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資擔保公司印信刻制與啟用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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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00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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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融資擔保公司印信刻制與啟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 總則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保證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不法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印章的刻制公司各類印章的刻制均須由董事長批準,由總經辦憑公司介紹信統一到公安機關指定地點辦理刻制手續。第三條、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由公司總經辦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事先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啟用印模應用藍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公司做廢的公章,應做及時封存處理。第2、四條、印章的保管1公司印章、主要領導人手章由公司指定專人保管。2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3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不準委托他人代管。第五條、印章的使用1、經公司領導同意簽發的,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重要文件,須加蓋公司公章或行政印章。2、部門起草的以公司名義外發的函件,須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后方可用印。3、 經常性業務報表等需用公司公章和法人印章時,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或電話聯系后,方可用印。4、各種證件、證明需用公司公章時,須由頒發證件、證明的部門負責人及董事長審批后,方可用印。5、涉及多個部門對內、對外的材料需用公司公章時,相關部門應事先協商一致,經公司領導審核后,方可用印3、。6、公司的一般性對外業務,需使用公章時,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7、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有關合同、協議書等的用印,必須經董事長批準。8、公司公章不能帶出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董事長批準,由公司指定人員攜帶前往,用后立即帶回。9、嚴禁在空白介紹、公文紙、信紙上蓋印。印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10、使用各種印章,必須進行認真的登記。11、印章如有遺失,應立即上報,并依法公告作廢,并將此公告存檔保管。 12、印章保全人員對未經總經理簽字的文件不得擅自蓋章,違者承擔相關責任及所有的經濟損失。第六條、附則1在印章管理和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2本辦法由公司總經辦解釋、補充,由公司董事長頒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