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職工運行交接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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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195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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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電場職工運行交接班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風電場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條 運行交接班是指運行各崗位人員工作的移交和接替。風電場運行崗位的交接必須保證生產過程的連續性。第二條 運行崗位的交接班必須做到嚴謹、周密、嚴肅認真、上下銜接。交接形式以書面文字為準,必要的口頭交代必須語言規范、清晰、明確。第三條 交接班要求:(一)交接班前各崗位人員要按檢查時間、線路、項目、標準進行檢查;(二)交接班過程要做到交接雙方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三)交班前半小時、接班后15分鐘內一般不進行重大操作和辦理工作票,但異常處理2、特殊情況除外。(四)交接班的內容:1運行方式及方式變動情況;2現場作業及安全措施部署情況,重點核對接地裝置;3設備、系統缺陷和消缺情況;4全廠帶負荷情況、潮流分布、負荷預計;5所轄設備的運行狀況;6異常、事故及處理情況;7定期工作開展情況;8現場安全措施、運行方式與值班記錄、模擬圖的對應情況;9公用設施、臺帳、器具及文明衛生情況;10上級指示、命令、指導意見。第四條 交班應做到:(一)交清運行方式及注意事項;交清設備運行狀況和設備缺陷、異動情況;交清運行操作及檢修情況;(二)對發生的缺陷按設備缺陷管理標準進行處理;(三)對設備運行的各種情況進行準確、詳實、全面的記錄;(四)對本班發生的異常情3、況按運行分析管理標準有關內容執行;(五)做好管轄區域、設備監控裝置的衛生清潔工作;(六)交清本班進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設備巡回檢查時發現的異常及處理情況;(七)說明調度、上級的指示、命令及下發文件;(八)對接班人員提出的疑問,交班人應做詳實的解答;(九)對重要運行方式變更或設備缺陷、異動,交班人員應到現場向接班人員交接清楚。第五條 接班應做到:(一)接班前的檢查:查報表、日志記錄;查各表盤、監控畫面設備運行情況;接班時主要運行參數及現場實際設備運行情況;(二)查管轄區域及表盤衛生應達到文明生產管理標準要求;清點公用材料、器具、圖紙、儀表、臺帳、鑰匙、備品等;(三)接班后,做到“五清楚”,即:運行4、方式及注意事項清楚;設備缺陷及異常情況清楚;操作及檢修情況清楚;安全情況及預防措施清楚;現場設備及清潔情況清楚;(四)對新投入運行的設備必須進行接班前檢查。第六條 遇有以下情況不能交接班:(一)當班發生的異常處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處理未告一段落時不交接;(二)崗位不對口、精神狀態不好不交接;(三)備用設備狀態不清楚不交接;(四)設備維護及定期試驗未按規定執行不交接;(五)調度及上級命令不明確不交接;(六)記錄不全、不清不交接;(七)工作票措施不清不交接;(八)工作票終結后,安全措施無故不拆除不交接;(九)設備運行參數異常、缺陷記錄不清不交接;(十)崗位清掃不干凈不交接;(十一)工器具不齊全不5、交接。第七條 特殊情況下交接班的規定(一)交接班時遇有重要操作或正在處理事故時,交班值長應領導全值人員繼續操作或處理事故,接班人員應協助交班人員進行事故處理,并服從交班值長的指揮,直到操作告一段落或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進行交接班;(二)接班人員未按時到崗,交班人員應向值(班)長匯報,并繼續留下值班,直到有人接班,方可進行交接班。若接班值(班)未到,應由交班值(班)長召開接班班前會并接班。接班人員精神狀況不好,接班值(班)長必須找相應崗位人員代替,交班人員在代替人員到來之前不得交班。第八條 交接班應正點進行,交接班以雙方在運行日志上簽字為準。自接班人員簽字時起,交班后運行工作的全部責任由接班人員6、負責。在未辦完交接手續前,交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第九條 班前會內容(一)了解接班檢查情況,說明本值的特殊運行方式;(二)設備、系統缺陷情況;(三)針對設備存在的缺陷需做的事故預想,布置事故預案的實施;(四)核對說明本值的負荷預計;(五)布置、說明本值的計劃工作及注意事項;(六)布置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本班工作重點及注意事項。第十條 班后會內容(一)總結本值的工作;(二)總結異常情況的處理過程;(三)總結現場操作情況;(四)表揚好人好事,批評違章違紀;(五)對于構成異常的差錯,組織分析,明確責任,總結教訓,并制定防范措施。第十一條 交班班組管理流程(一)交班前2小時對設備按巡回檢查路線進行全面巡回7、檢查;(二)交班前1小時主值全面檢查監控畫面及各表盤參數;(三)交班前30分鐘前應完成的工作:1值班員向值、班長匯報檢查情況;2各崗位按分工審查表單、各種臺帳,審查無誤后在規定位置簽字;3按各崗位專責分工,將各種公用材料、器具、圖紙、儀表、臺帳、鑰匙、備品等清點齊全;4填寫完畢運行日志,再發生的事件隨時填寫;5各崗位人員填寫值班日志、設備定期工作等臺帳,清掃專責區及表盤衛生;6.核對模擬系統圖正確性。(四)交班時應完成的工作:1向對應崗位的接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交代本崗位、本值(班)工作,尤其是運行方式變更、缺陷、工作票、操作票及其他異常情況。2得到接班人員準許,在運行日志上簽字,正式交班。38、交班后進行班后會總結。本值(班)發生異常情況,如不能分析清楚,必須在交接班完成后,立即進行專題分析。較大的異常情況,風電場應立即組織分析。第十二條 接班班組管理流程(一)接班人員應統一服裝,提前2530分鐘進入現場,由值、班長介紹生產情況及接班檢查的注意事項及重點項目。(二)接班人員按巡回接班檢查分工進行接班檢查,檢查現場設備、控制室檢查監控及表盤運行參數、日志、表單記錄、管轄區域及表盤衛生,對應崗位進行交底。并由接班人員填寫接班前檢查表,填寫接班前發現主要問題一欄。(三)班前會在接班前5分鐘由接班值、班長主持,各崗位匯報檢查情況。接班值、班長簡要交待運行方式、設備缺陷、重要操作、安全措施、事9、故預想、上級命令等。(四)在無異常情況具備接班條件并接到值、班長接班命令后,方可進行接班。(五)在運行日志上簽字,正式接班。第十三條 交接班運行數據的分析規定(一)運行人員應加強交接班運行數據的分析,接班人員應按各自崗位完成接班前檢查表的填寫,并按照參數合格范圍一欄的參考值分析有關設備參數是否在合格范圍內。如發現設備參數異常,應及時向值(班)長匯報。值(班)長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參數不超標。(二)接班值(班)長在接班后應審核本班接班前檢查表,并對照上一值的接班前檢查表,進行數據分析, 分析數據的準確性和異常變化,并記錄分析內容。(三)運行主管應每天檢查分析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分析整理,形成專業分析報告。第十四條 各風電場應加強交接班的動態檢查,制定相應的檢查、抽查考核制度,風電場必須每天抽查一次交接班質量并進行相應的考核。安全生產部對運行交接班管理工作應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