發生意外時,供受雙方各自采取的應急措施。為預防意外應備好應急工具和應急物品:如空桶、吸油材料、化學消油劑12、鋸末、棉紗、破布等。(5)、校對好通訊工具,并與供油方約好聯系信號。(6)、配備足夠的加油人員,使他們熟悉加油系統的溢油管、空氣管、溢油柜、測探管(測深指示器)的位置和加油計劃的詳細過程。(7)、通知大副安排舵工堵好甲板的出水孔。開啟受油艙的透氣孔,堵好集油槽放殘孔,油艙透氣管下無集油器時,應放置集油器皿。(8)、檢查供油管另一舷接頭盲板及與之有關的接頭盲板,密封要好; 有關加油閥開關要良好;確認供、受油管接頭已裝好,接頭下方應放置集油桶。(9)、供、受油雙方確認加油品種、數量、速度和供油泵啟動、停止聯系信號以及喊停責任權、責任方。(10)、開啟受油艙進油閥,同時應查其他油艙進油閥應在關閉位13、置。(11)、按照供油方制定的“供、受油作業安全檢查表”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3、加油中操作(1)、供、受油雙方應保持密切聯系。(2)、初始供油速度不應過快,防止首先流入的油封住測量管而引起冒煙。(3)、確認供油是否已進入指定的油艙。(4)、勤測量油位,加油速度不應過快,與供油方及時聯系調整。(5)、保持船舶不發生橫傾,當已受油艙裝入3/4艙容時,應正確調整下一受油艙的油閥,以防艙滿溢出。當受油艙裝入2/3艙容時,應要求降低供油速度,需停泵時應及時通知供油方。(6)、一旦發生溢油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按船用溢油應變部署表中的職責分工迅速控制溢油擴散,回收清楚溢油。4、加油結束應做到(1)、14、確認供油管已掃凈殘油,關閉加油總管截至閥,打開驗油閥無殘油滴漏時,方能拆除加油管。(2)、關閉、封好所有閥門、盲板。(3)、滴落甲板上的油污,應及時清除干凈。(4)、集油槽落入殘油時,在清除干凈后方能將下部放殘油孔打開。(5)、加裝燃、滑油完畢,應將加裝的時間、地點、數量等情況詳細 記入油類記錄簿。(6)、通知當班駕駛員,加油結束。5、轉駁燃、滑油注意事項(1)、轉駁艙油須經輪機長同意,并告知大副轉駁的油艙和數量。(2)、港內停航時除輕油儲存艙沉淀柜駁油外,禁止儲存艙互駁作業,必須轉艙駁油時,需報經輪機長同意。(3)、轉駁前應核對艙閥,計算好轉駁數量。(4)、轉駁前應將透氣孔下方的集油槽的放殘15、孔和甲板出水孔堵住。(5)、專人值班,勤核對轉駁油艙的油位。堅守崗位,防止溢油。(6)、轉艙駁油結束,要使有關閥門復位、關好,并做好記錄。六、壓載水防污染管理1、操作壓載水時,所壓入的水是清潔的,所使用的泵浦、管系未曾被污染過。2、港口、錨地排放壓載水,應征得港口當局同意,方進行作業排放。3、在壓載水作業時要嚴格執行甲板、輪機聯系制度。4、在排放壓載水過程中要注意觀察水質是否被污染。七、船舶垃圾防污染管理1、船舶垃圾的存放和管理(1)、船舶應備好密封良好的專用塑料袋和專用垃圾桶,垃圾塑料袋和專用垃圾桶由各自申領。(2)、船長負責聯系垃圾的接收。(3)、生活垃圾、貨物相關垃圾及維修垃圾等,應集中16、分類存放。(4)、含有害或危險物品的垃圾和油污垃圾及塑料制品垃圾,應與其他垃圾分開存放,以便到港或待閘時辦理接收。(5)、船舶離港前,應將船上垃圾處理干凈。(6)、垃圾接收后應及時記錄垃圾記錄簿。2、航行中的垃圾處理(1)、船上的一切塑料制品垃圾(包括合成纖維和漁網、各種包裝食品或其它物品用塑料繩索、袋、容器、捆扎啤酒罐的塑料環以及存放垃圾的塑料袋等)嚴禁在任何水域扔棄,船上應專設盛放塑料垃圾的箱子。3、抵港垃圾處理(1)、船舶抵港禁止向港口水域傾倒垃圾和廢棄物。(2)、抵港船舶禁止使用焚燒爐焚燒垃圾。(3)、航行中未能處理或不允許處理的垃圾,抵港后應向港口當局申請接收處理。(4)、凡含有危險17、有毒等垃圾的品名、性質、數量應事先報告港口當局,經批準后方能進行處理。(5)、在港船舶垃圾桶不得懸掛在舷外。(6)、垃圾接收作業時,船方與接收方應密切配合,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垃圾散入海中。(7)、留存船上的塑料制品垃圾及其它垃圾,抵港申辦接收后應在專設的垃圾處理記錄簿中記錄好,并向接收單位索取收據或證明與記錄簿一并保存備查。(8)、垃圾處理記錄簿分別由輪機長、大副和管事負責記錄保管,記錄完一頁要由船長簽字。八、其它防污染管理事項1、排放貨艙污水(1)、排放前應確認貨艙污水無污染、無毒,并在遠離港口以外排放。(2)、在港口排放應征得港口當局同意認可。(3)、排放使用的泵浦、管系,操作結束后18、應用清水進行清洗。2、船舶在港內禁止鍋爐砍灰。3、尾軸防污染事項(1)、油封型式的船舶尾軸,要經常檢查外滲情況,以防滑油外溢。4、除銹注意事項(1)、船舶在港口內除銹,不得將銹和油漆散落水中。(2)、船舶在港口內噴涂作業,需經港口當局批準,加強防污染措施,防止油漆滴落水中造成污染。5、其它注意事項(1)、不準在港口水域沖洗載有毒、含腐蝕性貨物、粉塵飛揚散裝貨物的船舶甲板和艙室(包括油污甲板)。(2)、禁止在港口水域未經港口當局批準擅自使用化學消油劑、(3)、甲板機械液壓油管及救生艇機械出現漏油時,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發生污染。(4)、敞開甲板禁止堆放油桶和能引起污染的物品。(5)、使用廚房灶要19、注意維修保養,防止油滴入長江造成污染。九、船舶污染事故呈報程序和索賠1、污染事故報警(1)、船舶在港或錨泊入發現本船附近出現油跡,應按下列程序報警。 A、立即查清肇事船舶,如確非本船造成,應立即通知有關當局。 B、如系本船造成油污事故,船長應盡快向有關當局報告。(2)、船舶在內河發生嚴重油污事故時,船長應按國內防污染公約規定,通過當時可利用的最快通訊渠道,盡快向最近的港口報告。2、采取清除措施(1)、本船造成油污事故,船長應立即指示有關船員,按溢油應變部署表職責,防止污染擴散,清除回收污染物。(2)、視情況決定通知代理與有關當局聯系協助清除污染物。3、速報公司(1)、船長應在24小時內向公司機20、務部報告污染事故,要點如下: A、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發生前后附近水域氣象、潮流等。 B、跑、冒、滴或誤排油量以及污染情況。 C、污染的范圍和污染的程度。 D、船上或其它地方已采取和正在采取清除油污措施,效果如何,以及消耗的器材。 E、對進一步清除污染的措施及污染事故處理意見和建議。 F、向有關當局報告的時間和詳細內容。4、污染事故調查(1)、船舶發生嚴重污染事故,應通過代理申請海事公證人員予以核定。特別應該對污染程度、范圍,對油污區船舶及其它建筑物的污染,以及以內河生態資源損壞以采取的清除污染措施及費用是否合理等方面出具證書。(2)、船舶領導及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當局調查、鑒別污染事21、故的經過和原因,澄清事故的責任。5、污染事故報告(1)、如實填寫船舶污染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A、污染事故的經過、原因、污染程度、經濟損失以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 B、對失職人員的處理意見,今后預防措施。(2)、船舶領導應在船舶污染事故報告上簽署意見并速報公司機務部(3)、對已發生的污染事故,船舶領導應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教育全體船員,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重演。6、他方污染我船(1)、發生我輪被污染后,應將污染損失通知責任方,并聲明保留索賠權利。(2)、對污染項目、程度及清除污染情況,應申請海事機關出證,作為辦索賠的依據。(3)、在裝卸油類過程中,如發現他方事故隱患,應立即口頭后書22、面向有關部門方面提出,并抄報港口或有關當局及所屬船公司備案。十、船舶污染事故罰則 根據交通部頒布的船舶油污事故等級標準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1、凡不使用油水分離器排放污水,亂倒垃圾,不按規定記錄油類記錄簿,應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在大會上檢查或警告處分。2、凡對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拖延報告或弄虛作假,避重就輕,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損失者,按事故損失等級給予船舶領導加重處分。3、凡造成責任性小污染事故,給以通報批評。4、凡造成責任性一般污染事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5、凡造成責任性大的污染事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6、凡造成責任性重大的污染事故,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7、船舶發生責任性大污染事故或者責任性重大污染事故,將根據情節追究船舶領導和部門領導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8、由機務部對事故當事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處罰決定,并記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