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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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35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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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資擔保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XX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籌)(以下簡稱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確保公司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切實維護公司、投資者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XX省融資性擔保機構行政許可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和其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章程以及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對本公司經營利潤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及法律2、法規及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第三條 以下人員和機構應根據本制度承擔信息披露業務(一)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二)公司執行董事; (三)公司監事; (四)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五)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四條 信息披露應遵循以下原則(一)依法合規原則(二)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及可比性原則(三)主動、及時披露原則(四)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五)持續披露原則第五條 本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包括:報紙、電話、電子郵箱等。第六條 承擔信息披露義務的人員和機構應當確保其所披露信息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第七條 3、本公司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第八條 本公司定期報告分為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6個月、第9個月結算后的1個月編制完成并披露。第九條 本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時,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第十條 年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擔保業務開展情況以及公司前10大擔保客戶情況; (四)持股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五)報告期內重大4、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六)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全文; (七)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中期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擔保業務開展情況以及公司前10大擔保客戶情況(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五)報告期內重大訴訟、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六)財務會計報告; (七) 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季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公司披露的除定期報告之外的其他公告為臨時報告。 臨時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一)發生可能5、對公司經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 (二)股東會決議;(三)股東或股權發生變更;(四)本公司章程、注冊資本、注冊地址、名稱發生變更;(五)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期屆滿發生變動;(六)與本公司有重大交易的行業出現市場動蕩;(七)依照有關適用法律和其他規章,或監督管理機構、章程的有關要求,應予以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第十四條 信息披露應履行下列程序:(一)信息提供者起草并認真核對相關信息資料;(二)綜合部對擬披露的信息進行審核;(三)公司負責人進行審查;(四)執行董事或經執行董事授權的高級人員簽發;(五)公司綜合部根據相關規定,將有關信息披露文件及時送往有關監管部門。第四章6、 信息披露的管理和責任第十五條 本公司執行董事為信息披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本公司總經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綜合部負責向監管部門、股東報告信息。第十六條 信息披露事項由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綜合部具體開展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十七條 本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本公司披露的及時、準確和完整。第十八條 執行董事的責任:執行董事必須勤勉盡責,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連帶責任。第十九條 監事的責任(一)監督本公司信息披露執行情況。監事對信息披露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重7、大缺陷時應及時督促本公司執行董事進行改正;(二)監事負責監督本公司執行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履行信息披露相關職責的行為;(三)監事必須保證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第二十條 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一)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執行董事報告本公司的經營情況、重大合同的簽訂與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遇有重大或緊急事情時可口頭報告),同時必須保證這些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二)高級管理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答復執行董事關于涉及本公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本公8、司其他情況的詢問,以及股東、監管機構作出質詢,提供有關資料,并承擔相應責任。第二十一條 信息披露管理部門的職責(一)公司綜合部為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負責人,負責準備和遞交有關監管部門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組織完成監管部門不布置的信息披露任務;(二)協助執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公司章程。(三)經執行董事授權,協調和組織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證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紀律與職責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對相關人員違反本制度,發生以下行為,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并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將有關處理結果報相關機構備案。(一) 編造虛假信息的;(二) 信息報告不準確、不及時的。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確立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記錄和保管制度,本公司信息披露的信息公告實行實物存檔管理。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執行。