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融資管理制度及方案審批流程.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32907
2024-09-08
8頁
30.04KB
1、公司融資管理制度及方案審批流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集團系統的融資行為,加強對融資業務的控制,降低融資成本,有效防范融資風險,維護集團整體利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中所稱融資,是指集團公司為了滿足生產經營發展需要,通過發行股票、債券或銀行借款等形式籌集資金的活動,包括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債務性融資是指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入資金。權益性融資指通過擴大企業的所有權益,如吸引新的投資者,發行新股、配2、股、增股追加投資等方式融入資金。第三條 集團對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資金融通不視為融資,但對于其他關聯方提供的資金融通視為融資。第四條 集團對融資實行統一管理,未經集團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任何人無權以集團名義簽署融資合同、協議或其他類似法律文件。第五條 集團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融資比照本制度規定執行。集團控股子公司應在其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后,及時通知集團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第二章 融資管理原則和控制目標第六條 融資活動應符合集團公司中長期戰略發展規劃并應遵循以下原則:合法性:融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接受國家宏觀控制。統一性:集團對融資實行統一管3、理,對融資進行風險控制。安全性:權衡資產負債結構對企業的運營、再融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效益性:采取合理的融資方式,提高融資資金的效益性。充分利用相關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融資渠道。適量性:以滿足集團經營資金需要為原則,統籌安排合理規劃。第七條 融資管理的控制目標:(一)加強融資業務的內部控制,控制融資風險,防范融資過程舞弊。(二)加強融資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資金使用率。(三)保證融資檔案資料記錄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第三章 管理機構和職能第八條 集團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對重要融資活動做出決議。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融資活動進行審批,財務部、審計部、風控部對融資活動4、進行審核,并提出專項意見。第九條 集團財務部主要職責:(一)修訂完善集團公司融資管理制度及具體實施辦法。(二)根據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擬定集團公司短期、中長期融資規劃。(三)根據集團公司經營計劃擬定年度融資計劃,并按照季度、月度進行分解。(四)參與集團融資活動策劃、論證與評估。(五)對集團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資活動的推進跟蹤管理,保證融資活動的安全、合法有效進行。(六)做好融資記錄與資金管理工作用。第十條 集團投資運營部主要職責:(一)參與擬定集團年度融資計劃,對融資計劃的可行性進行論證。(二)根據集團公司投資計劃,提出資金需求和解決方案。(三)參與融資談判,審核融資合同或協議。第十一5、條 集團審計風控部的主要職責:(一)參與融資談判,審核融資合同或協議。(二)對融資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審計監督。第四章 融資決策和實施第十二條 集團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應當根據指定的融資計劃選定融資方案。融資方案的選擇需根據籌資渠道和融資成本情況確定相應的籌資方式。第十三條 集團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應當對融資方案進行科學論證,根據論證方案開展融資活動。重大融資方案應當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全面反映風險情況。第十四條 融資方案制定的原則:(一) 滿足公司資金需求,統籌安排,合理規劃。(二)衡量資產負債結構對企業運營、再融資或資本運作的影響。(三)謹慎考慮公司償債能力避免相應風險。第十6、五條 融資方案制定內容:(一)融資機構、融資用途、融資金額、融資方式、融資期限、融資成本(利率、顧問費等)、融資還款方式及還款時間等。(二)為融資提供擔保的機構及方式。(三)其他條款內容。第十六條 融資機構的選擇(一)承辦部門根據當地融資市場情況選擇合適的融資機構,并結合融資方案審批流程一同上報董事會報批。(二)融資活動原則上需要兩家以上融資機構進行商務談判,以確保融資活動的順利完成。第十七條 融資方案審批流程如下:(一)集團融資待選方案,由集團財務部擬定后,由財務總監簽署意見,轉集團審計風控部、總經理、董事長,最終報送董事會審批。(二)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資待選方案,由子公司、控股子7、公司財務部擬定后,由子公司財務總監簽署意見,轉集團審計風控部、總經理、董事長,最終報送董事會審批。第十八條 融資方案審批通過后融資實施流程如下:(一)集團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資方案通過董事會審批后由相應公司財務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二)投資運營部審核重點:對融資項目進行可行性、擔保方式、相關性等進行審核;審計風控部審核重點:是否符合融資計劃和年度預算、融資方式、融資成本是否合理、擔保方式和合同協議條款的合法性、融資風險的評定等。(三)經投資運營部、審計風控部審核后報集團董事會核準后執行。第十九條 融資方案涉及抵押擔保的,需同時按照擔保管理有關制度規定履行相應程序。第五章 融資償付控制第二十8、條 集團公司及所屬公司資產財務部應當做好償付計劃,結合償債能力和資金結構等因素,保證充足的現金流,確保及時足額償還到期本金及利息等。第六章 監督檢查第二十一條 集團公司審計風控部對集團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內部審計,主要包括:(一)融資活動符合本制度規定的情況。(二)融資方案的合理合法和風險效益情況。(三)融資活動的執行過程和實施進程情況。(四)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五)融資活動相關文件、合同、協議等的簽署和管理情況等。第二十二條 集團公司審計風控部對監督檢查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應要求糾正或完善;發現重大問題應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向相關領導及董事會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第七章 責任追究第二十三條 集團對外擔保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集團董事會視集團損失、風險大小、情節的輕重決定給予有過錯的責任人相應的處分。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中的“以上”包括本數。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未明確事項或本制度有關規定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集團董事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