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客戶信用等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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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244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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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客戶信用等級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客戶信用等級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戶的信譽、資信狀況,規范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客戶信用管理工作,避免業務開發或操作過程中因客戶信用問題給公司帶來損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信用風險是指按照服務合同約定,客戶逾期付款、到期不付款或者到期沒有能力付款的風險。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客戶是指所有與公司及相關部門發生業務往來的業務單位或個人。第四條 財務部與法務部負責擬定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業務部需提供建議及企業客戶的有關資料2、作為制度制定的參考。第五條 客戶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經分管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財務部監督客戶服務部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第二章 客戶資信調查第六條 客戶資信調查要點主要包括:1. 客戶基本信息,包括客戶名稱、地址、電話、股東構成、經營管理者、開業時間;2. 客戶基本經營狀況,包括企業人員規模、銷售能力、發展潛力;3. 交易現狀,客戶的企業形象、聲譽、信用狀況;4. 公司與該客戶的業務往來情況,包括合作時間、服務人數、服務種類;5. 該客戶的業務信用記錄;6. 其他需調查的事項。第七條 客戶資信資料可以從以下渠道取得:1. 向客戶尋求配合,索取有關資料;2. 對客戶的接觸和觀察;3. 向3、工商、稅務、銀行、中介機構等單位查詢;4. 公司所存客戶檔案和與客戶往來交易的資料;5. 委托中介機構調查;6. 其他。第八條 客戶信用調查完畢,業務開發人員或客服人員應編制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及時上報部門經理審核。并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案,業務開發人員或客服人員平時還要進行口頭的日常報告和緊急報告。填表人應對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第三章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第九條 所有交易客戶均需進行信用等級評定。第十條 客戶信用等級分A、B、C三級,相應代表客戶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第十一條 客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應評為信用A級客戶:(1) 委托服務的人數500人以上,信譽高、資金雄厚; (24、) 過去2年內與公司合作沒有發生欠款和其他違約行為;(3) 守法經營、嚴格履約、信守承諾;(4) 最近連續2年經營狀況良好;(5) 資金實力雄厚、償債能力強;(6) 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第十二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客戶,應評為信用B級客戶:(1) 委托服務人數100-500人,信譽一般、資金實力一般;(2) 過去2年內與公司合作發生過欠款行為,但經催促能夠及時付款;(3)晚于合同約定付款的情況偶爾發生。第十三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客戶,應評為信用C級:(1) 新客戶或委托服務人數100人以下,資金實力不足,償債能力較差;(2) 過去2年內長期欠款,發生過其他嚴重違約行為;(3) 做出承諾5、經常不兌現;(4) 生產、經營狀況不良,嚴重虧損,或營業額持續多月下滑。第十四條 原則上新開發或關鍵資料不全的客戶不應列入信用A級。第十五條 客戶服務部以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等客戶資信資料為基礎,會同業務開發人員、財務部、法務部一起初步評定客戶的信用等級,并填寫客戶信用等級匯總表,報公司主管副總、法務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第四章 客戶墊資原則第十六條 本制度所稱墊資額度是指對客戶進行墊資的最高額度;第十七條 本制度所稱墊資期限是指給予客戶墊資的持續期間,即公司為客戶墊付工資或社保直至客戶付款的期間。第十八條 墊資時應遵循以下原則:1. 業務部或客戶服務部應堅持先付款后服務的要求,原6、則上不墊資。2. 在確實需要墊資時,應實施以下控制措施: 實施墊資總額控制,原則上墊資總額不能超過一百萬元 應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實施區別墊資,確定不同的墊資額度。由客戶出具書面墊付函,并加蓋公章。 新開發客戶原則上不墊付資金,經審批的墊付等特殊情況需在合同中約定;已經合作的客戶需要墊資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明確墊資額度和墊資期限。上述兩類客戶在服務過程中,應根據客戶信用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墊資額度和墊資期限。第十九條 對于A級客戶,可以給予一定墊資,但須遵循以下原則: 由客戶服務部、法務部、財務部、分管副總逐級審核、再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以根據其企業規模和服務人數等情況,綜合評定后給予墊資,原則7、上墊資額度不超過一百萬元,墊資期限不超過六個月。第二十條 對于B級客戶,原則上不予墊資。確有必要,由客戶服務 部或業務開發人員填寫墊資情況說明,由客戶服務部經理報法務部、財務部經理審核,再報分管副總、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墊資,原則上墊資額度不超過五十萬元,墊資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第二十一條 對于評為C級的客戶,公司原則不予墊資。臨時墊付需客戶出具書面墊付函并加蓋公章,經逐級審批方可墊付。第五章 客戶墊資執行與監督管理第二十二條 客戶服務部和業務發展部應嚴格執行客戶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授權批準的墊資范圍和額度區分ABC類客戶進行墊資,加大原來已有的欠款催收力度,確保公司資金安全。第二十三條 法8、務部經理和財務部經理具體承擔業務發展部和客戶服務部墊資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職責,應加強對墊資申請的審核,對于超出墊資額度和墊資期限的,必須在得到總經理審批之后,方可辦理。發生超越授權和重大風險情況,應及時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上報。第二十四條 對于原墊資額度、墊資期限大于所給予信用額度的客戶,應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較短的期間內壓縮至信用額度之內。第二十五條 對于原來已經墊資的不享有信用額度的客戶,應加大欠款清收力度,確保欠款額只能減少不能增加。第二十六條 對于墊資客戶必須定期對帳、清帳,欠款未結清前,原則上不再進行新的墊資。第二十七條 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客戶服務部應與客戶確定下一個合同期的合作方式,9、并對客戶欠款全部進行清收。第二十八條 公司建立欠款回收責任制,將欠款回收情況與客戶服務部年終考評和客服人員的年底獎金掛鉤,加大欠款清收的力度。第六章 客戶墊資檢查與調整第二十九條 客戶服務部必須建立墊資客戶的季度檢查審核制度,對客戶墊資實施動態管理,根據客戶信用情況的變化及時上報公司調整墊資額度,確保資金安全,發現問題立即采取適當的解決措施。第三十條 客戶資信資料和客戶信用調查報告,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間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對相關資料進行補充修改。定期報告的時間要求依不同類型的客戶而有所區別。A類客戶每年一次即可。B類客戶每半年一次。C類客戶要求每三個月一次。第三十一條 原則上調整后的信用額度應低于原信用額度。第七章 附則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法務部和財務部負責解釋。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