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票管理方案章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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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190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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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票管理方案章程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股份發票管理暫行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監督,進一步規范公司的發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發票包括:一是國稅局出售和代開的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二是地稅局出售和代開的飲食服務業、旅游業、娛樂業、廣告業和其他收入發票。三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據,主要有金融、航空、郵政、鐵路等行業自制的票據。四是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2、費收據和非稅收入收據。第二章發票的領購、保管和使用第三條公司財務部根據使用情況,按照國家關于發票領購的有關規定,統一向稅務部門購買并由財務部發票管理員保管。第四條財務部應按稅務機關要求對購買的發票加強管理,健全保管制度,發票管理員負責保管購買的票據和開具發票的專用設備,財務部會計負責監督檢查。如發票管理員工作變動,必須嚴格履行發票管理交接手續。第五條空白發票丟失,必須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稅務機關備案,對因發票丟失造成損失的追究發票管理人員的經濟責任。第六條發票填開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第七條需要開具發票時,首先由集團銷售公司會計人員填寫票據開3、具證明單,經相關手續審批后,連同發貨單和購貨單位開票信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還需提供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提交財務部發票管理員,發票管理員審核無誤后開具發票,財務部會計負責監督檢查。第八條發票開具時,應按順序號全份打印,并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各項目內容應清晰、真實、完整,包括日期、客戶名稱、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等。第九條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在當月發生,可收到退回的發票聯(專用發票包括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重新開具。作廢發票全聯次留存。跨月和對方已認證抵扣需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4、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按照稅務機關相關規定辦理。第十條集團銷售公司業務人員必須根據真實的業務往來提出開票要求,營銷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集團制定的發票開具管理規定開具票據開具證明單。公司業務人員嚴禁違規開票,若有違犯,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營銷管理部門嚴禁非法開具票據開具證明單,若有違犯,立即調離工作崗位,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第十一條發票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發票管理辦法,嚴禁違規開票。若有違犯,公司將嚴肅處理并調離工作崗位,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第十二條 財務部會計不定期檢查發票開具情況(核對是否依據票據開具證明單開具、手續是5、否齊全等),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映給財務部部長處理。發現重大違規問題,財務部長要及時通知董事長處理。財務部會計不定期檢查營銷管理部門開具的票據開具證明單是否與實際業務相符,是否符合公司發票開具管理規定。第三章發票的取得第十三條公司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必須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第十四條經辦人員取得各類發票時,應嚴格審核其真偽、內容開具是否合規。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不真實、不合法的發票,財務部門一律不予辦理。第十五條集團采購中心、集團行政中心等部門在簽訂采購或服務合同時要嚴格按以下規定執行6、:1、 提供商品或勞務的供應商應首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次是小規模納稅人或只繳納地稅的納稅人,能依法納稅,能按時全額提供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2、 采購的物資和接受的勞務對應的發票種類:用途物資(勞務)名稱供應商應提供的發票備注生產用設備(包括安裝費)、原材料、輔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紙質表格、生產用微機及附屬軟件、勞保用品、水、電、氣、燃料、自制設備用鋼材、配件、外協加工費等稅率17%(或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維修用五金配件、維修件、維修費、加工費稅率17%(或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宣傳用宣傳冊、宣傳用品(杯、條幅)、宣傳制作費稅率17%(或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日常管理用品辦公用品、微7、機耗材、表格、桌椅、稅率17%(或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基建用料及工程結算水泥、磚瓦、鋼筋、保溫板、工程結算普通發票非生產用設備電梯、車輛、微機、空調等管理用設備普通發票廣告費電視廣告、網站費用普通發票日常管理生產經營費用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通訊費、福利支出、培訓費、專利費、普通發票、定額發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和非稅收入收據運費銷售運費及購入運費稅率11%(或3%)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稅專用發票車輛費用加油、維修費、保養費稅率17%(或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年檢費普通發票生活物資油、米、肉等普通發票蔬菜對外捐贈、行政收費、五項保險污水處理費、垃圾清理費、年費、對外捐贈(應通過紅十字后或民政部8、門)、工商年檢費、檢驗費、五項保險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和非稅收入收據第十六條 業務經辦人員無法按第十五條規定取得發票時,應寫出書面申請(見附件),陳述合理理由經分管副總裁或董事長簽批后方可持收據等其他證明到財務部報銷或入賬。供應商提供的稅票稅率低于規定稅率時,應寫出書面申請(見附件),陳述合理理由經分管副總裁或董事長簽批后方可持發票等到財務部報銷或入賬。無簽批手續的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第十七條經濟業務發生后,業務經辦人員取得發票時,應確定其是否具有開具發票的資格,禁止出現虛假發票。由于經辦人員責任,取得虛假發票,由此造成的查補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罰款、滯納金全部由經辦人員承擔。對善意取得的虛假9、發票(與銷售方存在真實的交易,銷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地的專用發票,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且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責令經辦人員重新取得真實有效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第十八條日常經濟業務應在不超過業務發生后的30日內取得發票,并按照公司管理規定簽批和簽字后,送交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對因經辦人員責任,發票滯后入賬,使增值稅超過規定的抵扣期限(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抵扣期限為180天),造成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企業所得稅不能稅前列支的,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對超過30日未取得發票或10、未完成簽字審批手續,財務部催辦仍未能及時辦理的,將納入績效考核。為謀個人私利虛開發票、多開發票、收取非法發票等行為,一經查實,公司將嚴肅處理,觸犯刑法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第十九條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11、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第四章 發票審查和財務處理第二十條 業務經辦人員和部門分管人員要仔細審核以下事項:1、客戶名稱是否是與本企業完全一致;2、發票開具是否規范、項目填寫是否齊全、金額(大、小寫)是否正確,貨物名稱開具為XX一批或XX一宗必須附銷貨清單,貨物名稱必須明細,不能簡單歸類為:12、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備品備件;3、開票內容與業務內容是否一致;4、是否按照本企業提供的開票資料開具;5、開票內容是否在供應商的經營范圍內;6、開票單位是否是收款單位;7、開票單位是否與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單位一致;8、蓋章是否清晰、是否是“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上的單位名稱必須與開票單位的名稱一致。9、其它事項。第二十一條 有預付款業務的部門如集團銷售公司、集團采購中心、集團基建處、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等在預付款支付后,必須專人負責建立臺賬,根據合同或協議及時催開發票,發票收到后按規定簽批后報財務入賬并核銷臺賬。第二十二條 對不能判斷發票真偽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或查驗其發票真實性。第二十三條13、 財務部門在完成對發票真實性審查和公司資金管理相關的簽證程序后,根據經濟業務性質作賬務處理。第二十四條 允許報銷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和非稅收入收據,必須是由具有收費資質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具的,收費項目為列入國家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各種結算憑證和往來結算收據一律不得報銷。第二十五條本年度發票應在本年度結束之前提交財務掛賬或付款,以前年度發票原則上不得報銷。第五章附則第二十六條 公司財務部發票管理員要及時掌握國家有關發票使用管理的最新政策,對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要適時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改進發票管理,最大限度防范風險,避免損失。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發票情況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的將納入績效考核,造成損失追究經辦人責任并按比例賠償公司損失。第二十七條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及公司所有部門單位,由財務部負責解釋。申 請 表申請理由及處理意見涉及金額供應商或服務商提供的證明部門主管意見分管副總裁意見董事長意見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