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附記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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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32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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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附記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制定本規定的目的在于增強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發揮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二、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三、定義:1、員工獎勵分為四類:表揚、嘉獎、小功、大功。2、員工懲罰分為七類:口頭警告、警告、小過、大過、降級、辭退、開除。四、辦公室及人力資源部權力:1、所有員工獎勵及懲罰事項的審查。2、所有獎勵與處罰的備案、人事記錄,并負責匯總報財務部。3、本規定的修訂與解釋。五、財務部權力:負責獎勵與罰款的發放2、與扣款。六、員工獎勵規定:(一)員工日常獎勵分為:表揚、嘉獎、小功、大功。1、表揚: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進行的精神獎勵。2、嘉獎:每次嘉獎獎金為50200元。3、小功:每次記功獎金為200500元。4、大功:每次記功獎金為5001000元。(二)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表揚或嘉獎。1、工作勤懇,超質超量完成工作任務,有據可查者。2、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富有成效者。3、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4、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5、接到顧客的書面表揚,經調查情況屬實的。6、做好人好事及拾金不昧的。7、遇到刁蠻顧客或突發情況能機智解決,妥善處理的。8、災難面前挺身而出,處置適當者。9、預防發生3、故障或搶修工程使工作不中斷者。10、表揚累計達三次者。(三)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記小功。1、提合理化建議或發明創造,使公司獲得明顯效益者。2、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3、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者。4、維護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5、成績突出,為公司帶來豐厚收益者。6、嘉獎累計達三次者。(四)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記大功。1、為公司管理有重大改善或經營重大決策出謀劃策,卓有成效者。2、 及時扭轉公司重大決策失誤,經論證可避免重大潛在損失者。3、對意外事故能奮勇救護,使公司減免損失者。4、檢舉、制止舞弊、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使公司免受損害者。5、服務滿五年以上,業績突4、出,未有曠工或記過以上處分者。6、記小功累計三次者。(五)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晉級。1、一年內獲大功二次以上者。2、對本職工作表現優異,品德良好,成績顯著,有具體事實說明者。3、工作上有特殊貢獻,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六)員工合理化建議1、公司任何員工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均有權書面提出改進建議。每條建議應包括以下內容:(1)建議改進的具體內容。(2)建議提出的原因。(3)改進的意見和辦法(包括方法、程序、步驟等)。(4)預測效果(如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2、建議書寫妥后,提交店長辦公室。3、店長辦公室將定期匯總審議員工的建議,對建議合理的,決定采納并負責5、監督改進。同時,評比優秀建議書,并作出獎勵決定。4、員工提出的建議,如有下列之一的,應給予獎勵:(1)對公司組織管理提出改進意見,能達到提高管理效果的。(2)對銷售或售后服務提出改進意見,具有重大價值或增進效益的。(3)對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提出改進意見,有助于提高管理水準的。(4)對公司各項作業方法、程序、報表等,提出改進意見,從而進一步降低成本、簡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的。(5)對于公司發展方向進行研究,提出可行性報告或建議,具有采納價值的。5、公司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審議員工的建議,根據建議內容的優秀程度擬定獎勵標準。6、如員工的建議不被采納,總經理辦公室書面通知原建議人,并給予表揚。76、如果員工的建議被公司采納,總經理辦公室審議決定采納后的一周內通知原建議人。優秀建議審議評定結果應報總經理簽字批準。8、為避免影響評比的公正客觀,總經理辦公室在審議員工建議前,對建議人的姓名應予保密,不得泄露。9、如每條建議方案系兩人以上共同提出,其所得獎金,按人數平均發給。10、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獎勵:(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所提出的建議。(2)由主管指定為業務、管理、技術的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所提出的改進建議。(3)建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金的。11、員工提出的建議,不管采納與否,均由總經理辦公室存檔。優秀建議被采納后,由公司通報表彰。七、員工懲罰7、規定:(一)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警告、小過、大過、降級、辭退、開除。1、口頭警告: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進行的批評教育。2、警告:每次警告罰款為50200元。3、小過:每次小過罰款為200500元。4、大過:每次大過罰款為5001000元。5、降級:工資下浮一個級別。6、辭退:辭退并追究相應的責任。7、開除:開除并追究相應的責任。(二)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1、在工作時間未按公司規定著裝、佩帶胸卡、瞌睡者、串崗聊天、禁煙區吸煙、班上吃東西、上網玩游戲、瀏覽任何和工作無關信息、雜志等。2、在辦公場所喧嘩、搬弄是非者。3、在柜臺上說服務禁語的。4、不論何種原因,未能及時接待顧客8、的。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又無外出申請單,4小時以內者。6、公司開會遲到、早退屢教不改者。7、不能很好地與同事協作,合作共事。8、月累計曠工1日者。9、凡未出勤者,未按公司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事后當日未主動及時補假者。10、工作時間內手機停機、關機、不接公司電話者。11、下班后不關閉所使用電器設施設備、造成浪費的。12、未經允許擅自使用辦公車輛者。13、錢票,貨物沒交到顧客手中并沒有任何歉意的。14、商場承諾和服務項目不認真落實的。15、對上級主管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禮貌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16、對領導口頭安排或公司例會會議紀錄中安排的工作執行9、不力或不能按時完成者。17、當班時間干私活或于工作場所制作私人物件者。18、口頭警告三次為限,三次以上(含三次)按警告處理,并應記錄在案,作為崗位考核之依據。(三)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記小過:1、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客戶投訴或其他員工的過失行為隱情不報,情節輕微者。2、因服務被顧客投訴,經查明屬實的。3、受到上級部門點名批評的。4、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導致公司發生損失者。5、不按程序辦事對工作產生不利影響的。6、工作時間內喝酒及酒后上班者(公司安排的業務招待除外)。7、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使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8、對上級主管不滿,不從正常渠道提意見或建議,而任意謾罵者10、。9、累計三次以上警告處分者(含三次)。(四)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記大過:1、月累計曠工2日以內者。2、消極怠工,造成不良影響及后果者。3、不按程序辦事或辦事疏忽,對工作產生嚴重影響者。4、擅自移動、動用公司消防器材、設備、設施以及其它物品。5、發表損害企業形象,員工或客戶聲譽的言論。6、發現企業財物受損丟失不管、不問、不報或謊報消息。7、下班不鎖庫房門,致使倉庫物資失控、丟失者。8、庫存報表與實物不符,以虛報手段掩飾差錯,推脫責任者。9、庫存物料短缺,未能及時發現報告,造成備料不及,影響工作正常運轉者。10、故意損壞公司或同事財物。11、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經常出現差錯。12、直接主管11、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13、泄露公司機密或虛報事實,危害公司利益者。14、向外泄露公司一般業務機密者。15、累計三次以上記小過處分者(含三次)。(五)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降級:1、對本職工作不能勝任者。2、被客戶投訴月累計3次以上,情節嚴重者。3、累計三次以上記大過處分者(含三次)。凡公司員工被降級,均應記錄并存入人事管理檔案。(六)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辭退:1、員工犯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違紀或錯誤行為。2、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3、尚不夠開除或除名條件。4、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富余職工的情況,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七)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開除12、:1、被依法拘留、勞教、判刑者。2、二次勞教被注銷城市戶口的。3、職工經常曠工沒有正當理由。4、連續曠工3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5、遞交辭職報告未經批準,在規定的時間內不來上班。6、可能使他人生命安全處于危險的行為。7、未經批準打開或觸動顧客財物。8、未經企業授權私自與其它公司或個人交易。9、發表關于員工、管理層及企業管理方面的虛假的不公正言論或聲明。10、當班聚眾鬧事、煽動或參與怠工或罷工。11、向顧客、上司發生任何形式斗毆。12、未經授權攜帶或濫用鑰匙、磁卡。13、有意向外界泄露公司內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公司利益遭到重大損害者。14、利用職務之便假公濟私,營私舞弊,弄虛13、作假,索取回扣或好處費,擅自改動帳單或收據,蒙騙領導,侵占公司財物者。15、截留帳款,服務款項,協助顧客逃帳的。16、盜竊企業、員工財物,挪用公款,故意毀損公物者。17、未經公司允許,同時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單位者。18、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規章制度或工作程序,并造成重大影響者。八、員工獎懲的申報程序:1、各部門認定本部門員工表現或行為符合本規定的,應及時填寫員工獎(懲)單,寫清獎勵或違紀事實,經員工本人簽名,部門負責人須于三日內簽署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部。2、人力資源部部對員工獎(懲)單審核無誤后依據本規定實施處理,及時公布并錄入員工人事檔案記錄,將所涉及的獎金或罰款匯總后報財務部執行。14、3、獎勵或處罰結果將在公司總經理審核完畢后三日內公布,特殊情況一周內公布。九、附則:1、獎勵與處罰的目的重在教育。在整個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穿注重思想教育、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2、各部門在辦理獎勵與處罰的過程中,必須就獎懲的事實為依據,凡濫用權力,假公濟私的管理者將受到嚴厲處罰。各有關領導應認真調查核實,特別對被處罰的員工,應開誠布公地進行面談,核準事實,講明道理,指明錯誤,允許本人申辯,力爭做通本人思想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3、在處罰決定公布后,如本人對處罰仍然不服,可在10日內向公司店長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在公司未作出改變之前,仍按原決定執行。4、員工獎(懲)單、員工獎懲記錄表附后。十、執行: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員工獎(懲)單 填表日期:姓名部門職位工號入職日期申報原因獎:表揚、嘉獎、小功、大功 懲:口頭警告、警告、小過、大過、降級、辭退、開除處理意見部門主管意見上級領導意見員工本人簽字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