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集團公司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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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23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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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集團公司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銷售行為,確保基金和相關產品銷售的適用性,向合格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在風險揭示過程中應當遵循以下指導原則:(一)投資者利益優先原則。當公司利益與投資者的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優先保障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二)全面性原則。公司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全面揭示風險。第二章 風險2、揭示及實施保障第三條 公司風控部應制作重要提示,該重要提示應包含在公司制作的基金合同首頁,向合格投資者簡要提示投資風險。第四條 公司風控部應制作風險揭示書,該風險揭示書應包含在公司制作的基金合同中,在投資者簽署基金合同之前,公司銷售人員應當向投資者重點揭示基金風險,并與投資者一同簽署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不保證基金財產本金不受損失,也不保證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二)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約定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所產生的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相關機構經營風險、基金本身的風險,凈值波動風險等;(三)基金流動性風險;(四)募集失敗風險;(五)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3、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履行義務,并為投資者提供標準化服務,不提供投資咨詢等個性化服務;(六)投資者需按照基金合同約定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托管費、運營服務費、業績報酬等費用。第五條 公司制作的基金合同中應有專門章節進行風險揭示,詳盡介紹基金投資風險,該風險揭示章節由風控部制作。第六條 公司風控部負責組織就風險揭示要求對基金銷售人員實行專題培訓。第三章 附則第七條 本制度公司風控部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第八條 本制度于xx年10月12日發布施行。附件1:重要提示附件1:風險揭示書附件2:基金合同中的風險揭示內容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xx年8月14、日附件1:重要提示本基金投資于股權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根據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積極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投資者購買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認購、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5、基金管理人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業績。本合同(樣本)將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規定提請備案,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接受本合同(樣本)的備案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附件2:風險揭示書尊敬的投資者:投資有風險,當您認購或申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時,可能獲得投資收益,但同時也面臨著投資風險。您在作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本風險揭示書和基金合同,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基金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并充6、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風險揭示:(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本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財產本金不受損失,也不保證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二)投資者在認購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并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三)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約定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基金財產及投資者承擔。本基金主要包括市場風險(包括股票投資風險和債券投資風險)、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風險、證券市場流動性不足帶來的流動性風險、基金7、交易對手方發生交易違約帶來的信用風險、金融衍生品投資風險(包括期貨投資風險和利率互換風險)、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擬掛牌)的股票的特定風險(如有)、特定的投資方法及基金財產所投資的特定投資對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風險、基金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的操作或技術風險、相關機構的經營風險(包括基金管理人經營風險、基金托管人經營風險、證券經紀商經營風險)、基金本身面臨的風險(包括法律及違約風險、購買力風險、管理人不能承諾基金利益風險、基金終止的風險、止損風險(如有)、關聯交易風險(如有)、凈值波動風險(如有)、融資融券交易風險(如有)、港股通交易風險(如有)及其他風險。具體風險描述請仔細閱讀基金合8、同第XXX條“風險揭示”相關內容。(四)本基金只在合同規定的特定時間對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放申購和贖回,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動性風險。(五)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等的規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滿足成立條件從而無法成立的風險。(六)投資者知曉基金管理人或其關聯方管理的其他投資產品與本基金在投資范圍上可能存在重疊或交叉,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證本基金投資的產品在投資收益或投資風險方面會優于基金管理人及其關聯方管理的、投資范圍與本基金存在重疊和交叉的其他投資產品。基金管理人或其關聯方管理的其他投資產品未出現投資損失或投資收益未達預期的情況,并不意味著本基金不會出現投資損失或投資收益未達預期的情況。9、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資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及其關聯方管理的其他類似投資產品,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任何損失或損害補償的要求。(七)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履行義務,并為投資者提供標準化服務,不提供投資咨詢等個性化服務。(八)投資者需按照基金合同約定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托管費、運營服務費、業績報酬等費用,詳情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第XXX條“基金的費用與稅收”相關內容。本風險揭示書的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投資者參與私募基金投資所面臨的全部風險和可能導致投資者損失的所有因素。投資者在參與私募基金投資前,應認真閱讀并理解相關業務規則、基金合同及本風險揭示書的10、全部內容,并確信自身已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避免因參與私募基金投資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投資者簽署本風險揭示書即表明:1、投資者已仔細閱讀本風險揭示書、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充分理解相關權利、義務、本基金運作方式及風險收益特征,愿意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委托事項符合投資者業務決策程序的要求。2、投資者承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未對基金財產的收益狀況作出任何承諾或擔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年化收益(率)等類似表述僅是投資目標而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證。3、投資者已充分了解并謹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愿自行承擔投資本基金所面臨的風險。基金管理人以及代銷機構已就基金情況向投資者作出了詳細說明。基11、金投資者(自然人)(簽字)或:基金投資者(機構)(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基金合同中的風險揭示內容基金投資可能面臨下列各項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場風險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使基金資產面臨潛在的風險。市場風險可以分為股票投資風險和債券投資風險。1、股票投資風險主要包括:(1)國家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的變化對證券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導致市場價格水平波動的風險;(2)宏觀經濟運行周期性波動,對股票市場的收益水平產生影響的風險;(3)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市場、技術、競爭、管理、財務等都會導致公司盈利12、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股票價格變動的風險。2、債券投資風險主要包括:(1)市場平均利率水平變化導致債券價格變化的風險;(2)債券市場不同期限、不同類屬債券之間的利差變動導致相應期限和類屬債券價格變化的風險;(3)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債券發行人信用質量降低導致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二)管理風險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識、技術、經驗等因素而影響其對相關信息、經濟形勢和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其精選出的投資品種的業績表現不一定持續優于其他投資品種。(三)流動性風險在市場或個股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能無法迅速、低成本地調整投資計劃,從而對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響。13、在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出追加或減少基金財產時,可能存在現金不足的風險和現金過多帶來的收益下降風險。(四)信用風險本基金交易對手方發生交易違約或者基金持倉債券的發行人拒絕支付債券本息,導致基金財產損失。(五)金融衍生品投資風險1、期貨投資風險(1)流動性風險本基金在期貨市場成交不活躍時,可能在建倉和平倉期貨時面臨交易價格或者交易數量上的風險。(2)基差風險基差是指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之間的差額。若產品運作中出現基差波動不確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變動等情況,則可能對本基金投資產生影響。(3)合約展期風險本基金所投資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期貨當月和近月合約。當基金所持有的合約臨近交割期限,即需要向較遠月份的14、合約進行展期,展期過程中可能發生價差損失以及交易成本損失,將對投資收益產生影響。(4)期貨保證金不足風險由于期貨價格朝不利方向變動,導致期貨賬戶的資金低于期貨交易所或者期貨經紀商的最低保證金要求,如果不能及時補充保證金,期貨頭寸將被強行平倉,導致無法規避對沖系統性風險,直接影響本基金收益水平,從而產生風險。(5)杠桿風險期貨作為金融衍生品,其投資收益與風險具有杠桿效應。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劇烈變動,本基金可能承受超出保證金甚至基金資產本金的損失。 2、利率互換風險利率互換交易的風險主要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是內部風險,二是外部風險。內部風險主要是由于基金管理人對市場預測不當,導致的投資決策風險;外部風15、險包括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利率互換協議,引發交易違約的信用風險,金融標的價格不利變動導致的價格風險,市場供求失衡、交易不暢導致的流動性風險等。3、場外衍生品風險(1)政策風險場外衍生品(包括互換、場外期權)屬于創新業務,監管部門可視業務的開展情況對相關政策和規定進行調整,引起場外衍生品(包括互換、場外期權)業務相關規定、運作方式變化或者證券市場波動,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2)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由于場外衍生品(包括互換、場外期權)中掛鉤標的的市場價格、市場利率、波動率或相關性等因素的變化,導致投資者收益不確定的風險。(3)交易對手不能履約的風險交易對手因停業、解散、撤銷、破產,或者被有權機16、構撤銷相關業務許可、責令停業整頓等原因不能履行場外衍生品(包括互換、場外期權)中約定的義務,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六)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的特定風險(如有)1、公司風險: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企業具有規模較小,對單一技術依賴度較高,受技術更新換代影響較大;對核心技術人員依賴度較高;客戶集中度高,議價能力不強等特點。企業抗市場風險和行業風險的能力較弱,業務收入可能波動較大。同時,每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獲得的相關政策扶持也有一定的差異,政策持續性具有不確定性,對企業中長期發展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2、流動性風險: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本身存在較大的流動性17、風險,日間交易不活躍。且與上市公司相比,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股權相對集中,市場整體流動性低于滬深證券交易所。可能存在建倉時間較長,并在投資后,不能及時變現的風險。3、信息風險: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信息披露要求和標準低于上市公司,存在無法及時、準確獲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最新經營信息和財務信息的風險。4、價格波幅較大的風險。目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量較小,主要以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為主,且無漲跌幅限制,存在價格波幅較大而導致虧損的風險。(七)特定的投資方法及基金財產所投資的特定投資對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風險本基金采取的投資策略可能存在使基金收益不能達到投資目18、標或者本金損失的風險。(八)操作或技術風險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統故障等風險。在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份額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注冊登記機構等。(九)基金本身面臨的風險1、法律及違約風險在本基金的運作過程中,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經紀機構等合作方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者相關合同約定而可能對基金財產帶來風險。2、19、購買力風險本基金的目的是基金財產的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則投資于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到基金財產的增值。3、管理人不能承諾基金利益的風險基金利益受多項因素影響,包括證券市場價格波動、投資操作水平、國家政策變化等,基金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虧損的可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管理人不對基金的投資者作出保證本金及其收益的承諾。4、基金終止的風險如果發生本合同所規定的基金終止的情形,管理人將賣出基金財產所投資之全部品種,并終止基金,由此可能導致基金財產遭受損失。(十)相關機構的經營風險1、基金管理人經營風險按照我國金融監管法律規定,雖基金管理人相信其本身將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20、行營運及管理,但無法保證其本身可以永久維持符合監管部門的金融監管法律。如在基金存續期間基金管理人無法繼續經營基金業務,則可能會對基金產生不利影響。2、基金托管人經營風險按照我國金融監管法律規定,基金托管人須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方可從事托管業務。雖基金托管人相信其本身將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營運及管理,但無法保證其本身可以永久維持符合監管部門的金融監管法律。如在基金存續期間基金托管人無法繼續從事托管業務,則可能會對基金產生不利影響。3、證券、期貨經紀商經營風險按照我國金融監管法律規定,證券、期貨公司須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證券、期貨經營資格方可從事證券、期貨業務。雖證券、期貨經21、紀商相信其本身將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營運及管理,但無法保證其本身可以永久維持符合監管部門的金融監管法律。如在基金存續期間證券、期貨經紀商無法繼續從事證券、期貨業務,則可能會對基金產生不利影響。(十一)關聯交易風險(如有)本基金可投資于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其關聯方管理的產品或者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其關聯方進行交易,這構成基金管理人與本基金的關聯交易,存在關聯交易風險。(十二)凈值波動風險按照本合同第XXX條的估值方法,當本基金投資于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保險資產管理計劃、期貨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私募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份額,有如下情形之一時:22、(1)估值日無法及時獲取上述投資品種的最新估值價格;(2)投資上述品種后無法及時確認,上述投資品種在投資確認前估值價格波動;(3)估值日取得的上述投資品種的最新估值價格沒有或無法排除影響估值價格的因素(例如在估值日無法排除業績報酬對估值價格的影響);(4)按照預期收益率反應的估值價格與實際兌付的收益產生差異;可能導致本基金的凈值波動風險。(十三)融資融券交易風險(如有)(1)可能放大投資損失的風險 融資融券業務具有杠桿效應,它在放大投資收益的同時也必然放大投資風險。將股票作為擔保品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時,既需要承擔原有的股票價格下跌帶來的風險,又得承擔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股票帶來的風險,同時還須支付23、相應的利息和費用,由此承擔的風險可能遠遠超過普通證券交易。 (2)特有的賣空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中的融券交易存在著與普通證券截然不同的風險賣空風險。普通證券投資發生的損失是有限的,最多不會超過本基金投入的全部本金,但是融券交易的負債在理論上可以無限擴大,因為證券上漲的幅度是沒有上限的,而證券漲得越多,融券負債的規模就越大。 (3)利率變動帶來的成本加大風險如果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高,證券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或融券費率,投資成本也因為利率的上調而增加,將面臨融資融券成本增加的風險。(4)通知送達風險在融資融券交易過程中,相關信息的通知送達至關重要。融資融券24、合同中通常會約定通知送達的具體方式、內容和要求。當證券公司按照融資融券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義務后即視為送達,則若未能關注到通知內容并采取相應措施,就可能因此承擔不利后果。(5)強制平倉風險融資融券交易中,本基金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買賣關系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于債權債務產生的信托關系和擔保關系。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本基金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本基金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6)提前了結債務的風險在融資融券交易中,證券公司可能在融資融券合同中與本基金約定提前了結融資融券債務的條款,本基金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發生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25、圍調整、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終止上市等情況,根據本基金與證券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本基金將可能面臨被證券公司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并可能由此給本基金造成損失。(7)監管風險在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都將可能對融資融券交易采取相應措施,例如提高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折算率、融資或融券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和強制平倉的條件等,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這些措施將可能給本金帶來杠桿效應降低、甚至提前進入追加擔保物或強制平倉狀態等潛在損失。(十四)港股通交易風險(如有)(1)投資范圍限制與調整風險 通過港股通買賣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圍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單會動26、態調整。投資者應當關注最新的港股通股票名單。對于被調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調整之日起,投資者將不得再行買入。 (2)投資額度限制風險 港股通業務試點期間存在每日額度和總額度限制。總額度余額少于一個每日額度的,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買入申報,投資者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開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投資者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3)投資交易日風險 只有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27、,具體以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在其指定網站公布的日期為準。圣誕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除夕日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股通僅有半天交易,且當日為非交收日。 (4)停市風險 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聯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5)匯率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并不等于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證券登記28、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適用的結算匯率。 (6)交易與結算規則風險 港股通股票不設置漲跌幅限制,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在訂單申報的最小交易價差、每手股數、申報最大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香港證券市場免費一檔行情,與付費方式獲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頻率、檔位顯示等方面存在差異,投資者應當關注依此進行投資決策的風險;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在證券資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異,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若投資者賣出證券,在交收完29、成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若投資者買入證券,在交收完成后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現臺風或黑色暴雨等發生延遲交收;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現金紅利,由于中國結算需要在收到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派發的外幣紅利資金后進行換匯、清算、發放等業務處理,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現金紅利將會較香港市場有所延后。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中國結算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紅股到賬當日或次日進行業務處理,相應紅股可于處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投資者紅股可賣首日均較香港市場晚一個港股通交易日;由于香港市場的費用收取或匯率的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會引起投資者賬戶的透30、支,投資者應當對賬戶內的余額進行關注。 (7)技術系統風險 港股通交易中若聯交所與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之間的報盤系統或者通信鏈路出現故障,可能導致15分鐘以上不能申報和撤銷申報,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8)費用與稅收風險 香港市場收費標準與內地市場收費標準不同,香港地區與內地在稅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應當按照香港市場有關規定交納相關費用,并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稅款。(十五)其他風險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代理機構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