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下屬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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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298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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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下屬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總則一、 為使集團公司能及時了解集團各下屬企業發生的各類重大事件,確保集團公司在有關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決策方面有足夠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團的各類經營風險,特制定本制度。二、 重大事項指對下屬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且該事項的報送未在集團正常信息溝通范疇內的例外事項。具體指:對正常生產經營造成較大影響的突發事件、需報集團公司管理部批準的重大事項及其他重大事項。三、 本制度適用范圍為集團公司下屬的全資企業、控股企業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團公司承包經營2、的企業(以下簡稱為“下屬企業” ),其他企業可參照執行。(二)組織保證四、下屬企業重大事項報告的責任人為下屬企業總經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務副總經理。五、集團公司企業管理部為集團下屬企業重大事項報告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或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事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報告資料的收集、傳送及存檔工作;并負責有關處理意見的反饋及執行情況的跟蹤等工作。(三)重大事項的范疇及報送程序六、 突發事項的內容及報送程序:1、事項內容涉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企業經營情況的突發性審計或調查;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重大行政或經濟處罰,且處罰金額達人民幣10萬元以上;將或有可能發生的、涉及金額達人民幣10萬元的訴訟或仲裁。由3、于企業內部管理或監控不力而導致的有關個人涉及金額達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重大違規違紀事件;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導致企業資產損失金額達人民幣8萬元以上的重大事項;發生因工死亡或傷愈后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各類原因導致的產品損失、或產品遭到客戶拒收的情況,損失金額達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其他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有(或可能有)重要影響的事項。2、報送程序及時間要求:凡出現上述突發性事件,下屬企業須于事發當日口頭向集團公司管理部或有關職能部門匯報,并于事發2日內填報集團下屬企業突發事項快報(見附件一),事項完畢后須將處理結果按集團下屬企業重大事項匯總簡表(見附件二)填報集團公司,有必要4、報送詳細說明資料的事項應另文上報。七、 需報集團公司管理部批準方可實施的重大事項。1、事項內容企業發生經營范圍以外的經濟業務;企業作為仲裁申請人或訴訟原告的仲裁及訴訟事項;未納入集團信貸計劃或未得到集團授權的融資行為;企業未能清償、金額達該企業凈資產的10%以上的到期債務;涉及金額達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贈與、承包、租賃、特許權等合同的訂立;企業內部出臺重大福利政策(住房、購車等免息貸款或員工中長期培訓等);其它需經集團批準事項。2、報送程序及時間要求上述事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后方能實施,下屬企業須于事前向集團公司報送集團下屬企業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集團公司應在收到有關請示報告后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5、復;如屬較為緊迫的重大事項,集團公司應指派專人進行實地調研分析,在6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事項完畢后須將處理結果按集團下屬企業重大事項匯總簡表(見附件二)填報集團公司,有必要報送詳細說明資料的事項須另文上報。八、其它重大事項1、事項內容可能發生的、給企業經營帶來金額達其凈資產5%以上的各種潛在虧損風險;企業的其他股東方或重要客戶有可能發生重大訴訟或面臨倒閉等重大風險;其他股東方將持有的本企業股權轉讓和股權質押行為;對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將會產生一定影響,涉及金額達該企業凈資產總額5%以上的合同訂立、變更或終止的行為;非集裝箱企業中,由于產品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導致生產能力利用率不足70%的情6、況;企業待料停工天數或因主要設備事故導致的停工天數達5天以上;企業所在地發生重大政策變動(稅務、外匯、海關、勞動人事政策等)或企業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由此而導致的對企業經營的正面或負面影響;已列入地方政府財政、稅收等支持的項目,每一項目涉及獲取優惠金額達人民幣20萬元以上;受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取得權威機構認證的項目或個人;企業組織架構的重大變動及重大人事任免(總經理助理級以上):在新產品開發、新材料運用以及技術、工藝等方面的重大突破或革新;開發并申報成功的專利、工業產權等項目;其他重要事件。2、報送程序及時間要求 上述內容屬于僅須知會集團公司的事項,下屬企業須于次月5日前按附表二集團7、下屬企業重大事項匯總月報的有關要求填報。如集團公司有關部門須進一步了解詳細情況,下屬企業再另文詳報。(四)有關要求九、 如出現本表未列明的、可能對下屬企業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下屬企業責任人須根據事項性質予以上報。十、 集團公司有必要在事項進程中進行跟蹤了解的事項,可指派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處理,下屬企業有責任提交事件進展、分析和有關統計報表等資料。十一、 直接受表部門:凡出現本制度規定的重大事項,下屬企業須直接報送集團公司企業管理部,并根據事項性質抄報集團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十二、 須報經下屬企業董事會的重大事項,下屬企業須知會集團公司管理部后方可報送。十三、 重大事項報告應以書面報告的形式8、提交。若情況緊急或事態較為嚴重,必須于事件發生當日直接向集團公司管理部或集團公司有關職能部門作口頭匯報。同時按上述規定程序向集團公司企業管理部補交書面報告。十四、 下屬企業提交的突發事項快報、重大事項匯總簡表,如需附有相關說明性或附注性資料,下屬企業應及時、全面地予以提供。十五、 下屬企業責任人應確保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得隱匿事件的真相和全貌。(五)罰 則十六、 若出現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由集團公司管理部視情節輕重對企業責任人予以處罰或處分,情節嚴重者集團公司將對企業責任人進行撤職處理。十七、 作為集團委派的重要干部,企業財務經理有責任督促企業總經理按照本制度要求報送有關重大事項,若9、企業總經理對有關重大事項按住不報或隱匿有關事實,企業財務經理在知情并催促總經理無效后,有責任單獨向集團公司管理部或有關職能部門予以匯報,否則,一旦出現違反本制度的行為,企業財務經理將要承擔連帶責任。(六)附則十八、 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企業管理部。十九、 本制度自總裁簽發之日起生效,試行期為半年。編制:簽發:日期: 集團下屬企業突發事項快報上報企業發生日期事件名稱事件的簡要概述(能夠造成未來的經濟收入、損失的應充分估計)對下屬企業或集團可能存在的影響概述上報企業初步意見和建議需集團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幫助涉及的企業內部部門或個人(職務或工作崗位)涉及的政府部門、單位或個人說明1、 填報單10、位可根據事項性質摘要填寫本表內容;2、 需附有要說明性資料的,請另頁附后。企業負責人: 填報人: 上報日期:集團下屬企業重大事項匯總簡表報出企業: 時間: 受表部門:企業管理部 要求報出日期:月后5日內類型事項名稱事項過程描述涉及企業內外部人員和部門涉及金額處理結果突發事項本月發生的突發事項1、2、本月之前發生的突發事項處理結果1、2、本月之前發生的尚在處理中的突發事項1、2、報批事項本月發生的批準事項1、2、本月之前批準事項處理結果1、2、本月之前集團已批準的尚在處理中事項1、2、其他重大事項1、2、說明為便于集團公司集中了解所有重大事項及其執行情況和結果,已填報突發事件快報、重大事項申請的突發事項和報批事項,須在本表中一并上報反映。企業負責人: 填報人: 報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