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員工獎勵懲處與經濟賠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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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233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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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員工獎勵、懲處與經濟賠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員工的責任感和組織紀律性,建立獎勵先進、鞭策落后、獎懲分明的公司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以及集團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規定。第二條 總體原則:嚴明紀律、獎懲分明。對員工的獎懲堅持“以獎為主、以懲為輔”,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等原則。1. 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以及有其它突出事跡的員工給予獎勵。2、對員工的獎勵,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2. 對違紀違規的員工給予必要的懲處,對員工的懲處,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3. 集團各項專門規章制度中規定有具體獎勵或懲處條款的情況,依據其進行獎懲。第三條 本條例適于集團全體員工。(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集團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工作流程、規范、細則等,遵守社會公共道德和職業道德,誠實守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維護集團利益和集團形象,團結協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二)獎懲不分職位高低。(三)對于惡劣行為,堅持零容忍,一經發現,集團有追回相關款項、保留追究損失的權利,并可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付有關賠償金3、或補償金。包括但不限于:1. 對于構成違法犯罪者,移交治安、公安、司法機關進行處理。對于品德敗壞、貪污腐敗、行賄受賄者,收取商戶利益者,甚至形成團伙者;2. 對于破壞集團及管轄單位的各種設施、設備、基礎建設,尤其是大型設備、安全和消防設施者;3. 對于打架斗毆、組織或參與黃賭毒者;4. 其它造成惡劣影響,違法犯罪的情況。 第二章 獎勵第四條 集團設立以下獎勵種類,包括但不限于:1. 獎金2. 書面嘉獎3. 記功4. 記大功5. 晉級6. 升職7. 一家親集團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上述榮譽獎勵或現金激勵,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在公司內刊上發表,在周例會4、半年度或年度會議上表彰。第五條 獎金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獎50至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1. 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行集團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2. 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3. 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4. 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集團人員及財物安全者;5. 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6. 拾金不昧者;7. 其他情況集團認為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第六條 書面嘉獎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至10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5、等同一次記功):1. 積極維護集團榮譽,在商戶中樹立良好集團形象和口碑者;2. 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3. 積極向集團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集團所采納者;4. 超額完成經營指標等,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5. 維護集團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6. 維護集團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金額1萬元以下);7. 嚴格按照集團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或超過各項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8. 被集團評為年度優秀員工者。9. 對社會做出貢獻,使集團獲得社會榮譽者;10. 被市、區兩級政府評為優秀先進團體的部門及優秀個人者;11. 其他情況集團6、認為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第七條 記功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至2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1. 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2. 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3. 為集團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集團帶來經濟效益的;4. 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5. 超額完成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6. 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7. 工作認真,表現出色,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8. 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7、確有成效者;9. 維護集團名譽和利益,為集團減少或避免損失的(1萬元至5萬元);10. 其他情況集團認為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第八條 記大功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同時獎勵400至50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晉升工資持續期為6至12個月:1. 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2. 年終被評選為集團級優秀員工者或者行業內先進工作者等稱號,為集團樹立了良好信譽的;3. 維護集團名譽和利益,為集團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萬元至15萬元);4. 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8、到積極效果的;5. 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6. 對集團發展有重大貢獻者;7. 在為集團處理突發事件中做出重大貢獻者;8. 其他情況集團認為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第九條 晉級獎勵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晉級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1. 自第一次記大功之日起計算,12個月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過及以上違紀記錄者;2. 在當年工作中(按自然年計算)給集團帶來重大效益或效應者;3. 為保護公共財產,避免了事故發生,使集團財產免受重大損失(15萬元以上);4. 其他情況集團認為應該給予晉級獎勵的。第十條 升職員工有下列情形之9、一者,給予升職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1. 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提升業績或者技術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且具有相當管理能力者;2. 銷售人員超額200%完成任務;技術人員攻克技術難關,屬于國內領先或者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等;項目人員提前50%時間完成項目關鍵任務,節約成本費用30%以上者;其它卓越情況。2. 其他情況集團認為應該給予升職獎勵的。第十一條 重獎員工有以下表現,可給予重獎:1. 在重大項目攻關、淡季營銷方面,超額完成工作責任目標或計劃指標,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按照超出金額的0.3%至5%獎勵,但不超過凈利10、潤的15%;2. 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集團采納且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根據經濟效益評估情況,獎勵實際經濟效益金額的0.3%至8%,但不超過實際產生凈利潤的15%;無法評估實際經濟效益的情況,按評估經濟效益值。3. 適時消除重大事故或意外事件,使集團免遭嚴重損失,根據損失評估情況,獎勵避免損失金額的1%至20%;4.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尤其在節能減排等方面,事跡突出,根據情況獎勵節能減排評估總金額的0.1%至20%;5. 檢舉貪污腐敗、行賄受賄、截留款項、私設小金庫等行為,查實后,按查實總金額的0.3%至20%進行獎勵。6. 其它集團認為應當給予重獎獎勵的情況。第十二條 一家親集團每年從下列人選中,11、評選年度重大貢獻團隊和個人,接其家人到京參加頒獎大會,并由集團安排北京或國內或國外旅游一次。1. 榮獲記大功、晉級、升職、重獎等榮譽或獎勵者;2. 盡心盡力,克服困難,完成招商、銷售任務,超出150%者;3. 節能減排或避免重大損失,或帶來效益30萬及以上者;4. 集團運營管理上規范化、制度化、職業化楷模;5. 品德高尚、拾金不昧、事先垂范者;6. 其他方面。第十三條 獎勵程序1. 獎勵程序可由本人自薦、部門推薦或由集團、所在公司提名啟動。2. 所在公司行政HR部調查和審核,提出獎勵意見,主管領導審批、報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推薦到集團。3. 集團主管領導批準,報集團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生效,12、集團范圍內部公示,并存入員工檔案,作為員工工作考核、薪酬和崗位調整等方面的依據。第三章懲處第十四條 集團設立以下懲處種類,包括但不限于:1. 口頭警告2. 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3. 書面警告4. 記過5. 記大過6. 降級7. 降職8. 開除、解除勞動關系對于工作表現欠佳或行為不當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口頭警告、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解除勞動關系等懲處,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第十五條 口頭警告、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每次30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口頭警告和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適用于一13、般違紀行為,包括但不限于:1.休假期滿,但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至人力資源部進行銷假;2.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因公外出登記單,按考勤管理制度第五條第三款處理;3. 遲到或者早退3次以下,并按考勤管理制度第七條第一款執行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4. 員工工作期間未按標準著裝(含帽子、衣、領帶、褲、裙子、腰帶、襪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規定等行為);5. 員工工作期間不符合集團修飾要求;6. 用餐期間不按規定排隊;7. 工作期間不按規定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個人工作環境臟亂;8. 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餐、喝水,或未經公司允許將刺激性或者污染性的食物和飲料帶入工作場所;9. 在工作14、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等垃圾;10. 工作期間嚼口香糖;11. 如廁后不沖水,或者隨地大、小便等;12. 不隨手關閉電器電源,包括照明燈、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飲水機、空調等,不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者或下班后不隨手鎖門;13. 在工作場所奔跑,緊急情況除外;14. 工作期間喧嘩、打鬧、聊天、嬉戲,影響他人工作;15. 上班時間打瞌睡、聊天,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視頻等,帶耳塞聽音樂,做私人金融理財,或者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16. 無故不參加集團組織的各類培訓及其他團隊活動各類培訓及其他團隊活動;17. 由于疏忽而損壞、遺失集團財物,造成一般損失低于500元15、,或未給集團帶來嚴重后果;18. 上班時間經常接打私人電話,影響工作效率;19. 使用集團設施、設備用于私人目的,造成一般損失但未給集團帶來嚴重后果。20. 其它集團認為需要進行口頭警告的情況。第十六條 書面警告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含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50至10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警告等同一次記過):1. 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2. 編造請假原因、提供假的病假證明資料,或未經批準擅自缺勤;3. 工作時間無故脫崗、睡覺半個小時內,使用公司網絡上網聊天、瀏覽、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或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未經同意16、處理私人事務;但經批評、教育改正的情況。4. 不服從集團考勤管理制度,勞動紀律渙散,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含)以上,或曠工1次且一天以內;但經批評、教育改正的情況;5. 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例如:因個人過失導致餐廳、會議室、廁所、走道地面、墻面、桌椅等污濁;6. 初次不聽上司合理指揮;7. 工作不稱職或效率低下;8. 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9. 一個月內累計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10. 不服從領導和/或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對工作推諉拖延,影響工作效率或進度,或處理不當;不服從集團和/或所在公司調崗、調職、調薪者;但經批評、教育能改正。1117、. 管理人員疏于管理,或徇私舞弊、袒護下屬;12. 在工作時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員工或客戶的錯誤行為;13. 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14. 工作期間在非飲食區域內食用食物,含零食、餅干等點心,但未敗壞環境。患有低血糖、腸胃病、糖尿病等的員工,懷孕或哺乳期員工,超長時間值班的員工,因工作耽誤用餐的員工等人員除外;15. 未經相關部門人員許可,擅自闖入食品倉儲區域、中控室、機電設備房等。主管領導級及以上人員、執法人員除外;16. 違反公司設施、設備保養規范(如空調等),未造成損失或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17. 飲酒后來公司工作,有接待任務除外;18. 班次需要上、下班次交接,但未做好上、下班次交接18、工作,尤其安保、工程、餐飲、收銀等部門或人員;19. 檢查、值班人員(例如:保安、總臺、市場、餐飲等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20. 犯有屬于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性質的行為經教育懲處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21. 私自將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光盤、移動硬盤等帶入辦公區域,并用公司電腦使用;22. 故意損壞公司圖書、軟件、光盤和文件資料或未經批準擅自外借、帶出公司,損失低于500元以下或未造成較重損失,或給公司帶來較為嚴重的后果;23. 使用集團設施、設備用于私人目的,包括私配鑰匙、私換門鎖,未造成損失或損失低于1000元以下;24. 口頭警告累計 3 次;25. 其它集團認為需要進行書面警19、告的情況。第十七條 記過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一次,含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100至1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過等同一次記大過:1. 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1000至2000元者;2. 安全、衛生、工程、食品等工種在工作期間不按相關標準、規范操作且情節輕微;3. 工作期間工作態度不嚴肅認真,懶散怠工,屢教不改3次及以上;4. 未通知主管或未經主管允許,擅自離崗或串崗;5. 未經許可,擅自盜打公司電話用于私人目的;6. 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但能主動承認錯誤,取得對方原諒;7. 三個月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之日20、起計算),但未造成重大影響;8. 工作期間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直接操作機器或者電力系統;9. 工作期間觀看無關的網絡,占用寬帶資源,或游戲、私人理財(如:炒股)等;10. 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但屢教不改時;11. 曠工一天,公司打電話不接或拒接的情況;12. 不及時向主管報告區域內有人受傷或意外事件及情況;13. 在非飲食區域內食用刺激性、污染性的食物、飲料者,敗壞環境,包括在營業場所、辦公室內飲酒;14. 行政或人力資源部門、財務部或其他相關人員泄露集團或公司員工薪資、福利、特殊待遇、獎勵金等;員工之間相互打探薪資、福利、特殊待遇、獎勵金等的;15. 發現集團其他同事違反集21、團規章制度不及時制止或有意隱瞞、包庇者;16. 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私人理財(如:炒股等)等類似業務,經IT管理、攔截后,未造成后果者;17. 因過失導致營業場所、辦公區域等停電半小時以下,電梯、空調等設備停機半小時以下,下水道堵塞,漏水,損失在1500元以下;18. 私用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或擅自送予他人使用,造成損失1000元以下;19. 價格政策執行不力,導致集團財產損失者;20. 拒絕服從集團領導和/或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對工作推諉拖延,影響工作效率或進度,或處理不當;不服從集團和/或所在公司調崗、調職、調薪者;經批評、教育仍不能改正。但未對工作完成進度22、和/或質量造成惡劣影響,未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或直接或間接的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情況。21. 犯有屬書面警告性質的行為經教育懲處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22. 集團認為可以給予記過的其它情況。第十八條 記大過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過一次(含扣減績效薪水或者獎金300元至相當于損失金額100%,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累計1次記大過者可予以辭退):1. 在工作時間睡覺、脫崗半個小時及以上;2. 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3. 非經許可,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4. 故意撕毀公文等公告欄張貼的文件;5. 虛報、工作業績或偽造工作記23、錄;6. 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7. 遺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泄漏商業秘密;8. 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相當于直接經濟損失2000元及以上;9. 登入與工作無關的黃賭毒或者釣魚網站,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造成病毒或木馬感染及傳播,網路堵塞或斷網等嚴重后果;10. 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但情節較輕,能主動承認錯誤并改正;11. 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及以上;12. 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1500元以上;13. 擅自丟棄公司財物,包括廢棄設備、零部件、其它物品;14. 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15. 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24、受傷或導致公司財產損失1500元及以上;16. 因操作不當導致自身工傷或造成其他同事工傷的;17. 電梯駕駛員、設備操作員、電工等因操作不當,導致其他同事、商戶受到人身傷害的;18. 因過失導致營業場所或辦公區域、小區等停電、電梯停運、電機停轉或空調停止運行等半個小時以上者;19. 個人或團伙主動接受,索取,或者以言語、暴力威脅xx商戶或營業場所客戶、小區住戶等,以商品、購物券、折扣券、現金或購物卡、儲值卡、儲蓄卡、信用卡類等賄賂、收取保護費,或者許諾減免等優惠的借口收受,價值無論多少;但經檢舉、教育悔改,退回賄賂、不再犯。20. 違反印鑒管理制度,違章使用印鑒的,造成損失但已彌補,或未造成重25、大損失。21. 犯有屬記過性質的行為經教育懲處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22. 拒絕服從公司領導和/或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對工作推諉拖延,影響工作效率或進度,或處理不當;不服從集團和/或所在公司調崗、調職、調薪者;經批評、教育仍不能改正,且態度惡劣,有爭吵、打架等發生,或造成相關工作延期完成,或相關崗位無法按期調整,或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1000元及以上等情況。23. 集團認為可以給予記大過的其它情況。第十九條 降級懲處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級懲處(若該員職級已屬最低級別,則給予該員適用待崗或直接辭退懲處,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1. 管理人員因26、督導不力,造成不良后果;2. 員工藐視集團各項規章制度,并宣揚自身不良情緒;3. 拒絕服從公司領導和/或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對工作推諉拖延,影響工作效率或進度,或處理不當;不服從集團和/或所在公司調崗、調職、調薪者;經批評、教育仍不能改正。無論是否存在態度惡劣,有無爭吵、打架等發生,或造成相關工作延期完成,或相關崗位無法按期調整,或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等情況。4. 集團認為可以給予降級懲處的其它情況。第二十條 降職懲處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職懲處(若該員職位已屬最低職位,則給予該員適用辭退懲處,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1. 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情節較重者;27、2. 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導致集團財產損失者;3. 拒絕服從公司領導和/或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對工作推諉拖延,影響工作效率或進度,或處理不當;不服從集團和/或所在公司調崗、調職、調薪者;經批評、教育仍不能改正。無論是否存在態度惡劣,有無爭吵、打架等發生,或造成相關工作延期完成,或相關崗位無法按期調整,或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等情況。4. 散播其他員工的流言蜚語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事之間不團結者;5. 集團認為可以給予降職懲處的其它情況。第二十一條 辭退懲處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辭退懲處,即解除勞動關系。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1. 書面警告累計3次及以上,記過2次以上28、或記大過1次以上;2. 累計曠工 2 次及以上,或者連續曠工2天或一年內(自第一次曠工之日起計算)累計曠工2天以上;3. 工作中嚴重失職、玩忽職守、消極怠工等,對集團造成嚴重損失(超過5000元)或給集團帶來嚴重后果;4. 在非吸煙場所抽煙者;5. 在集團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6. 在集團內聚眾賭博者;7. 故意毀壞公司或他人財物,金額較大者(500元以上);8. 組織、挑撥、參與聚眾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9. 蓄意違反安全規定,或不遵守規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員工的安全;10. 填寫集團文件時,虛報資料或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單據、報表;11. 應聘時隱瞞真實身份或疾病情況,在學歷、工作29、經歷等方面作假,或虛報個人婚育、宗教信仰、犯罪記錄等信息;12. 違反薪資保密原則,行政或人力資源部門、財務部或其他相關人員泄露集團或公司員工薪資、福利、特殊待遇、獎勵金等;員工之間相互打探薪資、福利、特殊待遇、獎勵金等的;在集團內、外傳播,挑弄的;13. 財務、市場、餐飲管理等部門直管人員或主管領導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私設小金庫、行賄受賄、中飽私囊、貪污腐敗等給單位、商戶造成重大損失、損害的。例如:(1)財務、市場、餐飲管理等部門人員未經授權而擅自挪用公司錢財,或收銀員在收款后不及時將公司的錢財返還公司;(2)個人或團伙主動接受,索取,或者以言語、暴力威脅營業場所的商戶或服務客戶或其它人員30、,以商品、購物券、折扣券、現金或購物卡、儲值卡、儲蓄卡、信用卡類等賄賂、收取保護費,或者許諾減免等優惠的借口收受,價值無論多少。(3)人力資源服務、行政采購、食品采購、工程新建及改造等有關成本費用項目中虛報成本、做假賬、虛開發票的。14. 工作中從事有傷風化的行為,包括通過各種方式瀏覽、下載、觀看、傳播、復制淫穢視頻、圖片、文字等;15. 在同事之間、或與營業場所商戶或服務客戶之間,除合法婚姻之外有不正當男女(含男女、男男、女女等)關系的;16. 組織或參與游行、罷工等,破壞正常工作或商城秩序;17. 無論在辦公室、公共場合,還是私下,以不文明語言或行為攻擊客戶或同事、客戶、商戶;18. 對同31、性或異性同事、商戶、顧客等進行性騷擾(包括言語、肢體、行為等);19. 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20. 盜竊同事、集團或營業場所、服務場所等財物;21. 利用集團名義招搖撞騙,使集團蒙受損失;22. 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指使下屬從事違反集團規章制度的活動,包庇或隱匿不報;23. 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24. 擅自翻閱、抄錄或復印公司機密資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25. 擅自開啟他人電腦翻閱、復制資料者;26. 向任何人,包括新聞界、電臺、電視臺、QQ、微信、微博等各類傳播媒介等,發表聲明或透露任何集團的財務資料或任何保密資料,包括員工手冊的詳細內容,經集團授32、權的除外;27. 在集團內、外通過某些傳播方式,造謠惑眾、散布流言,擾亂集團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影響社會治安的情況,甚至違法犯罪的情況;28. 頂撞上司或公司領導,對其出言不遜、惡言咒罵、威脅,拍桌子、甚至動手打人;29. 隱瞞傳染性疾病或其他不良嗜好,包含艾滋病、梅毒、吸毒、服用搖頭丸等毒品等情況,以致造成恐慌,或危害其他員工的健康者;30. 在集團內藏匿、接受、轉讓或出售酒類或毒品,由醫院開處方同意使用的藥物除外;31. 采用高科技手段,偽造、涂改打卡記錄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32. 任何欺騙、弄虛作假、詐騙等行為,捏造事實騙取休假、提供虛假病假證明資料,謊報生病而請假或缺勤,虛報加班或出勤33、記錄,騙取各種休假、加班或各類補貼;33. 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造成集團形象或聲譽嚴重受損者;34. 在任何場所做出對集團的產品、形象、聲譽不利的言行;嚴重損害集團形象或產品聲譽的,包括由于行為不當致使集團受到媒體的負面報道;35. 員工藐視集團各項規章制度,私下或公開場合宣揚自身不良情緒并造成后果者;36. 非電力、電梯、空調等設備操作人員,未經許可,擅自操作并導致集團財產損失,造成自己或其他人人身傷害,甚至失去生命的;37. 試用期內績效考核成績為D,或者被有關部門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正式員工在6個月內績效考核成績2次為C或者1次為D;38. 嚴重違反集團規章制度,擾亂工作秩序,造成嚴34、重損失或給集團帶來嚴重后果,或者多次違反集團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拒不改正者;39. 未經集團允許,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但公益性質的兼職除外;40. 因酗酒、尋釁、聚眾鬧事或參與鬧事、打架斗毆、搶劫、盜竊、賭博、吸毒、強奸、殺人等受治安管理、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懲處的;其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羈押、強制醫療等治安或刑事懲處的;41. 信奉邪教/道/門等或參與不利于社會和諧或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法社會團體的;42. 泄露企業秘密,違反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等,給集團造成嚴重損失或給集團帶來嚴重后果;43. 違反集團印鑒管理制度,未經審批私自蓋章、在空白頁蓋章、蓋章件和申請件不一致35、卻蓋章、私借印鑒、私刻印鑒等行為;44. 拒絕服從集團領導和/或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對工作推諉拖延,影響工作效率或進度,或處理不當;不服從集團和/或所在公司調崗、調職、調薪者;經批評、教育仍不能改正。無論是否存在態度惡劣,有無爭吵、打架等發生,或造成相關工作延期完成,或相關崗位無法按期調整,或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等情況。45. 集團認為可以給予辭退懲處的其它情況。第二十二條 懲處程序1. 懲處程序可由其他員工或營業場所商戶、服務客戶等人員舉報,部門舉報,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發現等方式啟動。2. 集團或所在公司行政或人力資源部門調查和審核,提出處理意見。3. 主管領導批準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生效36、,書面通知本人。4. 懲處結果存入員工檔案,作為工作考核的依據,并直接影響員工與公司的勞動關系是否續存。員工如因嚴重違紀受到懲處,將在公司內部公示懲處結果。5. 辭退、解除勞動關系,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關于解除勞動關系的有關條款,以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條等條款執行。第四章 與績效相關聯第二十三條 懲處與績效關聯,體現在一票否決、重大事項、加減分、財經紀律、品德等考核項上。1. 集團員工受到集團、子公司員工受到子公司的口頭警告及以上級別的懲處,取消本季度績效考核評A級的資格;從受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直至因嚴重違紀、解除勞動關系的懲處,停發當期5%至100%績效工資37、或者獎金。如果當月績效薪水或獎金部分不夠扣減的,后續月份補足。2. 員工受書面表揚直至重大獎勵,優先考慮績效考核加分,并優先推選公司或集團先進員工等榮譽評選。第五章 經濟損失與賠償第二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第三章、第四章規定的行為,并對集團或所在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除按上述規定進行懲處外,員工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直至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其中:1. 造成 200 元及以下經濟損失為輕微損失;2. 造成200元至1000元經濟損失為一般損失;3. 造成1000至5000元經濟損失為較大損失;4. 造成 5000至20000元的經濟損失為較重損失;5. 造成 20000元至50000元經濟損失為嚴重損失;6. 造成50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為極大損失。根據員工造成的損失情況、個人經濟情況,經濟賠償金額一般為10%-100%。第七章 附 則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各子公司依據實際情況,修訂或制定細則。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