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公司薪資管理制度獎金津貼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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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29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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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飲公司薪資管理制度(獎金、津貼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總則第一條 目的 本規則是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制定有關員工薪資事宜。 第二條 薪資結構基準內工資基準外工資薪資基本薪金責任薪金現場作業津貼工作績效津貼撫養津貼房屋津貼特殊作業津貼調駐津貼時間外工作津貼假日工作津貼深夜工作津貼交通津貼本薪加給薪資結構如下: 第三條 薪資給付種類 薪資計算包括下列四項: (一)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停止勤務時,依規定不得扣除缺勤額。 (二)日結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缺勤時之薪資,可自薪資中扣除當日之缺勤額。但全月不2、上班者,則不支付該月之薪資。 (三)計時制:依員工勤務時間來決定其支付標準,不上班則不需支付薪資。(四)日薪制及計時制薪資之計算,原則上是以基準內薪資除以勤務日數或勤務時數之金額為基準。第四條 支付方法 (一)薪資支付通常以匯入事先告知之個人銀行賬戶內為原則。但有特殊情況時,人事科申請以現金直接支付之。 (二)員工死亡時之薪資,可由人事科通知其家屬帶相關證件支領。第五條 扣除額 下列規定可自薪資中自行扣除: (一)個人薪資所得稅。 (二)勞保費。 (三)工會協議之事項,例如: 1.暫付款。 2.餐費及宿舍費。 3.團體意外保險費。 4.工會會費及員工福利基金。 (四)其他,法令所規定事項。第六3、條 薪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一)采月薪制之薪資計算期間,從每月18日開始到次月17日為止并于當月月底支付。支薪日遇休假日時,可提早于前一日發放。 (二)采日薪制及計時制之薪資計算期間,則以厘定之出勤日數作為計算基準;薪資支付日則與月薪制相同,應于當月月底發放。 (三)薪資計算期間遇年度調薪時,則以調薪日起之勤務時間分別計算之。第七條 缺勤之扣除 員工無故以欺騙或不正當之事由來規避出勤時或受命令停止出勤時,其未執行勤務時間,則不予以支付薪資。二、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 第八條 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 (一)薪資給付原則上依表-1及表-2之規定作為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之依據。 (二)勤務時間之單4、價計算公式如下: 時間單價= 基準內薪資(不含扶養津貼)一個月平均規定之勤務時數 表-1 基準內薪資給付額表基本薪資本薪:依職務重要程度、能力及考核等衡量后決定1 依表2.16基本薪資表及基本薪資制概要之規定辦理2 依表2.17之規定辦理加薪:依同行業薪資水準、各人之特殊才能、社會之物價水準及其他重要因素之衡量后決定責任津貼另行制定依表2.17之規定辦理現場津貼另行制定同上撫養津貼1. 配偶者:1200元2. 其余之撫養家屬每人每月之津貼額為500元,但以三人為限依員工之收入賴以維持生計之撫養家屬工作績效津貼500元1200元各店自行決定房屋津貼單身者每月津貼額為1200元;須撫養家屬者,每月5、津貼額為2000元特殊作業津貼依人事科考核后另行制定調駐津貼1 單身者,每月津貼額為1000元2 須撫養家屬者之津貼為2000元由總公司調派其他地區者表-2 基準外薪資給付額表勤務時間外及休假日加班津貼時間外及休假日加班:時間單價1.25時間數(注)主管人員及具監督職務人員,不支付加班津貼深夜勤:時間單價0.25時間數交通津貼定期標準給付額以最低交通費為基準第九條 調薪 調薪包括定期調薪及臨時調薪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一)凡具有資格調薪者,應于10月31日前送人事科審核,并于12月31日前依個人之考績給予定期之調薪。定期調薪以每年調整一次為原則。 (二)中途錄用人員、留職停薪者、試用期間者6、及特約人員皆不屬于定期調薪之范圍內。 (三)臨時調薪之相關事項,則因時因地另行制定之。 (四)受懲戒處分之員工應視其處分之輕重,全部或一部分不予以調薪。 (五)有調整薪資之必要時,則依下列公式計算平均薪資之標準: 平均薪資= 薪資結算日前3個月之薪資 (90日) 三、獎金第十條 獎金計算期間及支付對象 獎金包括定期獎金及結算獎金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一)定期獎金之計算期間每年分2次在6月及12月分別支付給在職之員工。 (二)定期獎金是由基準獎金、級別加算及連續工作年資等構成。 (三)基準獎金之級別加算的計算方法,乃以基本薪資及責任津貼為基礎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所得之金額即是。 (四)基7、準獎金之支付率是以公司業績及其他變動因素之衡量而決定。(五)級別加算及支付率之規定如下表:表-3級別支付率13等0.24等0.30.45等0.50.76等0.60.8 (六)出勤比率之計算,則依下列公式計算: 出勤率:1-(0.007請假日數0.0035有薪休假之調換日數)(0.002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30分鐘以內)0.003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30分鐘以上)(七)連續工作年資之加算:年資3年5年未滿每年加發300元年資5年10年未滿每年加發350元年資10年15年未滿每年加發380元年資15年以上每年加發420元 (八)結算獎金(成果分配)是依據年度中之收益及成果分配規則,8、以前年度進入公司且于獎金支付日仍在公司服務之在職員工為支付對象。四、臨時津貼第十一條 臨時津貼給付之對象及給付額 凡具下列資格者,可申請給付臨時津貼: (一)因公務而受傷,必須長期請假者,可支領平均薪資三個月;但已申請勞保災害補助及團體意外險補助額時,則須從平均薪資中扣除相等之金額。 (二)其他,特殊且經由公司認為有必要者。五、特別事項第十二條 特殊職務 凡從事特殊職務之員工,可依下列規定辦理給付: (一)特殊職務之資格: 1.餐廳女服務生(含會計、店員、侍應生)。 2.酒店服務生、女傭。 3.兼差性質之員工。 4.洗碗工(含雜役及清潔工等)。 (二)上項之津貼,凡適用于公司之薪資規定者則不在9、此限。 (三)獎金可視其績效,不定時發放。 (四)不支付獎金時,可改用紅包、禮金或是禮品等替代之。六、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則自 年 月 日起開始實施。七、附錄 (基本薪資制度概要) (一)基本薪資給付之范圍乃以本規則第一條所定之內容為基準。 (二)基本薪資乃由本薪及加薪所構成,并作為獎金計算之基礎;而本薪則為離職金計算之基礎。 (三)本薪金給付標準,則依表-4“基本薪資表”之標準制定給付額。 (四)新進人員薪資給付之規定如下: 1.年滿18歲,高中畢業之新進員工則核定為1等1級。 2.年滿18歲,中學畢業之正式員工,經人事科考核后認定其能力已合乎規定者,原則上以1等1級任用之。 3.大學畢業之10、新進人員,原則上以2等1級任用之。 4.中途錄用者,則視其畢業年度及經歷等衡量后,另行制定給付之標準。 (五)調薪: 1.定期調薪于每年12月31日實施,由各部門主管及人事科評定員工之考績后,區分為A、B、C、D、E等5個等級,可根據下表之標準辦理調升。但是能力表現特別優異者或太差者,則由人事科另行制定,不在原訂制定之基準內。表-3階段ABCDE升級76543 2.當本薪之等級級數已達最高之級職時,原則上不再予以進級。 (六)加薪是依等級別及考核之成績別,所支付之一定的金額;加薪本身屬于定期調薪外的另一種津貼,并于7月時實施。 (七)本薪僅在定期調薪時調整,但經由人事科評定之優秀員工,亦可在加11、薪額中調整其薪資。(八)12月(調薪)、7月(調整)、隔年12月調薪,特別是7月之調整時,應一并衡量7月至12月之中途錄用人員及明年之新進人員的薪資事宜。表-4 基本薪資表等級1234561103001160012300144001680019400210800122001300015300178002050031130012800137001620018800216004118001340014400171001980022700512300140001510018000208002380061280014600158001890021800249007133001520016500198012、02280026000813800158001720020700238002710091430016400179002160024800282001014800170001860022500258002930011153001760019300234002680030400121580018200200002430027800315001316300188002070025200288003260014168001940021400261002980033700151730020000221002700030800348001617800206002280027900318003590017113、83002120023500288003280037000181880021800242002970033800381001919300224002490030600348003920020198002300025600315003580040300212030023600263003240036800414002220800242002700033300378004250023213002480027700342003880043600242180025400284003510039800447002522300260002910036000408004580026228002660029814、00369004180046900272330027200305003780042800480002823800278003120038700438004910029243002840031900396004480050200302480029000326004050045800513003125300296003330041400468005240032258003020034000423004780053500332630030800347004320048800546003426800314003540044100498005570035273003200036100450005080015、568003627800326003680045900518005790037283003320037500468005280059000 等級12345638288003380038200477005380060100392930034400389004860054800612004029800350003960049500558006230041303003560040300504005680063400423080036200410005130057800645004331300368004170052200588006560044318003740042400531005980066716、00453230038000431005400060800678004632800386004380054900618006890047333003920044500558006280070000483380039800452005670063800711004934300404004590057600648007220050348004100046600585006580073300表-5 撫養津貼及住宅津貼給付額表 (單位:元)4-1 撫養津貼給付撫養眷屬范圍配偶1800其他撫養眷屬5004-2 住宅津貼 戶主地區有撫養眷屬無撫養眷屬單身北部地區230015001000中部地區18001217、00800南部地區12001000550表-6等級等級分類之標準分類之基準等級之分等運用備考6大部門之首長、指揮統率、科長以下人員及業務之推展對全公司的計劃方案及作為董事長之補佐,完成各項任務。在5等任職5年以上者成績特優者中選拔出此為6等之分類基準,被任命為總經理一職時,原則上視為6等職。5中部門主管,對業務需負有責任且需指導部下,監督業務推展,對全體性計劃單任總經理補佐,完成任務。在4等任職5年以上者成績優良者中選拔出此為5等之分類基準,被任命為經理職時,原則上視為5等職。4小部門之主管,對業務需負責任,對下屬、部下擔任指導調整業務,且需具有較高度之專業知識及經驗者。在3等任職4年以上者成績優良者中選拔出此為4等之分類基準,被任命為副理級,原則上視為4等。3負責相關之特定任務,對下屬、小部門督導之職責需確實完成,本身具有高度之專業知識與經驗者。在2等任職3年以上者成績優良者中選拔出此為3等之分類基準,被任命為主任級職時,原則上視為3等職。2對各單位職務以自己之知識經驗自行判斷,單獨處理對1等的指導完成分配之職責。在1等任職3年以上者成績優良者中選拔出此為2等之分類基準,大學畢業者經采用后,原則上視為2等職。1并不需要具有特別經驗及知識,指要按照上級指示去執行,以固定重復性的業務為主去執行。18歲以上者,17歲以下者不排列等級,亦不按本表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